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2200-2024 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技术规程

DB35/T 2200-2024 High 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2200-2024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9-05
实施日期
2024-12-05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址、农田工程建设、农田质量建设及建后管护。 本文件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技术,其他农田建设参考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福建省地质遥感与地理信息服务中心、福建大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起草人:
黄锦东、余明珠、张华、黄德华、俞彪、林吉程、林文玉、何矿立、张坤、曾杰、沈金泉、邓锋、刘芳丽、黄富锋、张宏堆、廖文强、詹文泰、林程、姜玉英、许乾坤、钟和清、刘琤。
出版信息: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04

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2200—2024

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well-facilitatedfarmland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

2024-09-05发布2024-12-05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T2200—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建设选址...........................................................................2

5农田工程建设.......................................................................2

6农田质量建设.......................................................................9

7建后管护...........................................................................9

附录A(资料性)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分类表......................................12

附录B(规范性)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体系..............................................15

I

DB35/T2200—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福建省地质遥感与地理信息服务中心、福建大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锦东、余明珠、张华、黄德华、俞彪、林吉程、林文玉、何矿立、张坤、曾杰、

沈金泉、邓锋、刘芳丽、黄富锋、张宏堆、廖文强、詹文泰、林程、姜玉英、许乾坤、钟和清、刘琤。

II

DB35/T2200—2024

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址、农田工程建设、农田质量建设及建后管护。

本文件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技术,其他农田建设参考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12527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

GB/T14049额定电压10KV架空绝缘电缆

GB/T17468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

GB/T20203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21303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

GB/T30600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50085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50265泵站设计标准

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T50485微灌工程技术标准

DL/T5220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范

JTG336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GD4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JTGD6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482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SL/T769农田灌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

DB35/T1836耕地地力提升与保持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高标准农田建设well-facilitatedfarmlandconstruction

为减轻或消除主要限制性因素、全面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而开展的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

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和其他工程等农田工程建设和土壤改良、障碍土层消除、

土壤培肥等农田质量建设。

1

DB35/T2200—2024

类型区engineeringtypearea

依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地域差异性划定,体现项目地域差异和特征的单元。在同一类型区,

建设目标、建设条件、建设内容和组合特征基本一致。

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landoccupationrateoffieldinfrastructure

农田中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设施占地面积与建设区农田面积的比例。

田块field

田间末级固定设施所控制(不包括水田的田埂)的最小范围。

4建设选址

建设选址应符合GB/T30600的规定。

5农田工程建设

一般规定

5.1.1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类型区划分为3个一级工程类型区、7个二级工程类型区。各类型区区

域范围、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和建设重点详见附录A。

5.1.2农田工程建设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

和其他工程等。按照工程类型、特征及内部联系构建的工程体系分级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执行。

5.1.3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高于8%,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不少于15年。

田块整治

5.2.1一般规定

5.2.1.1根据地形条件、水源特点、作物种植要求因地制宜进行田块布置,整治后的田块应有利于机

械作业、有利于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5.2.1.2格田长度应根据地形地貌条件而定,梯田宜沿等高线方向大弯就势、小弯取直。

5.2.1.3田块整治应做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和水田犁底层重构。

5.2.2田块整治技术指标

不同类型区的田块整治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田块整治技术指标

类型区

内容

山地丘陵区河谷盆地区滨海沿江平原区

长边宜南北向或顺等高线方长边宜南北向,与主

方向顺等高线方向

田块向,与主害风夹角大于60°害风夹角大于60°

要求长度

20~10050~10060~120

m

2

DB35/T2200—2024

表1田块整治技术指标(续)

类型区

内容

山地丘陵区河谷盆地区滨海沿江平原区

宽度

≥3.0≥6.0≥20.0

m

水稻区田面高差应小于3cm

田面平整度

田块旱作区田面高差应小于5cm

要求田埂顶宽度

≥20

cm

田埂高度

≥20

cm

耕作层回填率

≥90

有效土层厚度

≥60≥60≥100

cm

耕作层水田≥20

土层

cm水浇地、旱地≥25

要求

水田犁底层

≥10

cm

土壤pH5.5~7.5

有机质

宜≥20

g/kg

粮食产能

宜≥470

kg/亩

灌溉与排水

5.3.1一般规定

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符合下列要求。

——高标准农田应具备稳定、可靠的灌溉水源和设施,以及固定的灌溉、排水设施。

——通过实施灌溉与排水,合理利用水资源,形成“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的灌排体系。

——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因地制宜采取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喷微灌

等节水灌溉措施。

——水质标准应满足GB5084的要求。

5.3.2水源

5.3.2.1水源配置应考虑地形条件、水源特点等因素,合理选用蓄、引、提或组合的方式。水资源论

证应符合SL/T769的规定。

5.3.2.2小型塘堰(坝)、小型泵站、小型拦河坝(闸)、小型集雨设施、农用机井等水源工程应满

足GB/T30600的规定,建设等级及洪水标准应满足SL252要求。

3

DB35/T2200—2024

5.3.2.3应根据地质条件、靠近灌区、取水便利等条件,经综合比较选定站址。应根据站址地质条件,

机电设备布置,进出水流道或管道,电源进线方向、对外交通以及有利于泵房施工、机组安装与检修和

工程管理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泵站设计应符合GB50265的要求。

5.3.3输配水

5.3.3.1明渠

明渠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渠道布置应与排水沟布置相协调,根据地形条件,采用相邻布置或相间布置。当地形坡度较

陡或者地下水位较低时,可以采用灌排结合布置。

——渠道应布置在其控制范围内地势较高地带,尽量满足自流灌溉要求。

——渠道应有配套完善的渠系建筑物,实现控制、分配、量水。

——渠道每1~3个格田应设置1个放水口。

——渠道末端应布置退水出口。

——渠道纵横断面应保证设计输水能力、边坡稳定和水流安全通畅。

5.3.3.2管道

管道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资源紧缺、水源与田间落差满足自流灌溉,或泵站提水可采用管道输水灌溉,宜采用低压

管道输水灌溉。

——管道系统宜沿道路和田块边界布置。平原区各级管道宜布置在各自控制区域中间,双向供

水。低山丘陵区干管宜沿高地、平行于等高线布置,最末一级固定管道的走向应与作物种植

方向一致,移动软管宜垂直于作物种植行。

——管网布置应短而直,减少拐弯、起伏和折点,宜避免逆坡布置。管道应布置在坚实的地基

上,避开填方区和可能产生滑坡或受山洪威胁的地带。

——固定管道应埋在地下,埋深应不小于70cm,并满足地面荷载和机耕要求。

——应根据水力特性,在相应位置设进、排气阀或水锤防护装置及设置镇墩等附属设施。

——管道设计应满足GB/T20203、GB/T50085的规定。

5.3.4高效节水灌溉

5.3.4.1一般规定

5.3.4.1.1高效节水灌溉主要包含喷灌、微灌二种形式。

5.3.4.1.2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适用于灌溉水源缺乏的地区、高扬程提水灌区、受土壤或地形限制难以

实施地面灌溉地区和有自压灌溉条件地区。

5.3.4.2喷灌

5.3.4.2.1喷灌工程设计应符合GB/T50085的规定。

5.3.4.2.2喷灌工程宜采取连片开发、整体设计、整体实施的方式,形成具有适度规模的喷灌系统。

5.3.4.2.3取水泵站应满足输水管路及喷头对压力和流量的要求,首部枢纽应设置水量和压力量测设

备;应将水量、压力量测设备、安全保护和两侧控制设备等集中安装。

5.3.4.2.4管线的纵剖面应力求平顺,减少折点;管道埋深应不小于70cm,并满足地面荷载和机耕

要求。

5.3.4.2.5喷灌管网系统中应合理设置安全阀、空气阀等管道附属设施。

4

DB35/T2200—2024

5.3.4.2.6喷头应满足地形、土壤对喷灌强度和作物对喷洒均匀度和雾化程度的要求。

5.3.4.2.7固定管道应根据地形、地基和直径、材质等条件确定其敷设坡度以及对管基的处理。固定

管道的末端及变坡、转弯和分叉处宜设镇墩,管段过长或基础较差时,应设支墩。

5.3.4.3微灌

5.3.4.3.1微灌工程设计应符合GB/T50485的规定。

5.3.4.3.2微灌包含滴灌、微喷灌和涌泉灌(或小管出流灌)等多种形式,应根据水源、气象、地形、

土壤、植物种植等自然条件,以及经济、劳力状况、生产管理、技术力量等社会因素,因地制宜选择微

灌形式。

5.3.4.3.3微灌系统包括水源、首部枢纽、管网和灌水器。

5.3.4.3.4微灌系统以蓄水池为水源时应考虑沉淀要求;从河道或渠道中取水时,取水口处应设置拦

污栅和集水池。

5.3.4.3.5微灌系统首部枢纽应将加压、过滤、施肥、安全保护和两侧控制设备等集中安装。

5.3.4.3.6输配水管道宜沿地势较高位置布置,支管宜垂直植物种植行向布置,毛管宜顺植物种植行

向布置。

5.3.4.3.7支管及上游各级管道的首端宜设控制阀,地埋管道的阀门处应设阀门井。在管道起伏的高

处、顺坡管道上端阀门的下游,逆止阀的上游均应设置排气阀。

5.3.4.3.8地埋干支管的末端、低点应设冲洗排水阀。

5.3.4.3.9在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末端、变坡、转弯、分岔和阀门处应设镇墩,当坡度大于20%或

管径大于65mm时,每隔一定距离应增设镇墩。

5.3.5田间排水

5.3.5.1排水沟宜布置在低洼地带,并尽量利用天然河沟和原有排水沟。

5.3.5.2排水沟应达到农田防冲、排涝、降渍和防治土壤盐渍化等要求;有防治土壤盐渍化需求的农

田,应将地下水埋深控制在区域返盐季节地下水临界深度之下。

5.3.5.3排水沟设计流量应根据排水面积、排水模数、产流与汇流历时等,按照GB50288的有关规定

计算确定。

5.3.5.4排水沟沟底比降应满足上下级水位衔接及不冲不淤要求,宜与沟道沿线地面坡度接近。

5.3.6渠系建筑物

5.3.6.1因地制宜配套水闸、渡槽、倒虹吸、涵洞(管)、跌水与陡坡和量水设施等渠系建筑物。

5.3.6.2水闸分为节制闸、进水闸、分水闸和退水闸等类型,建设规模应与相应沟渠规模相匹配。

5.3.6.3渡槽、倒虹吸建设规模应与相应沟渠输水规模相匹配,应采用具有抗渗、抗侵蚀功能的材料

及经济实用的结构。

5.3.6.4涵洞(管)长度应与道路宽度相匹配,涵洞(管)的过流能力应与沟渠的过流能力相匹配。

涵洞(管)进出口应设渐变段以便与上下游沟渠平顺连接,出口流速过大时应有消能防冲设施。涵洞(管)

可选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管涵、钢筋混凝土盖板涵、箱涵。

5.3.6.5跌水与陡坡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和上下水面跌差选择结构型式。当上下水面跌差≤3m时,

宜优先采用跌水,当上下水面跌差>3m时,宜采用陡坡或多级跌水。跌水与陡坡下游应设置消能设施。

5.3.6.6渠系建筑物工程设计应按照GB50288、GB/T21303、SL482、JTGD60的要求执行。

5.3.7灌溉与排水技术指标

不同类型区的灌溉与排水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5

DB35/T2200—2024

表2灌溉与排水技术指标

类型区

内容

山地丘陵区河谷盆地区滨海沿江平原区

水稻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10年,1d~3d暴雨3d~5d排至作物耐淹

排涝标准水深;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5~10年,1d~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

1d~3d排至田面无积水

排水方式自流排水为主,抽排为辅

排水沟宽度

≥0.4

m

排水沟深度

≥0.4

m

排渍深度

≥0.8≥0.8≥1.2

m

灌溉保证率水稻区≥85

%旱作区保障2次以上关键生育期应急补灌

灌溉方式自流灌溉为主,抽蓄为辅

明渠≥0.75

渠系水利用系数

管道≥0.90

水稻区≥0.95

田间水利用系数

旱作区≥0.90

渠道宽度

≥0.3

m

渠道深度

≥0.3

m

沟渠类型砌石、混凝土、管道

管道管材塑料管、钢管和钢筋砼管

管道工作压力大于设计工作压力1.5倍

横向伸缩缝间隔6m~8m设置,缝宽20mm,缝内嵌填柔性止水材料或水泥砂浆勾缝

田间道路

5.4.1一般规定

5.4.1.1田间道路按功能分为田间支道、田间道、生产路、人行便道四种类型。

5.4.1.2田间道路要充分利用项目区内地形地貌条件,从方便农业生产与生活、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

节省道路占地等方面综合考虑,因地制宜,改善项目区内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5.4.1.3地面坡度大于15°的区域宜布设人行便道;人行便道路面宜硬化,根据地形地势情况,可设

置成梯步。

5.4.1.4为了排除路面和坡面雨水,应在田间道旁设置路边排水沟,其断面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边

坡高度、集雨面积等条件确定。

5.4.1.5路基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和当地自然条件(包括地质、水文和材料等情况)进行设计,既应有

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又要经济合理。路基填方的压实度≥90%。

6

DB35/T2200—2024

5.4.1.6路肩宜为砌石、埋石混凝土或素砼,顶宽应不小于0.30m,埋深不小于0.30m。地质条件好

又不占用耕地的路段,其路肩宜采用夯填土路肩。

5.4.1.7路面应根据道路等级、使用任务、功能、当地材料及自然条件,结合路基进行综合设计。

5.4.1.8路面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足够的强度,其表面应满足平整、抗滑和排水的要求。

5.4.1.9混凝土路面应按照JTGD40的要求设置缩缝、胀缝、施工缝。

5.4.1.10在视距不良的急弯和交叉处,宜配合其它保证行车安全的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反光镜或设

分道行驶的行车道中心线。

5.4.1.11在各级田间道路上,由于积雪、积沙、坠石、弃物等妨碍交通安全的地点,均应根据实际情

况设置适当的防护设施。

5.4.2田间道路技术指标

不同类型的田间道路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田间道路技术指标

道路类型

内容

田间支道田间道生产路人行便道

行车速度

2020——

km/h

车道宽(路面宽)

4.5~63~4.51.5~30.5~1.5

m

最小转弯半径

553—

m

通达度丘陵区≥90%,平原区100%

最大纵坡

≤10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