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1248-2025 二手货(旧货)术语

SB/T 11248-2025

行业标准-商业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B/T 11248-2025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商业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5-03-27
实施日期
2025-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商务部
归口单位
全国二手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40)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A22

S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1248—2025

二手货(旧货)术语

Terminologyofthesecond-handgoods

2025-03-27发布202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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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11248—2025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基本术语.............................................................................1

4经营业态.............................................................................1

5经营主体.............................................................................3

6交易行为.............................................................................4

7行业管理.............................................................................6

参考文献................................................................................7

索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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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11248—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二手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0)归口并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旧货业协会、杭州意象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普联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转

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常州悦亿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衣锦浣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转转一零二

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容成旧货交易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云易达技术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乐人乐器有限公司、转转(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食品有限公司小东门调

剂市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向方逊、唐茂强、黄炜、仇佳文、刘双瑞、宋阳、曹建波、张国柱、颜小康、

王溯、颜立、陆发青、蒋继平、阎淼。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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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货(旧货)术语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二手货(旧货)的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二手货(旧货)及其相关领域的经营、管理等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基本术语

二手货second-handgoods

旧货

已进入生产和生活消费领域,保持全部或者部分原有使用价值的可再次流通的物品,或者是对此类

物品进行了养护修理(6.13)、翻新(6.13.2)后可再次流通的物品。

注1:包括除符合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认定标准外的,供研究、鉴赏、收藏的古旧物品。

注2:包括未经销售,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物品。

注3:包括除有质量缺陷外的退换货物品。

品质quality

除供研究、鉴赏、收藏的古旧物品外的二手货(3.1)满足使用功能的优劣程度。

注1:“品质”可使用形容词来修饰,如:差、好、优。

注2:“功能”指二手货固有的使用性能特性。

品相appearance

二手货(3.1)外观有无瑕疵及瑕疵程度。

等级grade

对功能用途相同的二手货(3.1)的品质(3.2)、品相(3.3)所做的不同要求的分类或分级。

示例:二手箱包、二手名贵钟表的等级分类。

出售者seller

向经营者(5.1)或自然人出售自己使用过和拥有的二手货(3.1)的自然人或组织机构。

注:不包括从事收购后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4经营业态

实体经营store-based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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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对固定、进行二手货(3.1)陈列、展示和销售的场所和设施,并且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主要在

这一场所内完成的经营活动。

[来源:GB/T18106-2021,4.1,有修改]

4.1.1

交易市场market

为买卖双方提供经常性的公开的交易,并提供相关服务和管理的经营业态。

4.1.2

跳蚤市场fleamarket

定期或不定期在固定地点或临时地点举办的,以自然人或居民家庭出售自有二手货(3.1)为主的

经营业态。

4.1.3

零售商店retailstore

以经营某类或多类二手货(3.1)为主的经营业态。

4.1.4

专业店specialtystore

以经营某一类或相关联品类二手货(3.1)的经营业态。

示例:二手服装服饰店、二手图书专业店、二手电子产品专业店、二手乐器专业店。

[来源:GB/T18106-2021,4.1.7,有修改]

4.1.5

寄卖店consignmentstore

接受顾客委托,开展二手货(3.1)寄卖业务的经营业态。

[来源:SB/T10689-2012,3.2,有修改]

4.1.6

租赁店rentalstore

开展以二手货(3.1)为租赁物的经营性租赁的经营业态。

4.1.7

仓储店warehousestore

实行储销一体、以提供基本服务、优惠价格和大包装二手货(3.1)为主要特征的经营业态。

[来源:GB/T18106-2021,4.1.4,有修改]

虚拟经营virtual-shopsbusiness

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流动售货车等,将二手货(3.1)通过物流配送、或消费者自提(送)、

或面对面交易等方式进行的经营活动。

[来源:GB/T18106-2021,4.2,有修改]

4.2.1

互联网交易onlinetransaction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物联网设备等开展二手货(3.1)交易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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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GB/T18106-2021,4.2.1,有修改]

4.2.1.1

互联网自营交易onlinetransaction

经营者(5.1)利用自有网络平台,自主经营交易二手货(3.1)的活动。

[来源:GB/T18106-2021,4.2.1.1,有修改]

4.2.1.2

互联网平台交易onlinetransactionplatform

电子商务平台通过为经营者(5.1)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等相关服务,经营者利用平台完

成二手货(3.1)交易的模式。

[来源:GB/T18106-2021,4.2.1.2,有修改]

4.2.1.3

互联网社交交易socialonlinetransaction

基于人际关系网络,利用互联网社交工具,从事二手货(3.1)销售或服务的电子商务模式。

4.2.2

电视/广播交易television/broadcasttransaction

以电视/广播为二手货(3.1)展示、推广渠道,并取得订单的经营业态。

[来源:GB/T18106-2021,4.2.2,有修改]

4.2.3

流动经营货摊portableshops

通过移动收(售)货车或其他移动方式经营二手货(3.1)的形式。

加工厂processingfactory

在固定的场所对二手货(3.1)进行加工的经营业态。

5经营主体

经营者operator

从事二手货(3.1)经营的自然人或组织机构。

5.1.1

经营企业operationenterprises

专门或主要从事二手货(3.1)经营的法人组织。

5.1.2

经营户individualbusinessoperator

从事二手货(3.1)经营的个体经营者。

交易市场管理企业marketmanagementcompany

对二手货(3.1)交易市场(4.1.1)进行经营管理和日常维护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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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管理企业e-commercemanagementcompany

对二手货(3.1)互联网交易平台(4.2.1.2)进行经营管理和日常维护的企业。

鉴定机构identificationagency

提供二手货(3.1)真伪、品质(3.2)或品相(3.3)鉴别和评估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三方鉴定机构third-partyidentificationagency

独立于出售者(3.5)、经营者(5.1)、消费者的鉴定机构。

6交易行为

收购acquisition

买入二手货(3.1)的活动。

分拣sorting

按一定的方式对二手货(3.1)进行分类、拣选、集中的活动。

鉴定appraisal

通过科学方法、专业知识、技术手段对二手货(3.1)的品牌真伪和品质(3.2)、品相(3.3)等级

(3.4)进行鉴别的活动。

[来源:T/CRGTA010-2023,3.1]

估价evaluation

对二手货(3.1)在某一特定时间的实际状况下进行价值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

的活动。

销售sale

经营者(5.1)卖出二手货(3.1)的活动。

寄卖consignment

委托方将二手货(3.1)交付给代卖经营机构(受委托方)代为出售,代卖经营机构在货物出售后

进行货款结算并收取佣金的一种商业服务活动。

[来源:SB/T10689-2012,3.1,有修改]

租赁rental

以二手货(3.1)为租赁物的经营性租赁活动。

售后回购buy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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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5.1)与消费者在商品销售时约定,对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进行回购的活动。

易物barter

不用现金及其他支付方式进行的二手货(3.1)交易活动。

义卖charitybazaar

不以营利为目的,将所得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二手货(3.1)销售活动。

[来源:GB/T24440-2009,2.17,有修改]

捐赠donation

将二手货(3.1)无偿给予特定对象的活动。

[来源:GB/T24440-2009,2.3,有修改]

存储storage

对二手货(3.1)进行保管的活动。

[来源:GB/T18354-2021,4.2.4,有修改]

养护修理processing

对二手货(3.1)进行清洁、维护、保养等经营性行为的总称。

[来源:GB/T18354-2021,4.5.4,有修改]

6.13.1

清洗cleaning

对二手货(3.1)进行除尘、擦拭、消毒等的活动。

[来源:GB/T39293-2020,2.1.1,有修改]

6.13.2

翻新refurbishment

在保持原二手货(3.1)核心或关键部件不更换、原功能和构造不改变的情况下,对二手货外观,

但不包括外观带有的商标或特定标识,使用打磨抛光、清洗、美化、更换其他零部件等技术手段修复外

观瑕疵或使用功能的活动。

6.13.3

改装refit

去除或增加二手货(3.1)原有部分使用功能或主要零部件的活动。

6.13.4

拼装new&usedpartsmixedproduct

将二手(旧)可用的部件,与新部件或其它可用二手(旧)部件重新组装成为产品的活动。

6.13.5

包装package,packa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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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贮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必要操作活动。

拆零出售usedpartsbusiness

拆卸二手货(3.1)的零部件并进行单独销售的活动。

7行业管理

验证登记verificationandregistration

经营者(5.1)在收购二手货(3.1)时,查验并记录出售者(3.5)的身份证明、出售者的授权委托

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的活动。

交易记录transactionrecord

经营者(5.1)将收购、销售的二手货(3.1)基本信息登记在收购台账与销售台账上的活动。

可追溯性traceability

追溯二手货(3.1)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位置的能力。

注:二手货可追溯性包括但不限于二手货的来源、去向、加工的历史,零部件的来源,交付后的分布和所处位置等。

二手货标识theidentificationofsecond-handgoods

经营者(5.1)在待售二手货(3.1)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的标识。

二手货翻新标识theidentificationofsecond-handgoodsrefurbishment

经营者(5.1)在待售经翻新(6.13.2)的二手货(3.1)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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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2]GB/T18106-2021零售业态分类

[3]GB/T18354-2021物流术语

[4]GB/T24440-2009社会捐赠基础术语

[5]GB/T39293-2020工业清洗术语和分类

[6]PMS/T3-2023设备管理定义和术语第六部分:设备故障与维修术语

[7]SB/T10689-2012寄卖店经营管理技术要求

[8]T/CRGTA010-2023二手货(旧货)鉴定机构能力基本要求

[9]《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

[10]《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内贸易部、公安部内贸行一联字〔1998〕第6号)

[1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12]《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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