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049-2015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
DB37/T 5049-2015 Mixing concrete green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5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 起草人:
- 王守宪
- 出版信息:
- 页数:3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
DB37/T5049-2015J13290-2016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greenproductionandmanagementof
ready-mixedconcrete
2015-12-14发布2016-2-1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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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厂址选择及厂区建设与管理
4.1厂址选择
4.2厂区建设与管理
5设备设施
5.1搅拌站(楼)
5.2材料储放
5.3污染物处理设施
6绿色生产管理
6.1原材料
6.2混凝土配合比
6.3生产过程的管理
6.4运输管理
6.5生产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7污染物的控制要求与防治措施
7.1粉尘
7.2噪声
7.3废弃混凝土
7.4废水废浆
8监测控制
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0绿色生产评价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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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
2Terms
3BasicRequirements
4FactoryLocationandtheFactory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
4.1FactoryLocation
4.2TheFactory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
5Facilities
5.1Mixingplant(floor)
5.2StorageofMaterials
5.3PollutantTreatmentFacilities
6GreenProductionManagment
6.1TheRawMaterials
6.2MixProportion
6.3TheManagementoftheMroductionMrocess
6.4TransportationManagement
6.5TheInformationManagementofProductionProcess
7Controlrequirementsforpollutants
7.1Dust
7.2Noise
7.3WasteConcrete
7.4IndustrialWasteWaterandMud
8MonitoringandControl
9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Management
10EvaluationforGreenProduction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
ListofQuoted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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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规范山东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减少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
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满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实现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
和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建设和绿色生产管
理及评价。
1.0.3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
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满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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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2.0.1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greenproductioninready-mixedconcrete
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在预拌混凝土生产全过程实现节地、节能、节
材、节水和环境保护基本要求的综合活动。
2.0.2污染物pollutants
预拌混凝土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水、废浆和固体废弃物。
2.0.3废浆industrialmud
清洗混凝土搅拌设备、运输设备和搅拌站(楼)出料位置地面所形成的含有
较多固体颗粒的液体。
2.0.4废水industrialwastewater
废浆经沉淀或压滤处理后产生的固体颗粒含量很低的液体。
2.0.5生产性固体废弃物industrialwastesolidmaterial
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2.0.6收尘装置dustcollectivedevice
能够实现生产性粉尘主动收集、处理,在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能够实现持
续除尘的装置。
2.0.7骨料封闭堆场closedaggregateyard
除留有必要的运输通道外,顶部和四周完全封闭的、用于存放骨料的场地。
2.0.8厂界factoryborder
以法律文书确定的业主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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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规定
3.0.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具有完善的减少粉尘排放,限制噪声、废水、废浆
排放,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场地绿化的综合方案并加以实施。
3.0.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运行过程中应有严格、详细的减少污染的技术措施和
控制方法,相关设备装置应定期清理、维护,实现废水、废浆和固体废弃物资源
化利用。
3.0.3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粉尘和噪声,并提供
监测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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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厂址选择及厂区建设与管理
4.1厂址选择
4.1.1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址应符合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4.1.2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址宜位于交通干道附近、合理分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
业在环境敏感区,应采取必要的降尘、降噪等措施,并达到相关要求。
4.2厂区建设与管理
4.2.1厂区内的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分区布置,可采取隔离措施,降低生
产区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环境影响。厂界周边宜设置围墙、声屏障或种植树木,
减弱或阻止粉尘和噪声传播。
4.2.2厂区建设时应考虑路面和排水系统的设计,无积水。
4.2.3厂区道路及生产区的地面应硬化,其功能应满足生产和运输要求。
4.2.4厂区内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或采取其他防止扬尘措施,且应保持卫生
清洁。
4.2.5生产区的粉料仓宜采用整体封闭。封闭材料宜采用隔热、防噪、阻燃的材
料。
4.2.6骨料堆场应建成封闭堆场,其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安全和使用要求,主要扬
尘点宜配备收尘装置,扬尘区域宜安装降尘装置。
4.2.7生产区内应设置生产性固体废弃物存放处,实现分类存放、集中处理。
4.2.8厂区内应设置废水处置系统,宜建立雨水收集系统并有效利用。
4.2.9企业应具备监测噪声和生产性粉尘的能力。
4.2.10厂区门前区域应符合环境卫生、绿化和社会秩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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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备设施
5.1搅拌站(楼)
5.1.1搅拌站(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GB/T10171和
《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的规定。宜采用整体封闭方式,封闭材料宜采用隔
热、防噪、阻燃的材料。
5.1.2搅拌站(楼)的搅拌层和称量层宜设置水冲洗设施,冲洗废水应通过专用
管道进入废水处置系统。
5.1.3搅拌主机应配备清洗设施,混凝土卸料口应设置防止混凝土喷溅的设施。
5.1.4搅拌站(楼)控制系统宜采用远程控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使操作人
员远离噪声、粉尘。
5.2材料储放
5.2.1粉料仓应配备料位控制系统,方便管理,定期检查维护,避免粉料外泄。
5.2.2骨料堆场地面应硬化、坡度与坡向合理并确保排水畅通。
5.2.3物料输送装置应全封闭且方便清理、维护。
5.2.4骨料装卸作业宜采用布料机或低噪声装载机。
5.3污染物处理设施
5.3.1废水收集处理设施
1应配备完善的生产废水收集与处理设备设施,包括收集和处理生产废水
的专用管网。
2生产废水处置系统可包括排水沟系统、多级沉淀池和管道系统。排水沟
系统应覆盖连通搅拌站(楼)装车层、骨料堆场、砂石分离机和车辆清洗场等区域,
并通往多级沉淀池;管道系统应连通多级沉淀池和搅拌主机等。
5.3.2废浆与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1应配备砂石分离机。
2可配备废浆处理装置。
5.3.3除尘设施
1搅拌主机进料口、顶部排气孔、骨料上料处等扬尘点应安装收尘装置。
2骨料堆场应安装收尘、降尘装置。
3粉料仓应配备收尘、安全阀等装置。
4宜采用低粉尘排放的生产、运输设备。
5.4应采用低噪声的生产和运输设备。对产生严重噪声的设备、设施应安装隔音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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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预拌混凝土的生产管理
6.1原材料
6.1.1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不应使用能够产生氨气等有害气体的粉煤灰或外加剂。
6.1.2原材料的运输、装卸和存放应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和粉尘的措施。
6.1.3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不应使用大宗袋装粉料。当有需求掺加特种原材料时,
应安排专人负责技术操作和环境安全。
6.2混凝土配合比
6.2.1应以高性能混凝土的设计理念指导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6.2.2宜采用不同粒径骨料搭配技术降低骨料空隙率,减少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的
胶凝材料用量。
6.2.3宜合理掺加矿物掺合料,发挥不同品种矿物掺合料的叠加效应,提高混凝
土的综合性能。
6.2.4在保证混凝土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宜采用再生骨料、铁尾矿砂等固体废
弃物生产混凝土。
6.3生产过程的管理
6.3.1混凝土生产过程应保持平稳,出现严重粉尘、噪声或异常气味等情况,应
立即停产,查明原因并进行及时妥善处理。
6.3.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过程控
制,保持可追溯性,实现对混凝土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管控。
6.4运输管理
6.4.1运输车辆应达到当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6.4.2应制定相应的运输管理规章制度,原材料运输过程中应遮盖或者封闭。
6.4.3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应无明显可见扬尘。
6.4.4混凝土运输车放料槽处宜配置防撒漏装置,装置中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回
收。
6.4.5混凝土运输车外观应保持清洁,运输完毕后应及时清洗罐体,产生的废水、
废浆应及时回收处置。
6.4.6宜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车辆运行监控,提高车辆利用率,合理组织生
产,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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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污染物的控制要求防治措施
7.1生产性粉尘
7.1.1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的规定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确定厂
界和厂区内环境空气功能区类别,制定厂区生产性粉尘监测点平面图,建立环境
空气监测网络与制度,评价和控制厂区和厂界的环境空气质量。
7.1.2搅拌站(楼)厂界环境空气功能区类别划分和环境空气污染物中的总悬浮
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的浓度控制要求应符合表7.1.2的规定。厂界
平均浓度差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界平均浓度差值应是在厂界处测试1h颗粒物平均浓度与当地发布的
当日24h颗粒物平均浓度的差值。
2当地不发布或发布值不符合搅拌站(楼)所处实际环境时,厂界平均浓
度差值应采用在厂界处测试1h颗粒物平均浓度与参照点当日24h颗粒物平均度
的差值。
表7.1.2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的浓度控制要求
厂界平均浓度差值最大限值(μg/m3)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JB/T 9603-2013 电刨用刨刀 2013-11-25
- JC/T 2252-2014 喷涂聚脲用底涂和腻子 2014-10-14
- JB/T 20005.2-2013 玻璃输液瓶灌装机 2013-12-31
- CB/T 3513-2013 船舶涂装质量验收技术要求 2013-10-17
- JC/T 2267-2014 盘式制动块消音片剥离强度试验方法 2014-10-14
- MH/T 3027-2013 热喷涂涂层结合强度测试 201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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