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3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A 38-2004 Regulations on level of risk and classification of protection for banking business place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A 38-2021 |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38-2004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4-09-22
实施日期
2004-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
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及其相应的防护级别作出了规定,是确定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营业场所。其他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可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人民银行保卫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迪堡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三利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谢平、袁鹤、顾岩、鲍世隆、施巨岭、杨兰平、史奇中、刘玉成、邓慕琼、熊自力、徐志伟、滕云海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1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

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1范围

本标准对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及其相应的防护级别作出了规定,是确定银行营业场

所风险等级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营业场所。其他金融机构的

营业场所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的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产品引用标准:

JR/T0003-2000银行金库

GA/T405-2002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

GA165防弹复合玻璃

GB1756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73机械防盗锁

GA374-2001电子防盗锁

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368-2001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10408-2000入侵报警探测器

GB15207-94视频入侵报警器

GB15209-94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10409-2001防盗保险柜

系统建设引用标准

1、GB50348-2004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2、GA38-200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3、GB/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4、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5、GA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6、GA518-2004银行营业场所透明防护屏障安装规范

7、公安机关关于金融安防系统的联网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银行营业场所BankingBusinessPlace

各银行机构办理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业务、会计结算业务的物理区域。包括营业厅(室)、

与营业厅(室)相通的库房、通道、办公室及相关设施。

3.2风险等级LevelofRisk

银行工作人员、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及相关设施等在营业场所环境中可能受到的

危害程度。

3.3防护级别ClassificationofProtection

为保障银行工作人员、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及相关设施等的安全,银行机构对不

同风险等级营业场所采取的相应安全防范措施的程度。

3.4业务库commercialvaults

指银行机构为办理日常现金收付业务而设立的现金保管库房。其保管的现金是为保证正

常营业的准备金,是银行营运资金的组成部分。它经常处于有收有付的周转状态,属于流通

中货币的一部分。

3.5自动柜员机(简称ATM)AutomaticTellerMachine

银行提供给客户用于自行完成存款、取款和转帐业务的设备。

3.6自动存款机(简称CDM)CommercialDepositMachine

银行提供给客户自行完成存款业务的设备。

3.7自动存取款机(简称CRS)CommercialReverseSystem

银行提供给客户自行完成存、取款业务的设备。

3.8自助银行SelfServiceBank

银行机构设立的电子化无人值守营业场所。由客户使用银行提供的自动柜员机、自动存

款机等自助设备,通过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支持,客户可自行完成取款、存款、转

帐、和查询等金融服务。

3.9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简称DVR)Digitalvideorecordequipment

采用标准接口的数据载体(如:硬盘),通过数字图像与信息处理技术而实现视音频信

息的数据采集、压缩、解压、存储、回放、控制和传输的装置。

4风险等级

4.1风险等级的划分

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分为三个级别,由低到高为:三级风险,二级风险,一级风险。

4.1.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营业场所定为三级风险单位:

(1)设在乡、镇;(村庄)、农牧区、山区或机关、院校、部队、工厂等企事业单位内

部的营业场所。

(2)现金出纳柜台不超过2个(含2个)的营业场所。

(3)设有现金保管点,存放现金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营业场所。

4.1.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营业场所定为二级风险单位:

(1)设在县(含县)以上城市、城乡结合部的营业场所。

(2)与小型业务库相连,库存现金余额不足50万元的营业场所。

(3)现金出纳柜台超过2个,不足5个(含5个)的营业场所。

4.1.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营业场所定为一级风险单位:

(1)与大型业务库相连,库存现金余额50万元以上的营业场所。

(2)现金出纳柜台6个;(含6个)以上的营业场所。

4.1.4下列风险部位的风险等级:

(1)离行式ATM、CDM、CRS等按二级风险实施防护。

(2)离行式自助银行按一级风险实施防护。

5防护级别

5.1防护级别的划分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护的级别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为:三级防护、二级防护、一级防护。

5.2防护级别的确定

5.2.1防护级别的确定,原则上应与风险等级相对应。即三级风险单位应达到三级防护

要求;二级风险单位应达到二级防护要求;一级风险单位应达到一级防护要求。

5.2.2银行机构也可根据安全防护的需要,结合营业场所的营业规模、现金收付量、周

边治安环境、公安机关应急能力等因素对防护级别进行高配,即对风险等级低的营业场所配

备高于其对应防护级别的防护设施。

5.3三级防护要求

5.3.1银行营业场所应独立设置,外墙应为实体墙与其他单位隔离。

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或防盗安全门,防盗安全门

应符合GB17656的要求。金属防护门的锁具应符合GA/T73的要求。

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视频安防电视监控装置,能够监视营业场所大门外

人员往来情况及出入营业场所人员情况。回放图象应能清晰分辨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

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入侵报警设施,并应能与照明、视频安防监控及声

音复核等设备联动。入侵报警设施应能准确、及时报告入侵异常事件,即应在向安防监控中

心值班人员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同时,清楚显示事件发生的部位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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