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PAWS 31-2024 牲畜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评审规范

T/GDPAWS 31-2024 Standardization of production safety for livestock slaughter enterprises and review criteria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GDPAWS 31-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2-05
实施日期
2024-02-19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牲畜屠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内部评价与持续改进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外部评审等相关工作,其他屠宰企业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牲畜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原则、总体要求、核心要求和安全标准化评分规则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广东中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广东苏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宏粤职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广东安全技术职业培训学院
起草人:
罗文光、郑辉、梁满昌、蓝星文、田长虹、黄焕宇、刘长初、邹杰明、黄子斌、李杞容、刘孙权、张长银、黎明、潘永泽、苏昆
出版信息:
页数:1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0

CCSC65

团体标准

T/GDPAWS31—2024

牲畜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与评审规范

Standardizationconstructionandevaluationofworksafetyfor

slaughteringandlivestockslaughteringenterprises

2024-02-05发布2024-02-19实施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发布

T/GDPAWS31—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3.1....................................................................................................................................................................2

4总体原则和总体要求......................................................................................................................................4

4.1总体原则...............................................................................................................................................4

4.2一般要求...............................................................................................................................................4

5核心要求...........................................................................................................................................................4

5.1目标职责..............................................................................................................................................4

5.2制度化管理...........................................................................................................................................6

5.3教育培训...............................................................................................................................................8

5.4现场管理...............................................................................................................................................9

5.5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15

5.6应急管理.............................................................................................................................................17

5.7事故管理.............................................................................................................................................18

5.8持续改进.............................................................................................................................................18

6评价定级.........................................................................................................................................................19

6.1评分标准............................................................................................................................................19

6.2评价规则.............................................................................................................................................19

6.3评价等级.............................................................................................................................................19

附录A(规范性)牲畜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贯标评分表....................................................20

附录B(资料性)牲畜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贯标评价扣分汇总表.................................113

I

T/GDPAWS3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广东中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广东苏辰生态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宏粤职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广东安全技术职业培训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文光、郑辉、梁满昌、蓝星文、田长虹、黄焕宇、刘长初、邹杰明、黄子

斌、李杞容、刘孙权、张长银、黎明、潘永泽、苏昆。

II

T/GDPAWS31—2024

牲畜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评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牲畜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原则、总体要求、核

心要求和安全标准化评分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牲畜屠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内部评价与持续改进以及相

关技术服务机构外部评审等相关工作,其他屠宰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768.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6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13457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549牲畜产地检疫规范标准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393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GB30871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980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1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5泵站设计标准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T/GDPAWS31—2024

GB5027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17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1225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5027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GB/T15499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T18646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

GB/T19273企业标准化工作评价与改进

GB/T22569生猪人道屠宰技术规范

GB/T28640牲畜肉冷链运输管理技术规范

GB/T28742污水处理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3196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37136电力用户供配电设施运行维护规范

GB/T39499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

GB/T39800.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AQ/T9004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AQ/T900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AQ/T901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

CJJ60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8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CJJ13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

NY/T909生猪屠宰检疫规范

NY/T2076生猪屠宰加工场(厂)动物卫生条件

NY/T2534生鲜畜禽肉冷链物流技术规范

NY/T4026冷却肉加工及流通技术规范

SB/T10364牛屠宰分割审核标准行标

SB/T10570片猪肉激光灼刻标识码、印应用规范

SB/T10918屠宰企业实验室建设规范

T/GDPAWS11污水处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33000—2016、GB/T19273—2017和GB/T45001—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本文件。

3.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Chinao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managementsystem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

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

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来源:GB/T33000—2016,3.1]

3.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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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绩效worksafetyperformanee

根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来源:GB/T33000—2016,3.3]

3.3

屠宰及肉类加工slaughteringandmeatprocessing

包括牲畜屠宰、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牲畜屠宰指对各种牲畜进行宰杀,以及鲜肉分割、

冷冻等保鲜活动(不包括商业冷藏)。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指主要以各种畜、禽肉及畜、禽副

产品为原料加工肉制品。

3.4

牲畜屠宰企业Livestockslaughteringenterprises

牲畜屠宰企业是集中屠宰加工牲畜,为人类提供肉食和肉制品及其他副产品的场所。

3.5

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

针对事故险情或事故,依据应急预案采取的应急行动。

[来源:GB/T29639—2020,3.2]

3.6

应急管理能力emergencymanagementcapability

在潜在不稳定或破坏性事件发生之前、期间以及之后高效开展预防,准备、响应及恢复的总体

能力。

[来源:GB/T40151—2021,3.2]

3.7

有限空间confinedspaces

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

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来源:DB11/T852—2019,3.1]

3.8

有限空间作业workinginconfinedspaces

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来源:DB11/T852—2019,3.2]

3.9

污水wastewater

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的排出水。

[来源:GB/T31962—2015,3.1]

3.10

风险risk;hazard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

性的组合。

[来源:GB/T33000—2016,3.8]

3.12

安全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hazardassessment

3

T/GDPAWS31—2024

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其严重程度﹐对现有控制措施

的充分性﹑可靠性加以考虑﹐以及对其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来源:GB/T33000—2016,3.9]

3.13

安全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hazardmanagement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安全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

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

[来源:GB/T33000—2016,3.10]

3.14

相关方relatedparty

工作场地内外与屠宰厂安全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如承包商、供应商等。

3.15

变更管理managementofchange

对机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

计划地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来源:GB/T33000—2016,3.7]

3.16

作业环境workingenvironment

从业人员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以及相关联的场所,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工作能力,

以及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产生影响的所有自然和人为因素。

[来源:GB/T33000—2016,3.12]

4原则和要求

4.1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

业主体责任。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

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

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

的有序进行。

4.2建立和保持

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按规定要求结合企

业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

完善,持续改进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自评和评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企业自愿开展自评并向主管部门申报和主

管部门组织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估。

5核心要求

5.1目标职责

5.1.1方针与目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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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方针

5.1.1.1.1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针,方针应简洁明了且与企业的

发展战略相适应。方针应为防止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而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的

承诺,并适合于企业的宗旨和规模、企业所处的环境,以及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职业健

康安全机遇的特性。方针应作出明确、公开、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承诺,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

发。

5.1.1.1.2方针应作为文件化信息而可被获取;应在企业内予以充分的沟通,所有员工应熟

悉并理解方针;企业应向公众披露方针,方针应向相关方传递,并可方便地获知;方针及其任

何修订均须告知企业所有员工,并保持相关和适宜。

5.1.1.2目标

5.1.1.2.1企业应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

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要求。

5.1.1.2.2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

标,并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各项指标,确

保落实到位;目标应与方针一致,确保可测量、能够进行绩效评定。

5.1.1.2.3企业应定期对目标与指标和相应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进行监视测量、分析,并保

存有关记录资料。

5.1.1.2.4企业应定期对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当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及

相关的内部、外界因素等发生变更时,目标与指标应结合实际及时重新评审和修订,并应形成

文件加以保存。

5.1.2机构和职责

5.1.2.1机构设置

5.1.2.1.1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

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鼓励企业配备注册安全

工程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5.1.2.1.2企业应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并定期维护。

5.1.2.2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层职责

5.1.2.2.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5.1.2.2.2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1.2.2.3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5.1.2.2.4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会议管理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解

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应保存会议记录。

5.1.3全员参与

5.1.3.1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企业各层级岗位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职

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5.1.3.2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

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制止“三违”等安全管理,营造全员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持续改进安

全管理体系。对参与隐患排查、制止“三违”等安全管理,献言献策的员工予以奖励。

5.1.4安全生产投入

5.1.4.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

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应包括:

a)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b)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c)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d)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e)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f)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g)安全生产试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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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5.1.4.2企业应建立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明确缴费项目、缴费标准及伤亡赔付标准等管理

要求。

5.1.5安全文化建设

5.1.5.1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理念及行为准则,教育、引导全体人

员贯彻执行,并将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管理工作统一管理。

5.1.5.2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应依据AQ/T9004的规定,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

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1.6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5.1.6.1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

子台账建立与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5.1.6.2企业应通过信息化手段收集、分析及运用安全生产信息,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积极推

进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5.2制度化管理

5.2.1法规标准识别

5.2.1.1企业应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主

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及时

更新。

5.2.1.2企业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转化

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5.2.1.3企业应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

宣贯、培训和考核,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5.2.2规章制度

5.2.2.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

5.2.2.2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员工应掌握相

关内容,并严格执行。

5.2.2.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b)方针和目标管理;

c)安全承诺管理;

d)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

e)安全投入管理;

f)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档案管理制度;

g)安全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制度;

h)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i)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设备、设施保障制度;

j)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危险作业管

理制度;

k)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l)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m)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n)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o)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p)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

q)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r)危险物品管理;

s)污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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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清洗消毒管理;

u)动物检疫管理;

v)危险作业管理;

x)现场巡检管理制度;

y)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

z)警示标志管理;

aa)安全预测预警管理;

bb)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cc)职业健康管理;

ee)个体防护装备管理;

ff)安全检查;

gg)隐患排查治理;

hh)用电管理;

ii)消防安全管理;

jj)仓储管理;

kk)应急管理;

ll)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mm)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nn)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oo)变更管理制度;

pp)合同管理制度;

qq)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rr)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5.2.3操作规程

5.2.3.1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

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并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

并严格执行。

5.2.3.2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5.2.3.3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

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5.2.4文档管理

5.2.4.1记录管理

5.2.4.1.1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

、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5.2.4.1.2文件的接收、处理、保存与反馈管理应及时有效,确保关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

文件能被需要的人获取。

5.2.4.1.3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归档范围、程序及

管理要求。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培训记录、资格、资质证书、安全风险评价信息、隐患管理信息、检查和整改记录、职业健康

管理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许可作业记录、法定检测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关键设

备设施档案、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相关方信息、应急演练信息、事故管理记录、标准

化系统评价报告等。

5.2.4.1.4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过程与结果的数据与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数据与记录管理

的职责、程序和要求,确保数据与记录的追溯和验证。便于查询和检索,便于自身管理使用和

行业主管部门调取检查。

5.2.4.2评估修订

5.2.4.2.1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

效性和执行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

保存评估、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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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2.2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价情况、事故情况等,

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3教育培训

5.3.1教育培训管理

5.3.1.1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相关的各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教育培训时限,以及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和持续教育培训的管理要求。

5.3.1.2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内容。且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培

训大纲、内容、时间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

5.3.1.3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教育培训需求,制

定教育培训计划,并提供相应的资源。

5.3.1.4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

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3.2人员教育培训

5.3.2.1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5.3.2.1.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

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并应按规定进行再教育培训。

5.3.2.1.2企业应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安全生产的

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考核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

经考核合格。

5.3.2.2从业人员

5.3.2.2.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

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

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方法,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熟悉本人安全生

产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掌握专业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和维护要求及技术指标。

5.3.2.2.2企业的新入厂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岗前安全教

育培训学时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在企业内部调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

上岗时,应重新进行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

作业。

5.3.2.2.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企业应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

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应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且

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5.3.2.2.4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的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

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

5.3.2.2.5企业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应急救援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并定期参加复训,企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应定期参加应急救援培训训练。

5.3.2.2.6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并对被

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

训,再培训时间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5.3.2.2.7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教育,再教育时间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

定。

5.3.2.3外来人员

5.3.2.3.1企业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接收的中等职

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学生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3.2.3.2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

录。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入厂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

求、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5.3.2.3.3进入企业检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企业应安排专人带领,并对其进行有关安全

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和事故应急避险知识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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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现场管理

5.4.1设备设施

5.4.1.1建设

5.4.1.1.1企业应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4.1.1.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4.1.1.3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评价,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

5.4.1.1.4企业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187的规定,建筑防火设计和建筑灭火器配置应分别符

合GB50016和GB50140的规定,屠宰与肉类分割设备设施建设还应符合GB50015、GB50141

、GB50317、GB51225、GB50072的规定。

5.4.1.2验收

5.4.1.2.1企业应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

备设施。

5.4.1.2.2设备设施安装后企业应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验收应符合GB

50231、GB/T27519-2011的规定。

5.4.1.3运行

5.4.1.3.1企业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并落实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检、维护、保养

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5.4.1.3.2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检测与监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5.4.1.3.3安全设备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

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4.1.3.4企业应针对高温、高压和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易发生事

故的高风险设备,以及各类特种设备,建立运行、巡检、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

于安全可靠运行状态。

5.4.1.4检维修

5.4.1.4.1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

定期检维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

质量、定检维修进度,并做好记录。

5.4.1.4.2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

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控制措施,隔离能量和危险物质,并进行

监督检查,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检维修过程中涉及高风险作业的,应按照本文件5.4.4.1、

5.4.4.2、5.4.4.3的规定执行。

5.4.1.5检测检验

5.4.1.5.1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有毒有害和易燃气体的检测仪表和人员防护

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和标定,合格后

方可使用。特种设备须办理使用登记证。

5.4.1.5.2化验检测所用的量具应按规定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校验校正,对易燃易爆、有毒

有害等气体检测仪、泄漏报警装置、仪器仪表、安全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校准,并应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检定。变配电系统中的电气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的电气试验和继电保护校

验。

5.4.1.5.3动物检疫所用的计量器具应按规定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对标校正,或送往有资质

的第三方机构对标校验。

5.4.1.6拆除、报废

5.4.1.6.1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

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志。

5.4.1.6.2报废、拆除涉及许可作业的,应按照本文件5.4.4.1、5.4.4.2、5.4.4.3的规定执行,

并在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报废、拆除应按方案和许可内容组织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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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运行管理

5.4.2.1检疫检验管理

5.4.2.1.1牲畜屠宰企业对进场牲畜应进行宰前检验、同步检验和宰后检疫检验管理,建立健全

检疫检验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和不发生预防人畜共患疾病。

5.4.2.1.2牲畜屠宰的检疫、检验、运行和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

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GB/T18646、GB/T17996

、GB18393、NY467、SB/T10657、SB/T10918、GB16548、NY/T909、GB/T17996的规定。

5.4.2.1.3企业应实行“双检”(企业自检和动物监督管理局检)并应确保检疫检验结果的有效

性和时效性。

5.4.2.1.4对于达到无害化标准的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5.4.2.2生产管理

5.4.2.2.1企业应建立健全牲畜屠宰生产管理制度和生产规程,严格执行生产方案,对于急宰应

按规定组织协调好。

5.4.2.2.2企业应编制牲畜屠宰生产计划,生产计划应包括年生产计划和月生产计划,屠宰运行

生产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发布生产指令。企业应建立屠宰生产预案体系,主要包括日常生产

预案、节假日生产预案、突发事件生产预案和计划生产预案。

5.4.2.2.3每天向动物检验检疫所申报准宰数量。

5.4.2.2.4每天宰杀作业完毕后对屠宰车间及待宰栏进行卫生清理和全面消毒。

5.4.2.2.5按规定做好日报、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

5.4.2.3屠宰工艺运行

5.4.2.3.1牲畜屠宰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操作规范、卫生规范、卫生检疫规范等标准规范确定牲畜

屠宰加工方式,合理选择处理工艺,不得使用应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

5.4.2.3.2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和客户要求编制屠宰方案或屠宰计划,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屠宰工艺管理、屠宰方案、屠宰风险处置、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运营记录等。

5.4.2.3.3牲畜屠宰工艺运行管理应符合如下标准规定:GB/T19477、GB/T17236、GB/T.27643、

GB/T17996、NY/T909、GB/T19479、GB/T28640、NY467、NY/T1565、SB/T10570等标准

的规定;其主要设施及工艺包括:

生猪屠宰设备:三点式电麻输送机、麻电滑槽、卧式放血输送机(或吊杀输送机、地杀输送

机)、鞍式活挂输送机、卧杀栏、放血、沥血槽、一次提升机、自动洗猪机、烫毛自动线、牲猪

螺旋式双级双滚筒刮毛机、猪毛吹送装置、二次提升机、开肛器、胴体加工输送机、同步检疫输

送机、猪胴体全自动劈半机器人、往复开边锯、液压剪头钳等。

肉牛屠宰设备:牵牛机、击晕站台、气动翻板箱、毛牛提升装置、放血吊链、胴体加工输送

机、沥血槽、高位预剥站台、低位预剥站台、液压扯皮机、剖腹固定式站台、开胸固定式站台、

取内脏固定站台、内脏(检验)滑槽、检验固定站台、换轨操作站台、换轨转挂装置、手推轨

道、双轨滑轮、分拆工作台和分割工作台。

肉羊屠宰设备:羊烫毛池、羊凉水池、脱毛机、提升机、羊胴体加工线、手推轨道、

洗杂台、滑轮、羊叉挡等。

5.4.2.4污水处理工艺运行

5.4.2.4.1牲畜屠宰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水水质特征、处理后出水用途等确定污

水处理程度,合理选择处理工艺,不得使用国家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

5.4.2.4.2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编制运行方案或运行计划,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管理人员设

置、岗位职责、设备运行制度、值班交接班管理、安全巡检、运行风险处置、水处理应急预案、

运营记录等。

5.4.2.4.3污水处理车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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