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EF 178-2024 城镇给水厂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方法

T/ACEF 178-2024 Methodology for accounting and evaluating carbon emissions in a municipal water treatment plant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ACEF 178-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12-26
实施日期
2025-01-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华环保联合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城镇给水厂碳排放核算与评价的核算流程与边界、核算方法、碳排放评价、质量控制与报告编制等。 本文件适用于城镇给水厂碳排放核算与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算流程与边界、核算方法、碳排放评价、质量控制与报告编制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同济大学、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水务学会、中华环保联合会水环境治理专业委员会、中环博通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南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汉元经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建湖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苏州吴中供水有限公司、澳门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交通大学、新疆大学、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轻化工大学、四川两山碳汇开发有限公司、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科技推广总站
起草人:
唐玉霖、徐斌、邓卓志、周莉芬、刘愿军、李成、马顺君、陈滨、朱春伟、汪力、郑恒、朱敏、刘淑琳、罗惠云、徐涛、王春芳、田涛、程志强、曾冉、赵禹、张海霞、魏忠庆、康瑞鹏、贾涛、赵健、郭瑜、柳国路、姚双福、陈志伟、李志土、熊红莲、张林、邱鹏、蔡建峰、许嘉炯、姚宏、陈菊香、潘志成、李伟、黄媛媛、黄垂梁、何情、师远、彭玉梅、买买提江·买斯德克、伊力亚斯·吐尔逊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60.20

CCSZ04

团体标准

T/ACEF178-2024

城镇给水厂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方法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arbonemissionaccountingandevaluationofurbanwater

supplyplants

2024-12-26发布2025-01-01实施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

T/ACEF178-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核算流程与边界.............................................................2

5核算方法...................................................................3

6碳排放评价.................................................................5

7质量控制...................................................................5

8报告编制...................................................................6

附录A(资料性)电力碳排放因子.................................................7

附录B(资料性)化学药剂种类及其碳排放因子.....................................9

附录C(资料性)各类运输方式碳排放因子........................................10

附录D(资料性)碳排放核算源及报告模板........................................11

1

T/ACEF17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

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同济大学提出。

本文件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

本文件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水务学会、中华环保

联合会水环境治理专业委员会、中环博通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编单位: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南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

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汉元经水水务

科技有限公司、建湖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苏州吴中供水有限公司、澳门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交通大学、新疆大学、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

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轻化工大

学、四川两山碳汇开发有限公司、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科技推

广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玉霖、徐斌、邓卓志、周莉芬、刘愿军、李成、马顺君、陈滨、

朱春伟、汪力、郑恒、朱敏、刘淑琳、罗惠云、徐涛、王春芳、田涛、程志强、曾冉、赵禹、

张海霞、魏忠庆、康瑞鹏、贾涛、赵健、郭瑜、柳国路、姚双福、陈志伟、李志土、熊红莲、

张林、邱鹏、蔡建峰、许嘉炯、姚宏、陈菊香、潘志成、李伟、黄媛媛、黄垂梁、何情、师

远、彭玉梅、买买提江·买斯德克、伊力亚斯·吐尔逊。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2

T/ACEF178-2024

给水厂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方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给水厂碳排放核算与评价的核算流程与边界、核算方法、碳排放评价、

质量控制与报告编制等。

本文件适用于城镇给水厂碳排放核算与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T51366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55026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CJJ58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3215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镇给水厂碳排放carbonemissionofwatertreatmentplants

城镇给水厂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因能源消耗,药剂、材料使用及运输过程等引起的温室

气体排放。

3.2

排放因子法emissionfactormethod

依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列表,针对城镇给水厂每种排放源收集活动水平数据与排放因子,

以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的乘积作为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3

T/ACEF178-2024

3.3

城镇给水厂碳排放强度carbonemissionintensityofwatertreatmentplants

城镇给水厂在运行维护过程中碳排放量与总产水量的比值,以表示。

3

𝑘𝐶2−𝑒/�

4核算流程与边界

4.1城镇给水厂碳排放核算流程应包括制定碳核算工作计划、确定碳核算边界和排放源、收

集活动水平数据、确定碳排放因子、计算碳排放量、数据质量控制、编制碳核算报告、碳排

放评价等步骤,如图1所示。

图1给水厂碳排放核算流程

4.2碳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如图2,给水厂生产系统碳排放核算宜包括化石燃料产生的碳排

放,购入电力和热力等能源产生的碳排放,药剂、材料生产与运输过程的碳排放和污泥等废

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

4

T/ACEF178-2024

图2碳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4.3城镇给水厂碳排放核算应采用排放因子法。碳排放因子可采用化石燃料排放因子、电力

碳排放因子、运输方式碳排放因子等。电力碳排放因子见本文件附录A,药剂、材料排放因

子见本文件附录B,各类运输方式碳排放因子见本文件附录C。

5核算方法

5.1化石燃料消耗碳核算

化石燃料消耗碳排放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

𝐶�𝑟=�𝑟,�∙��𝑟,�/�#1

式中:——化石燃料消耗碳排�=1放强度,单位为;

3

𝐶��—�—消耗第种化石燃料总量,或;𝑘𝐶2−𝑒/�

3

�𝑟,�——第种化�石燃料排放因子,𝑘�或,可参照

3

GB/T51366�确��定�,�;�𝑘𝐶2−𝑒/𝑘𝑘𝐶2−𝑒/�

——城镇给水厂总产水量,;

3

�——使用种化石燃料。�

5.2能源消耗�碳核算�

能源消耗碳排放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购入能源产生𝐶的��碳=排(放��强∙�度�,�)/�#2;

3

𝐶—��—总能源消耗量,;𝑘𝐶2−𝑒/�

��𝑘ℎ

5

T/ACEF178-2024

——该地区电力排放因子,,参照附录A;

��—�—城镇给水厂总产水量,�。�𝐶2−𝑒/𝑘ℎ

3

5.3药剂、材�料消耗碳核算�

药剂、材料消耗碳排放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

𝐶�𝑟=�𝑟,�∙��𝑟,�/�#3

式中:——药剂、材料等消耗�=1产生的间接碳排放强度,;

3

𝐶—��—�第种药剂、材料总消耗量,;𝑘𝐶2−𝑒/�

�𝑟,�——第�种药剂、材料的排放因子�,�,参照附录或GB/T51366

确定;��𝑟,��𝑘𝐶2−𝑒/𝑘B

——城镇给水厂总产水量,;

3

�——使用种药剂或材料。�

5.4运输过�程消耗碳核�算

购入的药剂、材料等产品运入厂区,或将污泥等废物向厂外运输消耗的碳排放强度应按

下式计算:

定制服务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