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564-2013 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DB61/T 564-2013 Halal food certification code

陕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1/T 564-2013
标准类型
陕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1-10
实施日期
2013-03-01
发布单位/组织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生产准备、操作、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的认证通则,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清真(HALAL)食品”标识名称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也适用于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监督。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青海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民
起草人:
马凤霞、李自然、王永亮、李德宽、马成才、王生军、马克尔、刘开岚、段平、孟旭红、李鹏、张曼莉、牛莉、王岳坤、李艳萍、龚卫红、张洪恩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040

X00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T564—2013

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2013–01–10发布2013–03–01实施

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61/T564—2013

前言

本标准中清真食品禁忌成分的内容参照国际粮食和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所属食

品法典委员会(CAC)通过的《“清真”用词的使用准则》(1997)制定。

本标准由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的执行程序参见《陕西省清真食品认证工作规范》。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

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青海省民

族事务委员会、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经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宁夏

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青海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商一致,分别在五省区发布

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凤霞、李自然、王永亮、李德宽、马成才、王生军、马克尔、刘开岚、段平、

孟旭红、李鹏、张曼莉、牛莉、王岳坤、李艳萍、龚卫红、张洪恩。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61/T564—2013

引言

随着国内清真产业的快速发展与国际经济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规范清真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

广大穆斯林群众的食品安全与健康显得尤为重要。通过认证实现清真产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标准化、

集约化和国际化,促进国内统一清真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并实现与世界穆斯林各国

的清真标准对接与互认,制定国家清真认证标准迫在眉睫。

在国家相关标准未颁布实施之前,为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国清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甘肃、

宁夏、青海、陕西、云南五省区参考有关标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讨论、修改完善,共同制定了

清真食品认证联盟标准。

II

DB61/T56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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