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281-2020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DB37/T 4281-2020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4281-2020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12-30
实施日期
2021-01-30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

CCSA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4281—2020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

Detailedruleforthemanagementandcontrolsystemandforthesystemofscreening

forandeliminationofhiddenrisksofspecial-purposemotorvehiclesinyardsafety

2020-12-30发布2021-01-30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4281—2020

目次

前言................................................................................III

引言.................................................................................I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3

4.1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3

4.2落实主体责任...................................................................3

5风险分级管控.......................................................................4

5.1风险点确定.....................................................................4

5.2危险源辨识分析.................................................................4

5.3风险评价.......................................................................4

5.4风险控制措施...................................................................5

5.5风险分级管控...................................................................5

6隐患排查...........................................................................6

6.1隐患排查.......................................................................6

6.2隐患分类.......................................................................6

6.3排查类型、周期和组织级别.......................................................6

6.4隐患治理.......................................................................7

7文件管理...........................................................................7

8持续改进...........................................................................8

9信息化管理.........................................................................8

附录A(资料性)分析记录表格.........................................................9

A.1风险点登记台账-场车............................................................9

A.2风险等级对照表.................................................................9

附录B(资料性)安全检查表分析(SCL+LS)评价记录-场车...............................10

附录C(资料性)风险分级管控清单....................................................27

附录D(资料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公告栏(举例)......................................28

附录E(资料性)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场车.........................................29

附录F(资料性)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场车.........................................30

附录G(资料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31

附录H(资料性)场车双体系建设人员职责..............................................32

H.1主要负责人职责................................................................32

H.2场车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32

H.3场车安全管理员职责............................................................32

I

DB37/T4281—2020

H.4场车作业人员职责..............................................................33

H.5其他部门及人员职责............................................................33

II

DB37/T4281—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特种设备检

验研究院济宁分院、德州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研究院、山东赛福特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济南市特种设备

检验研究院、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融创铭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

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新、张波、刘国柱、王娟、于泽群、田家鹏、田家翔、任晓春、商海智、孙

萱伟、李阳、李涛、成善瑞、刘明波。

III

DB37/T4281—2020

引言

本文件依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及山东省地方

标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的要求,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风险管理

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风险管理技术和经验,融合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结合山东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管理现状编制而成。

本文件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山东省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管控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安全事故。

IV

DB37/T4281—2020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

施指南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管理、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

设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TSGN0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B37/T2882—2016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2883—2016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3078—2017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37/T3079—2017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术语和定义

TSGN0001—2017、DB37/T2882—2016、DB37/T2883—2016、DB37/T3078—2017、DB37/T3079

—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special-purposemotorvehiclesinyard

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包括机动工业车辆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注:机动工业车辆指叉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包括观光车和观光列车。

3.2

叉车forklifttruck

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

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车。

注:不包括可拆卸式属具。

3.3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off-roadtouristvehicles

在指定区域内行驶,以电动机、内燃机或二者交替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

6座以上(含6座)、23座以下(含23座)的非封闭型车辆。

注:该型车是以休闲、观光、游览为主要设计用途,包括观光车和观光列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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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观光车gardenpatrolminibus

具有4个或者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非封闭型自行式乘用车辆,包括蓄电池观光车和内燃观

光车。

3.3.2

观光列车sightseeingcombinationbus

具有8个或者8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由一个牵引车头与一节或者多节车厢组合的非封闭型

自行式乘用车辆,包括蓄电池观光列车和内燃观光列车。

注:本文件所指蓄电池观光列车的驱动方式为电动机,且其动力源为锂电池组。

3.4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单位usingunitofspecial-purposemotorvehiclesinyard

具有场车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注)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法》定义

的场车运营使用单位的范畴,一般是场车的产权单位(产权所有人),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

同关系确立的场车实际使用管理者。场车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场车使用单位;场车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

受委托方为场车使用单位;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为场车使用单位。单位包括公司、子公司、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个体工商户等。

3.5

改造rehabilitation

改变原场车动力方式、传动方式、门架结构、车架结构、车身金属结构之一的,或者改变场车原主

参数的活动。

3.6

修理repairs

更换或者维修原场车动力装置、传动装置、门架结构、车架结构、车身金属结构之一的,但不改变

场车原主参数的活动。

3.7

场车检验机构inspectionorganizationforspecial-purposemotorvehiclesinyard

场车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是指依法从事场车定期(含首次)检验、型式试验等检验活动

的技术机构。

注1:首次检验,是指在场车使用单位进行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场车首次投入使用前或

者改造后进行的检验。

注2:定期检验,是指在场车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纳入使

用登记的在用场车按照规定周期(每年1次)进行的检验。

注3:型式试验,是指在制造单位完成产品全面试验验证合格的基础上,型式试验机构对场车产品是否满足安全技

术规范要求而进行的技术审查、样机检查、样机试验等,以验证其安全可靠性所进行的活动。

3.8

风险点risksiteofspecialequipment

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

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注:风险点有时亦称为风险源。场车使用单位的风险点是单台场车及与场车相关的作业活动。

3.9

危险源hazar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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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风险点相关的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

们的组合。

注: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其中,根源是指单台场车、

部件及其附属设施;状态是指单台场车的使用状态和环境的状态等;行为是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场车安全

管理负责人、场车安全管理员、场车作业人员的行为。

3.10

事故隐患hiddenriskofworksafetyaccident

使用单位违反场车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及环

境上的缺陷等。

4基本规定

4.1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使用单位依据《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和本实施指南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及风

险评价方法,进行场车的风险辨识、评价、确定风险等级,明确分级管控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落实管

控措施,形成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使用单位根据风险管控清单,按照场车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体系细则》的要求,形成隐患排查的内容标准,确定隐患排查的类型和周期,进行隐患排查。

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提高隐患治理科学性、针对性的前提条件;隐患排查治理是以

风险管控措施为排查重点,是控制、降低风险的有效手段。两者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实现有效控制风

险、预防事故的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风险分级管控挺在隐患形成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

挺在事故发生前面,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4.2落实主体责任

使用单位是场车使用的安全责任主体,应确定内设机构,组织实施场车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

理,规定其职责、目标与任务;对设有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的场车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可

以由其承担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场车使用单位负责场车使用的日常管理、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等,应当履行场车的运行、维护保养、

修理、更新、改造、检验、安全技术评估等管理职责,检查确认场车显著位置的安全注意事项、检验标

志以及使用标识、维护保养标识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配备场车安全管理人员。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的规定,确定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场车安全管理负责人、场车安全管理员和场车作业人员等有关人员

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职责。

注1: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场车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为

公众提供运营服务(是指以特种设备作为经营工具)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

注2: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场车安全管理负责人。场车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场车使

用安全管理的人员。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资格

证书。

注3: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使用场车总量20台以上(含20台)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场车安全管

理员,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注4:场车应当由持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操作(叉车司机、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每台场车每班

在岗操作人员1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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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风险分级管控

5.1风险点确定

根据DB37/T3078—2017中关于风险点的定义,使用单位的风险点即为单台场车及其相关的作业活

动,风险点名称可以用单台场车的名称来命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包含种类、类别、品种、

型号、数量、位置等基本信息的《风险点登记台账-场车》,形式可参照附录A。

5.2危险源辨识分析

5.2.1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辨识时,使用单位应当贯彻场车安全管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和正确操作、

精心维护的要求,按照TSG03—2015列出的事故特征,对该台场车及其运行过程中潜在危险有害因素进

行辨识,辨识范围应考虑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个方面,其中:

——人的因素应包括场车安全管理负责人,场车安全管理员和场车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安全培

训、人员配置等;

——物的因素应包括场车维护保养状况、运行区域及警示标识、动力系统、传动系统、行驶系统、

转向与操纵系统、液压系统、制动系统、电气控制装置、工作装置、安全保护与防护装置等;

——环境因素应包括设备使用强度、使用频率等设备环境以及作业环境、行驶路线等自然环境;

——管理因素应包括场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档案等。

注:三落实: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两有证:场车有《特种设备使

用登记证》、场车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检验:场车依法进行定期(首次)检验;一预案:

制定场车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5.2.2危险源引发的事故特征及后果

依据TSG03—2015,场车相关的事故特征主要包括坠落、打击、碰撞、挤压等;引发的后果可包括

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影响信誉等。

5.2.3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使用单位宜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进行危险源辨识:

——由熟悉场车及其相关运行作业活动、场车修理保养项目、场车隐患排查内容等相关内容的场

车安全管理负责人、场车安全管理员、场车作业人员以及行业专家等人员组成辨识小组;

——收集有关场车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制度,以及围绕场车发生的事

故、相关事故和突发事件资料,作为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以“可能导致的事故特征及后果”为线索,按照设备管理、场车的区域和结构对危险源(危

害因素)进行分类划分,确定检查项目。针对每一检查项目,列出检查要求和标准,对照检

查要求和标准逐项检查并确定不符合检查要求的情况和后果等,提出改进措施,编制《安全

检查表分析(SCL+LS)评价记录》(格式可参考附表1),具体要求可参照DB37/T3078—2017

附录B。

5.3风险评价

5.3.1风险等级评价方法

危险源的风险等级是利用风险评价方法来进行判定,对于辨识出的危险源,使用单位进行风险评价

时,应考虑人、设备和财产等三方面存在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影响,并结合单位实际,明确后果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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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风险度取值标准,确定适用的风险判定准则,进行风险评价,判定风

险等级,并完善《安全检查表分析(SCL+LS)评价记录》。

具体可参照DB37/T3078—2017“附录C:风险矩阵(LS)评价法”。

5.3.2风险等级确定原则

单台场车风险等级是以该台场车的全部危险源中辨识结果最高的等级确定。风险等级按照从高到低

分为5级:1、2、3、4、5,其中,1级为最高风险,5级为最低风险。

5.4风险控制措施

5.4.1制定管控措施。在前期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进行风险分析,针对可能存在的不同风险,制定切

实可行、便于操作、风险可控的管控措施。

5.4.2工程技术措施包括:

——开展定期检查、检验、定期修理保养和隐患排查工作;

——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用语提高安全操作意识,降低风险;

——自身技术力量不足时,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通过相应技术手段来降低风险。

5.4.3管理措施包括:

——制定实施安全操作规程等;

——建立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进行落实,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等;

——配备足够数量的场车作业人员;

——相关人员持证作业。

5.4.4培训教育措施包括:

——员工入职培训;

——每年再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继续教育;

——相关标准更新发布后,积极参加学习培训;

——其他方面的培训。

5.4.5个体防护措施包括劳保用品等。

5.4.6应急措施包括:

——紧急情况分析、应急方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应急物资的准备;

——通过应急演练、培训等措施,确认和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能力,以防止和减少安全不良后果。

5.5风险分级管控

5.5.1风险分级管控实施

使用单位根据确定的评价方法与风险判定准则对单台场车进行风险评价分级后,按照A.2《风险等

级对照表》规定的对应原则,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

种颜色表示,并对该台场车实施分级管控。

风险辨识和评价后,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LS)评价记录》的基础上,增加“管控层级”、“责

任人”后,形成《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逐级汇总、评审、修订、审核、发布、培训、实现信息有效传

递。

5.5.2重大风险场车确定原则

根据场车使用管理的特点,除5.3中危险源已被判为1级的场车外,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判定

为重大风险场车,用红色标识,公司级管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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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过多次故障的场车;

——发生过事故的场车;

——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认定为重大危险源的场车。

5.5.3风险告知

5.5.3.1使用单位应结合风险评价的结果,将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告知内部员工,并进行风险分析结

果记录和管控措施的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所涉及的风险点和危险源,包含场车的风险等级、危险源的

风险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等信息。

5.5.3.2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设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公告栏(参见附录B);在场

车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场车显著位置,提醒有关人员。

6隐患排查

6.1隐患排查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使用单位对风险管控措施的持续有效性进行排查确认,是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

的重要内容,使用单位应组织场车安全管理人员、场车作业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场车风险分级管控

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对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隐患进行排查。

6.2隐患分类

6.2.1使用现场类隐患

使用现场类隐患包括设备设施、场所环境、作业人员操作行为等现场其他方面存在的不符合特种设

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相关规程制度等要求的问题或缺陷,排查类型清单参见附录E。

6.2.2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是指场车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排查类型清单参

见附录F。

6.3排查类型、周期和组织级别

6.3.1日常排查

指使用单位每日对在用场车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过程。场车可由场车作业人员进行日常排查。在

日常排查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安全管理

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报告。排查人员:持证的场车安全管理员、场车作业人员或经过使用单位专业培训

的人员;排查周期:每日;组织级别:安全管理员负责。

6.3.2专项排查

指使用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开展的专项隐患排查工作,可以分为定期排查、投诉排查、重点时段

排查和事故类比排查等:

——定期排查是指使用单位结合场车修理保养周期和检验周期以及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开展的隐

患排查工作。使用单位可以结合设备修理保养和检验单位检验过程,由场车安全管理员同步

开展定期排查。当使用单位自身能力不足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来协助进行专项排查

工作。排查周期: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组织级别:安全管理员负责;

6

DB37/T4281—2020

——投诉排查是指使用单位收到乘客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场车的投诉后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排

查周期:随机;组织级别:安全管理员负责;

——重点时段排查主要是指法定节假日前对场车安全状况、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情况等进行

检查,特别对各级管理人员、修理人员、操作人员在班在岗以及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的落实

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排查周期:法定节假日前;组织级别: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

——事故类比排查是对使用单位内部发生事故或故障、同类使用单位发生场车事故后进行的举一

反三的安全检查。排查周期:随机;组织级别:安全管理负责人参与。

6.4隐患治理

6.4.1一般隐患治理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立即上报进行整改。

由场车安全管理员、场车作业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发现隐患后,使用单位自己或者设备制造厂家或者

聘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经安全管理员进行

确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及时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6.4.2重大隐患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停机,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

方能排除的隐患。以下情形可列为重大事故隐患:

——未按要求设置场车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场车安全管理人员的;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的;

——未按规定要求配备和使用场车作业人员的;

——未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的;

——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

应将重大隐患内容、存在岗位、隐患形成原因、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相关人员进行通

报。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会同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

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

限的建议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书,场车安全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

主要内容:

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治理的费用和物资;

d)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含应急措施)。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场车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制《重大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格式参见附录G)。

7文件管理

使用单位应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

7

DB37/T4281—2020

至少应包括风险管控制度、风险点台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隐患排查项目清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内容;涉及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时,其辨识、

评价、整改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改进记录和验收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8持续改进

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或更新。使用单位

应当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更换重要零部件、设备大修改造)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根据以

下情况对双重预防体系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分析,更新相关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范性文件变化或更新;

——企业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补充辨识出新的危险源、风险点;

——风险程度发生变化后,需要对风险管控措施进行调整。

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9信息化管理

根据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利用微信或互联网技术,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管理信息系

统,并与当地安监部门相关监管信息系统相连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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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资料性)

分析记录表格

A.1风险点登记台账-场车

风险点登记台账见表A.1。

表A.1风险点登记台账-场车

(记录受控号)单位:№:

位号/所是否为公众聚

序号风险点名称种类类别品种型号备注

在位置集场所

场(厂)

内燃平衡重内专用机动工业车

1叉车否-

式叉车机动车辆

场(厂)

非公路用

蓄电池观光内专用非公路用旅

2旅游观光是

车机动车游观光车辆

车辆

填表人:日期:审核人:日期:

填表说明:

1、风险点名称:以设备名称填写;

2、种类、类别、品种,按《特种设备目录》要求填写。

A.2风险等级对照表

风险等级对照表见表A.2。

表A.2风险等级对照表

管控级别

判定方法

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低风险

采用风险矩阵(LS)法1级2级3级4级5级

风险色度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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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B

附录B

(资料性)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LS)评价记录-场车

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记录详见表B.1。

表B.1安全检查表分析(SCL+LS)评价记录-场车

L:发生S:发生事

序检查可能导致的事故特征评价管控备

危险源(危害因素)控制措施事故的故的后果R(L*S)

号项目及后果级别级别注

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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