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194-2004 非接触式给水器具

CJ/T 194-2004 Non-contact water supply device

行业标准-城建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CJ/T 194-2014 |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J/T 194-2004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城建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04-09-17
实施日期
2005-06-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归口单位
建设部给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接触式给水器具(以下简称“给水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给水器的制造和验收。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北京市公用事业研究所、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北京市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福州洁利来感应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澳柯林水暖器材有限公司、仕龙阀门水应用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福建省辉煌水暖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何建平、刘金泰、李绍森、冯建民、王巍、周洪璋、黄印章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194-2004

代替CJ/T3081-1999

非接触式给水器具

Non-contactwatersupplydevice

2004-09-17发布200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口/T194-2004

pli吕

本标准是对CJ/T3081-1999非《接触式(电子)给水器具》的修订。近年来,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

市场需求也不断扩大,此类产品发展很快,涉及给排水、机械和光电等技术,结构复杂,技术含量高于传

统的给水器具。CJ/T3081-1999已发布实施近五年,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满足产品生产、使用和检验

的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节约用水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代替CJ/T3081-1999,

本标准与CJ/T3081-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安全要求改为防触电保护,引用标准由原来的GB4793改为GB14536.1,这样与给水器使用

条件更加接近;

—控制范围改为控制距离误差,即可避免各类产品不易确定控制距离的问题,又可统一衡量产品

的技术水平;

—规定流量上限和冲洗水量范围,可达到节水的目的;

—工作寿命由原标准的5万次提高到巧万次,提高产品的耐用程度;

—整机功耗改为整机能耗,增加直流产品待机能耗规定;

—增加断电保护要求,保证产品的安全可靠;

—增加电池盒性能的要求;

一一增加对坐(蹲)便池冲洗器防虹吸性能要求,保证供水系统不受污染;

—对原标准通篇文字进行了推敲和修改。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北京市公用事业研究所、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检测

中心、北京市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福州洁利来感应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澳柯林水暖器材

有限公司、仕龙阀门水应用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福建省辉煌水暖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建平、刘金泰、李绍森、冯建民、王巍、周洪璋、黄印章

口/T194-2004

非接触式给水器具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接触式给水器具(以下简称“给水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给水器的制造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019家用电器包装通则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T2423.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1453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JC/T931-2003机械式便器冲洗阀

3术语和定义

3.1

非接触控制方式non-contactcontrolmodes

利用红外线、热释电、微波、超声波以及其他媒介做传感器,不需人手或其他部位接触即能实现给水

的方式。

3.2

控制器controller

由传感器、判别、智能化逻辑处理、驱动等电子电路组成,能控制电动阀门启、闭的部件。

3.3

整机equipment

由控制器、电动阀门(包括电磁阀和电动机阀)、电源(直流、交流及其他能源)及水暖等部件组成的

给水器

3.4

控制距离controldistance

在传感器接收(或发射)的轴线方向,使给水器可靠开启,模拟板与传感器窗口间的最远距离。

3.5

待机能耗consumedpowerinstand-by

给水器等待状态的能耗,用功率表示

交流:表观功率V·A;

直流:MW

7

口/T194-2004

3.6

工作(动态)能耗consumedpowerinworking

交流供电的给水器用工作时的表观功率表示:V"A,

洗手器faucets

装在池、盆类器皿上的水龙头(水嘴)类给水器通称为洗手器。

4分类与代号

4.1给水器使用功能分类和名称代号:

洗手器—X;

淋浴器—L;

沟槽小便池冲水器—G;

单体小便池冲水器—D;

坐(蹲)便器冲洗器—Z,

4.2给水器控制方式分类和名称代号:

遮挡红外式—Z;

反射红外式—F;

热释电式—R;

微波反射式—W;

超声波反射式—C;

其他类型-Qo

5产品型号

5.1产品型号的格式

GF曰.曰日△X△日

备用号

称压力X公称直径

,t代号

匕二二二二二二蒸称代号

名称代号:前两位GF表示给水器;非接触式的,第三位字母按4.1条确定。

特性代号:前一位按4.2条确定,后一位是供电方式:交流用J;直流用Z,

公称压力及直径:用数字表示,量纲为MPaXmm,

厂商备用代号或改型序号:由生产厂自行规定。

5.2示例

反射红外式洗手器,直流供电,公称压力0.6MPa,公称直径15mm,C种产品,表示为:

GFX·FZ0_6X15C

6技术要求

6.1一般要求

6.1.1工作条件

环境温度:10C^-55,C;

口/T194-2004

水温:镇450C;

环境相对湿度(RH):-<(93-''3)Yo;

工作水压:)。.05MPa;镇。.6MPa.

6.1.2外观

产品外观光洁,标识清晰,紧固件牢固无松动

6.1.3材质

产品所使用的所有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材料,应符合GB/T17219的规定。在6.1.1条工作条件

下,不应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

6.2防触电保护

交流供电的给水器应该符合GB14536.1中II类防触电控制器的要求;直流供电的给水器应该符

合GB14536.1中Hi类防触电控制器的要求

6.3使用性能

使用性能技术要求见表1

表,

技术要求

序号项目沟槽小便池单体小便池坐(蹲)便池

洗手器淋浴器

冲洗器冲洗器冲洗器

1控制距离误差/%士15

2开启时间儿蕊1G1

3关断时间/s乓z5Z

6-9/(L/次);

镇0.15/2-5/

4水流量(动态水压。.1MPa士0.01MPa)(L/s)2(L-/m4/)(L/工作周期)峰值流量

{>1.2/(L/s)

5工作寿命通水使用次数/万次>15

待机(3

整机交流/V·A

6工作《5

能耗

直流/mw待机镇0.5

7强度试验水压为。.gMPa时,阀体及各连接处无变形、无渗漏

8密封试验水压分别为0.05MPa,0.6MN时,给水器出水口处无渗漏

9电源适应性改变额定电压值的士10%,满足表1中第1条的要求

10相邻两机最小间隔距离厂cm50805080

6.4断电保护

采用电磁阀的给水器,断电状态下应自动关闭;采用微功耗(脉冲式)电磁阀的给水器,电源耗尽刚

应自动关闭;采用电动机阀的给水器应带手动开关装置。

6.5电池盒性能

电池供电的产品,电池应放人独立密封的电池盒内,应方便更换电池,电池盒应能够多次拆装,不得

破损,螺丝不得溢扣;符合6.9条要求,且盒内金属件不得锈蚀。

6.6抗干扰性能

6.6.1多台整机同时通电工作,不得有误动作

6.6.2给水器不得受常用电器的干扰产生误动作

6.6.3白炽灯光斜照时,给水器的神制距离变化不大于士15%.

CJ/T194-2004

6.7防虹吸性能

坐(蹲)便池冲洗器须符合JC/T931-2003中5.3.4条要求。

6.8温度试验

6.8.1高温试验

给水器经高温试验后应符合表1中第7,8项要求

6.8.2低温试验

给水器经低温试验后应符合表1中第7,8项要求。

6.9潮湿试验

给水器经潮湿试验后应符合表1中第7,8项要求

7试验方法

7.1一般要求

目测产品外观并用手检查紧固件,应符合6.1.2条要求

7.2防触电保护试验

给水器的防触电保护试验按GB14536.1中II类和GB14536.1中班类防触电保护相关要求进行,

应满足6.2条要求。

7.3使用性能

7.3.1采用表面光洁的板材制作模拟板,代替人体(或人体的某一部分)对给水器进行控制距离的检

测,模拟板尺寸为29.7cmX29.7cm,表面贴附70g木浆复印纸。热释电式给水器利用手掌替代模

拟板。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整机,接通水源、电源,使给水器进人正常的工作状态。模拟板在给水

器传感器接收的主轴方向做前后相对移动,并且在传感器前方300圆锥内、模拟板后方2m以内不得有

面积超过0.02m'的障碍物,不得有直射的强光和人员走动。模拟板以缓慢的速度由远而近接近给水

器直到开始工作,同时用直尺测量给水器传感器与模拟板之间的距离,与产品说明书明示的控制距离比

较,应符合表1中第1项要求。

7.3.2开启时间和关断时间

对洗手器、淋浴器,将模拟板迅速置于给水器控制距离内,同时启动计时器,观察并记录给水器的出

水时间间隔(开启时间);将模拟板从给水器控制距离内迅速撤离,同时启动计时器,观察并记录给水器

的断水时间间隔(关断时间),做3次检测取平均值。

7.3.3水流量性能

将进水口动态水压调至。.1MPa士。.01MPa,给水器进入正常的工作状态,以计时器计时,用标准

容器计量出水量,用玻璃转子流量计测量流量,产品应符合表1中第4项要求。

7.3.4工作寿命

给水器按使用要求接通电源、水源,洗手器、淋浴器通、断间隔3s士1s作为1次,其他产品按1个

使用周期为1次,试验水压保持静压为。.2MPa士。.01MPa,15万次试验后,给水器应满足表1中第

7,8项要求。

7.3.5整机能耗

7.3.5.1交流供电的给水器按使用要求接通电源、水源,在电源输人端串接电流表,并接电压表,分别

测量出给水器待机和工作时的电流和电压值,其乘积应满足表1中第6项要求

7.3.5.2直流供电的给水器待机能耗:按使用要求接通电源、水源,在电源输人端串接电流表,并接电

压表,测量出给水器待机时的电流和电压值,测量5次,取平均值,其乘积应满足表1中第6项要求。

7.3.6强度试验

将进水口水压逐步调至。.9MPa,持续30s,检查阀体及各连接处应符合表1中第7项要求。

口/T194-2004

7.3.7密封试验

将进水口水压调至。.05MPa,然后开启电源,使给水器工作I个周期,观察30s,检查给水器出口,

应符合表1中第8项规定,重复3次;再将水压调至。.6MPa,重复上述试验,检查给水器出口应符合表

1中第8项要求。

7.3.8电源适应性

改变给水器额定电压值的士1000,应满足表1中第9项要求。

7.4断电保护

采用电磁阀的给水器,接通电源、水源,使给水器出水,关断电源、应符合6.4要求;采用微功耗(脉

冲式)电磁阀的给水器,用可调电源替换电池组,使给水器正常工作,逐渐下调电源电压至最小,此过程

中,给水器应符合6.4要求;采用电动机阀的给水器应符合6.4的要求,能够通过手动停止出水。

7.5电池盒性能

按照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对电池盒进行3次拆装,经7.9条试验后,符合6.5条要求。

7.6抗干扰性能试验

7.6.1将3台同型号整机按表1中第10项要求的距离安装,开机工作,彼此不应该产生干扰发生误

动作。

7.6.2交流供电的给水器,在同一个电源插座中并接人1000W电吹风和40W电子镇流日光灯;直

流供电的给水器在距离2m处接通1000W电吹风和40W电子镇流日光灯。使给水器工作(出水),

开、关电器3次,给水器不得发生误动作。

7.6.3给水器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在给水器传感器接收轴线的45。方向,直线距离2m处,安装

1个无遮挡40W白炽灯,打开白炽灯,重复7.3.1条检测,控制距离符合6.6.3条要求。

7.7防虹吸性能

、坐(蹲)便池冲洗器按JC/T931-2003中6.3.4条要求进行

7.8温度试验

7.8.1高温试验

参照GB/T2423.1进行,将给水器置于55℃士2℃试验箱内存储4h后,再置于室温恢复2h应符

合6.8.1条要求。

7.8.2低温试验

参照GB/T2423.2进行,将给水器置于一10℃士3℃试验箱内存储4h后,再置于室温恢复2h应

符合6.8.2条要求。

7.9潮湿试验

参照GB/T2423.3进行,将给水器置于低温箱内,开启加热电源使温度达到40℃士20C,1h后开

始加湿,使相对湿度达到(93帐)%,保持48h,恢复2h应符合6.9条要求。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出厂检验

8.2.1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6.2,6.4、表7中第7,8条。

8.2.2组批与抽样原则

8.2.2.1对出厂检验项目中的6.2、表1中第7,8条应进行逐台检查。

8.2.2.2对出厂检验项目中的6.4可以抽检,抽样按GB/T2828.1检验的批量、抽样方案、检查水平

及合格质量水平,由生产厂和订货方共同商定

口/T194-2004

8.3型式检验

8.3.1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第6章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

8.3.2检验条件

a)试制的新产品;

b)间隔半年以上再生产时;

c)当生产在设计、工艺、材料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时;

d)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3.3组批与抽样原则

以同品种的产品每50台~250台为1批,不足50台以1批计。按GB/T2829的规定进行,采用判

别水平工,一次抽样方案。

8.3.4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的样本在提交的合格批中抽取,其项目、不合格类别、不合格质量水平(RQL)按表2规定。

表2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产品上应有明显清晰、不易涂改的注册商标,并附有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说明书应明示控制

距离,能够指导正确安装使用。

9.2产品单件包装应标明生产厂名、生产厂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注册商标和标记。

9.3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019的规定。

9.4产品在运输中应防止雨琳、受潮和磕碰,搬运时应轻放

9.5产品V71,贮存存捅风自杆_干馒的室内。不得与醉.碱及右腐LIA性的物品其贮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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