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66-2021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DB22/T 5066-2021 DB22/T 5066-2021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Acceptance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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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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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Standardforacceptanceofgreenbuildingengineering
DB22/T5066-2021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21年12月06日
2021·长春
前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全省工程建
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20]1号)
要求,标准编制组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总结实
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安
全耐久;5健康舒适;6生活便利;7资源节约;8环境宜居。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吉林省建筑
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相关单位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
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长春市民
康路519号,邮编130041,联系电话:0431-88932615,电子邮箱:
jljsbz@126.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吉林建筑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马根华崔永生李志国许超
王健鹏张平朱士坤邓安卫
任常原石俊龙翟亚涛张哲
王云松赵壮程大磊褚毅
胡杰刘刚林晓波刘悦
刘清顺史振合吕兵周杰
李怡萱杨楠张呈一苏胜媛
祝石雷光远刘士研赵保才
王万莉高宏宇王佳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陶乐然周毅赵英鹏邵子平
衣建全胡文武车红锐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安全耐久.........................................................................................6
5健康舒适.......................................................................................10
6生活便利.......................................................................................15
7资源节约.......................................................................................17
8环境宜居.......................................................................................21
附录A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资料清单..............................................24
附录B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记录表..................................................25
引用标准名录.....................................................................................32
附:条文说明.....................................................................................35
1总则
1.0.1为规范绿色建筑工程的验收管理,统一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要
求,保证绿色建筑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绿色民用建筑工程验收。
1.0.3绿色建筑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1
2术语
2.0.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acceptanceofgreenbuildingconstruction
参与绿色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工程的绿
色性能指标是否合格进行确认的活动。
2.0.2核查check
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的
完整性、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档情况
等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中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料、构件、设
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
2.0.3质量证明文件qualityguarantee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
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
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适用时,
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验等资
料。
2.0.4型式检验typeinspection
由生产厂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
技术的全部性能指标进行的检验,其检验报告为型式检验报告。通
常在产品定型鉴定、正常生产期间规定的时间内、出厂检验结果与
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材料及工艺参数改变、停产后恢复
生产或有型式检验要求时进行。
2.0.5绿色建材greenbuildingmaterial
在全寿命期内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具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2.0.6全装修decorated
2
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
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3
3基本规定
3.0.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宜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步进行。
3.0.2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验收项目均满足本标准要求,判定为合格;
2验收项目未满足本标准要求,应限期整改,直至满足本标
准要求,方可判定为合格;
3整改后验收项目仍不满足本标准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
3.0.3公共机构建筑和政府出资的绿色建筑工程应选用通过绿色
建材评价或认证的产品,其他绿色建筑工程宜选用通过绿色建材评
价或认证的产品。
3.0.4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涉及的各项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
方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
3.0.5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的的检验批划分、抽样及判定、程序和组
织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的有关规定。
3.0.6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核查下列资料,并单独组卷,具体清
单见附录A:
1环评报告、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竣工文件(图);
2主要材料、构件、设备的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进场
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影像资料;
4其他对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有影响的技术资料。
3.0.7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
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验收记录可采用附录B。
3.0.8绿色建筑申请星级评价时,所提供的能效测评报告应包括以
下内容:
4
1工程概况;
2测评参数及条件;
3能耗分析;
4结论。
5
4安全耐久
4.0.1绿色建筑工程的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危险地段;
2易发生洪涝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
3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
4应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的危害。
检验方法:核查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环评报告、场地电磁辐射报告、土壤中氡浓度检测报告、地质灾害
多发区需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土壤中氡浓度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规定。
4.0.2建筑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
准》GB5006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建筑结构荷载
规范》GB50009等相关标准和设计的规定,并应满足承载力和建
筑使用功能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结构专业竣工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结构专
业设计图、结构计算书。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0.3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和设计的规定,
并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外墙、屋面、门窗、幕墙等围护结构
设计图及计算书、门窗、幕墙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进
场复验报告、关键连接构件进场复验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门窗、幕墙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规定;关键
6
连接构件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验收标准》GB50210、《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等
标准的规定。
4.0.4太阳能利用一体化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挑台、外遮阳
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
修与维护条件。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建筑专业设计文件、连接件
检测报告、相关影像资料。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0.5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并能
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检验方法:核查结构专业竣工图、结构专业设计文件、相关影
像资料、各连接件、配件、预埋件的力学性能及检测检验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各连接件、配件、预埋件的抽样数量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0.6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塑
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民用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标准》DB22/T5012等相关标准
和设计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相关门窗设计文件、施工工
法说明文件、门窗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门窗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规定。
4.0.7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
层。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建筑专业设计总说明、防水
和防潮技术措施说明、防水和防潮相关材料的决算清单、产品质量
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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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0.8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
求,且应保持畅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建筑专业设计文
件、电气专业竣工图、电气专业设计文件、现场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0.9绿色建筑工程及周边场地应设置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
导标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标识系统设计与设置说明文件、相
关影像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0.10室内外地面或路面应设置防滑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
下列规定:
1建筑岀入口及平台、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
卫生间等设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
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Bd、Bw级;
2建筑室内外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
3建筑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
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或按水平地面
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总平面竣工图、建筑专业竣工图、
总平面设计、建筑专业设计说明、防滑构造做法、干湿防滑等级要
求等设计文件、防滑材料有关测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0.11绿色建筑工程应采取提升建筑适变性的措施:
1建筑结构与建筑设备管线分离;
2采用与建筑功能和空间变化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布置方式或
控制方式。
8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电气专业竣工图、电气专业设计文
件(含建筑适变性提升措施的相关设计说明)。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0.12绿色建筑工程应使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好的管材、
管线、管件。
检验方法:核查给水排水与暖通专业竣工文件、电气专业竣工
文件、设计说明(含部品部件的耐久性设计性能参数要求),材料
决算清单、产品说明书及型式检验报告、进场产品或配件的复验报
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管材、管线、管件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等相关标准的
规定。
9
5健康舒适
5.0.1绿色建筑工程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全装修的绿色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
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
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
2非全装修的绿色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
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全装修的绿色建筑工程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建筑
专业及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室内典型污染物浓度预评估报
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非全装修的绿色建筑工程核查室内空
气质量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室内空气质量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规定。
5.0.2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岀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设
置禁烟标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禁烟措施说明、禁烟标志的现场影
像资料、当地管理部门制定的禁烟规章制度(若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0.3绿色建筑工程应采取措施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
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应防止厨
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暖通专业竣工图、
全部污染源空间的通风设计说明、关键设备参数表等相关设计文
件、气流组织模拟分析报告、相关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或质量证明文
件。
1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0.4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的要求;
2应制定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计划并实施,
且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每半年清洗消毒不应少于1次;
3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
50mm;
4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检验方法:核查给水排水专业竣工文件、市政供水的水质检测
报告、环保检测报告、给水排水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水质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
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的规定。
5.0.5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和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2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建筑专业设计文件、环评报
告或声环境专项设计报告、噪声分析报告、主要建筑构件隔声设计
报告书、典型时间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现场检测报告、主要建
筑构件隔声性能实验室检测报告或现场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室内噪声级现场检测应涵盖每栋建筑的各类主要功
能房间,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房间进行检测,检测的房间数量不
应少于房间总数的2%,且每个单栋建筑中同一功能类型房间的检
测数量不应少于3间,少于3间,应全检测。建筑构件隔声性能每
一检验批抽检1组。
5.0.6建筑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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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34的规定;
2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
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
3选用LED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行
国家标准《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电气专业竣工图、建筑照明设计文件、照明计
算书、现场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照明产品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
5.0.7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
面不得结露;
2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建筑围
护结构防结露验算报告、内部冷凝验算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0.8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并应
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DB22/T
5034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DB22/JT149的有
关规定。
1对于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供暖散热器、地面辐
射供暖系统等应设置恒温控制阀等温控措施,集中空调系统末端应
设有独立开启装置,温度、风速可独立调节装置;
2对于未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设置分户或分区
域供暖设施,空调可采用多联机、分体空调、风扇等或预留分体空
调安装条件,并应满足个性化热环境调节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暖通专业竣工文件、暖通专业设计
文件、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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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暖通专业竣工文件、暖通及电气(智
能化)专业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0.10直饮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采暖空调系统用水、
景观水体等的水质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给水排水专业竣工文件、给水排水专业施工图
设计文件、市政供水的水质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水质抽样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5.0.11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应采取下列措施满足卫
生要求:
1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成品水箱;
2储水设施宜分成容积基本相等的2格(个);
3储水设施应形状规则,进出水管在设施远端两头应分别设
置,储水设施中应避免水流迂回和短路形成“死水区”;
4储水设施的检查口(人孔)应加锁,溢流管、通气管口应
采取防止生物进入的措施。
检验方法:核查给水排水专业竣工文件、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
件、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或进场记录、成品水箱产品说明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0.12绿色建筑工程应采取措施保障室内热环境,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
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
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2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具有保障室内热环境
的措施或预留条件。
检验方法:核查暖通专业竣工文件、暖通专业设计文件(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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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设计计算书)、典型房间日常使用期内室内温湿度检测报告和集
中空调系统房间二氧化碳浓度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公共建筑每一检验批的房间数量不应少于主要功能
房间总数的2%,且每类房间抽样数量不应少于3间;住宅建筑每
一检验批的户数不应少于总户数的2%,且每个单栋建筑不应少于
3户。
14
6生活便利
6.0.1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
的无障碍步行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
及维护规范》GB50642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总平面竣工文件、无障碍相关设计
文件、实景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0.2场地人行岀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
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800m,或配备联系
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总平面竣工图、总平面图施工图、
交通站点标识图,不满足要求的项目应提交专用接驳车服务实施方
案。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0.3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
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总平面竣工文件、建筑专业施工图
设计文件、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0.4自行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竣工文件、建筑专业施工图设
计文件、现场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0.5绿色建筑工程应根据工程实际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建筑
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电气专业竣工图、电气专业设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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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相关设备及部品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使用说
明书、影像资料,调试和试运行记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0.6绿色建筑工程应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14和《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和设
计规定设置信息网络系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电气专业竣工文件、电气/智能化、
建筑/装饰装修等专业的信息网络系统设计文件,核查信息网络系
统检测报告、相关设备及部品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调试和试运行记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信息网络系统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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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源节约
7.0.1绿色建筑工程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
的体形、平面布局、空间尺度、围护结构等进行节能设计,且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严寒和寒
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节能65%)》DB22/JT149、《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
DB22/T5034等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竣工文件、相关设计文件、施工图审
查合格证书、节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2绿色建筑工程应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
供暖、空调系统能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并应对系统进行
分区控制;
2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电冷源综合制冷性
能系数(SCOP)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
能65%)》DB22/JT149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暖通专业竣工文件、暖通专业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3绿色建筑工程应根据建筑空间功能设置分区温度,合理降低
室内过渡区空间的温度设定标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暖通专业竣工文件、暖通专业设计
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4绿色建筑工程应采取措施降低照明能耗,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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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装修绿色居住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
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
其他绿色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
2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应采用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
3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应独立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电气专业竣工文件、电气专业设计
文件、照明功率密度计算书、照度及功率密度现场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照度及功率密度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
7.0.5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
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电气和暖通专业竣工文件、电气和
水暖专业相关设计文件、各类计量表计订货资料及表计校准资料、
设备材料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6垂直电梯应采取群控、变频调速或能量反馈等节能措施;自
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建筑和电气专业竣工文件、建筑和
电气专业相关设计文件、订货清单、产品样本和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7绿色建筑应根据工程实际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
种水资源,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
2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设置减压设施,
并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
3用水器具和设备应满足节水产品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给水排水专业竣工文件、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
件、水资源利用方案、用水器具产品节水性能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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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8绿色建筑工程不应采用建筑形体和布置严重不规则的建筑
结构。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和结构专业竣工文件、建筑和结构专业相
关设计文件(含结构计算书)、建筑形体规则性判定报告或特殊情
况说明。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9绿色建筑工程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并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
2%;
2公共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
1%。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竣工文件、建筑专业相关设计文件、
装饰性构件设计和实际效果说明及造价预算书、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10绿色建筑工程用建筑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输距离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
量的比例应大于60%;
2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
检验方法:核查结构专业竣工文件、结构专业相关设计文件、
绿色施工评价文件、工程材料决算清单及购销合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11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能效指标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公
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DB22/T149的有关规定;
2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
定条件下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不应低于表7.0.11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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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0.11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多联式空调(热泵)
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名义制冷量CC(kW)
严寒B区严寒C区
CC≤284.104.16
28<CC≤844.054.10
CC>843.954.00
3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燃气热水炉、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
冷水机组的能效等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暖通专业竣工文件、暖通专业相关设计文件、
冷热源机组产品说明书、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12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应达到2级。
检验方法:核查给水排水专业竣工文件、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
件、节水器具产品说明书、产品节水性能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13空调冷却水系统应采用节水设备或技术,并符合下列规定:
1循环冷却水系统采取设置水处理措施、加大集水盘、设置
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等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
2宜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暖通专业竣工文件、空调冷却水系
统设计文件、相关产品说明书、产品节水性能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14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
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检验方法:核查结构专业竣工文件、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
程材料用量比例计算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0
8环境宜居
8.0.1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
标准。
检验方法:核查总平面竣工文件、总平面设计文件、建筑工程
规划许可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2室外热环境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居住区热环境设计标
准》JGJ286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相关竣工文件、建筑/园林景观设计文件、场
地热环境计算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3绿色建筑工程配建的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
2合理选择绿化方式;
3植物种植应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且应无毒害、易维护,
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并应采用复层
绿化方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竣工文件(含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园林景观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屋顶绿化/
垂直绿化的尚应提交相关建筑、结构、排水等专业设计文件、苗木
采购清单、实景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4场地的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的收集或排放,应有效组织雨
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对大于10hm2场地应进行雨水控制利用
专项设计。
检验方法:核查相关竣工文件、相关设计文件、年径流总量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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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率计算书、设计控制雨量计算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5建筑内外均应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竣工文件、总平面图、标识系
统设计文件、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6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对于已存在的易产生油、
烟、气、尘、污废水等污染源的治理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环评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自评估报告、治
理措施分析报告(含对污染物防治的措施分析)、必要的相关检测
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7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垃圾容器和收集点的设置应合理并应
与周围景观协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总平面竣工文件、园林景观施工图
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8室外吸烟区位置应布局合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吸烟区布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导风的下风向,与所
有建筑出入口、新风进气口和可开启窗扇的距离不少于8m,且距
离儿童和老人活动场地不少于8m;
2室外吸烟区与绿植结合布置,并合理配置座椅和带烟头收
集的垃圾筒,从建筑主出入口至室外吸烟区的导向标识完整、定位
标识醒目,吸烟区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总平面竣工文件、设计文件、相关
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9场地内环境噪声值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的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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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核查环评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自评估报告、治
理措施分析报告、噪声性能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环境噪声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的规
定。
8.0.10建筑玻璃幕墙不应产生光污染,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
及反射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热性
能》GB/T18091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相关竣工文件、设计文件、玻璃幕墙光污染分
析报告和玻璃光学性能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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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资料清单
A.0.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场地资料: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环评报告、土壤中氡浓度检测报告、场地电磁辐射报告、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多发区)等;
2设计文件:总平面设计文件、建筑、结构、暖通、电气、
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
3竣工文件:总平面竣工文件、建筑、结构、暖通、电气、
给水排水专业竣工文件;
4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水质检测报告、室内噪声检测
报告、构件隔声性能检测报告、室内温湿度检测报告和集中空调系
统房间二氧化碳浓度检测报告、照度及功率密度现场检测报告、节
水性能检测报告等;
5隐蔽工程资料及影像资料:防水/防潮、标识系统设置、禁
烟标志等;
6涉及的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材料、构件、设备的产品质量
证明文件、清单、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复验报告等;
7其他对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有影响的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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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记录表
表B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类型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验收验收
序号验收内容验收结论
项目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HG/T 3793-2019 热熔型氟树脂(PVDF)涂料 2019-12-24
- HG/T 5606-2019 导热灌封胶 2019-12-24
- HG/T 5607-2019 聚乙烯与金属粘接用热熔胶 2019-12-24
- HG/T 5600-2019 桥梁缆索防腐缠包带 2019-12-24
- HG/T 5608-2019 汽车用减震密封胶 2019-12-24
- HG/T 5646-2019 苯基硅烷偶联剂 2019-12-24
- HG/T 5605-2019 二聚酸型聚酰胺胶粘剂 2019-12-24
- HG/T 4104-2019 水性氟树脂涂料 2019-12-24
- HG/T 5578-2019 金属护栏用粉末涂料 2019-12-24
- HG/T 5601-2019 两片罐聚氨酯上光胶辊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