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497-2022 茶树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规范

DB33/T 2497-2022 Tea tree pest and disease integrate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497-2022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6-02
实施日期
2022-07-02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05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497—2022

茶树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integratedcontrolofteaplantdiseasesand

insectpests

2022-06-02发布2022-07-02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497—202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杭州顶峰茶业有限公

司、杭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浙江省农业农村生态与能源总站、乐清市农业农村局、淳安县农业农村

发展服务中心、武义县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台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浙江浙农飞

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铁锋、赵芸、叶波、胡飞、郭华伟、陈玲玲、崔宏春、黄向永、陈瑞、李继、

周小芬、林雨、吕晓菡、李春楠、石春华、杨雷。

I

DB33/T2497—2022

茶树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茶树病虫害统防统治的服务机构、病虫调查、防治措施、统防统治的实施等方面。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病虫害统一预测、统一防治茶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1276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NY/T3213植保无人飞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DB33/T867(所有部分)茶树主要害虫测报调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统防统治unifiedcontrolofdiseasesandinsectpests

具备植物保护专业技术和设备的服务组织(主体),开展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病虫害防治服

务的行为,是植物保护的一种方式。

4服务机构要求

4.1基本要求

从事茶树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实施主体应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并具

备相应的茶树病虫害防治能力,应出资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服务机构应与经营主体签订书

面合同,合同模板见附录A。

4.2设施设备要求

应当按照服务茶园的规模配置病虫防治设备和作业时所需的防护、急救设备等。

4.3人员要求

4.3.1应聘请不少于一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业内专家,负责统防统治技术指导和培训。

4.3.2应配备不少于一名经过培训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病虫调查人员(植保员)。

4.3.3确定一名具有设备操作技能并符合相关上岗要求的生产技术管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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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病虫调查

主要病虫害调查应按DB33/T867(所有部分)的要求执行,其他病虫害结合实际可参照执行。根据

当地病虫测报,结合田间调查,对达到防治标准的茶园与茶园业主确认。

6防治措施

6.1防治原则

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措施控制茶园病虫害,必要时,采用化学防治,

化学防治时选用农药应符合农药登记的规定。

6.2绿色防控措施

6.2.1农业防治

选择抗性品种,采用修剪、采摘、耕作、施肥、排灌、铺草等栽培管理措施。

6.2.2理化诱控

茶园宜设置诱虫灯诱杀茶尺蠖等鳞翅目害虫的成虫,每15亩~30亩安装1盏灯。宜配备专用诱芯的

诱捕器,放置密度、位置、诱芯更换频率等根据产品的相关说明。

6.2.3生态调控

保持茶园周边生态的多样性,发挥蜘蛛、绒茧蜂、捕食螨、黑肩绿盲蝽、白僵菌等捕食性天敌和寄

生性天敌的控害作用控制害虫危害,必要时可根据当地生产情况放宽防治指标。

6.2.4药剂封园

在立冬之前(日平均气温在15℃以上时)对茶园用石硫合剂或矿物油封园,45%晶体石硫合剂亩用

量为250克~300克,29%石硫合剂(水剂)亩用量为280毫升~330毫升,喷雾时确保叶子的正反面喷湿,

枝干、茶丛基部受药均匀。

6.3农药防治

在靶标病虫害的关键防治时期或在达到附录B的防治指标时,进行药剂防治,主要病虫害防治药剂

和防治方式见附录C。

7统防统治的实施

7.1方案制定

实施主体应根据茶树生育期、靶标病虫的发生情况制定防控方案,并结合生产实际与业主协商确定

后实施,方案宜包括附录D的相关内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7.2物资准备

7.2.1药剂采购

采购农药品种见附录C,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农药生产企业采购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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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施药机械

宜采用担(框)架式机动喷雾机、弥雾机、无人机等器械。

7.3开展防治服务

7.3.1统防作业告知

7.3.1.1防治前应提前告知作业方案,告知服务对象及相关方采取措施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防治后

及时告知服务对象所用药剂和安全间隔期,并在显眼的位置设置告示牌,告示牌内容见附录E。

7.3.1.2采用无人机飞防的应当划定作业区域,提前公告作业范围、时间、施药种类及注意事项。

7.3.1.3通知服务对象在病虫害防治现场监督施药。

7.3.2防治作业要求

7.3.2.1施药人员防护

施药现场应不少于两人,施药人员配备防护用具,并具备对使用农药的急救知识。

7.3.2.2药剂选择

参照附录C的要求,根据病虫发生种类选择相应的药剂品种,施药防治应按NY/T1276的要求执行;

并按照GB/T8321(所有部分)的要求执行每种农药在作物上允许的用药量、用药次数、最大允许残留

量和安全间隔期进行施药;需要使用两种以上农药的,应现配现用,不应使用超期预混农药和隐性成分。

7.3.2.3作业器械管理

防治作业前,应检查施药机械的压力部件、控制部件,并对机械行走速度、喷幅、流量、压力等因

子进行校准。

7.3.2.4无人机飞防

采用无人机飞防方式防治时,应注意药剂选择、天气等情况,防治产生药害等。需要办理飞行计划

或者备案手续的,应当遵守飞行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他作业要求应按NY/T3213的规定执行。

7.3.2.5环境安全

近蜜蜂、家蚕养殖区不使用对其敏感的农药;不在水源处冲洗施药机械,冲洗废水应远离居住场所、

水源及作物。

7.3.3产品质量安全

采收应严格按照相关农药的安全间隔期,确保茶叶农药残留不超标,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7.3.4回收与处理

农药及相关防控物质的包装材料、废弃物等应回收并集中处理。

7.3.5防治效果检查

根据农药特性于施药后1天~5天内,检查茶树有无药害发生,分别调查病虫害防治效果,确定是否

采取补治补救措施,进行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见附录D。

7.3.6建立防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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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茶园病虫防控情况包括时间、天气、生育期、地块、防治对象、技术措施、施药人员、药剂品种、

用药量、机械等应进行详细记录,保留不少于二年,分析原因、溯源跟踪、厘清责任。茶园统防统治档

案见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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