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224.2-2004 煤炭质量分级 第2部分:硫分

GB/T 15224.2-2004 Classification for coal quality—Part 2:Sulfur 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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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224.2-2004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4-04-30
实施日期
2004-10-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吴宽鸿、严骏、葛大陆、刘淑云、涂华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1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73.040

D20石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224.2-2004

什巷GR/T15224.21994

煤炭质量分级第2部分:硫分

Classificationforcoalquality-Part2:Sulfurcontent

2004-04-30发布2004-10-01实施

恕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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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5224.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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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5224((煤炭质量分级》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灰分;

—第2部分:硫分;

—第3部分:发热量。

本部分为GB/T15224的第2部分,与GB/T15224.2-199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标准的名称由“煤炭质量分级煤炭硫分分级”改为“煤炭质量分级硫分”;

—对炼焦精煤和动力煤分别进行分级(前版的第2章、本部分的第4章、第5章);

—对动力煤中无烟煤和烟煤与褐煤分别进行分级(本部分的第4章);

—煤炭硫分分级级别进行适当调整;

—对动力煤进行硫分分级时引人了干燥基高位发热量,并对不同煤种规定了各自的干燥基高位

发热量为分级基准。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宽鸿、严骏、葛大陆、刘淑云、涂华。

本标准1994年首次发布,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GB/T15224.2-1994.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负责解释。

GB/T15224.2-2004

引言

此次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规定,在对

动力煤硫分分级时引人了基准发热量的概念。

本标准修订时参考了以下标准和文件: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发布的环发[2002]26号文“关于发布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

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的附件“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冶炼用炼焦精煤以GB/丁1996((冶金焦炭》,GB/T8729((铸造焦炭》作为划分硫分的依据。

GB/T15224.2-2004

煤炭质量分级第2部分:硫分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煤炭按干燥基硫分(S"a)范围分级及其命名。

本部分适用于煤炭勘探、生产、加工利用和煤炭销售中对煤炭按硫分分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5224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213-2003,neqISO1928:1995)

GB/T214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T214-1996,egvISO334:1992)

GB474煤样的制备方法(GB474-1996,egvISO1988:1975)

GB475商品煤样采取方法(GB475-1996,egvISO1988:1975)

GB/T17608煤炭产品品种和等级划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基准发热量calorificvalueasbenchmark

基准发热量是指对不同煤种规定的干燥基高位发热量。

动力煤硫分分级

4.1不同煤种的基准发热量值

不同煤种的基准发热量见表1,

表1不同煤种的基准发热量

煤种基准发热量(岛,a)八MJ/ka)

无烟煤、烟煤24.00

褐煤21.00

4.2无烟煤和烟煤的硫分分级

无烟煤和烟煤的硫分在基准发热量时按表2分级。

表2无烟煤和烟煤的硫分分级

序号级别名称代号干燥基全硫分((Sd)范围/%

1特低硫煤SLSG0.50

2低硫煤I'S0.50-0.90

3中硫煤MS0.91-1.50

4中高硫煤MHS1.51^-3.00

5高硫煤HS>3.00

GB/T15224.2-2004

4.3褐煤的硫分分级

褐煤的硫分在基准发热量时按表3进行分级。

表3揭煤的硫分分级

序号级别名称代号全硫分(sd)范围/%

二特低硫煤SLS<0.45

2低硫煤LS0.450.85

3中硫煤MS0.86.1.50

4中高硫煤MHS1.51-3.00

5高硫煤HS>3.00

4.4煤炭的实测干燥基高位发热f不等千基准发热f时硫分分级的方法

4.4.1当煤炭的实测干燥基高位发热量不等于基准发热量时,要对硫分进行折算,得到折算后的干燥

基全硫,然后以折算后的干燥基全硫按表2或表3进行分级。

折算后的干燥基全硫的计算方法:

折算后的干燥基全硫=基准发热量X实测的干燥基全硫

实测干燥基高位发热量

4.4.2当煤炭的实测干燥基高位发热量不等于基准发热量时,也可以按附录A中表A.l或表A.2的

规定对硫分进行分级。

5冶炼用炼焦精煤硫分分级

冶炼用炼焦精煤的硫分按表4进行分级。

表4冶炼用炼焦精煤的硫分分级

序号级别名称代号干燥基全硫分((Sd)范围/%

1特低硫煤SLS<0.40

2低硫分煤LS0.40--0.70

3中低硫煤MLS0.71--0.95

4中硫分煤MS0.96--1.20

5中高硫煤MHS1.21--1.50

6高硫分煤HS1.51--2.50

其他用炼焦精煤和原料用煤的硫分分级

其他用炼焦精煤和原料用煤的硫分分级可参照冶炼用炼焦精煤进行分级。

高炉喷吹用煤的硫分分级

高炉喷吹用煤的硫分分级可参照冶炼用炼焦精煤进行分级。

煤炭产品品种

煤炭产品品种按GB/T17608进行划分。

9煤炭硫分的检验

煤样的采取和制备

煤样按GB475的规定采取,按GB474的规定制备。

煤炭的发热t和硫分的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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