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451-2003 燃气锅炉房消防技术标准

DB63/T 451-2003 The fire safety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gas boiler rooms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页数: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451-2003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3-12-05
实施日期
2004-01-01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
适用范围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锅炉房的设置、燃气管道的设置及锅炉房的消防设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天然气锅炉房的设计。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
起草人:
陈兴发、崔春起、星旭东、郭宏晓、李 芳、高 琳、韩玉平、李占新。
出版信息:
页数: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

备案号:20895-2007DB63DB63

准标方地省海青

DB63/451—2007

代替DB63/451-2003

燃气锅炉房消防技术规程

2007-06-07发布2007-06-15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451—2007

前言

为适应青海省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针对青海省内原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和新建燃气锅炉

的发展趋势,本着确保安全、经济、运行维护方便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本规程包括锅炉房的位置、锅炉房的防火间距、燃料管道设置、建筑结构、电气与通风、消防设施

等。

本规程由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规程负责起草单位: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陈兴发、崔春起、星旭东、郭宏晓、李芳、高琳、韩玉平、李占新。

本规程由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I

DB63/451—2007

燃气锅炉房消防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锅炉房的设置、燃气管道的设置及锅炉房的消防设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天然气锅炉房的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041-92锅炉房设计规范

3名词解释

3.1首层锅炉房

设置于建筑物主体或裙房首层内,以及与主体或裙房贴邻的锅炉房。

3.2地下(半地下)锅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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