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5/T 7-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 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

DB5115/T 7-2019 DB5115/T 7-2019 Rural Property Transfer and Trading Service Specification: Assessment of Forest Resource Asset Value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15/T 7-2019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7-22
实施日期
2019-08-01
发布单位/组织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宜宾市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评估原则、评估范围、评估机构和人员、评估收费、评估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宜宾市叙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工作。宜宾市其他行政区域可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宜宾市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叙州区林业局、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局、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蕨溪镇人民政府、李场镇人民政府
起草人:
王龙兵、戴政明、冯明俊、陶平、王祥、龚云川、周丽、赖茂银、程鹏至、朱正国、江万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B02

DB5115

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

DB5115/T07—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森林资源资产

价值评估

(发布稿)

2019-07-22发布2019-08-01实施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15/T07—201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宜宾市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宜宾市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叙州区林业局、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

局、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蕨溪镇人民政府、李场镇人民政

府。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龙兵、戴政明、冯明俊、陶平、王祥、龚云川、周丽、赖茂银、程鹏至、朱

正国、江万强。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

DB5115/T07—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评估原则、评估范围、评估机构和人员、评估

收费、评估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宜宾市叙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工作。宜宾市其他行政区域可参

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LY/T2407-2015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森林资源资产

由特定主体拥有或控制并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用于生产、提供商品和生态服务的森林资源,包括森

林、林木、林地、森林景观、森林生态等。

3.2

林木

包括竹子和树木。

3.3

林地

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

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3.4

森林景观资产

通过经营能为其经营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森林景观资源,包括森林公园、森林游憩地、以森林为依

托的野营地、森林浴场或具有森林环境特征的旅游地等。

3.5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1

DB5115/T07—2019

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评估基准日,对特定目的和条件下的森林资源资

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3.6

森林资源资产清单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时,由评估委托方(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交的需要评估的全部森林资源

资产的权属、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情况的详细材料。

3.7

评估基准日

评估结论开始成立的一个特定时日,在形成评估结论过程中所选用的各种作价标准、依据均应在该

时点有效,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3.8

资产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

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评估原则

4.1应遵循公平性、科学性、客观性、独立性、可行性的资产评估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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