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056-2008 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牛蒡操作指南
DB37/T 1056-2008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GAP) Exporting Guide for Burdock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8年12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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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B0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056-2008
良好农业规范出口牛蒡操作指南
GoodAgriculturalPracticeOnExportburdock
2008-12-02发布2009-01-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1056-2008
前言
本标准附录A、B、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滕州市植物保护站、高密市植物保护站、苍山县植物保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会海、李明立、刘书义、王民庆、鲁学习、王鹏、宋姝娥、刘三伟。
I
DB37/T1056-2008
良好农业规范出口牛蒡操作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牛蒡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和各生产环节的监控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出口牛蒡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
GB/T18407.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药残留Pesticideresidue
残留在农产品中的微量农药原体及其有毒代谢物和降解物的总称。
3.2
有害物质Malfeasancematter
对人、生物及环境具有毒害作用的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重金属等物质。
3.3
危害分析Hazardassessment
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进行判断、评估。
3.4
溯源体系Systemoftracetothesource
作物从种植(包括生产基地选择)到收获整个生产过程中所有农事活动的原始记录等。
3.5
有害生物Pest
危害植物或植物产品的病原微生物、害虫、杂草等生物。
3.6
IPMintegratedpestmanagement
有害生物综合管理。
3.7
安全间隔期Plantharvestinterval(PHI)
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收获间隔的天数。
4记录保留
种植者应保留牛蒡各生产环节的原始记录(附录A),证实所有的农事操作遵循本标准的要求,从
而完善整个溯源体系。必要的记录应保留2年或更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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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要求
5.1感官要求
肉质根顺直、完整,无病虫斑,无机械损伤,无霉变,不空心,并符合一定的长度和粗度。
5.2质量安全要求
符合进口国安全质量标准要求(附录B)。
6基地选择与管理
6.1基地选择
基地环境条件符合GB/T18407.1的要求,并填写《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附录A.1)。宜选择地
势平坦,地下水位低,排灌方便,土层深厚、肥力较高、疏松、理化状况良好,前2年~3年未种植牛
蒡的砂性壤土地块。
基地应远离工业“三废”排放、污染区域,连片面积宜在3hm2以上。
6.2基地管理
6.2.1环境监测
新建基地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检测,并进行风险评估。每2年~3年或环境条件发
生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及时进行检测,并填写《基地土壤化学成分检测结果表》(附录
A.2)、《基地灌溉水质检测结果表》(附录A.3)、《基地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表》(附录A.4)。
6.2.2档案
每个牛蒡生产地块(棚室)应建立独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
6.2.3工作室
基地应建有工作室,面积30m2以上。室内配备桌椅、资料橱等,水、电、通讯配套齐全,放置有
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
6.2.4平面图
面积较大的生产基地应制作平面分布图,用来制定轮作计划和种植方案等,并贴挂于工作室内。
6.2.5仓库
基地应建有专用仓库,临时存放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种子、农药、化肥等。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
通风、避光等要求;内设货架;配备必要的农药配制量具、防护服、急救箱等;面积20m2以上。
6.2.6盥洗室
基地应设有盥洗室,且清洁卫生。
6.2.7废物收集设施
基地应设有农药空包装和垃圾等废物收集设施。
6.2.8隔离防护
基地周围应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防止外源污染。
7整地施肥
7.1清洁田园
清除上茬作物残留枝叶,带出田外集中处理,降低病(虫)源基数。
7.2土壤耕翻
深翻土壤25cm~30cm,整平耙实。宜使用机械耕翻,维持土壤结构。
7.3土壤消毒
不能轮作的地块,结合土壤翻耕,用75kg/667m2氰铵化钙防治根结线虫等地下害虫。
7.4基肥
基肥使用符合NY/T496的要求。每用腐熟农家肥4000kg/667m2~5000kg/667m2、磷酸二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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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kg/667m2、硫酸钾25kg/667m2。
施用的农家肥应经过充分的沤制和腐熟,不得施用生活垃圾、工业废渣、污泥等。
基肥施用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7.5开沟
按行距80cm~85cm开沟,宽30cm、深100cm~120cm,形成底部宽40cm、高25cm的垄,将垄两边
拍实。
8播种
8.1品种选择
客商有要求的,按照客商的要求选定品种。客商未指定栽培品种的,根据不同的栽培类型,选用抗
病、优质、丰产、抗逆性强的品种,并保留购种发票。
8.2种子质量
种子纯度≥95%,净度≥97%,发芽率≥80%,水份≤8%;植物检疫合格。需处理的,填写《基
地种苗处理记录表》(附录A.6)。
8.3播种时期
春季露地栽培3月下旬~4月中旬播种;秋冬地膜覆盖9月下旬~10月下旬播种。
8.4种子处理
可在播种前3d,将种子放在55℃的温水中,不断搅拌,保持水温不变20min,然后使水温自然冷
却至20℃~25℃,浸泡12h~24h后,反复淘洗,去除抑制发芽的物质,放在25℃的条件下催芽,露白
时即可播种。
8.5播种方法及播种量
8.5.1播种量
用种量200g/667m2~250g/667m2。
8.5.2播种方法
条播或穴播均可。条播时,在垄顶开3cm深的小沟,浇小水,水下渗后,按4cm~6cm株距播种1
粒~2粒,覆土2cm,稍加镇压;穴播时,按8cm~10cm株距播种,每穴2粒~3粒,播后覆土2cm。
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9田间管理
9.1间苗定苗
一般露地播种间苗3次。第1片真叶展开时,要间去残弱的小苗;具2片真叶时再间苗1次;植株
长到3片~4片真叶时,要及时定苗。株距10cm。
9.2追肥
第一次在植株高30cm~40cm时,在沟底开沟追施尿素10kg/667m2;第二次在植株生长旺盛时期施
硫酸钾复合肥(15-15-15)30kg/667m2于沟内;第三次在肉质根膨大期喷施0.2%磷酸二氢钾2次~3
次。追肥后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9.3浇水
每次追肥后,应及时浇水。适宜的土壤湿度是见干见湿,即地表5cm的土壤略干即浇小水。雨季应
及时排水防涝,防止水多烂根。浇水后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10生产投入品管理
10.1农药采购与储藏
10.1.1农药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农药。不得采购下列农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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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非法销售点销售的农药;
b)无农药登记证的农药;
c)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农药;
d)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农药;
e)无标签或标签内容不合格的农药;
f)超过保质期的农药;
g)进口国禁止使用的农药。
采购的农药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附录A.7)和《农药质量检测结果记录表》(附录A.8)。
10.1.2农药储藏
农药应储藏于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避光、防腐、通风良好等的安全条件要求,
由专人负责保管,并配有急救药箱、配制量具等,入口处应贴有警示标志。
10.2肥料采购与储藏
10.2.1肥料采购
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肥料。不得采购下列肥料:
a)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肥料;
b)非法销售点销售的肥料;
c)超过保质期的肥料;
d)进口国禁止施用的肥料。
采购的肥料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附录A.7)。
10.2.2肥料储藏
肥料应妥善保存,放置于清洁、干燥的地方,与农药隔开存放,不得与苗木、新鲜农产品存放在一
起。
11水源管理
11.1水质监测
每年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一次水质检测。
11.2灌溉系统
应有专用水源,如水井、储水池等,严防污染。水井井口应高出地面30cm,并配有防护设施,防
止雨水倒灌、弃入污染物等。
宜建立水源管理系统,如供水管道、再利用体系、灌溉设备等。
12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12.1种植者
种植者应经过IPM技术培训,或在植保员指导下按照本标准进行有害生物的防治。植保员应获得国
家植保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填写《基地人员档案表》(附录A.9)。
12.2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针对不同防治对象及其发生情况,根据牛蒡生育期,分
阶段进行综合防治,优先采用农业措施、生物措施和物理措施,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学农药。严格农药
安全间隔期用药。
12.3防治措施
12.3.1农业防治
12.3.1.1选用抗病品种,清洁田园,加强肥水管理,合理密植,提高植株抗病力。
12.3.1.2每2年~3年与非牛蒡作物进行一次轮作。
12.3.2物理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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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2hm2~3hm2用频振式电子杀虫灯1台,挂于植株1m上方,可诱杀地老虎、金龟甲、蝼蛄等成虫。
12.3.3生物防治
耕翻或整地时,用偏芽孢杆菌30亿单位300g/667m2~450g/667m2处理土壤,防治根结线虫。
用1%武夷菌素AS150g/667m2防治黑斑病、白粉病。
12.3.4化学防治
针对不同时期的主控对象和兼控对象,适期用药,严格掌握安全间隔期。为防止或减缓有害生物抗
药性的产生与发展,应当交替轮换用药,每种药剂连续施用一般不超过3次。多种病虫混发时,要混合
用药。施药过程中,应当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有益生物的杀伤,避免对邻近作物产生药害。防治后填写《田
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用药方案见附录B、C。
12.4施药器械
施药器械宜分类专用。对除草剂和进口国残留限量要求严格的农药,施药器械应专用。
施药前,施药器械应确保洁净并校准。施药后,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放置。
12.5剩余药液处理
剩余药液和所用容器的残留洗液,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或将其喷洒到未施药的牛蒡上或法规允许的休
耕地中,并填写《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处理情况记录表》(附录A.10)。
12.6农药包装物处理
农药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乱扔,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农药空包装物应清洗3次以上,并将冲洗
液倒入喷雾器中。经彻底冲洗后,将其压坏或刺破,防止重复使用,必要时贴上标签,以便回收。空的
农药包装物在处置前应安全存放。
13收获及收获后处理
13.1收获
应按照客商的要求适时采收。收获时,留10cm~20cm长的叶柄,上部用刀削去。然后从垄的顺侧
挖深沟80cm~90cm,露出肉质根后拔出。收获时应注意勿伤肉质根,或拔断肉质根。
收获后去泥土、须根,留叶柄2cm长,上部切去。然后分级。
采收前,应对产品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出口国家或地区要求,并填写《样
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表》(附录A.11)。
13.2包装物
包装物应妥善存放。再利用的包装物品,应清洗干净,防止有害物质污染。
13.3清洗
加工前,牛蒡应进行清洗。
清洗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13.4环境卫生
工作区应清洁卫生,附近设有盥洗室等卫生设施。
14劳动保护
14.1培训
凡使用、处理农业化学品的人员,以及所有操作危险或复杂设备的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并填写《基
地人员档案表》(附录A.9)、《生产基地人员登记表》(附录A.12)。
14.2施药保护
施药时操作者应穿着防护服,不得吸烟、吃东西,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清洗皮肤裸露部位,换洗衣
服。
14.3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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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药后,现场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其他工作现场和危险场所附近亦应设置警示标志。潜在危险区
的警示标志设于入口处。
14.4卫生
所有包装和贮藏场所,应洁净卫生,配备防鼠等控制设施。
15环境保护
制定野生生物保护管理方案,对野生生物和环境进行保护,并填写《基地现存生物种类调查记录表》
(附录A.13),将农事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16产品编号
编号分两部分,共17位数。前一部分9位数,是生产加工企业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域编码和卫生注
册登记号码。后一部分8位数,是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编号。其中,1-4位是生产加工企业所在地区的
行政区域编码,5-9位是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号码,10-13位是基地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域编码,
14-17位是基地序列号。基地序列号由出口生产加工企业负责印制或标记。
示例:3702D0231—3702B012表示山东青岛地区第0231号卫生注册登记企业,原料来源于3702B012
出口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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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表A.1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
基地名称基地编号
基地地址基地面积
基地负责人电话基地建成时间
植保员姓名资格证书号
灌溉水源
周围环境情况
前茬栽培主要作物
拟种植的主要作物
备注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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