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049-2008 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胡萝卜操作指南

DB37/T 1049-2008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GAP) Export Carrot Operation Guide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1049-2008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12-02
实施日期
2009-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B0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049-2008

良好农业规范出口胡萝卜操作指南

GoodAgriculturalPracticeOnExportcarrot

2008-12-02发布2009-01-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1049-2008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莱芜市植物保护站、博兴县植物保护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明立、吕华、嵇俭、宋姝娥、刘会海、于光利、毕桂梅、刘三伟。

I

DB37/T1049-2008

良好农业规范出口胡萝卜操作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胡萝卜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和各生产环节的监控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出口胡萝卜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

GB8079蔬菜种子

GB/T18407.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

NY5084无公害食品胡萝卜

NY/T5085无公害农产品胡萝卜生产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药残留Pesticideresidue

残留在农产品中的微量农药原体及其有毒代谢物和降解物的总称。

3.2

有害物质Malfeasancematter

对人、生物及环境具有毒害作用的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重金属等物质。

3.3

危害分析Hazardassessment

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进行判断、评估。

3.4

溯源体系Systemoftracetothesource

作物从种植(包括生产基地选择)到收获整个生产过程中所有农事活动的原始记录等。

3.5

有害生物Pest

危害植物或植物产品的病原微生物、害虫、杂草等生物。

3.6

IPMintegratedpestmanagement

有害生物综合管理。

3.7

安全间隔期Plantharvestinterval(PHI)

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收获间隔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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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记录保留

种植者应保留胡萝卜各生产环节的原始记录(见附录A),证实所有的农事操作遵循本标准的要求,

从而完善整个溯源体系。必要的记录应保留2年或更长时间。

5质量要求

5.1感官要求

符合NY5084的要求。

5.2质量安全要求

符合进口国安全质量标准要求(见附录B)。

6基地选择与管理

6.1基地选择

基地环境条件符合GB/T18407.1的要求,并填写《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见附录表A.1)。宜选

择地势平坦,排灌方便,土层深厚、土壤肥沃疏松、理化状况良好,前2年~3年未种植胡萝卜的壤土

或沙壤土地块。

基地应远离工业“三废”排放、污染区域,连片面积宜在3hm2以上。

6.2基地管理

6.2.1环境监测

新建基地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检测,并进行风险评估。每2年~3年或环境条件发

生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及时进行检测,并填写《基地土壤化学成分检测结果表》(见附

录表A.2)、《基地灌溉水质检测结果表》(见附录表A.3)、《基地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表》(见附录表

A.4)。

6.2.2档案

每个胡萝卜生产地块应建立独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

6.2.3工作室

基地应建有工作室,面积30m2以上。室内配备桌椅、资料橱等,水、电、通讯配套齐全,放置有

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

6.2.4平面图

面积较大的生产基地应制作平面分布图,用来制定轮作计划和种植方案等,并贴挂于工作室内。

6.2.5仓库

基地应建有专用仓库,临时存放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种子、农药、化肥等。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

通风、避光等要求;内设货架;配备必要的农药配制量具、防护服、急救箱等;面积20m2以上。

6.2.6盥洗室

基地应设有盥洗室,且清洁卫生。

6.2.7废物收集设施

基地应设有农药空包装和垃圾等废物收集设施。

6.2.8隔离防护

基地周围应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或具有天然隔离屏障,防止外源污染。

7整地施肥

7.1清洁田园

清除前茬作物残留枝叶,带出田外集中处理,降低病(虫)源基数。

7.2土壤耕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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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翻土壤25cm~30cm,整平耙实。宜使用机械耕翻,维持土壤结构。

7.3整畦

整畦方式因地区、土壤、品种等条件而异。土层较薄、多湿时,宜作高畦,高畦畦宽50cm,畦高

15cm~20cm,畦面种两行。

7.4基肥

根据土壤肥力和当地推荐的施肥措施,确定相应的施肥量和施肥方法。基肥施用符合NY/T5085

的要求。

施用有机肥应经过充分的沤制和腐熟,不得施用生活垃圾、工业废渣、污泥等。

基肥施用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见附录表A.5)。

8播种

8.1品种选择

客商指定栽培品种的,按客商要求选定品种。客商未指定栽培品种的,选用抗病、优质、丰产、抗

逆性强的品种。购买种子必须保留有关证书、发票。

8.2种子质量

种子纯度≥92%,净度≥85%,发芽率≥80%;植物检疫合格。需处理的,填写《基地种苗处理记

录表》(见附录表A.6)。

8.3播种时期

春季宜在日均温10℃,夜均温7℃时播种。保护地栽培可根据大棚或小拱棚内温度灵活掌握。华北

地区春播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初进行,大棚保护地可在2月下旬~3月上中旬进行,其他地区春播可

参照当地气温适期播种。

秋季播种适期为7月中~8月中旬,以立秋前播种为宜。

8.4播种方法及播种量

8.4.1播种方法

条播或撒播。高畦宜条播,平畦可撒播或条播。条播行距15cm~20cm,深约2cm~3cm;撒播,先

将种子撒播于平整的畦面上,再以细土覆盖、镇压。早春播种应覆盖地膜。

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见附录表A.5)。

8.4.2播种量

条播用种量为0.8kg/667m2~1.0kg/667m2。撒播用种量为1.5kg/667m2~2.0kg/667m2。

9田间管理

9.1间苗和定苗

幼苗2片~3片真叶时,进行第一次间苗,保持株距3cm;当幼苗3片~4片真叶(苗高10cm左右)

时,进行第二次间苗,苗距6cm左右;在5片~6片真叶时进行定苗,去除过密株、劣株和病株,苗距:

中小品种8cm~11cm,大型品种12cm~15cm为宜,留苗3.5万株/667m2~4.0万株/667m2。

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见附录表A.5)。

9.2中耕培土

结合间苗定苗进行浅耕除草松土,把畦沟的土壤培于畦面。其后根据胡萝卜肉质根生长情况及时培

土,防止肉质根外露。

9.3浇水

播种至出苗,应保持土壤湿润,勤浇水,过干过湿均不利于种子萌动和出土。叶旺盛生长期,应适

当控水,防止徒长。肉质根膨大期是兑水分需求最多的时期,应小水勤浇,满足水分需求。后期注意控

水,以防烂根和刺瘤根。

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见附录表A.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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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追肥

根据土壤肥力和生长状况确定追肥时间。胡萝卜一般追肥2次,在定苗后进行第一次追肥,偏施氮

肥,氮磷钾复合肥15kg;在肉质根膨大期进行第二次追肥,偏施磷钾肥,氮磷钾复合肥30kg。施肥时,

于垄肩中下部开沟施入,然后覆土。收获前20d内不应使用速效氮肥。

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见附录表A.5)。

10生产投入品管理

10.1农药采购与储藏

10.1.1农药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农药。不得采购下列农药:

a)非法销售点销售的农药;

b)无农药登记证的农药;

c)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农药;

d)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农药;

e)无标签或标签内容不合格的农药;

f)超过保质期的农药;

g)进口国禁止使用的农药。

采购的农药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见附录表A.7)和《农药质量检测结果记录表》(见附录

表A.8)。

10.1.2农药储藏

农药应储藏于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避光、防腐、通风良好等的安全条件要求,

由专人负责保管,并配有急救药箱、配制量具等,入口处应贴有警示标志。

10.2肥料采购与储藏

10.2.1肥料采购

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肥料。不得采购下列肥料:

a)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肥料;

b)非法销售点销售的肥料;

c)超过保质期的肥料;

d)进口国禁止施用的肥料。

采购的肥料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见附录表A.7)。

10.2.2肥料储藏

肥料应妥善保存,放置于清洁、干燥的地方,与农药隔开存放,不得与苗木、新鲜农产品存放在一

起。

11水源管理

11.1水质监测

每年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一次水质检测。

11.2灌溉系统

应有专用水源,如水井、储水池等,严防污染。水井井口应高出地面30cm,并配有防护设施,防

止雨水倒灌、弃入污染物等。

宜建立水源管理系统,如供水管道、再利用体系、灌溉设备等。

12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12.1种植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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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者应经过IPM技术培训,或在植保员指导下按照本标准进行有害生物的防治。植保员应获得国

家植保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填写《基地人员档案表》(见附录表A.9)。

12.2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针对不同防治对象及其发生情况,根据胡萝卜生育期,

分阶段进行综合防治,优先采用农业措施、生物措施和物理措施,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学农药。严格农

药安全间隔期用药。

12.3防治措施

12.3.1播种期有害生物防治

12.3.1.1选用抗病品种

见8.1。

12.3.1.2轮作

每2年~3年宜与禾本科作物进行一次轮作。

12.3.1.3土壤消毒

线虫病发生严重且无法轮作的地块,播种前30d,可用氰氨化钙进行土壤消毒,施用50kg/667m2~

75kg/667m2,撒施地表后,用悬耕犁耕翻,起垄覆盖地膜,膜下浇水,15d~20d后揭膜、晾墒,耙地、

整畦备播。

12.3.2生长期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12.3.2.1物理防治

12.3.2.1.1黄板

用涂有粘着剂的黄板诱杀蚜虫和潜叶蝇等。黄板规格30cm×20cm为宜,安置于植株上方10cm~15cm

处,30块/667m2~40块/667m2。

12.3.2.1.2电子杀虫灯

诱杀甜菜夜蛾、小菜蛾、菜螟等害虫,每2hm2~3hm2安置1盏电子杀虫灯(220V,15W),离地高

度1.2m~1.5m。

12.3.2.1.3银灰膜

田间悬挂或行间覆盖条状银灰色膜,驱避蚜虫、飞虱等害虫。

12.3.2.2生物防治

防治甜菜夜蛾,兼治小菜蛾,10.3%BT(15000IU/㎎)WG50g/667m2,兑水40kg~50kg,于卵孵化盛期

喷雾,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见附录表A.5)。

防治蚜虫,用1%除虫菊素CJ30ml/667m2~50ml/667m2兑水喷雾。

12.3.2.3化学防治

针对不同时期的防治对象,选择适合的农药品种,适期用药,交替轮换使用。每种农药连续施用不

宜超过3次。多种病虫混发时,宜混合用药。施药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有益生物的杀伤,避免

对邻近作物产生药害,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见附录表A.5)。

用药方案见附录B、C。

12.4施药器械

施药器械宜分类专用。对除草剂和进口国残留限量要求严格的农药,施药器械应专用。

施药前,施药器械应确保洁净并校准。施药后,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放置。

12.5剩余药液处理

剩余药液和所用容器的残留洗液,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或将其喷洒到未施药的胡萝卜上或法规允许的

休耕地中,并填写《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处理情况记录表》(见附录表A.10)。

12.6农药包装物处理

农药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乱扔,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农药空包装物应清洗3次以上,并将冲洗

液倒入喷雾器中。经彻底冲洗后,将其压坏或刺破,防止重复使用,必要时贴上标签,以便回收。空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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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包装物在处置前应安全存放。

13收获及收获后处理

13.1收获

胡萝卜适宜生长期为110d左右,当肉质根充分膨大成熟时,即可采收。客商有要求的,根据客商

要求的规格采收。

采收前,应对产品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出口国家或地区要求,并填写《样

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表》(见附录表A.11)。

13.2包装物

包装物应妥善存放。再利用的包装物品,应清洗干净,防止有害物质污染。

13.3清洗

加工前,胡萝卜应进行清洗。

清洗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13.4环境卫生

工作区应清洁卫生,附近设有盥洗室等卫生设施。

14劳动保护

14.1培训

凡使用、处理农业化学品的人员,以及所有操作危险或复杂设备的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并填写《基

地人员档案表》(见附录表A.9)、《生产基地人员登记表》(见附录表A.12)。

14.2施药保护

施药时操作者应穿着防护服,不得吸烟、吃东西,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清洗皮肤裸露部位,换洗衣

服。

14.3警示

施药后,现场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其他工作现场和危险场所附近亦应设置警示标志。潜在危险区

的警示标志设于入口处。

14.4卫生

所有包装和贮藏场所,应洁净卫生,配备防鼠等控制设施。

15环境保护

制定野生生物保护管理方案,对野生生物和环境进行保护,并填写《基地现存生物种类调查记录表》

(见附录表A.13),将农事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16产品编号

编号分两部分,共17位数。前一部分9位数,是生产加工企业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域编码和卫生注

册登记号码。后一部分8位数,是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编号。其中,1-4位是生产加工企业所在地区的

行政区域编码,5-9位是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号码,10-13位是基地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域编码,

14-17位是基地序列号。基地序列号由出口生产加工企业负责印制或标记。

示例:3702D0231—3702B012表示山东青岛地区第0231号卫生注册登记企业,原料来源于3702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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