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639.1-2005 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

GB/T 19639.1-2005 Technical conditions of small-sized valve-regulated lead-acid batterie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9639.1-2014 |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9639.1-200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5-01-18
实施日期
2005-08-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沈阳蓄电池研究所、福建泉州大华蓄电池有限公司、福建安溪闽华蓄电池有限公司、南京震寰金辉胶体蓄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曲阜圣阳电源有限公司
起草人:
付艳玲、万少波、林金树、钱学海、周庆申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18 千字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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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639.1-2005

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Technicalconditionsofsmall-sizedvalve-regulatedlead-acidbatteries

I(EC61056一1:2002,Generalpurposelead-acidbatteries,valve-

regulatedtypes,Part1:Generalrequirements,functionnal

characteristics-Methodsoftest,MOD)

2005-01-18发布2005-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a-111

GB/T19639.1-2005

前口.

GB/T19639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第2部分:《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产品分类》。

本部分为GB/T19639的第1部分,对应于IEC61056-1:2002携《带式铅酸蓄电池(阀控式)第1

部分:一般要求、功能特性和试验方法》,本部分与IEC61056-1:2002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采用。主要

差异如下:

—变更了标准名称;

—编写格式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对该标

准进行编写;

—按照我国国情增加了7min率容量放电、排气阀、安全性、防爆性、涓流充电寿命等项目的技术

要求和试验方法;

—提高了循环寿命次数。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蓄电池研究所、福建泉州大华蓄电池有限公司、福建安溪闽华蓄电池有

限公司、南京震寰金辉胶体蓄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曲阜圣阳电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付艳玲、万少波、林金树、钱学海、周庆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9639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GB/T19639.1-2005

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1范围

GB/T19639的本部分规定了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应急照明设备、不间断电源、移动测量设备等,额定容量在65Ah(含65Ah)以下的

各种直流电源用蓄电池。这类铅酸蓄电池的单体电池,可以是平板电极装在方型槽中的,也可以是卷绕

式电极装在圆筒中的。蓄电池中的硫酸电解液是不流动的,或吸附在电极间微孔结构中或呈胶体形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9639.2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产品分类

QB700量筒

QB702滴定管

JB/T9461-1999动槽水银气压表技术条件

3术语、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部分。

C,,-20h率额定容量,Ah;

121-20h率放电电流,数值C20120,A;

C,-20h率实际容量,Ah;

R—蓄电池容量保存率,%。

4技术要求

4.1外观

蓄电池外观不得有变形及裂纹,且标志清楚。

4.2尺寸

蓄电池外形尺寸应符合GB/T19639.2的规定。

4.320h率容f

4.3.120h率额定容量CZ。应符合GB/T19639.2的规定。

4.3.2蓄电池按5.5试验时,实际容量C在第五次充放电循环之内应不低于Czoc

4.47min率放电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按5.6试验时,放电持续时间应不低于7mina

4.527min率放电

蓄电池按5.7试验时,放电持续时间应不低于27mine

4.6最大放电电流

蓄电池按5.8试验时,导电部位不得熔断,外观不得出现异常现象。

4.7过放电

蓄电池按5.9试验时,实际容量应不低于0.75二。。

GB/T19639.1-2005

4.8过充电

蓄电池按5.10试验时,实际容量应不低于0.95C2,,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4.9气体析出或密封反应效率

按以下两种方法可任选其一进行试验。

a)蓄电池按5.11.1-v5.11.4试验,单体蓄电池平均每安时小时对外析出的气体析出量G。在标

准状态下Ge<0.05mL/(Ah·h)。

b)蓄电池按5.11.5^-5.11.7试验,密封反应效率应不低于90ooa

4.10排气阀

蓄电池按5.12试验时,排气阀应在压力为1^-49kPa范围可靠地开、关。

4.11安全性

蓄电池按5.13试验时,外观不得出现漏液等异常现象。

4.12防娜性

蓄电池应按5.14试验,蓄电池外部遇明火时其内部不应爆炸。

4.13荷电保存

蓄电池按5.15试验时,容量保存率应不低于75写Ceo

4.14耐振动性

蓄电池按5.16试验时,端电压应不低于额定电压,外观不得出现漏液等异常现象。

4.15耐冲击性

蓄电池按5.17试验时,端电压应不低于额定电压,外观不得出现漏液等异常现象。

4.16寿命

以下两种方法可任选其一进行试验。

4.16.1充放循环寿命

蓄电池按5.18.2试验时,充放循环寿命应不低于300次。

4.16.2涓流充电寿命

蓄电池按5.18.3试验时,涓流充电寿命应不低于两年。

5试验方法

5.1测.仪器

5.1.1电气AIR

5.1.1.1仪表f程

所有仪表量程应随被测电压和电流的量值而变,指针式仪表读数应在量程的后三分之一范围内。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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