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JQC 202201-2022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技术要求

T/BJQC 202201-2022 The safety management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onstruction waste transportation vehicle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BJQC 202201-2022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8-29
实施日期
2022-10-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北京汽车行业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主要包括: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一般要求 、5 新能源车辆动力、安全要求、6 车箱结构与密闭、7 车辆智能安全系统 、8 车辆外观与标识、9 车辆检验。附录 A(规范性) 通讯协议、附录 B(规范性) 驾驶室外部顶灯样式、附录 C(规范性) 放大号牌及新能源标识要求、附录 D(资料性) 车辆外观及颜色、附录 E(规范性) 新车检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环卫集团环卫 装备有限公司、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 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崔士朋、刘 刚、杨志江、徐宁、辛海明、史海燕、杨光明、周杰、马诚、王 海军、任鑫、薛振东、郝学维、张增茂、马磊、张海波、邢方正、徐家康、鲍伟东、靳家琛、杨卓帆、 朱旭、韩睿、郭亚昌、陈辉、魏涛、孙勇、刘怡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43.120

CCST40

BJQC

北京汽车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BJQC202201—2022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技术要求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safetymanagementrequirementsofconstruction

wastetransportation

2022-08-29发布2022–10-01实施

北京汽车行业协会发布

T/BJQC202201—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要求...........................................................................2

5新能源车辆动力、安全要求...........................................................2

6车箱结构与密闭.....................................................................3

7车辆智能安全系统...................................................................3

8车辆外观与标识.....................................................................6

9车辆检验...........................................................................7

附录A(规范性)通讯协议.............................................................8

附录B(规范性)驾驶室外部顶灯样式..................................................16

附录C(规范性)放大号牌及新能源标识要求............................................18

附录D(资料性)车辆外观及颜色......................................................21

附录E(规范性)新车检验............................................................22

I

T/BJQC202201—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的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北京汽车行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环卫集团环卫

装备有限公司、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

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崔士朋、刘刚、杨志江、徐宁、辛海明、史海燕、杨光明、周杰、马诚、王

海军、任鑫、薛振东、郝学维、张增茂、马磊、张海波、邢方正、徐家康、鲍伟东、靳家琛、杨卓帆、

朱旭、韩睿、郭亚昌、陈辉、魏涛、孙勇、刘怡。

II

T/BJQC202201—2022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一般要求、新能源车辆动力、安全要求、车箱结构与密闭、车辆

智能安全系统、车辆外观与标识及车辆检验。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

GB/T12670聚丙烯(PP)树脂

GB/T18386—2017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GB/T19056汽车行驶记录仪

GB/T32960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GB/T38694车辆右转弯提示音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39265—2020道路车辆盲区监测(BSD)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BB/T0037—2012双面涂覆聚氯乙烯阻燃防水布和篷布

HJ1239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JT/T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80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107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QC/T825自卸汽车液压系统技术条件

QC/T29015自卸汽车栏板锁紧装置技术条件

DB11/T1077—2020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垃圾constructionwaste

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

中所产生的弃土(包括但不限于开槽渣土、级配砂石)、弃料以及其他固体废物。

3.2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constructionwastetransportationvehicle

用于专门收集和运输建筑垃圾的密闭式车辆。

3.3

车载终端vehicleterminal

具有卫星定位、移动网络接入、车辆行驶记录、车辆相关信号采集和控制,与其他车载电子设备进

行通信,提供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和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建

筑垃圾管理平台)所需的信息的装置。

1

T/BJQC202201—2022

3.4

车载智能安全系统onboardintelligentsafetysystem

融合了车载终端、驾驶员状态监测、盲区状态监测、车箱状态监测、车箱举升控制、语音提醒、显

示屏显示的智能化系统。

3.5

驾驶员状态监测装置driverstatusmonitoring;DSM

实时监控驾驶员的状态,检测驾驶员危险驾驶行为,报警并提醒驾驶员的装置。

3.6

线束断开wireunconnected

车载终端与汽车总线连接的线束、驾驶员状态视频线束、盲区及倒车视频线束、与监测车箱密闭、

车箱举升等状态的部件连接的线束、与卫星信号接收天线连接的线束出现电路不通的状态。

4一般要求

4.1建筑垃圾运输车车型分类

建筑垃圾运输车车型分类,按表1。

表1建筑垃圾运输车车型分类

车型分类驱动形式最大总质量(t)坡道起步能力货箱尺寸(长×宽×高)(mm)

Ⅰ类4×2≤4.5≥25%2500×1800×400

Ⅱ类4×2>4.5~≤16≥25%3800×2200×800

Ⅲ类8×4>16~≤31≥30%5600×2350×1500

4.2车辆资质

4.2.1车辆应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产品公告,通过国家CCC强制认证、国家及北京环保认证,

并获准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

4.2.2车辆出厂及销售状态应与认证状态保持一致,与出厂合格证相符。

4.3车辆动力

车辆动力可采用传统燃料内燃机动力、纯电动或燃料电池动力。

4.4车载智能安全系统

车辆应在出厂前安装车载智能安全系统。

5新能源车辆动力、安全要求

5.14×2纯电动车辆

5.1.1车辆的动力蓄电池宜采用车载充电模式。

5.1.2车辆B级电压电路的防护性能等级应满足IP67的要求。

5.1.3动力蓄电池的能量密度应大于等于145Wh/kg。

5.1.4动力蓄电池额定能量、驱动电机的功率、满载续驶里程应满足表2。

表2动力蓄电池能量、驱动电机功率、满载续驶里程

车型分类Ⅰ类Ⅱ类

动力蓄电池额定能量(kWh)≥66≥24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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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动力蓄电池能量、驱动电机功率、满载续驶里程(续)

车型分类Ⅰ类Ⅱ类

驱动电机功率额定功率≥50≥110

(kW)峰值功率≥100≥185

满载续驶里程(km)≥180≥300

5.28×4纯电动车辆

5.2.1车辆的动力蓄电池应采用车载充电模式或充换电模式。

5.2.2车辆B级电压电路的防护性能等级应满足IP67的要求。

5.2.3动力蓄电池的能量密度应大于等于140Wh/kg。

5.2.4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应大于等于260kW,峰值功率应大于等于400kW。

5.2.5车辆在空载状态下,电池包最小离地间隙大于等于550mm。

5.2.6车辆应配备电子制动系统(EBS)。

5.2.7车辆应配备行车制动能量回收系统。

5.38×4燃料电池车辆

5.3.1车辆B级电压电路的防护性能等级应满足IP67的要求。

5.3.2按照GB/T18386—2017中4.4.5.3规定的等速试验方法,车辆满载续驶里程应大于等于530km。

5.3.3燃料电池发动机的额定功率应大于等于120kW。

5.3.4车辆应配备电子制动系统(EBS)。

5.3.5车辆应配备行车制动能量回收系统。

6车箱结构与密闭

6.1Ⅰ类、Ⅱ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使用U型车箱或矩型车箱,Ⅲ类车辆应使用U型车箱。

6.2车箱主体内表面应平顺光滑;车箱内板材料采用高强度钢板,无影响货物装卸的构件。

6.3车箱后厢板锁紧装置应符合QC/T29015的规定,锁紧可靠,动作灵活,工作时无干涉、卡滞现象。

6.4液压系统应符合QC/T825的要求,液压件各结合面无渗漏。

6.5车箱顶部应安装密闭装置。密闭装置应采用纵向开闭柔性结构篷布,密封后门栏板上缘及后立柱

上的铰链座,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a)满足车辆原有的安全性能、使用性能和功能要求;

b)安装不少于1个密闭装置传感器,监测车箱密闭状况;

c)闭合状态时,密闭装置距离车箱的间隙不大于30mm;车箱篷布上缘距车箱栏板上缘高度不超

过300mm;

d)在-25℃~50℃,相对湿度小于等于95%(25℃时)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开闭自如,平稳无

冲击;

e)打开时间不大于35s,闭合时间不大于35s;

f)当车辆直线行驶、转弯、紧急制动或行经颠簸路面时,不得遗撒、扬尘;

g)篷布物理性能应符合BB/T0037—2012表2、表3中F类要求,宜采用白色。

6.6U型货箱后厢板与箱体间应有密封措施,密封可靠,采用清水试验时,漏水量应不大于0.5L/min。

7车辆智能安全系统

3

T/BJQC202201—2022

7.1总体要求

7.1.1车辆智能安全系统由车载终端、摄像头、声光报警器、显示屏和音视频连接线路等组成。具有

卫星定位、移动网络接入、车辆行驶记录、车辆相关信号采集和控制、驾驶员状况监测(DSM)、右转

弯安全监测、前部盲区监测、左侧盲区监测、倒车监测、车箱监测及空/重车检测等功能。

7.1.2智能安全系统采用图像处理、模式识别和计算机视觉等技术自动识别人员和物体,判断异常情

况,并发出警报或触发动作,车辆所有监测数据应保存在本机并可被远程实时读取,按要求上传至建筑

垃圾管理平台。

7.1.3车载终端应具有视频数据存储与数据传输功能,可直接向建筑垃圾管理平台上传数据。车载终

端宜具备向多平台传输数据的能力,传送协议和数据应满足GB/T32960.3以及HJ1239的要求。

7.2车载终端

7.2.1车载终端能够实时向建筑垃圾管理平台传输车辆定位、车辆运行状态等数据。

7.2.2车载终端应具备图像信息、视频信息、监听、通话、区域提醒、自动关闭通信等功能。

7.2.3车载终端的功能、性能和安装应符合JT/T794中货车车辆车载终端要求;信息采集及传输应

满足DB11/T1077—2020中5.2.2、5.2.3条款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载终端要求。

7.2.4车载终端实时采集车辆的开关量、模拟量和CAN总线数据等信息,并实时上传至建筑垃圾管理

平台。采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货箱举升和回落、货箱顶盖开闭、车速(km/h)、车辆里程(km)、制

动、倒车、左右转向。

7.2.5车载终端应接收并保存电子运单信息。

7.2.6车载终端应支持连接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宜同时向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和及

其他管理平台传输数据。支持采用4G或5G通信技术,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可实时调看监测视频。车载终端

与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及其他管理平台间的通讯协议应符合附录A要求。

7.2.7车载终端应具备记录功能,存储车辆运行数据、音频、视频及图像,数据记录应符合GB/T19056

要求,记录音频、视频及图像时长应大于72h,其图像分辨率≥720P。数据存储介质应保证物理安全和

防篡改,支持现场便捷取证。车载终端应支持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对存储图像和视频远程调取要求。

7.3驾驶员状态监测(DSM)

7.3.1驾驶员状态监测装置实时监控车内驾驶员状况。当监测到驾驶员异常状况时,进行语音报警及

显示屏画面提示,并支持将报警相关照片和视频等事件数据上传至建筑垃圾管理平台。

7.3.2驾驶员状态监测装置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7.3.3当驾驶员出现疲劳驾驶、分神驾驶、抽烟驾驶、接打电话、双手脱离方向盘、不系安全带等状

况时,监测装置向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发出报警信息。

a)一级报警,车速≤30km/h,只进行本地报警提醒;

b)二级报警,车速>30km/h,进行本地报警提醒,并同时上传报警事件至建筑垃圾管理平台,

支持平台调取报警时的抓图和录像片段。

7.4右侧盲区及转弯安全监测

7.4.1右侧盲区及转弯安全监测,按GB/T39265—2020标准执行。车载终端支持将报警事件及其发生

时间、地点及前后5s图像照片上传至建筑垃圾管理平台。

7.4.2车辆右转弯安全监测装置的监测区域范围及提醒级别:

a)纵向范围:从后轴轮胎前侧至车辆前端面之前2m;

b)宽度范围:从车体右侧至道路边缘,如车体右侧至道路边缘超过5m则保证5m。

c)一级提醒:横向距离车身3m~5m,语音提示“大车危险请远离”;

二级提示:横向距离车身1m~3m,语音提示“危险请远离”;

三级提示:横向距离车身1m,语音提示“危险危险”。

7.4.3车辆右转弯提示音采用蜂鸣语音组合提示音提醒行人,提示语音为“右转弯,请注意”,提示音

装置及安装应符合GB/T38694要求。

4

T/BJQC202201—2022

7.4.4车辆右转弯时,应先停车,观察路况,再起步,且车速不得超过10km/h。当车辆右转弯且车速

超过10km/h时,应提示音装置向驾驶员重复语音警示“请注意,已超速”;同时应将发生时间、地点、

车速实时上传至建筑垃圾管理平台。

7.5前部监测

7.5.1车辆前部监测装置应具有监测车辆前下部盲区和监测前方道路状况功能。

7.5.2车辆启动时,自动探测车辆前下部盲区内的人员和物体,显示屏实时显示人员和物体、并发出

短促的警示音“危险,请远离”提醒驾驶员注意危险。

7.5.3车载终端支持将报警事件及其发生时间、地点及前后5s图像照片上传至建筑垃圾管理平台。

7.5.4前下部盲区监测范围:

a)纵向范围:从车辆前保险杠前端面向前2m;

b)宽度范围:从车体左、右向外1m。

7.6左侧盲区监测

7.6.1左侧盲区及转弯安全监测,按GB/T39265—2020标准执行。车载终端支持将事件及其发生时

间、地点及前后5s图像照片上传至建筑垃圾管理平台。

7.6.2车辆左转弯安全监测装置的监测区域范围:

a)纵向范围:从后轴轮胎前侧至车辆前端面之前2m;

b)宽度范围:从车体左侧至道路边缘,如车体左侧至道路边缘超过5m则保证5m。

7.6.3在车辆左转弯时,显示屏显示左侧盲区画面。同时采用蜂鸣语音组合提示音提醒行人,提示内

容为“左转弯,请注意”。

7.7倒车监测

当车辆倒车时,驾驶室内显示屏显示车辆后方状况,同时车外发出蜂鸣语音组合提示音,提示语音

为“倒车,请注意”。蜂鸣语音组合提示音的工作模式转换、循环播放周期、播放频次、声压级等应符

合GB/T38694要求。

7.8车箱状态监测

7.8.1车箱状态监测装置具有监测车箱举升、车箱顶盖密闭等功能。

7.8.2车箱处于举升状态时,应循环语音提示“车箱举升中,请注意安全”,并将举升事件、时间、地

点同时上传至建筑垃圾管理平台。

7.8.3车辆行驶中顶盖关闭不到位时,循环语音提示“顶盖未关闭,请注意”,并将顶盖不关闭事件、

时间、地点上传至建筑垃圾管理平台。

7.9车辆装载状态监测

车辆应具备车辆装载状态监测功能,可识别车辆空/重状态,并向建筑垃圾管理平台上报车辆空/

重状态。

7.10车辆故障限速

7.10.1车辆应支持故障限速功能,整车电控单元、仪表及多媒体屏应实现多点握手联动。当出现异常

时,仪表与显示屏进行状态显示和语音提醒,整车电控单元执行限速控制。

7.10.2当车辆出现以下状况时,在符合车辆道路行驶规定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车辆应立即弹屏显示

并限制最高车速为20km/h:

a)车箱顶盖密闭监测失效;

b)车箱顶盖未关闭。

7.10.3当车辆出现以下状况时,车辆再起步时弹屏显示并限制最高车速为20km/h;

a)车载终端被拆除或损坏;

b)驾驶员状态监测失效;

c)车箱举升状态监测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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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JQC202201—2022

7.11显示屏

7.11.1驾驶室内车辆智能安全系统显示屏的屏幕尺寸宜不小于7英寸,有昼夜2种显示模式。车辆启动

时,显示屏显示前下部盲区图像;当车辆右转、倒车时,自动切换显示车辆右侧、后部的图像。

7.11.2显示屏应显示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发送的文字、图像信息、电子围栏(地图)、车辆故障类型、

准运证和电子运单内容。

7.12摄像头

车辆智能安全系统摄像头应具有夜视功能,其中,盲区监测摄像满足清晰度MTF50应不小于200LW/PH

@0.5lux,信噪比SNR应不低于20dB@0.5lux。右侧盲区监测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72OP,水平视场角不低

于180度,其它监测摄像头分辨率应不低于720P;驾驶室外摄像头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9K,驾驶

室内监测摄像头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

7.13电子围栏

车载终端应接收并执行建筑垃圾管理平台下发的工地、消纳场、停车场、限速圈、禁行区域等电子

围栏数据并保存至终端本地;发生进出电子围栏的行为后能上报平台、本地报警,并执行各类围栏设定

的监管规则;车载终端接收到的围栏数据应在显示屏的地图上进行显示。围栏功能协议见附录A.4。

7.14证件和运单管理

按DB11/T1077—20205.4执行。

7.15锁车管制

车载终端应能实现对车辆锁车管制,车辆被锁车后无法再次启动车辆。应支持本地终端执行锁车逻

辑时触发与执行锁车指令。

7.16限举管制

车载终端应能实现对车辆限举管制,车辆被限举后无法在指定区域进行举升。应支持本地终端执行

限举逻辑时触发与执行限举指令。

8车辆外观与标识

8.1驾驶室外部应设置顶灯,并符合以下要求:

a)灯箱应采用工程塑料注塑成型,表面光滑平整,具有锥度、弧度及倒角,不应有破损及其他

质量缺陷,工程塑料应符合GB/T12670的要求;

b)灯箱样式及具体尺寸见附录B;

c)灯箱颜色为白色,色泽均匀;

d)灯箱正反面居中印制均匀分布的“车牌信息”,字体采用黑体,字体颜色应采用GB/T3181

规定的R03大红色,颜色编号为:7.5R3.9/14.8,汉字字体外廓尺寸:Ⅰ类车型为80mm

×80mm,Ⅱ类车型为100mm×100mm,Ⅲ类车型为140mm×140mm;数字字体外廓尺寸:

Ⅰ类车型为80mm×50mm,Ⅱ类车型为100mm×60mm,Ⅲ类车型为140mm×80mm。

e)灯箱内采用白色LED光源;

f)灯箱应安装在驾驶室顶部前端中部的位置,固定牢固可靠。

8.2车辆后箱板应喷涂放大的号牌号码,位于后箱板上部、左右居中,位置尺寸要求见附录C。字体

为白色黑体字;字高:Ⅰ类车型、Ⅱ类车型的放大号应不小于440mm×140mm的2.5倍;Ⅲ类车型的

放大号应不小于440mm×140mm的3倍。

8.3车箱两侧应喷涂车牌信息、“建筑垃圾运输”字样,车牌信息字高:Ⅰ类车型应不小于120mm,

Ⅱ类车型应不小于180mm,Ⅲ类车型应不小于350mm,采用深蓝色黑体字,颜色编号为:PANTONE2111

C;建筑垃圾运输字样字高:Ⅰ类车型应不小于60mm,Ⅱ类车型应不小于80mm,Ⅲ类车型应不小于

165mm。

6

T/BJQC202201—2022

8.4除应符合GB7258要求外,车辆驾驶室两侧车门应喷涂运输企业名称,字高应不小于80mm,采

用深蓝色黑体字,颜色编号为:PANTONE2111C;样式见附录C。

8.5车辆外观颜色

8.5.1车辆驾驶室车身整体应为浅灰蓝,颜色编号为:PANTON2120C。

8.5.2车辆驾驶室两侧右下位置应体现新能源符号,图形尺寸:260mm×110mm。

8.5.3车箱整体为浅灰蓝,颜色编号为:PANTON2120C。车箱下方及后方、中下方及后部应有分割

图形,且满足以下要求:

a)车箱下方以及后方应体现深蓝分割图形,图形尺寸:Ⅰ类车型为2400mm×400mm,Ⅱ类车型

为3040mm×800mm,Ⅲ类车型为5160mm×1500mm,颜色编号为:PANTONE2111C;

b)车箱中下方以及后部应体现天蓝色分割图形,图形尺寸:Ⅰ类车型为2180mm×360mm,Ⅱ类

车型为2770mm×720mm,Ⅲ类车型为4700mm×1350mm,颜色编号为:PANTONE2191C;

c)车箱中下方以及后部应体现白色分割图形,图形尺寸:Ⅰ类车型为1950mm×280mm,Ⅱ类车型

为2480mm×560mm,Ⅲ类车型为4200mm×1040mm;

8.5.4车箱尾部应体现白色“城建渣土运输环形符号”,图形尺寸:Ⅰ类车型为230mm×230mm,Ⅱ

类车型为430mm×430mm,Ⅲ类车型为650mm×650mm。

车辆外观颜色参见附录D。

9车辆检验

车辆检验按附录E的要求进行,检验结果记录在表E.1中。

7

T/BJQC202201—2022

A

A

附录A

(规范性)

通讯协议

A.1位置上报协议扩展

车辆其他外设状态及报警上报采用与位置信息同时上报的方式,作为0x0200位置信息汇报的附加信

息,对JT/T808-2019表27附加信息定义表进行扩展,附加信息扩展定义见表A.1。

表A.1附加信息定义

附加信息ID附加信息长度描述及要求

0xF2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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