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303-2021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规范

DB37/T 4303-2021 Industrial land intensive use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4303-2021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2-02
实施日期
2021-03-02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020

CCSL70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4303—2021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evaluationofintensiveuseofindustrialland

2021-02-02发布2021-03-02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4303—2021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2

5工作准备..........................................................................4

6工业用地利用状况调查..............................................................5

7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8

8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11

9成果编制.........................................................................12

10成果检査........................................................................13

11成果汇交与管理..................................................................14

附录A(规范性)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调查评价工作流程...................................15

附录B(规范性)工业用地调查表.....................................................16

附录C(规范性)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及定义.................................22

附录D(资料性)汇总表格成果编制要求...............................................26

附录E(规范性)图件成果编制要求...................................................29

附录F(资料性)报告成果编制要求...................................................3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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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山东财经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伟亚、张勇、姜怀龙、郑燕凤、曲衍波、刘炳良、张涛、许志伟、汪芳甜、

吴建廷。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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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

3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8号)等

文件精神,规范全省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调查评价工作,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工业用地管理

水平,为实施工业用地动态监管、建立相关评价考核制度和工业企业分类管理提供依据,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文件。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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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技术方法、成果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辖区范围内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其他类型建设用地调查评价可参照执

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业用地调查investigationofindustrialland

结合城镇地籍调查、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成果和实地情况,对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现状工业用地的利用

状况、土地实际使用者(本文件统称“企业”)情况、投入产出及能耗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3.2

更新调查updatinginvestigation

在工业用地初始调查基础上,结合最新的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成果、供地数据库、

高分辨率遥感(航空)影像图和企业信息等,定期开展年度工业用地更新调查工作。

3.3

调查区surveyarea

为便于开展调查工作,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划分1)的工业用地调查空间范

围。

3.4

调查单元investigationunit

工业用地调查的最小空间单位。

1)乡镇(街道)行政界线应与所在县(市、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中行政区界线保持一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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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evaluationofintensiveuseofindustrialland

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及效益进行调查、分析,综合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测算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的

过程。

4总则

4.1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工业用地调查,摸清工业用地位置、范围、面积、权属、行业类别、投入产出、能耗、排污、

就业、科研投入等情况,综合评价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汇总分析生产力空间布局,动态监测评价土地

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更好地发挥政府对

土地资源要素配置的调控作用等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支撑,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4.2评价范围和对象

4.2.1工业用地评价范围为县级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用地。按照“地企对应”原则(含一企一

地、一企多地、一地多企等类型),以实体性工业企业用地作为调查对象,属于违法用地等历史遗留问题

的用地,一并纳入调查范围。

4.2.2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对象为工业企业实际占用的全部土地。

4.3评价原则

4.3.1政策导向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划为前提,以国家对工业用地管理的各项政策为导向。

4.3.2综合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从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

综合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状况。

4.3.3因地制宜原则

评价工作应充分考虑地方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从实际出发,根据工业用地管理需要,因

地制宜地确定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标准。

4.4工作体系

4.4.1工业用地利用状况调查

包括工业用地信息调查和工业企业信息调查。

4.4.2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

在工业用地利用状况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计算评价指标现状值,确

定评价指标理想值,计算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评价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状况。

4.4.3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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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用地利用状况调查和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的基础上,测算工业用地土地利用程度潜力、

用地结构潜力、建筑容积潜力、税收产出潜力。

4.5工作程序与方法

4.5.1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如下:

a)工作准备;

b)划定调查评价范围;

c)用地信息调查;

d)企业信息调查;

e)集约利用程度评价;

f)潜力测算;

g)成果编制;

h)成果检查与存档。

4.5.2技术步骤

技术步骤如下:

a)开展用地信息调查;

b)开展企业信息调查;

c)计算评价指标现状值;

d)确定评价权重;

e)确定评价指标理想值;

f)进行评价指标标准化;

g)计算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

h)测算土地集约利用潜力;

i)编制评价成果。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调查评价工作流程按照附录A。

4.5.3技术方法

4.5.3.1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应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整体评价与典型分析相结合、外业

踏勘与内业处理相结合的方法。

4.5.3.2用地信息调查应在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国土调查、地形测绘等成果基础上,结合实地踏勘、

高分辨率遥感(航空)影像图判识、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企业信息调查应充分利用统计、税务等

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单位相关信息,结合企业调查开展。

4.5.3.3程度评价应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其中,评价指标权重值的确定可采用特尔斐法,理想值确

定可采用目标值法、经验借鉴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

4.5.4技术约定

4.5.4.1评价时点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时点为每一年度的12月31日,调查所需相关信息以调查年度数据或评价时点数

据为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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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2调查单元

以企业实际占用地块为基本调查单元。

4.5.4.3基础资料来源及统计口径

评价工作中采用的数据应与评价对象范围相对应。各类数据的口径、来源、处理方式等情况应根据附

录B进行。

4.5.4.4定位基础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4.5.4.5数据格式

图形和属性数据均采用PersonalGeodatabase数据库文件格式。

4.5.4.6度量单位

度量单位具体如下:

a)长度计量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

b)面积计量单位:采用平方米(m2),保留两位小数;

c)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2),保留四位小数;

d)金额单位:采用人民币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4.5.4.7土地分类

土地分类的编码、名称及含义,执行GB/T21010—2017,采用二级分类。

4.5.4.8面积认定

面积认定方法如下:

a)土地面积应同时调查批准面积和实际占地面积,其中实际占地面积可利用高分辨率遥感(航空)

影像图,采用图解法量算,必要时可通过实地测量进行校核;

b)建筑面积应调查实际建筑面积。

4.5.4.9其他数据处理

其他数据处理方式如下:

a)一个地块涉及多家企业的,将该地块上所有企业的投入产出(固定资产投资、税费、用工等)均

作为该地块投入产出予以调查统计,计算地均水平;

b)一家企业涉及使用多个地块的,在调查中汇总各地块面积,计算地均水平;

c)一家企业涉及多种行业的,按其主营产品所属行业确定其所属行业;

d)一个地块涉及多种行业共同使用的,用地范围能够区分的按各行业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用地范

围不能区分的按各行业使用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折算行业用地面积。

5工作准备

5.1基础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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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收集调查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高分辨率遥感(航空)影像图、土地供应数

据、城镇地籍数据、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数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数据、地形图数据、土地储备规划

数据、土地登记发证资料(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不动产抵押资料等。

5.1.2从发改、工信、人社、商务、财政、税务、统计、环保、市场监督、电力、自来水、燃气等部门

或单位收集工业企业名录及企业投入产出、用工能耗等基础资料。

5.1.3基础数据收集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调查成果,在满足本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与所在地开发区土地

集约利用评价、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等工作相衔接;更新调查工作应尽量延续初始调查工作成

果。

5.2工作表格准备

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和附录B、附录C、附录D的要求,准备工作表格。

5.3工作图件准备

评价工作应按照附录E的要求,准备工作图件。其中,工作底图应采用覆盖调查范围、反映评价时点

的土地利用状况的地籍图、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高分辨率遥感(航空)影像图等。

6工业用地利用状况调查

6.1一般规定

6.1.1工业用地利用状况调查应按照“合法合规、实事求是、先内后外、先易后难”的原则,遵循“以

地调企”和“以企补地”相结合的思路开展。

6.1.2工业用地利用状况调查应分别对土地审批和实际占用情况、企业基本信息、工业用地建设情况和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调查。

6.1.3应充分利用现有成果,收集各类资料,主要包括土地供应数据、城镇地籍图、土地登记数据(不

动产统一登记成果)、土地利用调查成果、统计数据、税务信息、供水供电信息等资料。

6.1.4工业用地利用状况调查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按照附录B的要求填报工作表格。填报结果应经统

计、税务等相关部门或经相关主管机构认可的单位确认。

6.1.5根据需要,可对调查范围内的规模以上企业或全部企业进行调查。

6.1.6调查工作中,应在资料整理、数据校核的基础上,开展汇总分析工作,填报附录D的相关表格。

6.2调查单元

工业用地调查单元为地块,具体按以下方式确定:

a)根据城镇地籍图、土地登记数据库(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按宗地界线确定地块;

b)按土地供应的红线范围确定地块;

c)用地单位的实际用地范围与宗地图范围或土地供应红线范围不一致,或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根

据高分辨率遥感(航空)影像图,结合实地核查,按实际用地范围确定地块。

6.3调查内容

6.3.1土地审批和实际占用情况

主要包括用地单位名称、土地座落、土地性质、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使用权人、权利人类型、批准

面积、实际占地面积、用地行为发生时间、用地批准文号(出让合同号或划拨决定书号、电子监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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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状况、批准用途、实际用途、规划用途、是否高标准厂房、是否一地多企、基础设施配套情况、不动

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号、不动产抵押情况等。

6.3.2企业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需调查工商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注册地址、法人代表、企业类型、行业类别、主要生产经营项目、是否规模以上企业、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产时间、目前生产经营等。

6.3.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主要包括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产值、销售收入、税费(应缴税费、上缴税费)、从业人员、参保人

数、用电量、用水量、燃气用量、污染物排放情况(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固体废弃物)等。

6.3.4工业用地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厂房及配套用地面积、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绿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基底

面积等。

评价工作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其他相关调查。

调查表编制具体按照附录B。

6.4调查方法

6.4.1工业用地地块四至范围应基于现有土地利用现状图、城镇地籍图、土地供应资料、土地登记(不

动产登记)资料、地形图等,结合高分辨率遥感(航空)影像图,采用资料判读和图解法确定,在上述图

件资料缺失或现势性较差、无法落实地块范围的情况下,可采用实地测量的方法定界或校核。

6.4.2工业企业用地的建设情况应采用图解计算、用地单位填报和相关政府部门已有统计数据校核相结

合的方法调查,调查结果经有关部门核查确认。

6.4.3其他土地审批和实际占用情况、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生产经营等信息主要采用部门资料收集整理、

实地核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调查。

6.5调查步骤

6.5.1内业数据整理

6.5.1.1划分调查区

调查区划分方法如下:

a)以土地利用现状图、高分辨率遥感(航空)影像图等为基础底图,划分调查区,落实各调查区范

围界线,绘制调查区范围图层;

b)调查区原则上以乡镇(街道)为单元予以划分,也可以结合实际管理权限进行划分。

6.5.1.2整合企业信息

企业信息整合方法如下:

a)对发改、工信、人社、商务、财政、税务、统计、环保、市场监督等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及信息

进行自查,删除重复信息,结合被调查年度工商登记新增、变更、注销的工业企业情况确定最终

企业名单;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名单以统计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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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通过数据关联和对比分析,完善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税

务登记证号)、固定资产投资、总产值、销售收入、税费、从业人员、能耗等信息,形成工业企

业基础信息表。

6.5.1.3整合地块信息

地块信息整合方法如下:

a)从现有国土调查、城镇地籍调查等成果中提取调查时点之前的工矿仓储用地图斑,以现有土地登

记数据、供地数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成果进行补充;

b)根据高分辨率遥感(航空)影像图,进行人工判读,勾绘疑似工业用地图斑;

c)将提取后的数据和疑似工业用地图斑进行图形和属性信息整理合并,形成图形、属性最大范围地

块库;

d)提取所需属性信息,建立工业用地调查基础数据。

6.5.1.4属性赋值

将上述基础数据中的工业用地调查基础数据与行政区等图层叠加,根据空间包含关系对相关字段进行

自动赋值,并对地块进行统一预编号。工业用地地块跨行政区的应根据实际管理权限或按照面积比例关系

统一纳入拥有实际管理权限或面积比重高的区域进行地块编号,不能切割地块。

6.5.2外业调查

6.5.2.1编制工作底图和调查表

工作底图和调查表编制方法如下:

a)从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籍图等数据中提取乡镇(街道)、行政村、道路、地名注记等基础信息,

叠加高分辨率遥感(航空)影像图形成工业用地调查的基础底图;

b)将工业用地调查图层叠加至调查基础底图;

c)根据整合后的企业名单,将企业与地块初步关联,标注地块预编号、企业名称;

d)按调查区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和外业调查(校核)表并打印。

6.5.2.2开展实地调查

实地调查方法如下:

a)根据工作底图和调查表,开展外业调查(校核);

b)调查(校核)已关联地块和企业信息。包括宗地位置和范围、用地企业位置和信息、现场拍照等;

c)调查(校核)未关联地块信息。包括宗地土地用途确认、用地企业信息补充调查、现场拍照等;

d)调查(校核)未关联企业信息。包括企业位置落实、企业信息核实、宗地补绘、现场拍照等。

6.5.3数据整理

6.5.3.1调查资料整理。

6.5.3.2按照图形和表格一一对应的要求,比对外业调查(校核)表与工作底图。

6.5.3.3按照地块索引号建立目录,将地块照片和相关扫描件等拷贝到相应目录。

6.5.3.4根据地块照片和相关扫描件,进一步核查调查表中相关信息。

6.5.3.5将补绘的宗地草图转绘至工业用地图层,确保补绘宗地与相邻地块拓扑关系正确。

6.5.3.6按照地块索引号,将调查表属性信息与工业用地图层空间信息相关联。

6.5.4资料归档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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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填写的原始调查表及相关材料等以地块为单位封装,按调查区集中管理。

6.5.5成果检查

全面检查调查成果的实地、图、表、数一致性。

6.5.6成果汇总

按调查区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说明,并按要求将调查资料上报汇总。

6.5.7成果整合

将县级辖区内各调查区成果进行整合,形成县级工业用地调査成果。

7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

7.1一般规定

7.1.1在工业用地利用状况调查基础上,依据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程度评价,计算每宗

工业用地利用集约度分值。

7.1.2工业用地利用集约度分值应在0~100之间。集约度分值越大,集约利用程度越高。

7.2评价指标确定与计算

7.2.1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从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生态影响、运营状况等四个方面开展。

程度评价体系包括目标、子目标和指标三个层次。

7.2.2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及定义见C.1。

7.2.3对于尚未纳入环境监测范围缺少相关数据的企业生态影响评价指标可统一按照评价范围内纳入监

测范围的企业平均得分进行赋值。

7.3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7.3.1权重确定原则

7.3.1.1评价指标权重,应依据目标、子目标、指标对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影响程度确定。

7.3.1.2评价目标、子目标、指标的权重值应在0~1之间,各评价目标权重值之和、同一目标下的各子

目标权重值之和、同一子目标下的各指标权重值之和都为1。

7.3.1.3各工业用地相同目标、子目标和指标的权重值应保持一致。

7.3.1.4评价指标权重可分行业确定。

7.3.1.5评价目标、子目标和权重值确定应符合本文件7.3.2和7.3.3的要求。

7.3.2权重确定方法

目标、子目标和指标权重可采用特尔斐法确定。权重确定结果应按照表C.2的格式制作权重记录表格。

特尔斐法具体过程如下:

通过对评价目标、子目标、指标的权重进行多轮专家打分,并按公式(1)计算权重值:

.......................................(1)

式中: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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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第i个目标、子目标或指标的权重;

Eij——专家j对于第i个目标、子目标或指标的打分;

n——专家总数。

实施要求:

a)参与打分的专家应熟悉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状况,人数一般为10~40人;

b)打分应参考评价工作背景材料,在不相互协商的情况下独立进行;

c)从第二轮打分起,应参考上一轮打分结果进行;

d)打分一般进行2~3轮。

7.3.3权重区间要求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的权重区间要求见表C.2。

7.4评价指标理想值确定

7.4.1理想值确定原则

理想值确定原则如下:

a)理想值应为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各评价指标在评价时点应达到的理想水平;

b)理想值应依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技术标准、国土空间

规划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和管理需求,根据产业用地特点,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c)理想值原则上应不小于现状值;

d)理想值确定时,应保证其测算口径与指标现状值调查口径相一致;

e)采用相关技术标准作为理想值确定依据时,应保证指标理想值与相关技术标准在数据口径等方面

相一致。

7.4.2理想值确定方法

理想值确定可采用以下方法:

a)目标值法: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标准、行业

政策等,在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确定指标理想值;

b)经验借鉴法:参考区域内各类行业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先进水平,分别确定指标理想值;

c)专家咨询法:选择一定数量(10~40人)熟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状况的专家,提供相

关材料,咨询确定指标理想值。

各项指标理想值确定的方法和依据,应给予说明,并填写表C.3。

7.5指标标准化方法

7.5.1正向指标标准化方法

正向评价指标标准化应采用理想值比例推算法,以指标实现度分值进行度量,按照公式(2)计算:

.....................................(2)

式中:

Sijk——i目标j子目标k指标的实现度分值;

Xijk——i目标j子目标k指标的现状值;

Tijk——i目标j子目标k指标的理想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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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负向指标标准化方法

负向评价指标标准化应采用互补式理想值比例推算法,以指标实现度分值进行度量,按照公式(3)

计算:

...................................(3)

各评价指标实现度分值应在0~100之间。当指标现状值大于理想值时,该指标的实现度分值记为100。

7.5.3特殊指标标准化方法

对于运营状况目标、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子目标下的企业生产运营状态指标采用赋值法进行标准化,见

表C.4。

7.6工业用地集约度测算

7.6.1子目标分值计算

工业用地集约度子目标分值按照公式(4)计算:

..................................(4)

式中:

Fij——每宗工业用地i的子目标j的工业用地集约度分值;

Sijk——每宗工业用地i的子目标j的k指标的实现度分值;

wijk——每宗工业用地i的子目标j的k指标相对j子目标的权重值;

n——指标个数。

7.6.2目标分值计算

工业用地集约度目标分值按照公式(5)计算:

...................................(5)

式中:

Fi——每宗工业用地i的土地利用集约度综合分值;

Fij——每宗工业用地i的子目标j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

wij——每宗工业用地i的子目标j的相对i目标的权重值;

n——子目标个数。

7.6.3集约度分值计算

工业用地集约度分值按照公式(6)计算:

....................................(6)

式中:

F——工业用地土地利用集约度综合分值;

Fi——工业用地目标i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

wi——工业用地目标i的权重值;

n——目标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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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

8.1一般规定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应分别测算土地利用程度潜力、用地结构潜力、建筑容积潜力、税收产出潜力

四种潜力。

8.2土地利用程度潜力测算

测算截至评价时点,工业用地宗地范围内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用厂区内部预留地面积表示,应

根据项目用地规划图和企业分期建设计划,测算截至评价时点工业用地宗地范围内尚未动工建设的土地面

积QU,单位为平方米。

8.3用地结构潜力测算

测算截至评价时点,工业用地宗地范围内通过用地结构调整可增加的生产性用地面积,按照公式(7)

计算:

............................(7)

式中:

QSPi——每宗工业用地i的用地结构潜力,单位平方米;

Si——每宗工业用地i的宗地面积,单位平方米;

AXi——每宗工业用地i的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率指标现状值;

AT——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率指标理想值;

GXi——每宗工业用地i的绿地率指标现状值;

GT——绿地率指标理想值。

当指标现状值小于理想值时,相应潜力为0。

8.4建筑容积潜力测算

测算截至评价时点,工业用地宗地范围内根据综合容积率现状值与相应理想值的差距换算形成的用地

面积,按照公式(8)计算:

.................................(8)

式中:

QPRi——每宗工业用地i的建筑容积潜力,单位平方米;

CT——综合容积率指标理想值;

CXi——每宗工业用地i的综合容积率指标现状值;

Si——每宗工业用地i的宗地面积,单位平方米。

综合容积率指标现状值大于理想值时,建筑容积潜力为0。

8.5税收产出潜力测算

测算截至评价时点,工业用地宗地范围内根据单位工业用地税收额现状值与相应理想值的差距换算形

成的用地面积,按照公式(9)计算:

.................................(9)

11

DB37/T4303—2021

式中:

QTOi——每宗工业用地i的税收产出潜力,单位平方米;

TT——单位工业用地税收额指标理想值;

TXi——每宗工业用地i的单位工业用地税收额指标现状值;

Si——每宗工业用地i的宗地面积,单位平方米。

单位工业用地税收额指标现状值大于理想值时,税收产出潜力为0。

9成果编制

9.1一般要求

9.1.1评价成果应包括报告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及其他。

9.1.2评价成果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应包括纸质报告及相应电子文件;成果图件应包括纸质图件以及通

用数据格式的矢量电子图件、JPG格式的电子图件。

9.2报告成果

9.2.1报告成果应包括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9.2.2工作报告编写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概况(工作范围、原则、依据、目标、内容等方面)、工作组织

与程序、工作进度安排、经费使用、主要工作成果、成果自检情况、经验与体会等内容。

9.2.3技术报告编写内容主要包括区域概况、评价范围、基础资料收集有关说明、评价原则、技术路线

与方法、用地调查分析、程度评价分析、潜力测算分析、综合结论分析、成果应用及政策建议、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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