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809-2018 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规程

DB12/T 809-2018 Green Operation Management Procedures for Public Institutions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809-2018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07
实施日期
2018-07-08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的运营管理,一般公共建筑的运营管理可参考本规程。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 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市建筑节能推广培训中心、歌山建设集团、中新天津生态城环境与 绿色建筑实验中心有限公司
起草人:
汪磊磊、李胜英、柴光宇、李莹、孟子健、郭春梅、孙金磊、郑少波、于宁、 王宇、范萌、王茂智、王磊、高健
出版信息:
页数:2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010

F01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809—2018

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规程

Greenoperationandmaintenancecodeforpublicinstitution

2018-06-07发布2018-07-08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809—2018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规程.............................................................1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2

5管理要求...........................................................................2

5.1制度管理.......................................................................2

5.2日常管理.......................................................................3

5.3行为引导.......................................................................3

6运行维护技术要求...................................................................3

6.1暖通空调系统...................................................................3

6.2给排水系统.....................................................................5

6.3电气与控制系统.................................................................6

6.4可再生能源系统.................................................................6

6.5室内外环境.....................................................................7

6.6景观绿化.......................................................................7

6.7材料修缮.......................................................................8

7特殊要求...........................................................................8

7.1机关办公.......................................................................8

7.2校园...........................................................................8

7.3医院...........................................................................8

7.4场馆...........................................................................8

7.5数据中心.......................................................................9

附录A(资料性附录)建筑基本信息表.............................................10

附录B(资料性附录)主要耗能设备识别表.........................................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能源计量器具汇总表.........................................13

附录D(资料性附录)能源网络系统示意图.........................................14

附录E(资料性附录)建筑能耗账单...............................................15

附录F(资料性附录)公共机构绿色运营自查表.....................................17

附录G(资料性附录)空调系统主要设备及相关参数运行记录表.......................22

I

DB12/T809—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

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市建筑节能推广培训中心、歌山建设集团、中新天津生态城环境与

绿色建筑实验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汪磊磊、李胜英、柴光宇、李莹、孟子健、郭春梅、孙金磊、郑少波、于宁、

王宇、范萌、王茂智、王磊、高健。

II

DB12/T809—2018

引言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对天津市200家不同类型公共机构进行了现

场调研,总结了近年来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实践经验和突出问题,内容和体系参照了GB/T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JGJ/T391《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

术规范》,充分考虑了天津市公共机构绿色和节能管理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

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

III

DB12/T809—2018

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的总则、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运行维护技术要求和

特殊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的运营管理,一般公共建筑的运营管理可参考本规程。

本标准的实施主体为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部门、物业企业、提供公共机构运营服务的各类专业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9210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17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14549电能质量公共电网谐波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920城市再生水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用水水质

GB/T5080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

CJ94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CJ164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3术语和定义

3.1

公共机构publicinstitution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2

绿色运营管理greenoperationandmaintenance

依据“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建筑或设施的运行过程中,采取先进、适用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

实现最大限度的节能、减排、环保的各项管理活动的总称。

3.3

建筑能源管理系统buildingenergymanagementsystem

1

DB12/T809—2018

对建筑物或者建筑群内的变配电、照明、电梯、供暖、空调、给排水等设备的能源使用状况进行检

测、控制、统计、评估等的软硬件系统。

3.4

再调适retro-commissioning

根据建筑实际使用情况,再次对相关设备系统进行诊断、调整和完善,在确保舒适性的基础上,提

高系统能效,减少能源消耗的活动。

4总则

4.1为规范和引导公共机构的绿色运营管理,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在运营阶段有效降低资源

消耗,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4.2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采用的相关管理措施、技术文件和合同文件的技术条款不得低于本规程的

规定。

4.3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天津市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5管理要求

5.1制度管理

5.1.1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应委托有专业技术及管理能力的部门机构实施,绿色运营管理人员应具

备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上岗,熟练掌握有关系统和设备的工作原理、运行策略及操作规程。

5.1.2运营管理单位应在管理工作开始前,对建筑的基础设施和重要系统设备等进行接管验收,并建

立文件档案。

5.1.3运营管理单位宜参照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和ISO14001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

18001、能源管理体系GB/T23331等,制定完善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结合本规程编制绿色运营管理技

术手册。

5.1.4建立并执行能源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a)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指定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和统计工作;

b)对建筑围护结构、功能区域、使用时间、主要用能设备信息进行登记,参照附录A和附录B

填写;

c)建立完整的计量器具档案,编制能源计量网络图,参照附录C和附录D填写;

d)根据能源计量网络图对各类计量装置数据定期抄录,开展能源消耗自查,发现异常及时查明原

因并改进;

e)建立能源采购和消耗定期台账,原始记录可查,参照附录E填写,按照能源种类,核算综合能

耗、单位面积建筑能耗、人均能耗、人均水耗、单位建筑面积空调制冷供暖能耗等指标;

f)定期开展第三方能源审计。

5.1.5实施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挂钩,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

式。

5.1.6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规范垃圾容器设置。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处置,餐厨垃圾就地资源

化处理或交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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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和能效“领

跑者”产品。

5.1.8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建立统一的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对公务用车使用时

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定期开展绩效评价。

5.1.9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宜参照本规程附录F进行自查。

5.2日常管理

5.2.1建筑设备运行管理记录,包括巡回检查记录、运行状态调整记录、故障与排除记录、事故分析

及处理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能耗统计和分析记录等应填写详细、准确、完整。

5.2.2根据建筑负荷和设备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优先采用低成本技术,适时开展再调适。

5.2.3建立设施设备全生命期档案,保养应符合设备保养手册要求,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2.4计量仪表应定期检验校准。

5.2.5鼓励采购和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商品,满足下列要求:

a)打印机、复印机墨粉用完后应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b)办公区域宜集中配备消毒柜,逐步淘汰一次性餐盒、筷子、水杯等用品;

c)单面纸张回收再利用;

d)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垃圾袋。

5.2.6建立食堂用能设备台账,逐步淘汰高能耗设备,鼓励使用节能炉灶、节水型洗菜机、高效油烟

净化设备等节能环保餐饮设施。

5.2.7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达标排放。

5.2.8设备维护和物业管理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等信息化手段。

5.3行为引导

5.3.1倡导绿色低碳出行,规范使用共享单车,推广新能源车辆。

5.3.2减少使用电梯,鼓励并引导3层及以下楼层不乘坐电梯。

5.3.3做好废弃物分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减少废弃物产生量,规范废弃物分类投放。

5.3.4通过手机APP推送、发布电子提示、张贴宣传单、召开宣讲会等多种方式,建立绿色教育宣传

机制,为用户提供相关绿色常识,提倡绿色工作和生活方式。

5.3.5设置办公设备节电、随手关灯、空调温度设定、节约用水、节约粮食等节约行为提醒标识。

5.3.6除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外,空调房间的运行设定温度,冬季不得高于20℃,夏季不得低于26℃。

5.3.7在房间供暖与空调运行状态下,控制门窗开启。在室外气温适宜的条件下,宜停用空调,加强

自然通风。

6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6.1暖通空调系统

6.1.1并联运行的制冷(制热)机组宜采取群控方式,根据负荷需求合理调节运行台数,保证单台机

组稳定在较高负荷率运行,同时优先运行使用频率较少的机组。

6.1.2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和冷负荷的变化,宜适当调整冷源设备出水温度。

3

DB12/T809—2018

6.1.3蓄能系统应最大限度地利用谷电,避免电力高峰时用电。在满足室内空气控制参数的条件下,

冰蓄冷空调系统宜加大供回水温差。

6.1.4宜根据冷水机组的冷凝温度和冷却水出口温差,监控冷凝器侧污垢热阻情况,采取适宜的物理

或化学除垢技术进行清洗。

6.1.5多台机组并联运行时,应保持水量均匀分配,停止运行机组的水管路阀门应关闭。

6.1.6冷水系统的供水温度不应低于设计值,热水系统的供水温度不应高于设计值,冷热水供回水运

行温差不宜低于设计值。

6.1.7冷水系统各支路回水温度间的偏差不宜大于1℃,热水系统各支路回水温度间的偏差不宜大于

2℃。

6.1.8两管制空调冷热水系统冬夏共用一组水泵时,在冷热模式切换后,应进行水力平衡调试。

6.1.9空调各区域存在明显的温度不平衡时,应对水系统、风系统进行水力平衡调节,不应盲目提高

设备输出能力。

6.1.10水泵、风机的节能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a)并联运行的水泵,应根据实际负荷情况,及时调整运行台数或转速;

b)对于严重偏离设计工况点的水泵、风机,宜采用变频调速等技术进行改造,不应采用关小阀门

或保持多台水泵同时开启的做法;

c)采用变频运行的水系统、风系统,变频控制传感器应动作正常,变频设备的频率不宜低于30Hz。

6.1.11新风机组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房间空调预热预冷时段应关闭新风风阀;

b)过渡季和夏季,应充分利用新风进行夜间预冷;

c)过渡季节利用新风降温时,热回收装置应旁通运行。

6.1.12采用集中新风且人员密度变化较大的区域,新风量应根据实际人员数量进行调节,并应符合

GB50189的规定。

6.1.13根据负荷特性调整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时间,符合下列要求:

a)根据需要实行“部分空间、部分时间”运行;

b)在保证舒适度的前提下,下班前提前关机;

c)厨房、地下车库、卫生间采用间歇排风、局部排风、分档排风或变频调速等控制方式;

d)室内空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并切断电源。

6.1.14空调温控器应明确控制末端,根据需要分区域控制,避免空开。

6.1.15过渡季节空调系统应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加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同时调节匹配排风。

6.1.16主要人员活动区域应保持微正压运行,餐饮、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应维持微负压运行。

6.1.17应根据空气过滤器、水过滤器压差监测装置的提示,及时清洗或更换过滤装置。

6.1.18热回收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洗,避免漏风,保证换热效率。

6.1.19冷却塔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宜根据冷却塔出水温度,调节冷却塔运行台数及风机转速;

b)冷却塔补水管上应安装计量水表,每周对冷却塔补水量进行记录和分析;

c)冷却水处理装置和化学加药装置运行正常,水质达到标准要求;

d)避免停泵时出现溢流。

6.1.20加强建筑气密性维护,减少供暖空调期间由于空气渗漏引起的冷热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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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1进入冬季供暖期前,应检查并确保空调和供暖水系统的防冻措施和防冻设备的正常运转,供暖

期间应定期检查。

6.1.22空调制冷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内容包括:

a)通风与空调系统中的风管系统宜定期清洗,符合GB19210的规定;

b)定期对设备及管道的保温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保温层没有损坏;

a)空调温控开关动作不正常或控制失灵,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a)定期检查冷却塔布水器,及时填补或更换有损坏的冷却塔填料,清洗过滤网杂物;

d)定期检查冷却塔补水浮球阀,避免漏水,冬季停用期间,应放空冷却塔存水。

6.1.23空调自控设备和控制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检修,符合下列要求:

a)管道上的水流开关应定期检查;

b)空调系统中的温度、压力、流量、热量、耗电量、燃料消耗量等计量监测仪表,应定期检验、

标定和维护,失效或缺少应更换或增设;

c)电动调节控制阀门应能够根据系统压力或流量变化进行相应动作,满足系统调节的要求。

6.1.24暖通空调系统应按时巡检并记录,宜参照附录G填写。

6.2给排水系统

6.2.1运行人员应熟悉给水系统网络图,按照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设置分类、分项计量水表,用水

计量装置功能应完好,数据记录完善。

6.2.2对供水管网和阀门定期检查,防止跑冒滴漏。

6.2.3定期检查记录加压水泵运行参数,发现水泵长期处于高效区以外工作时,应及时调整运行工况。

6.2.4定期对各用水点用水压力进行检测和调试,保持供水压力在设计范围内。

6.2.5保持生活热水系统与给水系统压力平衡,热水供水温度满足使用要求,生活热水储水箱应有保

温措施。

6.2.6直饮水设备净水产水率不宜低于55%,排出的浓水宜进行回收利用。

6.2.7绿地灌溉、地面保洁、车辆冲洗应优先使用非传统水源和节水设备。

6.2.8对给排水系统按时巡检,包括以下内容:

a)定期巡检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中水机房、直饮水机房、生活热水机房、油水分离机房,

记录设备运行参数;

b)保持给排水管井、污水井、水表阀门井等井坑的清洁;

c)定期对水过滤器、除污器、减压阀等设备及部件进行检查和维护;

d)排气阀、止回阀和储水箱中浮球阀工作正常;

e)给排水管道保温层结构完整,电伴热管道的温度传感器、温控器,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6.2.9给水系统应保证用水安全,定期检测水质,符合下列要求:

a)每月对直饮水水质进行一次检测,水质应符合CJ94的规定;

b)二次供水系统配套设置的消毒设备应定期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修复;

c)定期对生活水箱进行清洗并对水质进行检测,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6.2.10定期检查非传统水源水处理设施,对水质进行检测及记录,水质应符合GB/T18920的规定。

6.2.11中水给水管道外壁应涂不易脱落的浅绿色标识,中水水池、水箱、阀门、给水栓、水泵应有明

显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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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用水器具维护更换时,更换的产品应符合CJ164的规定,宜选用用水效率不低于3级的节水

器具,公共浴室宜采用带有感应开关、脚踏式开关、恒温混水阀等装置的淋浴器。

6.2.13定期对隔油池、隔油器等除油设施进行清洗和消毒,产生的废弃物不得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2.14雨水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改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a)做好雨水口等排水设施的清淤清洁工作,不得向雨水收集口排放污染物;

b)场地更新改造时应因地制宜地采取雨水引导、入渗、滞蓄、净化和回用措施;

c)定期对雨水入渗、收集、回用设施进行检查、清洗和维护,防止堵塞。

6.3电气与控制系统

6.3.1宜采取下列措施提高变压器利用率,实现变压器经济运行:

a)多台变压器并列运行时,按负载的大小调整变压器运行台数和容量;

b)对暂不使用的供电回路,及时断开电源线路,减少线路上的空载运行损耗;

c)监测变配电室的温度,保持变压器的良好通风散热。

6.3.2对于三相负载不平衡度大于20%的配电系统应进行各相负载均衡调整。

6.3.3对于容量大、负荷平稳且长期连续运行的用电设备,宜采取无功功率就地补偿措施。

6.3.4对谐波进行定期监测,谐波电压限值和谐波电流允许值应符合GB/T14549的规定,超出限值应

采取技术措施,控制谐波污染。

6.3.5人工照明照度不应超过标准规定值,宜结合使用和自然采光情况,调节室内照度和照明时间,

符合下列要求:

a)明确照明开关控制的灯具,灯具表面保持清洁;

b)靠近采光窗与远离采光窗的灯具根据需要分别控制;

c)楼梯间、卫生间等场所应采用红外、声控或其它节能控制措施;

d)走廊、门厅、电梯厅等场所宜根据不同时段调整照度水平和开关时间;

e)室外照明应随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开、关灯的时间;

f)地下停车场应划分使用区域,实行分区域照明管理,按不同时段提供不同的照度;

g)对有自然采光条件的地下空间,白天应关闭对应的人工照明。

6.3.6宜采取电梯群控、扶梯自动启停、轿厢休眠、高峰期上下行客流模式转换等节能措施,人流量

较小时关停闲置电梯。

6.3.7加强设备运行时间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a)合理设定信息发布显示屏的运行时间;

b)节假日或夜间无人使用的情况下,应关闭电开水器;

c)办公用电设备宜选择开关控制型插座,下班及时切断电源;

d)外露管道上的电伴热装置,在周边环境温度低于2℃时开启。

6.3.8及时更换损坏和照度不符合要求的灯具,更换的灯具效率应符合GB50034的有关规定。

6.3.9自动控制系统的传感器、变送器、调节器和执行器元件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供暖、通风、空

调、照明等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应工作正常。

6.3.10建筑能源使用情况宜根据建筑能源管理系统进行监测、统计和评估。

6.4可再生能源系统

6.4.1定期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评价,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实际使用量,符合GB/T508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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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809—2018

6.4.2可再生能源系统同常规能源系统并联运行时,应优先运行可再生能源系统。

6.4.3太阳能集热系统运行时,应避免集热器空晒和闷晒,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

6.4.4太阳能集热器和光伏组件表面应根据落尘量定期清洗,保持表面清洁,不被杂物遮挡。

6.4.5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时,应对地源侧温度进行监测分析,保证土壤换热量和系统的稳定运

行。

6.4.6地源热泵系统冬夏季节转换应设置明显标识,并在季节转换前完成阀门转换操作。

6.4.7水源热泵系统应采取梯级利用措施降低尾水排放温度,并按要求回灌。

6.4.8可再生能源系统能源产出与消耗数据应进行单独计量。

6.5室内外环境

6.5.1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GB/T18883中的有关规定,宜采用空气净化装置控制室内细颗粒物(PM2.5)

浓度。

6.5.2除指定吸烟区外,建筑内应设置禁止吸烟标识。

6.5.3空调通风系统新风口周围应保持清洁,新风引入口与排风不应短路。

6.5.4厨房、厕所、地下车库的排风系统应定期检查,厨房排风口和排风管应定期进行油污清理。

6.5.5活动遮阳设施应根据天气和季节变化及时调节,较大面积的东西向外窗及天窗宜增加外遮阳设

施。

6.5.6应采取措施控制夜间照明光污染及车库、厨房、冷却塔等排风和噪声污染。

6.5.7办公、医院、学校、场馆等,应开展人流高峰时段出入口及周边交通流的组织和疏导。

6.5.8场地内宜设交通引导标识,实行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分流管理。

6.5.9无障碍设施有明显标识,无障碍道路设置和衔接符合使用轮椅者或视觉障碍者自行通达的要求。

6.5.10宜在公共区域设置休憩设施和绿化空间。

6.5.11机动车停车不应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宜配置汽车充电桩及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

6.5.12地面自行车停车应设遮阳防雨设施,方便出入,宜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

6.6景观绿化

6.6.1不应随意侵占绿地,绿化区应做好日常养护,及时栽种、补种乡土植物,新栽种和移植的树木

一次成活率应大于90%。

6.6.2露天停车场和室外活动场地宜种植有遮荫效果的树木。

6.6.3绿地踩出的路面,如因设计欠缺导致人行不便的,宜通过改造,形成园林路。

6.6.4宜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不应对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损害。

6.6.5根据天气情况和绿化浇灌需求,采取以下灌溉运行模式:

a)提前制定灌溉计划,灌溉系统应安装计量设备,填写灌溉记录;

b)灌溉时应防止跑冒滴漏,及时关闭阀门;

c)采用浇灌时,应采用缓流往复浇灌,严禁采用高压水流冲灌;

d)夏季灌溉宜安排在早晚进行,喷灌与微灌在风力大于3级时宜停止作业;

e)喷灌水流不应喷洒到道路、停车区、建筑物、围栏上;

f)草坪日常养护过程中,应避免破坏喷头,冬季应注意防冻措施。

7

DB12/T809—2018

6.6.6景观水景补水应使用雨水或再生水,不得使用自来水及自备井水等饮用水源。

6.6.7定期对人工水景补水量做好记录及合理性分析。

6.6.8宜采用循环处理或生态水处理技术保障景观水体水质,无水质恶化现象,水质应符合GB/T18921

的规定。

6.7材料修缮

6.7.1建筑保温、门窗和外遮阳等设施应定期进行完好性检查,外墙和屋顶内表面如有结露、发霉现

象,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6.7.2修缮改造宜选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优先采用绿色建材和绿色设备产品,合理采用可再利用

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

6.7.3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b)宜选用耐久性强、不产生光污染、易更换、易清洗的装饰装修材料;

c)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宜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墙和隔断。

6.7.4修缮改造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减少对相邻空间和敏感元器件的影响,装修垃圾应按照规定堆放

和清运,减少环境污染。

7特殊要求

7.1机关办公

7.1.1制定本单位办公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办公资产配备、报废、处置的有关规定。

7.1.2推行纸张双面打印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

7.1.3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倡议。

7.2校园

7.2.1对于集中供暖或空调的教学、办公及宿舍区域,应考虑日常使用规律及寒暑假期间使用率较低

的影响,制定完善的分时、分区节能运行方案。

7.2.2公共浴室、游泳馆淋浴提倡采用计量付费管理措施。

7.2.3建立绿色校园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开学校节能、节水、节材和绿化等方面的信息。

7.3医院

7.3.1对资源消耗进行计量、统计,制定奖惩措施。

7.3.2蒸汽锅炉的蒸汽凝结水回收利用系统正常有效运行。

7.3.3洁净手术部等净化空调系统,应充分利用二次回风或热水再热措施,减少电再热。

7.3.4应定期检查及维护医疗卫生机构所设置的污水处理设备,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水经处理、

消毒后再排放,水质应符合GB18466的规定。

7.4场馆

7.4.1场地交通组织和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合理组织人流、车流、物流,布展期间不影响周边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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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型车和小型车停车区域分别设置,设置中转停车场;

c)停车场(库)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7.4.2恒温恒湿房间设置在地下室或建筑内区,室内温湿度基准参数和控制精度应满足工艺要求。

7.4.3日常办公和展览空间的暖通空调系统应分别独立控制,展览空间在冬季非使用时间设置值班供

暖。

7.4.4熏蒸、清洗、干燥、修复等区域产生的有害气体应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单独处理排放。

7.4.5建立绿色布展管理机制,鼓励使用模块化、构件化的可再生、可循环板材,对搭建材料提出环

保要求。

7.4.6建立绿色教育宣传机制,向参观人员提供绿色宣传教育手册。

7.5数据中心

7.5.1对信息设备、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分项能耗定期统计,计算分析电能利用效率(PUE)等

指标。

7.5.2制冷空调系统在有条件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冷源进行设备冷却。

7.5.3对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温度、相对湿度进行监测,符合GB50174的规定。

7.5.4定期对主机房的空气含尘浓度进行测试,符合GB50174的规定。

7.5.5对主机房温度分布进行测试,调整优化气流组织,避免冷热空气掺混。

7.5.6主机房应维持正压,符合GB5017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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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建筑基本信息表

表A.1建筑基本信息表

建筑名称:详细地址:

建筑产权人:物业管理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

建造年代:建筑高度:m

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面积:㎡

建筑类型:

□办公建筑□体育建筑建筑运行时间表:

□商场建筑□通信建筑一天运行小时:从到

□宾馆饭店建筑□交通运输一周运行天:从到

□文化教育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一年运行月:从到

□其他(请注明)

建筑功能区域面积:

车库:㎡设备层:㎡

办公:㎡商场:㎡

仓库:㎡

宾馆:㎡餐饮:㎡

特殊功能区域(请注明功能):㎡

体育健身:㎡

其他(请注明功能):㎡

建筑围护结构:

外墙是否保温:□是□否屋顶是否保温:□是□否是否采用外遮阳:□是□否

保温构造:保温构造:外遮阳形式: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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