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4/T 0035-2024 气瓶充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设备控制规范

DB2104/T 0035-2024 Equipment control specifications for establishing a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for gas cylinder filling units

辽宁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04/T 0035-2024
标准类型
辽宁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3-20
实施日期
2024-04-20
发布单位/组织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20.10

CCSA00

2104

抚顺市地方标准

DB2104/T0035—2024

气瓶充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设备控制规范

2024-03-20发布2024-04-20实施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104/T0035—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1

5设备及设备上使用的安全附件控制.......................................................1

6设备状态控制.........................................................................6

附录A(资料性)质量体系设备控制推荐性质量记录....................................8

I

DB2104/T003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抚顺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提出。

本文件由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抚顺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东北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优、韩凌、马池营、夏咏、王文涛、孔祥伟、兰亮云、朱健、燕仲飞、陈勇、

孙祥广、洪振朋、栾波、王梓琦、李彤。

II

DB2104/T0035—2024

气瓶充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设备控制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气瓶充装单位在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过程中关于设备控制要素编制、实施、改进过

程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TSG07范围内的气瓶充装单位为满足特种设备充装单位许可要求,在充装质量保证体

系建立过程中关于设备控制要素的编制及其改进。对TSG07范围内的气瓶充装单位实施充装许可鉴定评

审和监督检查的过程,也可参照使用。

注:本文件中的气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均特指《特种设备目录》范畴内的相应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NB/T4701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TSG07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23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总则

4.1充装单位应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充装质量保证体系中的设备要素控制程序。

4.2充装单位应在充装质量保证体系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控制流程。

4.3充装单位应配备设备控制要素的充装质量控制系统责任部门或人员﹐明确部门或人员职责。

4.4充装单位充装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按照相应要求履行审查确认、做出记录的职责。

4.5凡对充装过程或充装质量有影响的设备及设备上使用的安全附件均应按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的要求进行控制。

4.6充装单位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控制,包括设备使用状态标识、检定校准标识、法定要求定期检验的

设备检验报告等。

5设备及设备上使用的安全附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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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采购

5.1.1设备及设备上使用的安全附件采购控制环节包括但不仅限于提出需求、审批需求、采购策划、

采购实施环节。

a)提出需求: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内外部环境变化、最高管理层决策、工作实际需要等因素,

识别设备配置需求;设备的需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明确质量、技术、安全等要求。

b)审批需求:确认设备配置的途径,确认技术要求,确认采购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明

确采购资金来源。设备及设备上使用的安全附件采购应明确质量、技术、安全等要求。审批

需求的过程应形成质量记录,相关示例见表A.1。

c)采购策划:明确采购方式和途径、制定采购计划。

d)采购实施:制定采购技术文件,选择适当的设备供方,按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形成采购过程

记录并完整保存。

5.1.2充装单位应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且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

的特种设备,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5.1.3气瓶的安全附件,包括气瓶阀门(含组合阀件,简称瓶阀)、安全泄压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等;

气瓶保护附件,包括固定式瓶帽、保护罩、底座、颈圈等;安全仪表,包括压力表、液位计等。

5.1.4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易熔塞、紧急切断

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压力容器的仪表,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压力、温度、液位等测量仪表。

5.1.5压力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及附属仪器或者

仪表应符合TSGD0001的相关规定。

5.1.6制造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的单位应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

断装置等需要型式试验的安全附件,应经过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

式试验并且取得型式试验证明文件。安全附件出厂时应随带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且在产品上装设牢固

的金属铭牌。

5.2验收

5.2.1设备及设备上使用的安全附件验收时,除了对数量、外观、铭牌、完好状态等进行检查之外,

还应根据已经确定的采购文件,逐一核查其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参数,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充装工作需要、出厂技术指标以及采购合同的规定。

5.2.2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及设备上使用的安全附件,应在供方调试合格后再组织验收。

5.2.3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供方协商解决。

5.2.4验收过程应形成验收记录并完整保存,相关示例见表A.2。

5.2.5验收特种设备时,应查验设备出厂随附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确认已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

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5.2.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交接,并

应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5.2.7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充装单位应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

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

全监管部门,可以委托其下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对于整机出厂的特种设备,一般

应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

5.3建档及档案管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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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充装单位设备档案管理,包括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记录、

维护保养记录、检定校准计划,检定校准记录、报告等档案资料,相关示例见表A.3至表A.7。

5.3.2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控制的设备,充装单位应将其纳入设备台账。充装单位应明确规定设备台

账的内容和格式。设备台账一般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编号(唯一性标识)、使用部门或使用

人员、价格、出厂编号、主要技术性能等信息。

5.3.3完成验收的设备,应及时编制唯一性标识,并在设备台账上登记。唯一性标识通常采用设备编

号的形式,根据一定的规则对每一台设备进行编号。设备编号的方式应有明确规定,一般不宜直接采用

设备的出厂编号作为设备编号或唯一性标识。

5.3.4设备的唯一性标识应是确定的、唯一的,与设备一一对应,不应出现重号。

5.3.5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控制的设备,充装单位应逐台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应与设备台账、设

备实物一致。设备档案应内容齐全,能够完整地反映设备管理的全过程。设备档案通常包括:

a)设备的名称、唯一性标识;

b)设备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或者制造商提供的其他出厂资料,包括供方名称、设备型号、系列

号或者出厂编号等;

c)采购文件,包括采购验收记录、接收日期、接收时的状态记录、调试记录、启用日期信息等;

d)检定证书、校准报告等量值溯源记录等;

e)使用、维护、检修记录等。

5.3.6充装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并应按TSG08的要求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3.7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c)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

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

d)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

修理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e)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定期检验报告;

f)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g)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

h)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

i)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

注:应在设备使用地保存上述(a)、(b)、(e)、(f)、(g)、(h)、(i)规定的资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以便备查。

5.4操作

5.4.1充装单位应结合充装工艺制定并且实施充装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包括

适用范围,人员条件、设备仪器条件、操作程序和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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