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622-2024 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气象保障能力建设规范

DB41/T 2622-2024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Meteorological Assurance Capability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Demonstration Area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2622-2024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3-12
实施日期
2024-06-11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CCSA47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2622—2024

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气象保障能力建设规范

2024-03-12发布2024-06-11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2622—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建设内容与要求.....................................................................1

附录A(规范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气象监测要素及仪器性能指标...........................6

附录B(规范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智慧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标牌制作要求...................8

附录C(规范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气象信息服务系统基本功能.............................9

参考文献.............................................................................10

I

DB41/T2622—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新乡市

气象局、河南省气象探测数据中心、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河南省气象服务中心、河南省农业技术

推广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姬兴杰、李梦夏、杨广玉、岳永鹏、查菲娜、成林、张广周、李彤霄、张益炜、

张金平、张正灿、刘磊、黄毅梅、严雪。

II

DB41/T2622—2024

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气象保障能力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内容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气象保障能力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33695—2017地面气象要素编码与数据格式

QX/T329—2016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站建设规范

QX/T569—2020人工增雨(雪)地面催化剂发生器选址安装技术要求

DB41/T1833农业小气候自动观测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高标准农田

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

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耕地。

[来源:GB/T30600—2022,3.1]

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按照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六化”标准

建成的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

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

以保障农业稳产高产为目标,集气象监测、信息接收、灾害防御、气象科普于一体的示范园区。

4建设内容与要求

农业气象监测

4.1.1建设内容

4.1.1.1地基观测

1

DB41/T2622—2024

建设地面气象观测场,对风向、风速、气压、降水、空气温度、相对湿度、日照时数或总辐射、土

壤温度、土壤水分、蒸发、冠层温度、植被指数等农业气候资源、农作物生长状况、土壤环境等进行监

测。包括建设气象监测站和与高标准农田区域服务中心相匹配的县(市、区)综合气象中心站。

4.1.1.2空基监测

建设空基监测系统,定时或不定时对农田的农业气象灾害、微气候环境、农作物生育状况、土壤环

境状况等进行监测。

4.1.1.3天基监测

建设天基监测系统,对农业气象灾害、农作物生育状况、土壤环境状况等进行连续监测。

4.1.2建设要求

4.1.2.1地基观测

地面气象观测场建设要求观测地点代表性强,观测设施应集中于不小于8m×4m的观测场内。

气象监测站应布设风向、风速、气压、空气温度、相对湿度、降水六要素气象观测站,土壤多要素

自动观测仪(含土壤湿度、土壤温度等),可根据科技工作和生产实践需要适当增加观测设备和观测密

度。

县(市、区)综合气象中心站应布设风向、风速、气压、空气温度、相对湿度、降水六要素气象观

测站,农作物自动化观测仪,观测场实况电子显示屏(LED),土壤多要素自动观测仪(含土壤湿度、

土壤温度等),总辐射或自动日照计,同时可选配农田小气候观测仪、区域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自动

小型蒸发仪、便携式土壤水分速测仪、红外温度计、自动水位计等观测设备。

观测仪器要求安全性好、检修维护方便,设备安装应符合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有关建设

标准和要求,其防雷装置应具备在线监测功能,农田小气候观测仪安装应符合DB41/T1833。气象数据

格式应符合GB/T3369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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