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QGXH 002-2024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 工业盐

T/JSQGXH 002-2024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JSQGXH 002-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12-05
实施日期
2024-12-05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江苏省轻工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盐的声明单位、系统边界、取舍准则、数据收集和数据质量、计算方法、数据质 量评估和量化报告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制备的工业盐的碳足迹量化和报告; 主要技术内容:1. 范围明确标准的要求和适用产品的类型。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或参考的文件。3. 术语和定义标准中需要解释的术语和定义。4. 功能单位4.1 产品描述产品描述应能够使相关方明确地识别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产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名称;b)产品参数:产品粒度、感官、成分比例等c)产品生产工艺:d)产品满足的相关质量标准;e)产品的功能等。可参照相关工业盐标准的要求进行描述。4.1 产品描述本文件以“1kg工业盐”作为功能单位,对功能单位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细度、成分比生产工艺等。5. 系统边界5.1 系统边界的设定本文件界定的工业盐生命周期系统边界包括原材料获取和预加工阶段、工业盐制备阶段、工业盐加工阶段以及贮存分销阶段。6. 取舍原则本文件确定的取舍准则应遵循:a)消耗能源的所有输入均列出;b)消耗材料的所有输入均列出;c)大气、水体的各种排放均需列出;d)危险性固体废弃物排放应列出,小于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0.1%的一般性固体废弃物可忽略;e)每个排除的物质流不应超过每个单元过程的质量的1%,排除的物料流的总和不应超过质量的3%;f)生产固定资产、设备的制造,与生产过程没有直接关系的制造厂辅助投入(如相关办公室的供暖和照明、二次服务、销售流程、行政和研究部门等)不包括在系统边界内;取舍原则不适用于有毒有害物质,任何有毒有害物质均应包含于清单中;仅量化散装工业盐时不涉及工业盐加工阶段。7. 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8.计算9. 数据质量评估10. 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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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江苏省盐业协会、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江苏瑞泰盐业有限公司、 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江苏白玫化工有限公司、淮安南风盐化工有限公司、洪泽大洋盐化有限公司
起草人:
顾正、王靖东、何卉、李金茹、唐正东、康慨、王栋、李伟、贾涛、沈晓兵、 刘宗、杨淑娟、鲁杰、高国晓、刘庆华、周文静、金江南、李国生、张永柱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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