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285-2022 高处作业风险辨识与防范导则

DB23/T 3285-2022 Risk identification and prevention guidelines for high altitude work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T 3285-2022
标准类型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7-07
实施日期
2022-08-06
发布单位/组织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00

CCSC66

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285—2022

高处作业风险辨识与防范导则

2022–07–07发布2022–08–06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3/T3285-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高处作业分级...................................................................................................................................................2

5高处作业风险辨识...........................................................................................................................................2

6高处作业风险防范措施...................................................................................................................................2

附录A(资料性)高处作业风险辨识..............................................................................................................8

参考文献...............................................................................................................................................................12

I

DB23/T3285-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哈尔滨世纪万安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洪艳、赵蕊、张颖浩、张春丽、杨颖。

II

DB23/T3285-2022

高处作业风险辨识与防范导则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高处作业过程中风险辨识的范围、内容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高处作业风

险辨识和防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811头部防护安全帽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

GB5725安全网

GB6095坠落防护安全带

GB/T20118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

GB/T23469坠落防护连接器

GB/T24538坠落防护缓冲器

GB24543坠落防护安全绳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30871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T38230坠落防护缓降装置

GB/T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JGJ80—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高处作业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临边作业

在工作面边沿无围护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0.8m的高处作业,包括楼板边、楼梯段边、屋面边、阳台

边、各类坑、沟、槽等边沿的高处作业。

1

DB23/T3285-2022

洞口作业

在地面、楼面、屋面和墙面等有可能使人和物料坠落,其坠落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洞口处的高处作

业。

悬空作业

在周边无任何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能满足防护要求的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操作平台

由钢管、型钢及其他等效性能材料等组装搭设制作的供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和载物的平台,包括移动

式、落地式、悬挑式等平台。

交叉作业

垂直空间贯通状态下,可能造成人员或物体坠落,并处于坠落半径范围内、上下左右不同层面的立

体作业。

安全防护设施

在施工高处作业中,为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置的

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安全防护棚

高处作业在立体交叉作业时,为防止物体坠落造成坠落半径内人员伤害或材料、设备损坏而搭设的

防护棚架。

生命绳

专门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带临时系挂点的钢丝绳或吊带固定绳。

[来源:GB/T50484-2019,2.0.3]

4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高度分为四个区段:2m≤h≤5m;5m<h≤15m;15m<h≤30m;h>30m。

高处作业分级应符合GB/T3608—20084.2和4.3的规定。

5高处作业风险辨识

高处作业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作业活动及相关的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可采用经验交流法、安

全检查表法、作业危害分析法等进行辨识。高处作业可能产生的风险可参见附录A。

6高处作业风险防范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

6.1.1作业培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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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的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

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涉及其他特种作业的,应同时取

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6.1.2作业审批

高处作业实施前,应进行作业审批。作业审批采用《高处安全作业票》,《高处安全作业票》样例

及审批流程可按照GB30871执行。

遇有5级及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雾霾、雷电、暴雨、高温、低温等恶劣气象条件,不得进行

室外高处作业。在紧急状态下必须进行高处作业时,按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执行。

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粉尘等环境中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对作业点的环境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

方可作业。

6.1.3职业禁忌

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不应从事高处作业:

a)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病、癫痫病、恐高症、精神疾病等疾病的人员;

b)年老体弱、视力不佳、疲劳过度、身体不适、情绪不稳定;

c)饮酒后或服用降低判断能力和行动能力的药品期间。

6.1.4告知与警示

6.1.4.1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前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应存档,交底内容包括:

a)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的风险状况;

b)安全注意事项;

c)安全防范措施;

d)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e)应急措施。

6.1.4.2风险告知

风险告知内容应包括:

a)作业区域;

b)作业内容;

c)存在的风险;

d)安全防范措施;

e)紧急撤离通道;

f)作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6.1.4.3安全警示

根据作业特点,在高处作业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应符合GB2894的相关要求。

6.1.5监督检查

6.1.5.1作业审批检查

对作业审批和管理的检查包括:

3

DB23/T3285-2022

a)审批内容应包括: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职责,现场处置方案,安全

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等;

b)高处作业环境变化或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作业审批。

6.1.5.2作业人员检查

对作业人员检查包括:

a)教育培训情况;

b)持证上岗情况;

c)岗位操作规程遵守情况;

d)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6.1.5.3安全技术交底事项检查

对安全技术交底事项检查包括:

a)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b)参加交底的作业人员、监护人员;

c)安全防范措施;

d)作业中注意事项;

e)签字确认情况。

6.1.5.4安全防控措施检查

对安全防控措施检查包括:

a)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b)对通道、操作平台、安全网、生命绳、防坠器的设置,临边、孔洞的防护,交叉作业的防护

等设施进行检查。

作业过程风险防范

6.2.1作业准备

作业准备应包括以下内容。

a)制定作业计划、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b)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c)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d)作业前检查内容:

查验审批文件的有效性,安全防控措施已落实到位;

安全标志、工器具、仪表等设备设施完好;

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完好;

脚手架、操作平台、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安全设施坚固、牢靠;

工作面无冰霜雪水或与操作无关的杂物;

现场所有存在坠落风险的物件已被先行清理、撤除或固定;

有高处作业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

应急救援器材配备齐全且有效,并已安放在指定位置。

6.2.2作业过程

4

DB23/T3285-2022

作业过程中安全管控应包括以下内容。

a)设置警戒区域,并派专人监护。

b)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c)涉电安全距离符合GB26859、JGJ46的有关要求,带电设备和线路附近使用的作业机具应做

重复接地。

d)上下梯子应双手把扶,双脚接触,面向梯子,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3个接触点。

e)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

入工具袋中。

f)作业期间宜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g)禁止事项:

严禁在不坚固、不牢靠或在拆除过程中的结构物上作业;

严禁在未固定(可移动或转动)、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作业人员不应在工作平台、孔洞边缘和通道内休息;

在交叉作业时,不应进行上下垂直作业,分层作业时,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应沿着绳索、防护架或防护栏攀爬。

h)作业中止和撤离:

作业期间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整改;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立即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6.2.3作业结束

作业结束安全要求:

a)应清点作业现场的工器具,清理、清运拆卸下的物件、物料;

b)拆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

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并派专人监护;

临时用电线路的拆除,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进行操作;

作业验收人确认人员安全、工器具清点无误、安全防护设施已恢复后,在《高处安全作业

票》上签字。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和搭建要求

6.3.1通道

6.3.1.1通道的具体要求包括:

a)脚手架斜道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1m;

b)斜道两侧及转角平台外围均应设1.2m高的上栏杆、0.6m高的下栏杆和挡脚板;

c)搭设的直爬梯宽度不小于0.6m,直爬梯的档距宜为0.3m,最大不应超过0.4m。

6.3.1.2通道口应有醒目标识,扶手、栏杆或剪刀撑等不应作为通道使用。

6.3.2操作平台

操作平台应通过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方案,架体构造与材质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6.3.3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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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网材质、规格、物理性能、耐火性、阻燃性应满足GB5725的规定。

6.3.4生命绳

生命绳宜选用钢丝绳(6×37+1),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B/T20118的相关要求,钢丝绳与固定摩擦

部位应采用保护措施。

6.3.5防坠器

防坠器应与系挂点、垂直安装的生命绳、安全带等个人高处坠落防护设施配套使用且应高挂低用;

速差自控器挂点高度不应低于1.4m。

6.3.6临边防护设施

作业现场临边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横杆、立杆及挡脚板组成,并符合下列规定:

a)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作业层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

b)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0.6m;

c)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d)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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