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66-2021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DB22/T 5066-2021 DB22/T 5066-2021 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Acceptance Standards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5066-2021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06
实施日期
2021-12-06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Standardforacceptanceofgreenbuildingengineering

DB22/T5066-2021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21年12月06日

2021·长春

前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全省工程建

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20]1号)

要求,标准编制组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总结实

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安

全耐久;5健康舒适;6生活便利;7资源节约;8环境宜居。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吉林省建筑

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相关单位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

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长春市民

康路519号,邮编130041,联系电话:0431-88932615,电子邮箱:

jljsbz@126.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吉林建筑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马根华崔永生李志国许超

王健鹏张平朱士坤邓安卫

任常原石俊龙翟亚涛张哲

王云松赵壮程大磊褚毅

胡杰刘刚林晓波刘悦

刘清顺史振合吕兵周杰

李怡萱杨楠张呈一苏胜媛

祝石雷光远刘士研赵保才

王万莉高宏宇王佳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陶乐然周毅赵英鹏邵子平

衣建全胡文武车红锐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安全耐久.........................................................................................6

5健康舒适.......................................................................................10

6生活便利.......................................................................................15

7资源节约.......................................................................................17

8环境宜居.......................................................................................21

附录A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资料清单..............................................24

附录B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记录表..................................................25

引用标准名录.....................................................................................32

附:条文说明.....................................................................................35

1总则

1.0.1为规范绿色建筑工程的验收管理,统一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要

求,保证绿色建筑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绿色民用建筑工程验收。

1.0.3绿色建筑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1

2术语

2.0.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acceptanceofgreenbuildingconstruction

参与绿色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工程的绿

色性能指标是否合格进行确认的活动。

2.0.2核查check

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的

完整性、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档情况

等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中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料、构件、设

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

2.0.3质量证明文件qualityguarantee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

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

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适用时,

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验等资

料。

2.0.4型式检验typeinspection

由生产厂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

技术的全部性能指标进行的检验,其检验报告为型式检验报告。通

常在产品定型鉴定、正常生产期间规定的时间内、出厂检验结果与

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材料及工艺参数改变、停产后恢复

生产或有型式检验要求时进行。

2.0.5绿色建材greenbuildingmaterial

在全寿命期内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具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2.0.6全装修decorated

2

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

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3

3基本规定

3.0.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宜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步进行。

3.0.2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验收项目均满足本标准要求,判定为合格;

2验收项目未满足本标准要求,应限期整改,直至满足本标

准要求,方可判定为合格;

3整改后验收项目仍不满足本标准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

3.0.3公共机构建筑和政府出资的绿色建筑工程应选用通过绿色

建材评价或认证的产品,其他绿色建筑工程宜选用通过绿色建材评

价或认证的产品。

3.0.4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涉及的各项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

方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

3.0.5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的的检验批划分、抽样及判定、程序和组

织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的有关规定。

3.0.6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核查下列资料,并单独组卷,具体清

单见附录A:

1环评报告、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竣工文件(图);

2主要材料、构件、设备的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进场

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影像资料;

4其他对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有影响的技术资料。

3.0.7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

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验收记录可采用附录B。

3.0.8绿色建筑申请星级评价时,所提供的能效测评报告应包括以

下内容:

4

1工程概况;

2测评参数及条件;

3能耗分析;

4结论。

5

4安全耐久

4.0.1绿色建筑工程的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危险地段;

2易发生洪涝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

3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

4应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的危害。

检验方法:核查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环评报告、场地电磁辐射报告、土壤中氡浓度检测报告、地质灾害

多发区需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土壤中氡浓度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规定。

4.0.2建筑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

准》GB5006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建筑结构荷载

规范》GB50009等相关标准和设计的规定,并应满足承载力和建

筑使用功能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结构专业竣工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结构专

业设计图、结构计算书。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0.3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和设计的规定,

并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外墙、屋面、门窗、幕墙等围护结构

设计图及计算书、门窗、幕墙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进

场复验报告、关键连接构件进场复验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门窗、幕墙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规定;关键

6

连接构件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验收标准》GB50210、《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等

标准的规定。

4.0.4太阳能利用一体化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挑台、外遮阳

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

修与维护条件。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建筑专业设计文件、连接件

检测报告、相关影像资料。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0.5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并能

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检验方法:核查结构专业竣工图、结构专业设计文件、相关影

像资料、各连接件、配件、预埋件的力学性能及检测检验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各连接件、配件、预埋件的抽样数量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0.6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塑

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民用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标准》DB22/T5012等相关标准

和设计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相关门窗设计文件、施工工

法说明文件、门窗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门窗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规定。

4.0.7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

层。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建筑专业设计总说明、防水

和防潮技术措施说明、防水和防潮相关材料的决算清单、产品质量

证明文件。

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0.8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

求,且应保持畅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建筑专业设计文

件、电气专业竣工图、电气专业设计文件、现场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0.9绿色建筑工程及周边场地应设置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

导标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标识系统设计与设置说明文件、相

关影像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0.10室内外地面或路面应设置防滑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

下列规定:

1建筑岀入口及平台、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

卫生间等设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

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Bd、Bw级;

2建筑室内外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

3建筑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

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或按水平地面

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总平面竣工图、建筑专业竣工图、

总平面设计、建筑专业设计说明、防滑构造做法、干湿防滑等级要

求等设计文件、防滑材料有关测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0.11绿色建筑工程应采取提升建筑适变性的措施:

1建筑结构与建筑设备管线分离;

2采用与建筑功能和空间变化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布置方式或

控制方式。

8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电气专业竣工图、电气专业设计文

件(含建筑适变性提升措施的相关设计说明)。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0.12绿色建筑工程应使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好的管材、

管线、管件。

检验方法:核查给水排水与暖通专业竣工文件、电气专业竣工

文件、设计说明(含部品部件的耐久性设计性能参数要求),材料

决算清单、产品说明书及型式检验报告、进场产品或配件的复验报

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管材、管线、管件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等相关标准的

规定。

9

5健康舒适

5.0.1绿色建筑工程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全装修的绿色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

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

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

2非全装修的绿色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

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全装修的绿色建筑工程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建筑

专业及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室内典型污染物浓度预评估报

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非全装修的绿色建筑工程核查室内空

气质量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室内空气质量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规定。

5.0.2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岀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设

置禁烟标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禁烟措施说明、禁烟标志的现场影

像资料、当地管理部门制定的禁烟规章制度(若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0.3绿色建筑工程应采取措施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

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应防止厨

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暖通专业竣工图、

全部污染源空间的通风设计说明、关键设备参数表等相关设计文

件、气流组织模拟分析报告、相关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或质量证明文

件。

1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0.4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的要求;

2应制定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计划并实施,

且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每半年清洗消毒不应少于1次;

3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

50mm;

4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检验方法:核查给水排水专业竣工文件、市政供水的水质检测

报告、环保检测报告、给水排水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水质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

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的规定。

5.0.5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和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2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建筑专业设计文件、环评报

告或声环境专项设计报告、噪声分析报告、主要建筑构件隔声设计

报告书、典型时间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现场检测报告、主要建

筑构件隔声性能实验室检测报告或现场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室内噪声级现场检测应涵盖每栋建筑的各类主要功

能房间,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房间进行检测,检测的房间数量不

应少于房间总数的2%,且每个单栋建筑中同一功能类型房间的检

测数量不应少于3间,少于3间,应全检测。建筑构件隔声性能每

一检验批抽检1组。

5.0.6建筑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11

GB50034的规定;

2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

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

3选用LED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行

国家标准《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电气专业竣工图、建筑照明设计文件、照明计

算书、现场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照明产品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

5.0.7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

面不得结露;

2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竣工图、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建筑围

护结构防结露验算报告、内部冷凝验算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0.8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并应

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DB22/T

5034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DB22/JT149的有

关规定。

1对于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供暖散热器、地面辐

射供暖系统等应设置恒温控制阀等温控措施,集中空调系统末端应

设有独立开启装置,温度、风速可独立调节装置;

2对于未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设置分户或分区

域供暖设施,空调可采用多联机、分体空调、风扇等或预留分体空

调安装条件,并应满足个性化热环境调节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暖通专业竣工文件、暖通专业设计

文件、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

5.0.9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暖通专业竣工文件、暖通及电气(智

能化)专业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0.10直饮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采暖空调系统用水、

景观水体等的水质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给水排水专业竣工文件、给水排水专业施工图

设计文件、市政供水的水质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水质抽样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5.0.11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应采取下列措施满足卫

生要求:

1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成品水箱;

2储水设施宜分成容积基本相等的2格(个);

3储水设施应形状规则,进出水管在设施远端两头应分别设

置,储水设施中应避免水流迂回和短路形成“死水区”;

4储水设施的检查口(人孔)应加锁,溢流管、通气管口应

采取防止生物进入的措施。

检验方法:核查给水排水专业竣工文件、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

件、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或进场记录、成品水箱产品说明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0.12绿色建筑工程应采取措施保障室内热环境,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

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

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2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具有保障室内热环境

的措施或预留条件。

检验方法:核查暖通专业竣工文件、暖通专业设计文件(含暖

13

通设计计算书)、典型房间日常使用期内室内温湿度检测报告和集

中空调系统房间二氧化碳浓度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公共建筑每一检验批的房间数量不应少于主要功能

房间总数的2%,且每类房间抽样数量不应少于3间;住宅建筑每

一检验批的户数不应少于总户数的2%,且每个单栋建筑不应少于

3户。

14

6生活便利

6.0.1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

的无障碍步行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

及维护规范》GB50642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总平面竣工文件、无障碍相关设计

文件、实景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0.2场地人行岀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

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800m,或配备联系

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总平面竣工图、总平面图施工图、

交通站点标识图,不满足要求的项目应提交专用接驳车服务实施方

案。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0.3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

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总平面竣工文件、建筑专业施工图

设计文件、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0.4自行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竣工文件、建筑专业施工图设

计文件、现场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0.5绿色建筑工程应根据工程实际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建筑

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电气专业竣工图、电气专业设计文

15

件、相关设备及部品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使用说

明书、影像资料,调试和试运行记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0.6绿色建筑工程应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14和《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和设

计规定设置信息网络系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电气专业竣工文件、电气/智能化、

建筑/装饰装修等专业的信息网络系统设计文件,核查信息网络系

统检测报告、相关设备及部品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调试和试运行记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信息网络系统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

16

7资源节约

7.0.1绿色建筑工程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

的体形、平面布局、空间尺度、围护结构等进行节能设计,且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严寒和寒

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节能65%)》DB22/JT149、《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

DB22/T5034等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竣工文件、相关设计文件、施工图审

查合格证书、节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2绿色建筑工程应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

供暖、空调系统能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并应对系统进行

分区控制;

2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电冷源综合制冷性

能系数(SCOP)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

能65%)》DB22/JT149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暖通专业竣工文件、暖通专业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3绿色建筑工程应根据建筑空间功能设置分区温度,合理降低

室内过渡区空间的温度设定标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暖通专业竣工文件、暖通专业设计

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4绿色建筑工程应采取措施降低照明能耗,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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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装修绿色居住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

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

其他绿色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

2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应采用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

3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应独立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电气专业竣工文件、电气专业设计

文件、照明功率密度计算书、照度及功率密度现场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照度及功率密度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

7.0.5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

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电气和暖通专业竣工文件、电气和

水暖专业相关设计文件、各类计量表计订货资料及表计校准资料、

设备材料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6垂直电梯应采取群控、变频调速或能量反馈等节能措施;自

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建筑和电气专业竣工文件、建筑和

电气专业相关设计文件、订货清单、产品样本和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7绿色建筑应根据工程实际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

种水资源,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

2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设置减压设施,

并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

3用水器具和设备应满足节水产品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给水排水专业竣工文件、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

件、水资源利用方案、用水器具产品节水性能检测报告。

18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8绿色建筑工程不应采用建筑形体和布置严重不规则的建筑

结构。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和结构专业竣工文件、建筑和结构专业相

关设计文件(含结构计算书)、建筑形体规则性判定报告或特殊情

况说明。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9绿色建筑工程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并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

2%;

2公共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

1%。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专业竣工文件、建筑专业相关设计文件、

装饰性构件设计和实际效果说明及造价预算书、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10绿色建筑工程用建筑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输距离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

量的比例应大于60%;

2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

检验方法:核查结构专业竣工文件、结构专业相关设计文件、

绿色施工评价文件、工程材料决算清单及购销合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11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能效指标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公

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DB22/T149的有关规定;

2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

定条件下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不应低于表7.0.11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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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0.11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多联式空调(热泵)

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名义制冷量CC(kW)

严寒B区严寒C区

CC≤284.104.16

28<CC≤844.054.10

CC>843.954.00

3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燃气热水炉、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

冷水机组的能效等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暖通专业竣工文件、暖通专业相关设计文件、

冷热源机组产品说明书、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12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应达到2级。

检验方法:核查给水排水专业竣工文件、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

件、节水器具产品说明书、产品节水性能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13空调冷却水系统应采用节水设备或技术,并符合下列规定:

1循环冷却水系统采取设置水处理措施、加大集水盘、设置

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等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

2宜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暖通专业竣工文件、空调冷却水系

统设计文件、相关产品说明书、产品节水性能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0.14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

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检验方法:核查结构专业竣工文件、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

程材料用量比例计算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0

8环境宜居

8.0.1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

标准。

检验方法:核查总平面竣工文件、总平面设计文件、建筑工程

规划许可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2室外热环境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居住区热环境设计标

准》JGJ286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相关竣工文件、建筑/园林景观设计文件、场

地热环境计算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3绿色建筑工程配建的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

2合理选择绿化方式;

3植物种植应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且应无毒害、易维护,

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并应采用复层

绿化方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竣工文件(含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园林景观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屋顶绿化/

垂直绿化的尚应提交相关建筑、结构、排水等专业设计文件、苗木

采购清单、实景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4场地的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的收集或排放,应有效组织雨

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对大于10hm2场地应进行雨水控制利用

专项设计。

检验方法:核查相关竣工文件、相关设计文件、年径流总量控

21

制率计算书、设计控制雨量计算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5建筑内外均应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竣工文件、总平面图、标识系

统设计文件、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6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对于已存在的易产生油、

烟、气、尘、污废水等污染源的治理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环评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自评估报告、治

理措施分析报告(含对污染物防治的措施分析)、必要的相关检测

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7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垃圾容器和收集点的设置应合理并应

与周围景观协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总平面竣工文件、园林景观施工图

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8室外吸烟区位置应布局合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吸烟区布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导风的下风向,与所

有建筑出入口、新风进气口和可开启窗扇的距离不少于8m,且距

离儿童和老人活动场地不少于8m;

2室外吸烟区与绿植结合布置,并合理配置座椅和带烟头收

集的垃圾筒,从建筑主出入口至室外吸烟区的导向标识完整、定位

标识醒目,吸烟区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总平面竣工文件、设计文件、相关

影像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0.9场地内环境噪声值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的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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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核查环评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自评估报告、治

理措施分析报告、噪声性能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环境噪声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的规

定。

8.0.10建筑玻璃幕墙不应产生光污染,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

及反射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热性

能》GB/T18091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相关竣工文件、设计文件、玻璃幕墙光污染分

析报告和玻璃光学性能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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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资料清单

A.0.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场地资料: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环评报告、土壤中氡浓度检测报告、场地电磁辐射报告、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多发区)等;

2设计文件:总平面设计文件、建筑、结构、暖通、电气、

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

3竣工文件:总平面竣工文件、建筑、结构、暖通、电气、

给水排水专业竣工文件;

4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水质检测报告、室内噪声检测

报告、构件隔声性能检测报告、室内温湿度检测报告和集中空调系

统房间二氧化碳浓度检测报告、照度及功率密度现场检测报告、节

水性能检测报告等;

5隐蔽工程资料及影像资料:防水/防潮、标识系统设置、禁

烟标志等;

6涉及的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材料、构件、设备的产品质量

证明文件、清单、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复验报告等;

7其他对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有影响的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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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记录表

表B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类型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验收验收

序号验收内容验收结论

项目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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