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HIEM 101-2023 急诊科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

T/NAHIEM 101-2023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3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NAHIEM 101-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1-29
实施日期
2023-11-29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标准共分为九章三十八节,适用于二级及以上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急诊科在医疗工艺、建筑设计、医疗设备、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医用气体、给水排水、电气、智能化系统设置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急诊科特有的各项要求的参考使用。特别是因收治对象的特殊性,为确保急危重症患者的成功救治安全与质量,在控制院内感染,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顺畅、便捷的就医环境设置与科学的治疗设备设施配置、合理科学的动线(人、物、气流)设计,高效的患者转运及运维管理等方面做了重点阐述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手术室及相关受控空间分会、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雷度米 特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诺然美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肺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复旦大 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复旦大学附 属华山医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 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 州尚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普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洁净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孚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跨界筑(北京)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
起草人:
曹钰、孙博怡、张美荣、王方、谈怡雯、岑建、黄林涛、刘鹏、 王灏霖、杨永梅、陈瓒、徐善祥、江利冰、吕晋栋、彭盼、蒋龙元、姚晨玲、王金地、张远 平、欧阳文麟、刘强、张亦静、牛维乐、孙海龙、宋方朴、章军辉、王坤、刘一、余波、宋 可鑫、陈利涛
出版信息:
页数:3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020

CCSQ841

团体标准

T/NAHIEM101-2023

急诊科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

StandardsofEmergencyDepartmentConstructionandEquipmentConfiguration

2023-11-29发布2023-11-29实施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发布

T/NAHIEM101-2023

目次

1总则................................................................................................................................................3

2规范性引用文件............................................................................................................................4

3术语和定义....................................................................................................................................5

4医疗工艺设计................................................................................................................................5

5选址与规划布局............................................................................................................................9

6建筑设计........................................................................................................................................9

7医疗设备配置...............................................................................................................................16

8建筑设施设备..............................................................................................................................17

9检测验收......................................................................................................................................30

T/NAHIEM10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

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手术室及相关受控空间分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雷度米

特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诺然美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肺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复旦大

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复旦大学附

属华山医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

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

州尚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普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洁净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湖南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孚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跨界筑(北京)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钰、孙博怡、张美荣、王方、谈怡雯、岑建、黄林涛、刘鹏、

王灏霖、杨永梅、陈瓒、徐善祥、江利冰、吕晋栋、彭盼、蒋龙元、姚晨玲、王金地、张远

平、欧阳文麟、刘强、张亦静、牛维乐、孙海龙、宋方朴、章军辉、王坤、刘一、余波、宋

可鑫、陈利涛

T/NAHIEM101-2023

1总则

1.1为满足急诊科医疗服务功能的需求,改善医院急诊科医疗就诊环境,科学

合理指导急诊科建设与设备配置制定本标准。

1.2急诊科是承担医院院前急救和急危重症首诊、抢救任务的临床科室。现代

急诊科已发展为集急诊、急救与重症监护三位一体的医疗部门,可对急、危、重患者

实行一站式急救医疗服务。急诊科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全天候开放,接诊的患

者具有就诊随机、病谱多样和时效需求高的特点。

1.3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性质(公立、私立、中外合资、外资)医院中的急诊科

建设。

1.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本标准。专科医

院急诊科建设可参照本标准。

1.5急诊科建设与设备配置宜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匹配,以保障急诊工

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1.6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其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858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8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6《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33《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591《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751《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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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103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YS/T650《医用气体和真空用无缝铜管》

110-2021《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急诊科:DepartmentofEmergencymedicine,缩写为ED,承担医院院前急救、

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和抢救任务的临床科室。

3.2急诊分区标准:Zonestandards,采取“三三二分区”的原则,根据急诊患者就诊

流程将急诊科分为三个区域:首诊区、留观区和住院区。首诊区细分为“抢救区”、“快速就

诊区”和“普通就诊区”;住院区包括急诊综合病房、急诊重症监护室。

3.3红区:Redzone,是抢救区,为急诊科危重患者提供抢救诊疗的核心区,主要设置

有复苏、抢救和监护功能。

3.4黄区:Yellowzone,是快速就诊区,为虽然病情稳定但症状严重(如严重疼痛)

或各种病情原因需要尽快处理的患者提供诊疗的区域。

3.5绿区:Greenzone,是普通就诊区,为III级及IV级患者提供诊疗的区域。

3.6急诊手术间:Emergencyoperatingroom,为因病情紧迫,经医生评估后认为需要

在最短的时间内手术的用房,多用于创伤、急腹症、大出血、急性感染等。

3.7急诊科重症监护室:EmergencyIntensiveCareUnit(EICU),在急诊科内为急

危重症患者进行综合性诊断、治疗、监护和处理的用房。

3.8抢救室:Rescueroom,为紧急抢救危重患者或临时手术的用房。

3.9观察室:Observationroom,为暂不具备住院条件,需根据患者病情输液或观察使

用的用房。

3.10急救通道:EmergencyAccess,针对急危重患者,给予最快最便捷的诊疗通道,

以争取时间,抢救生命。

4医疗工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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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一般要求

4.1.1急诊科的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其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

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4.1.2急诊科医疗工艺流程分为急诊科与医院其他医疗功能单元之间的流程和

急诊科内部的流程。

4.1.3急诊科的选址规划与建筑空间设计应满足急诊科医疗工艺设计的要求,包

括建设规模、功能使用、医疗流程以及医疗设备使用所需的建筑条件。

4.1.4急诊科的医疗工艺设计参数应根据不同医院的定位要求研究确定,当无相

关数据时可参考下章节中提供的相关参数。

4.2急诊科医疗工艺设计与参数

4.2.1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置急诊科。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

务相适应的建设规模。

4.2.2急诊科应独立成区,应与医技、手术室、住院部有便捷联系。

4.2.3急诊科应符合《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相关标准。宜预留

一定的扩展空间。

4.2.4急诊科出入口应有足够空间满足应急救援和急救车循环的需要。并设有救

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

道。

4.2.5急诊科出入口宜有专门的空间设置洗消分检区,用于特殊情况(如疫情防

控、突发公共事件等)时,特殊(污染/感染患者)与普通急诊患者分开。

4.2.6急诊科应根据功能需要设置满足急诊患者诊疗流程中的所有功能。宜包

括:预检分诊区、候诊区、患者就诊区、抢救区(室)、复苏室、留观区、EICU、急

诊病房、洗胃室、清创室、治疗室、急诊检(化)验室、急诊超声室、急诊X线和CT

检查室、挂号室(处)、收费处、急诊药房、安保区、处置室、库房、杂用间、污物暂

存室、开水间及卫生间等。急诊科应设置其他辅助区域,包括办公室、示教室、更衣室、

值班室等。为开展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的急诊科应依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相关要求设置,并宜具备开展科研工作的条件。

4.2.7作为国家级或区域创伤中心的医院,宜根据创伤中心建设相关要求设置

创伤(外科)复苏室及急诊手术室。作为国家级或区域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的医院,宜

根据建设相关要求统一设计和部署,并确定急诊导管室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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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急诊患者采用4级病情分诊模式,以I、II、III、IV来表示。并根

据病情分级和资源调配方案,设置首诊区中的红区、黄区和绿区。

急诊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分级如下表:

病情分级病情严重程度分级标准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患者生命,包括(但不限于):需CPR、紧急行气管插管、

Ⅰ濒危患者

快速液体复苏等,以及其他应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的患者。

Ⅱ危重患者病情有进展至生命危险和(或)致残危险者,任何NEWS≥7分的患者

有急性症状或急诊问题,但目前没有确定的危及生命或致残危险的患者,

Ⅲ急症患者

NEWS4~6分患者

症状轻微患者或非无明显症状患者,因为其他原因就诊的患者,NEWS0~3分

Ⅳ非急症患者

患者

注:生命体征异常者,病情严重程度分级上调一级。有中度以上疼痛的患者,危重程度上调一级

4.2.9应将I级、II级患者应分诊至红区。根据III、IV级患者的病情安

排其在绿区或黄区的相应(科室)诊间就诊。

4.2.10转运Ⅰ级和Ⅱ级急诊患者住院时应由急诊医护人员护送至住院病房,并完

成床旁交接。转运途中配备便携式抢救设备,包括便携式多参数监护仪、氧气供应装置、

简易呼吸器等,必要时配备转运呼吸机、负压吸引装置等。

4.2.11普通就诊区宜设通用诊室和专科诊室。通用诊室用于处理常规急诊患者

(宜以序号标识诊室名称);专用诊室为需要特殊设备的各个专科提供诊疗条件,如妇

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

4.2.12急诊抢救室宜按照急诊科每日就诊患者不低于4%的规模设定抢救床位,

每床净使用面积宜不小于12㎡,每床建筑面积不宜小于30㎡。没有条件单独设立洗

胃室的医院,洗胃功能可以安置在抢救室中。

4.2.13急诊留观区宜根据急诊日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留观床位数,观察床位

数宜为日急诊患者数的8-12%,或占医院总床位数2-3%。医院可根据本地区患者情况

及医院需求做上限调整。急诊患者留观时间不宜超过72h,之后应根据病情离院、住院

或转院。

4.2.14急诊住院区包括急诊综合病房和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

急诊综合病房是医院专科住院病房的补充,急诊综合病房床位数不宜

少于日急诊患者人数的8%-10%或占全院床位总数的5%,病房设置满足《综合医院建筑

设计规划》GB51039-2014中相关要求。

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应按照急诊医疗自身特点和急诊危重患者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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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需求配置。EICU主要收治红区分流的CPR后患者、严重创伤和中毒患者、其他需要

住院诊疗的急重症患者。EICU床位数宜不少于急诊患者日就诊人数的4%,并且宜不低

于6床。空间布局需满足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要求和危重患者抢救需要。

4.2.15急诊科辅助区域宜设医务人员独立出入口。出入口应满足从院区的其他区

域直接进入相对集中和独立的医务办公值班区域,并在区域的入口处就近设置通过式更

衣间。急诊手术室、急诊EICU等工作区域的出入口宜符合手术中心及重症监护室等相

关要求。医护人员卫生通过后,进入工作区域;完成医疗业务工作后,应通过卫生通过

或更衣间返回医务办公值班区域。

4.2.16急诊科洁净物品可通过公共通道运送到急诊的各个区域,在各个区域中应

设立清洁物品的二级库房,便于分区管理使用。

4.2.17急诊科的各个区域应设立污物暂存间(区),急诊医疗区生活垃圾和医疗

垃圾应分开设立不同的暂存间(区)。污物应先集中到各个污物间(区)暂存,后统一

送至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库或者垃圾中转站。

4.2.18急诊科各区域及房间功能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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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选址与规划布局

5.1规划布局与功能

5.1.1新建医院宜预留应急救治场地,充分利用地形地貌,结合未来发展用地合

理规划,在满足功能和安全卫生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组织院区各建筑区位,且保证一定

的面积和日照条件。

5.1.2急诊科宜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与急救车方便到达的部位。设置直升机停机

坪时,宜与急诊科之间设置急救通道。急诊科与门诊部可设有便捷联系。

5.1.3急救门厅应方便急救车停靠,抢救室应临近门厅,便于到达,沿途地面执

行无障碍设计且有明显指引标志。抢救室宜靠近分诊处和急诊手术室,以便最短距离抢

救。

5.1.4急诊科外宜设立筛查区(间)或隔离病室(区)。至少设置一间配有独立

卫生间的标准隔离观察间、儿科观察室。隔离室(区)或隔离单元宜设单独出入口,入

口处设缓冲区及就地消毒设施。

5.1.5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宜选在急诊科较中心位置或相对独立的单元。

5.2交通组织规划

5.2.1急诊科宜设置独立的急救车出入口,临近城市道路。急诊科入口应形成环

形道路,避免拥堵。宜设置急救车专用停车位。

5.2.2急诊科入口需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

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5.2.3条件允许可设置儿科急诊独立出入口。急诊人行出入口与急救车行出入口

宜可分开设置,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中的相关规定。

5.2.4急诊入口邻近处可设置社会临时车位或快速下车区,为患者和照顾者提供

紧急临时停车服务,也方便行动不便患者或残疾患者快速下车。

5.2.5急诊出入口应设置雨棚,入口可为自动门,门宽不小于1.8米,方便推床。

5.2.6有条件的可设直升机停机坪,需符合国家相关航空医疗运输管理规范和标

准。停机坪需与急诊科设置急救通道。

6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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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一般规定

6.1.1急诊科可设首诊区、留观区和住院区,并设配套的相关辅助用房;

6.1.2急诊科应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急诊科抢救区宜

与关联度高的医技科室如手术部、ICU、检验科、影像科、DSA等医疗部门有便捷通道,

并应当为急诊患者转入住院治疗设计便捷路线。

6.1.3大型医院可按急症危重的不同程度将首诊区划分抢救区(红区)、快速就

诊区(黄区)、普通就诊区(绿区)。配置必要关键抢救用医学影像诊断设备,形成专用

医技核心区,其余各区围绕其布置。不同分区之间宜有高效便捷的医患联系通道。

6.2建设规模

6.2.1急诊科建设规模应根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目前建标110-2021)标准

实行。

6.2.2急诊科建设规模按医院总床位数量应分5个级别:200床以下,200-499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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