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436-2015 公共区域电动汽车充电桩 刷卡服务统一规范

DB34/T 2436-2015 Standardized specifications for card-based charging stations in public area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436-2015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7-14
实施日期
2015-08-14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区域电动汽车充电桩刷卡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刷卡充电服务要求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业小区地上或地下停车场地、商场、园区等大型公共活动场地停车场或路边停车道路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分布建设的交流充电桩、充电终端和直流一体机等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刷卡服务。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卓越电气有限公司、合肥海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安徽省迈特瑞杰测控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合肥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起草人:
王有锁、陈镇、潘宗岭、莎仁其其格、连想、赵其三、陈滋键、陈延伟、白鸥、 王庆翻、汪劲松、何仕玉、杨璨、夏治安、程益德。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9.200

K81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436—2015

公共区域电动汽车充电桩

刷卡服务统一规范

Ruleofunifiedchargingpostservicefortheelectricbusesinpublicareas

文稿版次选择

2015-07-14发布2015-08-14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2436—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卓越电气有限公司、合肥海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安徽省迈特瑞杰测控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合肥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有锁、陈镇、潘宗岭、莎仁其其格、连想、赵其三、陈滋键、陈延伟、白鸥、

王庆翻、汪劲松、何仕玉、杨璨、夏治安、程益德。

I

DB34/T2436—2015

公共区域电动汽车充电桩刷卡服务统一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区域电动汽车充电桩刷卡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刷卡充电服务要求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业小区地上或地下停车场地、商场、园区等大型公共活动场地停车场或路边停车道

路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分布建设的交流充电桩、充电终端和直流一体机等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刷卡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317-201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JR/T0025.1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1部分:电子钱包/电子存折应用卡片规范

ISO/IEC14443-1识别卡非接触式集成电路卡感应卡第1部分:物理特性

ISO/IEC14443-2识别卡非接触式集成电路卡感应卡第2部分:射频功率和信号接口

ISO/IEC14443-3识别卡非接触式集成电路卡感应卡第3部分:初始化与防撞击

ISO/IEC14443-4识别卡非接触式集成电路卡感应卡第4部分:传输协议

3术语和定义

GB/T29317-2012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充电卡chargercard

充电卡由结算平台统一发行,在充电网络综合服务活动中用于身份识别,满足充电信息存储,实现

充电服务、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的基础载体。

充电卡采用国际最新技术的CPU智能卡,实名制记名卡,支持PBOC2.0以上规范标准,采用后

台联机账户管理机制,为用户充电卡提供多重安全保护。其服务功能主要包括充电服务收费和客户身份

认证。

3.2

充电设施运营商charginginfrastructureoperators

充电设施运营商指提供充电设施建设、维护、运行的服务提供机构。

3.3

充电服务chargingservice

1

DB34/T2436—2015

用户在通过身份验证后,获得向电动汽车提供充电能力的服务。

3.4

入网用户certificatedusers

通过提交客户信息,获得有效身份认证,取得充电卡,并且定制了相关服务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客户。

充电卡采用实名制入网业务模式,用户入网需要通过统一服务平台办理。

3.5

刷卡识别identification

电动汽车入网用户持有充电卡,在充电设施网络中心任意充电设施位置处,通过刷卡操作,完成入

网用户身份有效识别,从而获得充电服务的过程。相关充电服务费用的支付依托充电卡的后台账户完成。

3.6

无卡识别identificationwithoutchargingcard

电动汽车入网用户持有充电卡,并且完成于手机APP应用的绑定,在充电设施网络中心任意充电

设施位置处,通过扫描设施二维码操作,完成入网用户身份有效识别,从而获得充电服务的过程。相关

充电服务费用的支付依托后台账户完成。

3.7

充电统一服务平台Unifiedchargingserviceplatform

采用发行统一制式的充电卡,在任何建设单位的充电桩上实施识别充电,并能够在后台实施资金归

属结算的管理服务平台。

3.8

PBOCThePeople'sBankofChina

中国人民银行的英文名称的缩写。

4刷卡充电服务要求

4.1充电卡要求

4.1.1充电卡在充电网络综合服务活动中用于身份识别,应满足充电信息存储,实现充电服务、数据

交换和费用结算的基础载体;

4.1.2充电卡卡号应印刷于卡面,同时存储于充电卡存储介质内,应为识别客户的唯一代码标识;

4.1.3充电卡应采用统一编码格式,由充电统一服务平台统一发行;

4.1.4充电卡应采用国际最新技术的非接触式CPU卡,支持PBOC3.0规范,并兼容PBOC2.0规范;

4.1.5充电卡应按照实名制模式工作,采用预存资金充电实时付费方式,通过充电统一服务平台实现

用户与运营商的支付结算。

4.2充电统一服务平台要求

4.2.1用户可以在指定销售渠道办理充电卡,成为充电统一服务平台的入网用户;

2

DB34/T2436—2015

4.2.2发行的充电卡应采用实名制,应提供挂失、余额转存、解挂、换卡、补卡服务;

4.2.3应向充电设施运营商提供注册专户服务,并提供运营商收入明细清单、资金结算数据报表、短

信等服务;

4.2.4充电统一服务平台应为入网用户建立充电卡电子账户,用于管理和记录入网用户充电资费账户

数据信息,并提供数据报表、短信等服务;

4.2.5充电统一服务平台应提供便捷的缴费方式,用户可以通过网上营业厅或银行网点等完成账户预

存费用的缴纳;

4.2.6充电统一服务平台应提供实时的动态资金结算,用户充电完成后通过桩体归属识别,充电统一

服务平台通过银行结算系统向桩体归属的充电桩运营商支付应得费用;

4.2.7充电统一服务平台对刷卡入网用户身份确认后,须将用户余额发送到运营商充电设施系统里,

确保运营商能够提供限额充电服务;

4.2.8充电统一服务平台应为入网的用户及注册的运营商所属资金提供安全保证。

4.3充电设施运营商要求

4.3.1充电设施运营商的充电设施应能够识别充电统一服务平台发行的统一制式充电卡;

4.3.2充电设施运营商应向充电统一服务平台申请注册,并将其下属的桩体编号或识别码一并报备,

或通过自身的管理系统集成报备;

4.3.3充电设施运营商应保证所属的充电桩或集成管理系统与充电统一服务平台保持畅通的网络链

接,须保证数据能够正常传送;

4.3.4充电设施运营商应向入网用户提供预付费套餐服务,入网用户可以选择不同形式套餐,并且根

据套餐获得不同内容的充电服务,充电完成后,充电桩或系统应将约定的费率及耗电量、充电费用发送

到充电统一服务平台进行结算;

4.3.5充电设施运营商应向入网用户提供关联手机App应用服务,入网用户可以通过扫码获得无卡身

份识别,便捷、快速地获得充电服务;

4.3.6充电设施运营商采用集成管理系统与充电统一服务平台传递交易数据时,各个充电设施数据应

采用不可修改的方式上传,数据加密及传输应通过充电统一服务平台评价认可。

4.4充电服务业务基本过程

4.4.1用户在充电前需先进行身份验证,采用充电卡充电服务业务基本过程主要包括图1所示:

图1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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