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4-2019 海绵城市设计图集
DB4403/T 24-2019 Sponge Urban Design Handbook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9年07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丁年、俞露、曹广德、陈霞、张亮、任心欣、刘应明、李亚、熊慧君、杨晨、王思达、汤钟、胥瀚、陈锦全、李炳锋、曾小瑱、高云飞、陆利杰、孙静、邱炬程、杨鹏。
- 出版信息:
- 页数:10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10
P04
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24—2019
海绵城市设计图集
Designdrawingsforspongecityfacilities
2019-07-12发布2019-08-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3/T24—2019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基本规定..........................................................................5
5单项海绵设施设计要点..............................................................5
6城市道路海绵城市设计要点.........................................................10
7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设计要点.......................................................11
8公园绿地海绵城市设计要点.........................................................12
9河湖水系海绵城市要点.............................................................13
10雨水回用设计要点................................................................15
附录A(资料性附录)单项海绵设施设计图纸...........................................17
附录B(资料性附录)城市道路海绵系统设计图纸.......................................42
附录C(资料性附录)建筑与小区海绵系统设计图纸.....................................58
附录D(资料性附录)河湖水系海绵系统设计图纸.......................................66
附录E(资料性附录)雨水回用系统设计图纸...........................................84
附录F(资料性附录)推荐植物应用名录...............................................94
参考文献............................................................................96
I
DB4403/T24—2019
前言
本图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图集由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
本图集由深圳市水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图集起草单位:深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图集主要起草人:丁年、俞露、曹广德、陈霞、张亮、任心欣、刘应明、李亚、熊慧君、杨晨、
王思达、汤钟、胥瀚、陈锦全、李炳锋、曾小瑱、高云飞、陆利杰、孙静、邱炬程、杨鹏。
II
DB4403/T24—2019
引言
为在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中贯彻现行国家有关规范,指导工程设计,推广新技术和新产品,保
障海绵城市建设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升海绵城市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打造国际一流的海绵城
市,特制订本图集。
本图集编制过程中广泛收集了国内、外现有的法规和标准,认真总结了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科研成
果和实践经验,结合深圳市本地特点,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
III
DB4403/T24—2019
海绵城市设计图集
1范围
本图集规定了深圳市城市道路、建筑与小区、公园绿地、河湖水系、雨水回用系统及单项海绵设施
海绵城市的设计要求等内容。
本图集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公园绿地、河湖水系生态修复和
雨水综合利用等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
本图集主要对各类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设计导向、要点做出规定,具体各项设施的尺寸、材料等设
计参数为建议值,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图集及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实际取值。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25993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
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18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201防洪标准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318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34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50400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20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513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GB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规范
GB/T50563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GB/T50596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T50600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GB50773蓄滞洪区设计规范
GB50788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T50805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51192公园设计规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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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222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CECS353生态格网结构技术规程
CECS361生态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CECS456格网土石笼袋、护坡工程袋应用技术规程
CJJ1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6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3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48公园设计规范
CJJ181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
CJJ/T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3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T135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
CJJ/T188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
CJJ/T190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
CJJ194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
CJJ/T236垂直绿化工程技术规程
CJ/T340绿化种植土壤
JGJ155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SZJG32再生水、雨水利用水质规范
SZDB/Z49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SZDB/Z145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技术规范
SJG37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
10SS705雨水综合利用
14J206种植屋面建筑构造
15J012-1环境景观-室外工程细部构造
15S412屋面雨水排水管道安装
15SS510绿地灌溉与体育场地给水排水设施
15MR105城市道路与开放空间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
15MR205城市道路-环保型道路路面
16S518雨水口
16MR201城市道路-透水人行道铺设
3术语和定义
3.1
海绵城市spongecity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
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3.2
低影响开发lowimpactdevelopmen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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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模拟自然条件,在源头利用一些微型分散式生态处理技术使得区域开发后的水文特性与开发前
基本一致,进而保证将土地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3.3
绿色屋顶greenroof
表面铺装一定厚度滞留介质,并种植植物,底部设有排水通道的构筑物屋面。
3.4
透水铺装permeablepavement
由透水性的面层、具有一定蓄水空间的透水性垫层构成的能够透水、滞留和渗排雨水的铺装地面。
主要包括透水砖、透水沥青、透水混凝土、植草砖、透水路面等。
3.5
下沉式绿地sunkengreenland
下沉式绿地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下沉式绿地指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在200mm以内的绿
地;广义的下沉式绿地泛指具有一定的调蓄容积(不包括调节容积),且可用于调蓄和净化径流雨水的
绿地,包括生物滞留、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调节塘等。本规程中指狭义的下沉式绿地。
3.6
雨水花园raingarden
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土壤、植物和微生物系统而蓄渗、净化径流雨水的一种设施。
3.7
高位花坛highlevelparterre
一种在建筑周围设置,作为雨水净化装置来接纳、净化屋面雨水的海绵设施。
3.8
生态树池ecologicaltreepond
一种用于处理面源污染的海绵设施,实现了沉砂、净化、入渗、景观一体化。
3.9
渗透塘infiltrationpond
通过侧壁和池底进行入渗补充地下水的洼地,具有一定的净化水质和削减峰值流量的作用。
3.10
渗井infiltrationwell
是一种通过井壁和井底进行雨水入渗的设施。为增大渗透效果,一般可在渗井周围设置水平渗排管,
渗排管周围铺设砾(碎)石。
3.11
雨水湿地constructedwetland
通过沉淀、过滤和湿地植物的生物作用等方式达到设计目标的低影响开发设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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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蓄水池cistern
具有削减峰值流量作用、雨水储存功能的集蓄利用设施,可分为地表式和地下式。
3.13
雨水罐rainwatertank
雨水罐也称雨水桶,为地上或地下封闭式的简易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可用塑料、玻璃钢或金属等材
料制成。
3.14
调节塘regulatingpond
调节塘也称干塘,以削减峰值流量功能为主,一般由进水口、调节区、出口设施、护坡及堤岸构成,
也可通过合理设计使其具有渗透功能,起到一定的补充地下水和净化雨水的作用。
3.15
调节池regulationpool
调节池为调蓄设施的一种,主要用于削减排水管渠峰值流量,一般常用溢流堰式或底部流槽式,可
以是地上敞口式调节池或地下封闭式调节池。
3.16
植被草沟swale
一种收集雨水、处理雨水径流污染、排水并入渗雨水的植被型草沟。包括简易型和增强型两种类型。
3.17
环保雨水口environmentalprotectioninlet
一种用于处理面源污染的海绵设施,在小雨时能净化初期雨水,大雨时不影响雨水顺畅排放。
3.18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和处理设施initialrainwaterabandonmentfacilityandtreatmentfacility
利用一定方法或装置将降雨初期污染物浓度高的径流雨水予以弃除的设施及对初期雨水进行处理
的设施。
3.19
渗管/渠infiltrationpipe/channel
渗管/渠指具有渗透功能的雨水管/渠,可采用穿孔塑料管、无砂混凝土管/渠和砾(碎)石等材料
组合而成。
3.20
蓝色屋顶blueroof
通过增加限流设施对屋顶雨水径流进行临时滞留的措施,有时也可以对少量径流进行暂时储存,延
迟雨水径流到达下游管道的时间,从而降低峰值流量。
3.2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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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绿化verticalplanting
指充分利用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攀援植物及其它植物栽植并依附或者铺贴于各种构筑物及其它空
间结构上的绿化方式,包括立交桥、建筑墙面、坡面、河道堤岸、屋顶、门庭、花架、棚架、阳台、廊、
柱、栅栏、枯树及各种假山与建筑设施上的绿化。
4基本规定
4.1本图集中设计图纸如用于高地下水水位、软土地基、围海造地及其他特殊地区时,应根据相关规
范的规定或专门研究另作处理。
4.2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
容、限制或者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分,并应对设
计图纸相关内容复核后选用。
4.3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设计应根据深圳市、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资料确定的指
标进行计算,工程设计应提供完整设计说明。
4.4本图集中未尽事宜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规、规范、规程的要求。
5单项海绵设施设计要点
5.1单项海绵设施设计
5.1.1单项设施设计图纸需与建筑与小区系统、绿地系统、道路及广场系统和河湖水系的图纸一并使
用,相关设计图纸参照附录A。
5.1.2根据深圳市、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深圳宜采用的技术措施如表1所示。
5.1.3附录F海绵设施中推荐种植植物选择参考《深圳市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技术指引》制定。
表1单项技术选用表
功能
技术类型集蓄补充削减
单项设施净化适用性
(主要功能)利用地下峰值
雨水
雨水水流量
透水砖铺装○◎◎◎适用
重型、卫生状况不佳
透水水泥混凝土○○◎◎
等类型道路不适用
重型、卫生状况不佳
透水沥青混凝土○○◎◎
渗透技术等类型道路不适用
(渗)下沉式绿地○●◎◎适用
粘土区、地下水位高
渗透塘○●◎◎
等区域不适用
粘土区、地下水位高
渗井○●◎◎
等区域不适用
湿塘●○●◎不适用
储存技术雨水湿地●○●●适用
(蓄、用)蓄水池●○◎◎适用
雨水罐●○◎◎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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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单项技术选用表(续)
功能
技术类型集蓄补充削减
单项设施净化适用性
(主要功能)利用地下峰值
雨水
雨水水流量
调节塘○○●◎适用
调节技术调节池○○●○适用
(滞)简易型生物滞留设施○●◎◎适用
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适用
转输型植草沟◎○○◎适用
干式植草沟○●○◎适用
转输技术湿式植草沟○○○●适用
(排)粘土区、地下水位高
渗管/渠○◎○○
等区域不适用
传统雨水管渠○○○○适用
绿色屋顶○○◎◎适用
截污净化技术植被缓冲带○○○●适用
(净)初期雨水弃流设施◎○○●适用
人工土壤渗滤●○○●适用
注:●——强◎——较强○——弱或很小
5.2渗透技术设计
5.2.1以入渗功能为主的设施分为绿地入渗、设施入渗及硬化地面入渗三类。
5.2.2入渗系统的土壤渗透系数应为10-6m/s~10-3m/s之间。
5.2.3雨水入渗不应引起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下列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
a)可能造成坍塌、滑坡灾害的场所;
b)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
c)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
5.2.4透水砖铺装,要求如下:
a)透水砖路面的设计应满足深圳市2年一遇的暴雨强度下,持续降雨60min,表面不应产生径流
的透(排)水要求。合理使用年限宜为8年~10年;
b)透水砖路面下的土基应具有一定的透水性能,土壤透水系数不应小于1.0×10-3mm/s,且土基
顶面距离地下水位宜大于1.0m。当土基、土壤透水系数及地下水位高程等条件不满足本要求
时,宜增加路面排水设计内容;
c)透水砖的透水系数不应小于等于1.0×10-2cm/s,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力学性能、物理性能
等其他要求应符合GB/T25993《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的规定;
5.2.5透水水泥混凝土,要求如下:
a)建设项目中道路可采用透水水泥混凝土进行建设,当选用透水混凝土时,应满足CJJ/T135《透
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相关要求;
b)全透水结构的人行道基层可采用级配砂砾、级配碎石及级配砾石基层,基层厚度不应小于
150mm。全透水结构的其他道路级配砂砾、级配碎石及级配砾石基层上应增设多孔隙水泥稳定
碎石基层,基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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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孔隙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不应小于200mm;
2)级配砂砾、级配碎石及级配砾石基层不应小于150mm。
c)半透水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混凝土基层的抗压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厚度不应小于150mm;
3)稳定土基层或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厚度不应小于150mm。
d)全透水结构设计时应考虑路面下排水,路面下的排水可设排水盲沟,排水盲沟应与道路设计时
的市政排水系统相连,雨水口与基层、面层结合处应设置成透水形式,利于基层过量水分向雨
水口汇集,雨水口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透水土工布于路基表面。
5.2.6下沉式绿地,要求如下:
a)下沉式绿地内一般应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放,溢流口顶部标高
一般应高于绿地50~100mm;
b)绿地土壤的入渗率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CJ/T340《绿化种植土壤》的相关规定;
c)绿地应低于周边地面和道路,其下凹深度应根据设计调蓄容量、绿地面积、植物耐淹性能和土
壤渗透性能等因素确定,下凹深度宜为50mm~250mm;
d)其他设计要求可参考GB50400《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等规范。
5.2.7渗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a)井壁外应配置砾石层,井底渗透面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应小于1.5m;硅砂砌块井壁外可不敷
砾石;
b)底部及周边的土壤渗透系数应大于5×10-6m/s;
c)入渗井砾石层外应采用透水土工布或性能相同的材料包覆;
d)有效储水容积应为入水口以下的井容积。
5.2.8渗透塘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上游应设置沉沙或前置塘等预处理设施,并应能去除大颗粒污染物和减缓流速;
b)边坡坡度不宜大于1:3,表面宽度和深度的比例应大于6:1;
c)底部应为种植土,植物应在接纳径流之前成型,植物应既能抗涝又能抗旱,适应洼地内水位变
化;
d)宜能排空,排空时间不应大于24h;
e)应设有确保人身安全的措施;
f)有效储水容积应按设计水位和溢流水位之间的容积计。
5.3储存技术设计
5.3.1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应优先收集屋面雨水,不宜收集机动车道路等污染严重的下垫面上的雨水。
5.3.2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的雨水储存设施应采用景观水体、旱塘、湿塘、蓄水池、蓄水罐等。景观水
体、湿塘应优先用作雨水储存。
5.3.3当采用中水清水池接纳处理后的雨水时,中水清水池应有容纳雨水的容积。
5.3.4湿塘应符合下列规定:
a)储存雨水的有效容积应为景观设计水位或湿塘常水位与溢流水位之间的容积;
b)雨水储存设有排空设施时,宜按24h排空设置,排空最低水位宜设于景观设计水位和湿塘的常
水位处;
c)前置区和主水区之间宜设水生植物种植区;
d)湿塘的常水位水深不宜小于0.5m;
5.3.5雨水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a)进水口和溢流出水口应设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设施,防止水流冲刷和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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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雨水湿地应设置前置塘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
c)沼泽区包括浅沼泽区和深沼泽区,是雨水湿地主要的净化区,其中浅沼泽区水深范围一般为
0~0.3m,深沼泽区水深范围为一般为0.3~0.5m,根据水深不同种植不同类型的水生植物。
d)雨水湿地的调节容积应在24h内排空;
e)出水池主要起防止沉淀物的再悬浮和降低温度的作用,水深一般为0.8~1.2m,出水池容积约
为总容积(不含调节容积)的10%。
5.3.6蓄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a)蓄水池应在室外设置。埋地拼装蓄水池外壁与建筑物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3m。
b)蓄水池应设检查口或人孔,附近宜设给水栓和排水泵电源。室外地下蓄水池(罐)的人孔、检查
口应设置防止人员落入水中的双层井盖或带有防坠网的井盖。
c)蓄水池应设有溢流排水措施,溢流排水宜采用重力溢流排放。室内蓄水池的重力溢流管排水能
力应大于50年雨水设计重现期设计流量。
d)当蓄水池的有效容积大于雨水回用系统最高日用水量的3倍时,应设能12h排空雨水的装置。
5.4调节技术设计
5.4.1景观水体和湿塘用于调蓄雨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景观设计水位和湿塘常水位的上方应设置调蓄雨水的空间;
b)雨水调蓄空间的雨水应能够排空,排空最低水位宜设于景观设计水位和湿塘的常水位处;
c)景观水体宜设前置区,并能沉淀径流中大颗粒污染物;前置区和水体之间宜设水生植物种植区;
d)湿塘的常水位水深不宜小于0.5m;
e)湿塘应设置护栏、警示牌等安全防护与警示措施。
5.4.2调节塘应符合下列规定:
a)进水口应设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设施,防止水流冲刷和侵蚀;
b)应设置前置塘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
c)调节区深度一般为0.6~3m,塘中可以种植水生植物以减小流速、增强雨水净化效果。塘底设
计成可渗透时,塘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不应小于1m,距离建筑物基
础不应小于3m(水平距离);
d)调节塘应设置护栏、警示牌等安全防护与警示措施。
5.4.3生物滞留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生物滞留设施应用于道路绿化带时,若道路纵坡大于1%,应设置挡水堰/台坎,以减缓流速并
增加雨水渗透量;设施靠近路基部分应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道路路基稳定性造成影响;
b)生物滞留设施内应设置溢流设施,可采用溢流竖管、盖篦溢流井或雨水口等,溢流设施顶一般
应低于汇水面100mm;
c)生物滞留设施宜分散布置且规模不宜过大,生物滞留设施面积与汇水面面积之比一般为5%~
10%;
5.5转输技术设计
5.5.1植草沟应符合下列规定:
a)浅沟断面形式宜采用倒抛物线形、三角形或梯形;
b)植草沟的边坡坡度(垂直:水平)不宜大于1:3,纵坡不应大于4%。纵坡较大时宜设置为阶梯
型植草沟或在中途设置消能台坎;
c)植草沟最大流速应小于0.8m/s;
d)转输型植草沟内植被高度宜控制在100~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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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渗透管沟应符合下列规定:
a)渗透管沟宜采用塑料模块,也可采用穿孔塑料管、无砂混凝土管或排疏管等材料,并外敷渗透
层,渗透层宜采用砾石;渗透层外或塑料模块外应采用透水土工布包覆;
b)塑料管的开孔率宜取1.0%~3.0%,无砂混凝土管的孔隙率不应小于20%。渗透管沟应能疏
通,疏通内径不应小于150mm,检查井之间的管沟敷设坡度宜采用0.01~0.02;
c)渗透管沟应设检查井或渗透检查井,井间距不应大于渗透管管径的150倍。井的出水管口标高
应高于入水管口标高,但不应高于上游相邻井的出水管口标高。渗透检查井应设0.3m沉沙室;
d)渗透管沟的储水空间应按积水深度内土工布包覆的容积计,有效储水容积应为储水空间容积与
孔隙率的乘积。
5.6截污净化设计
5.6.1初期径流弃流量应按下垫面实测收集雨水的CODcr、SS、色度等污染物浓度确定。
5.6.2截流的初期径流宜排入绿地等地表生态入渗设施,也可就地入渗。当雨水弃流排入污水管道时,
应确保污水不倒灌至弃流装置内和后续雨水不进入污水管道。
5.6.3弃流装置及其设置应便于清洗和运行管理。弃流装置应能自动控制弃流。
5.6.4植草沟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土壤层宜选择轻质、适宜植物生长的材料,其铺设厚度应根据种植植物的类型确定;当种植乔
木时,其厚度应大于600mm;当种植其他植物时,其厚度不宜大于150mm;
b)过滤层应采用透水且能防止泥土流失的材料;
c)排水层宜采用卵石、碎石或具有储水能力的合成材料,孔隙率宜大于25%,厚度宜为100mm~
150mm;
d)保护层厚度应能防止被植物根系穿透;
e)防水层宜选择对屋顶变形或开裂适应性强的柔性材料;
f)找平层宜由水泥砂浆铺成,厚度宜为20mm~30mm;
g)绿色屋顶应设置屋面排水沟或排水管等设施。
5.6.5当采用初期径流弃流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YB/T 4724-2018 钢渣 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 高氯酸脱水重量-硅钼蓝光度法 2018-12-21
- YB/T 4727-2018 烧结烟气除尘灰回收处置利用技术规范 2018-12-21
- YB/T 4725-2018 钢渣 金属铁含量的测定 三氯化铁-重铬酸钾滴定法 2018-12-21
- YB/T 4726.2-2018 含铁尘泥 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2018-12-21
- YB/T 4722-2018 转底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 2018-12-21
- YB/T 4649-2018 锰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2018-12-21
- YB/T 4650-2018 冶金矿山安全生产考评指南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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