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PQS XF003-2023 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
T/CPQS XF003-2023 Fire extinguisher product maintenance, replacement, and after-sales service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北京久久神龙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湖北江荆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亿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浙江杭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坤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余姚市超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徐州市淮海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浙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南京洪湖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陕西正天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江苏锁龙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宸轩中消检测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水力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中商巨建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振兴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庆龙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龙成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丘市华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楼山消防器材厂有限公司、绿丝线(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东靖飞、姜红、滕伟黎、孙超、杨洋、厉华根、肖磊、付萍、叶辉军、李倩、南新华、张伟、陆曦、陈瑛丽、刘文元、何小成、黄敦奕、刘皓、赵瑜霄、王国庆、邓俊、杨德仁、姚高胜、王均奇、司艳朗、翟少康、王建伟
- 出版信息:
- 页数:3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20
C84
CPQS
团体标准
T/CPQSXF003-2023
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
Fireextinguishersmaintenance,replacementandcustomerservice
2023-03-15发布2023-03-16实施
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发布
目次
前言..................................................................................I
引言..................................................................................1
1适用范围...........................................................................2
2规范性引用文件.....................................................................2
3术语和定义.........................................................................2
4要求...............................................................................3
5灭火器产品维修质量.................................................................8
6售后服务...........................................................................9
7包装、运输、使用...................................................................9
附录A(规范性)灭火器维修机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0
附录B(规范性)灭火器维修一致性要求................................................13
附录C(规范性)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14
附录D(规范性)灭火器维修过程登记..................................................15
附录E(规范性)灭火器产品维修过程控制要求..........................................16
附录F(规范性)灭火器产品维修出厂检验报告及确认检验报告............................20
T/CPQSXF003-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消防产品工作委员会、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提
出。
本文件由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北京久久神龙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湖北江荆消
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亿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浙江杭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实业有限公
司、江西坤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余姚市超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徐州市淮海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浙安消防
设备有限公司、南京洪湖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陕西正天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江苏锁龙消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宸轩中消检测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水力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中商巨建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
司、广东振兴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庆龙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龙成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丘市
华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楼山消防器材厂有限公司、绿丝线(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东靖飞、余威、姜红、滕伟黎、孙超、杨洋、厉华根、肖磊、付萍、叶辉军、
李倩、南新华、张伟、陆曦、陈瑛丽、刘文元、何小成、黄敦奕、刘皓、赵瑜霄、王国庆、邓俊、杨德仁、
姚高胜、王均奇、司艳朗、翟少康、王建伟。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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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灭火器产品广泛使用于重要的公共建筑、工业场所及居民住宅,是社会应用面最广,关联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最密切的消防产品之一。为满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要求,按照“放管服”的改
革精神,完善和创新灭火器维修、维护、报废、处置等领域的标准化要求,对有效提升灭火器产品全行业管
理水平,防范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合法企业正当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灭火器产品维修授权与维修机构分级管理、
灭火器维修质量与信息化管理以及灭火器更换、处置、报废、包装、运输环节的管理等,均作出了创新性
的标准化规定。本文件的制订,对充分发挥广大灭火器生产企业和维修机构规范自律、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保证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质量,助力灭火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的质量监督工作,均将起到重要
作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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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
1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灭火器产品维修授权要求,灭火器维
修机构分级管理与能力评价要求,灭火器产品维修质量要求,灭火器产品更换、处置要求,灭火器产品维
修信息管理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的授权管理,灭火器产品维修质量管理,维修信息管理,灭火器
及相关产品的处置管理,灭火器维修机构的质量保证能力评价等。也适用于有关部门对灭火器产品维修、
更换及售后服务的指导、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4351手提式灭火器
GB8109推车式灭火器
GB4066-2017干粉灭火剂
GB17835-2008水系灭火剂
GB15308-2006泡沫灭火剂
GB4396-2005二氧化碳灭火剂
GB25971-2010六氟丙烷(HFC236fa)灭火剂
GB/T9251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XF1157-201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
ISO14520-5FK-5-1-12灭火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fireextinguishersmaintenance,replacementand
customerservice
经灭火器生产者、生产企业授权,由灭火器维修机构对灭火器产品开展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的全过
程质量活动。
灭火器产品维修信息fireextinguishersmaintenanceinformation
由灭火器维修机构生成的智能标识信息,主要包括灭火器产品的维修、维护、更换、报废等信息。
该信息应上传至灭火器维修维护更换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及各类客户端组成的管理系统并公布。
灭火器产品维修授权fireextinguishersmaintenanceauthorization
由灭火器生产者、生产企业按本文件及相关规定,向经评价后证实具备能力的灭火器维修机构委托灭
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工作的行为。
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能力评价fireextinguishersmaintenance,replacement
andcustomerserviceassessmentcapability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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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按本文件及相关要求,对灭火器维修机构质量保证能力开展的第三方评
价工作。
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classificationoffireextinguishermaintenanceorganization
由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根据灭火器维修机构质量保证能力情况、各类资源配置与跟踪管理情况
以及灭火器生产者、生产企业相关意见,确定灭火器维修机构相应级别的行为。
处置disposal
对经检查、测试不可再用的灭火器、灭火剂、零部件及元器件,由灭火器维修机构实施的处理行为。
更换replacement
将应报废或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灭火器更换为符合质量要求和使用要求产品的行为。
4要求
灭火器维修授权
4.1.1灭火器生产者、生产企业对灭火器维修机构授权。未经授权不应开展维修业务。
4.1.2灭火器生产者、生产企业对灭火器维修机构授权的主要内容包括维修产品的商标、品种、型号、规
格、授权期限等内容。
4.1.3灭火器维修授权应符合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
4.1.4灭火器维修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本文件规定开展灭火器维修、更换及售后服
务。
4.1.5灭火器维修机构应自觉接受授权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灭火器维修机构存在违反本文件规定
进行维修,擅自更改维修工艺,滥用零部件、元器件,从事授权范围以外的灭火器维修业务等行为的,
灭火器生产者、生产企业应暂停或终止授权。
4.1.6灭火器维修机构在维修业务活动中,发现授权单位有制假售假行为时,应拒绝维修并向有关部
门反映。
4.1.7灭火器维修授权的有关信息,应通过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消防产品工作委员会网站
()的灭火器维修维护更换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
灭火器维修机构能力评价
4.2.1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应按照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能力评价规则开展灭火器维修机构能力评
价,通过评价符合要求的颁发灭火器维修能力评价证书。
4.2.2灭火器维修机构能力评价的基本模式为:灭火器维修质量保证能力与一致性检查+维修产品质
量检验+评价后监督。
4.2.3灭火器维修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应包括职责、人力资源、维修场所、设施设备、检验试验仪器设
备、文件和记录、维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控制、维修过程控制、质量检验、维修不合格控制、自我评价控制
与维修信息管理等要求。应符合规范性附录A《灭火器维修机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规定。
4.2.4灭火器产品维修一致性检查应包括维修标志、筒体或气瓶、阀门、灭火剂、压力指示器、塑料
件等。应符合规范性附录B《灭火器维修一致性要求》的规定。
4.2.5能力评价分为初评和复评,初评采用灭火器维修质量保证能力与一致性检查+维修产品质量检
验模式,有效期5年。复评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一个有效期内至少开展3次复评。
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
4.3.1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应按照“控制评价风险、实行差异管理、提高评价效能”的原则,根据
灭火器维修机构质量保证能力、诚信守法状况及灭火器产品维修质量状况等与质量相关的信息进行综合
评价,对灭火器维修机构按A级、B级、C级、D级四个级别进行分级动态跟踪管理。
4.3.2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的依据主要包括合法经营资质,灭火器生产者、生产企业授权内容,
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灭火器维修能力评价结论,使用领域灭火器维修产品检测及抽查信息,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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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媒体及社会公众反馈的诚信与质量信息等。
4.3.3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应符合规范性附录C《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的规定。
4.3.4对于初次评价且无任何质量信息的灭火器维修机构,由评价机构根据评价规则与风险评估结果
确认其初次评价等级。
4.3.5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相关的等级信息及确定、调整条件应向社会公布。
4.3.6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的有关信息应由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及时通知灭火器维修机构及相
关方。
4.3.7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灭火器维修机构,应在灭火器维修维护更换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等媒体公示
其违规违法信息。
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
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主要包括对灭火器产品的检查、维护、修理及更换、报废、处置等。
4.4.1检查
灭火器维修机构应对维修灭火器产品的基本质量状况及维修必要性进行检查。
对维修灭火器产品的基本质量状况核查应包括:
a)贴花应完整、内容齐全、清晰可见,印刷在筒体或气瓶上的铭牌应完整、清晰可辩;
b)阀门应无变形、锈蚀、裂纹,超压保护装置应完好;
c)铅封、保险销等保险装置应完好;
d)压力指示器的外观应无变形、破损、断裂,指针应能正确反映灭火器内部压力情况;
e)筒体或气瓶应无明显损伤(磕伤、划伤)、缺陷、锈蚀(特别是筒底和焊缝)、泄漏,钢印等
永久性标志清晰;
f)喷射软管、喷嘴应完好,无明显龟裂、变形、堵塞、损坏;
g)零部件应齐全,不应有松动、脱落或损伤现象;
h)身份信息标志的信息内容应完整。
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应报废并更换:
a)送修的灭火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b)永久性标志不能识别;
c)筒体或气瓶被火烧过;
d)筒体或气瓶有严重变形;
e)筒体或气瓶外部涂层有明显脱落,脱落面积大于筒体或气瓶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f)筒体或气瓶外表面、联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
g)筒体或气瓶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复痕迹;
h)筒体或气瓶内部有锈屑或内表面有腐蚀的凹坑;
i)水基型灭火器筒体或气瓶内部的防腐层失效;
j)筒体或气瓶的联接螺纹有损伤;
k)筒体或气瓶水压试验不符合;
l)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
m)由不合法的灭火器维修机构维修过的;
n)法律或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
o)国家、地方监督抽查结论为不合格,但进入维修环节的产品;
p)灭火器必须报废的其他情况;
q)灭火器最高报废年限(出厂之日起)按表1的规定执行。
表1灭火器最高报废年限(出厂之日起)
序号灭火器种类期限(年)
1干粉灭火器10
2水基型灭火器6
3二氧化碳灭火器12
4洁净气体灭火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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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维修
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筒体或气瓶、阀门锈蚀,灭火剂泄漏,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它维修
条件的应及时进行维修。
灭火器自出厂之日起,使用期限满3年应进行首次维修;当使用环境、防护要求等发生变化
时,首次维修时间应适当提前。
自维修出厂之日起,灭火器最高使用期限应符合表2的规定。当使用环境、防护要求等发生
变化时,使用期限应适当缩短。
表2维修灭火器的最高使用期限
序号灭火器种类期限(年)
1干粉灭火器2
2水基型灭火器1
3二氧化碳灭火器2
4洁净气体灭火器2
灭火器维修过程登记
.1灭火器维修机构应建立《灭火器维修台帐》对灭火器维修过程进行信息登记,内容包括用
户名称、联系方式、送修灭火器规格型号和数量、送修日期、预计维修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等。
.2维修的灭火器要逐具编号,并与台账一一对应。
.3灭火器维修机构应按规范性附录D《灭火器维修过程登记》的规定填写灭火器维修的各项
信息。登记表应由登记人、审核人签名确认。
维修合格证
.1经维修检验合格的灭火器,应贴有维修合格证。
.2维修合格证内容包括维修编号、灭火器总质量、检验员、维修日期、灭火器维修机构名称、地
址、电话等信息。维修合格证样式由灭火器维修机构自行设计。
.3维修合格证应粘贴紧密牢固、端正,不易损坏或丢失。
维修工艺
.1干粉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拆卸工艺
a)按灭火器类型拆除相应的外部零部件,如喷管、喷嘴、抱带、喷枪、车架等;
b)将灭火器放进夹紧装置内,注意筒体或气瓶外表面四周与夹紧装置保护层应贴附平整;
c)启动夹紧装置夹紧筒体或气瓶,使用与阀门相配套的拆卸工具或机械旋松设备,缓慢地松开阀门
螺纹一圈左右,听到气流声即已开始泄压,停止继续松开动作;
d)将灭火器取下夹紧装置,放在一旁等待泄压结束;
e)观察正在卸压的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待指针已完全归位到零位时,拔出保险插销,轻轻
按下手提式阀门压把或推车式手柄试喷,若无气体或灭火剂从喷嘴中冲出,再反复按几下压把或
手柄,直至确保灭火器瓶体内已完全无压力。若仍有气体或灭火剂从喷嘴中冲出,应继续等待至
泄压结束,按前次动作再次操作确认,直至确保灭火器瓶体内已完全无压力;
f)泄压完毕后,旋开阀门,取下阀门组件,将拆下的阀门组件和瓶体分开放置整齐;
g)应制定相应拆卸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拆卸需安全可靠,具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野蛮拆
卸。
.2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拆卸工艺
a)将灭火器置于安全无人的场所,完全释放出瓶体内灭火剂,同时完全卸除筒体或气瓶内的压力;按
b)灭火器类型拆除相应的外部零部件,如喷管、喷嘴、抱带、喷枪、车架等;
c)将灭火器放进夹紧装置内,注意筒体或气瓶外表面四周与夹紧装置保护层应贴附平整;
d)再次轻轻按下手提式阀门压把或推车式手柄试喷,确认筒体或气瓶内已无压力,启动夹紧装置夹
紧瓶体,使用与阀门相配套的拆卸工具或机械旋松设备,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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