DB22/T 3109-2020 疫情防控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共享技术规范

DB22/T 3109-2020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utual recognition and sharing of medical imaging examination results for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3109-2020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3-16
实施日期
2020-03-30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220

C05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3109—2020

疫情防控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共享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mutualrecognitionandsharingofmedicalimaging

examinationinepidemicpreventionandcontrol

2020-03-16发布2020-03-30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DB22/T3109—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大学、吉林省标准研究院、吉林省医学影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景鑫、张红杰、柳林、程凯亮、刘连芳、钟宇彤、王中山、刘师竺、袁太兴、

崔晶蕾、刘大勇、韩雪。

I

DB22/T3109—2020

疫情防控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共享技术规范

1范围

标准规定了疫情防控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共享的一般要求、人员感染防护、卫生消毒、设备互认检测

的质量控制、影像检查的质量控制、影像显示系统性能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中东呼吸综合征、甲流、禽流感等传染病

影像检查,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疫情防控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共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193疫源地消毒总则

WS/T263医用磁共振成像(MRI)设备影像质量检测与评价规范

WS/T389医学X线检查操作规程

WS/T391CT检查操作规程

JJG1078医用数字摄影(CR、DR)系统X射线辐射源检定规程

YY/T0910.1-2013医用电气设备医学影像显示系统第1部分:评价方法

DB22/T3058.1医学影像互认共享质量控制规范第1部分:总则

DB22/T3058.2医学影像互认共享质量控制规范第2部分:CT互认共享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影像质控互认共享平台imagingqualitycontrolandmutualrecognitionsharingplatform

依据医学影像互认共享质量控制规范,完成医学影像远程质量控制工作,确认全流程质量控制结果

可满足影像同质化要求,实现数字影像互认共享。

3.2

全流程质量控制fullprocessqualitycontrol

为实现医学影像同质化和互认共享的目标,对成像流程中影响医学影像质量的设备性能、操作、显

示及存储等主要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工作。

3.3

终末消毒terminal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对疫源地进行的一次彻底消毒。

注:终末消毒可以是传染病病人住院、转移或死亡后,对其住所及污染的物品进行的消毒;也可以是医院内传染病

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病室进行的最后一次消毒。

1

DB22/T3109—2020

[GB19193-2015.定义3.4]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DR:数字X线摄影(DigitalRadiography)

CT: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omputedTomography)

MRI:磁共振成像(MagneticResonanceImaging)

PACS:医学影像存储传输系统(PictureArchivingandCommunicationSystem)

ROI:感兴趣区域(regionofinterest)

5一般要求

5.1设备

5.1.1DR、CT、MRI等放射类医学影像设备及PACS系统、显示系统,应按周期开展质量控制检测和互

认检测。

5.1.2医学影像设备和PACS系统应与医学影像互认共享平台连接并保持通畅。

5.2人员

医学影像设备操作、诊断、护理、工程、信息及感控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并定期参加相关质量控

制培训。

5.3操作规程

5.3.1CT扫描应按WS/T391规定进行操作。

5.3.2DR摄影应按照WS/T389规定进行操作。

5.3.3其他医学影像设备应按照生产厂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4影像设备与平台对接

5.4.1影像质控互认共享平台应与医疗机构的医学影像设备及PACS系统无缝对接,平台应具有医疗机

构远程质量控制功能。

5.4.2医学影像设备应定期进行互认检测,成像过程应符合全流程质量控制要求。

5.4.3影像质控互认共享平台上的医学影像应符合影像互认共享同质化、医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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