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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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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01.040.35
CCSL7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2169—2023
政务云平台建设技术要求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constructionofgovernmentcloudplatform
2023-12-25发布2024-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2169—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2
5云服务商要求........................................................................3
6框架要求............................................................................3
7建设要求............................................................................7
8验收要求...........................................................................17
9监管要求...........................................................................18
附录A(资料性)政务云平台服务技术指标..............................................20
附录B(资料性)验收文档清单........................................................28
附录C(资料性)政务云平台数据汇集(示例)..........................................30
I
DB11/T2169—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大数据中心、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鹏、李佳、张琳、刘国伟、徐海琛、王岩、张颖、窦腾飞、崔建新、杨杰、
宁振宇、籍志兵、朱向明、赵莹、万晓兰、金俊杰、丁明、唐道龙、尹斯、白强、丁冲、王惠琨、王璐、
李巍、王忆柔、郑雅璐、陈青民、方莉莉、安亚鹏、王瑶瑶。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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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云平台建设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云服务商要求、政务云平台框架要求、建设要求、验收要求和监管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市级政务云管理单位、云服务商、云综合监管服务商及其他相关单位对政务云平台进
行设计、建设、验收、监管等活动。区级政务云平台设计、建设等活动,可参照本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31168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
GB/T34077.3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管理规范第3部分:运行保障管理
GB/T34078.3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总体规范第3部分:服务管理
GB/T34078.4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总体规范第4部分:服务实施
GB/T34080.1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安全规范第1部分:总体要求
GB/T34080.2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安全规范第2部分:信息资源安全
GB/T34080.3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安全规范第3部分:服务安全
GB/T34080.4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安全规范第4部分:应用安全
GB/T37738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质量评价指标
GB/T37972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运行监管框架
GB/T3978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GB50174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462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政务云平台governmentcloudplatform
为北京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云基础设施、支撑软件和信息安全等综合服务的资源平台。
政务云管理单位governmentcloudmanagementunit
依据职责负责政务云的运行管理的单位。
政务云使用单位governmentclouduser
政务云服务的使用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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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云服务商governmentcloudserviceprovider
政务云服务的供应方。
政务云综合监管服务商governmentcloudcomprehensivesupervisionserviceprovider
受政务云管理单位委托,开展政务云运维监管、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和服务评价等工作的参与方。
云管理平台cloudmanagementplatform
管理云计算服务的控制台。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PI:应用程序接口(ApplicationProgrammingInterface)
CPU:中央处理器(CentralProcessingUnit)
DDoS:分布式拒绝服务(DistributedDenialofService)
DNS:域名系统(DomainNameSystem)
FTP:文件传输协议(FileTransferProtocol)
HTTP:超文本传输协议(HyperTextTransferProtocol)
HTTPS:超文本传输安全协议(HyperTextTransferProtocolSecure)
IaaS:基础架构即服务(InfrastructureasaService)
ID:身份标识号(IdentityDocument)
IMAP:因特网消息访问协议(InternetMessageAccessProtocol)
IOPS:每秒的读写次数(Input/OutputOperationsPerSecond)
IP:互连网协议(InternetProtocol)
IPSec:互联网安全协议(InternetProtocolSecurity)
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InternetProtocolversion6)
MAC地址:媒体存取控制地址(MediaAccessControlAddress)
PaaS:平台即服务(PlatformasaService)
PM:物理机(PhysicalMachine)
POP3:邮件协议版本3(PostOfficeProtocol-Version3)
PUE数据中心消耗的所有能源与IT负载消耗的能源的比值(PowerUsageEffectiveness)
SaaS:软件即服务(SoftwareasaService)
SDK:软件开发工具包(SoftwareDevelopmentKit)
SMTP:简单邮件传输协议(SimpleMailTransferProtocol)
SSL:安全套接层(SecureSocketsLayer)
SYSLOG:系统日志(Systemlog)
S/N:序列号(SerialNumber)
TCP:传输控制协议(TransmissionControlProtocol)
UPS:不间断电源(UninterruptiblePowerSupply)
VFW:虚拟防火墙(VirtualFireWall)
VLB:虚拟负载均衡(VirtualLoadBal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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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M:虚拟机(VirtualMachine)
VPC:虚拟专有云(VirtualPrivateCloud)
VPN:虚拟专用网络(VirtualPrivateNetwork)
WAF:Web应用防护系统(WebApplicationFirewall)
WEB:全球广域网(WorldWideWeb)
5云服务商要求
政务云服务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a)遵循GB/T31168中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
b)具备政务云平台建设和运营经验;
c)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设置专职项目经理、运维人员,项目成员应具备项目管理、网络、安全、
虚拟化、数据库、操作系统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d)具备7×24小时应急响应能力。
6框架要求
总体框架
6.1.1政务云总体框架如图1所示。
图1总体框架
6.1.2政务云服务商可跨机房提供统一的政务云服务,分别建设政务外网区和互联网区,并实现政务外
网区和互联网区的隔离。各政务云服务商间各自独立建设并提供服务。
6.1.3政务云综合监管服务商通过监管专用网络对政务云平台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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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框架
6.2.1各政务云服务商政务云平台逻辑部署框架如图2所示。
图2部署框架
6.2.2政务云平台部署应划分为政务外网区和互联网区,两区域间通过安全隔离,实现区域间的数据安
全交换,通过安全防护体系进行统一管理。政务外网区和互联网区之间应隔离。内部业务区域为每个政
务云使用单位划分不同的虚拟专有云(VPC)。
技术框架
6.3.1政务云平台技术框架如图3所示,由机房环境、基础设施层、支撑软件层及业务应用层组成,在
运维、安全和运营体系的保障下,为政务云使用单位提供统一服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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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中实线部分对应本文件相关规定,虚线部分仅为表明政务云平台技术框架的系统组成。
图3政务云平台技术框架
6.3.2应按如下内容设计具体架构:
a)机房环境。为政务云提供安全、合规、完整的基础环境,应包含供电系统、制冷系统、安防系
统、智能监控系统等;
b)基础设施层。应采用分布式云基础架构,遵循分层、分模块解耦、统一接口调用的建设原则,
通过虚拟化技术将计算、存储和网络等硬件设备进行资源整合,为政务业务应用提供基础资源
服务;
c)支撑软件层。为各类政务业务应用的开发、测试、部署、运行和运维提供统一的支撑环境,利
用云原生、微服务及敏捷开发等技术,为应用上云提供可靠的工具支撑,保障业务稳定运行和
敏捷迭代,包括但不限于容器、微服务、数据库服务、中间件服务以及操作系统服务等,并应
支持统一管理;
d)业务应用层。为满足政务云使用单位业务需求,政务云平台可提供共性的业务应用服务,业务
应用层应包含基础支撑类、公共服务类和专用业务类等应用:
1)基础支撑类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云桌面、电子邮件、视频会议、云盘服务等;
2)公共服务类应用包括但不限于门户网站、即时通讯、数据治理工具等;
3)专用业务类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地理信息、舆情分析系统等。
e)运维。为保障政务云运维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性,政务云运维体系应是包含运维服务流程管理、
基础设施运行监控、云服务监控的综合管理体系,实现监控管理、告警管理、故障管理、日志
管理、应急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权限管理和自动化管理等;
f)安全。为保障政务云全生命周期安全,应建立统一的安全管理、安全运维体系,保护云平台业
务安全、数据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等;
g)运营。运营平台是整个云数据中心的核心服务工具,实现对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各类基
础资源的生命周期管理,并将资源抽象为服务,实现服务的编排、交付和管理。同时为相关使
用人员提供人机交互的工具,如门户控制台等。运营平台应实现对政务云所提供服务的统一管
理,集中纳管各节点资源,实现可视化管理,主要包含资源开通、产品管理、服务管理、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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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等基础资源管理功能和用户管理、组织管理、计量计费、流程管理、消息通知等运营管理
能力等。
服务能力框架
服务能力框架如图4所示,具体应包括:
图4政务云平台服务能力框架
a)服务目录由政务云服务商提供,可满足使用单位信息系统运行需求的所有服务和服务产品的
结构化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政务云平台可对外提供IaaS、PaaS类的服务项,分为基础服务、扩展服务两类;基础服
务是云服务商必须具备的能力;扩展服务是云服务商可选择性具备的能力;
2)政务云服务商与使用单位通过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包含服务定义、服务可用性等指
标。
b)服务要求包括服务基本要求、服务考核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基本要求,政务云所提供服务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2)服务考核要求,对政务云所提供服务质量的考核性要求。
安全框架
政务云平台的安全框架如图5所示,具体应涵盖如下6个方面:
a)物理和环境安全,涵盖物理环境的基本要求、位置要求、出入口管理、电力供应、电磁防护、
防火、防潮防水、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等方面内容;
b)网络和通信安全,涵盖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边界防护、访问控制、资源控制、入
侵防范、安全审计等方面内容;
c)设备和计算安全,涵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可信验证、资源控制、恶
意代码防范、镜像快照保护、虚拟机安全容器安全等方面内容;
d)应用和数据安全,涵盖安全审计、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剩余信息保护、数据完整性、
接口安全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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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安全监控和管理,涵盖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审计监
测、建设管理、运维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内容;
f)租户安全服务,租户安全服务可由政务云服务商提供,也可以由政务云服务商提供接口,供政
务云使用单位购买第三方安全服务。
注:图中实线部分对应本文件相关规定,虚线部分仅为表明政务云平台安全框架的系统组成。
图5政务云平台安全框架
7建设要求
技术要求
7.1.1整体要求
政务云服务商提供的云平台应满足如下要求:
a)整体可用性不低于99.99%,数据可靠性不低于99.9999%;
b)政务云全部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服务器、存储、安全设备等都应具备高可靠
性及冗余性,即单个设备或单个节点出现故障时,其他设备/节点可立刻接管任务,保证云平
台整体的业务连续性不低于99.99%。
7.1.2机房要求
机房环境为政务云平台提供良好的运行物理环境,要求如下:
a)应满足GB50174A级技术要求;
b)地址应位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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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具备为特殊用户需求划分独立物理区域的能力;
d)实际运行PUE不高于1.3;
e)可用性应达到99.9%;
f)应配备建筑与结构系统、供电系统、制冷系统、网络与布线系统及消防系统;应设安防监控系
统、场地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并能够实时监控场地运行数据,
视频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3个月;其他数据保存不少于12个月。
7.1.3基础设施要求
功能要求
.1计算资源要求
计算资源提供的数据处理能力,要求如下:
a)云主机应实现物理机的全部功能,如具有CPU、存储、内存、网卡等资源,可以指定单独的IP
地址、MAC地址等;
b)应支持存储裸设备映射(RDM),可以将存储设备上的LUN直接映射给虚拟机使用,并且支持
SCSI指令使用透传模式或者非透传模式;
c)云主机应支持多元计算服务,如x86、ARM、GPU、NPU等;
d)应满足云主机之间、CPU之间隔离保护要求;
e)应支持资源的动态调整,根据业务的负载情况实现业务系统虚拟机的动态扩展和回收,支持手
动和自动方式,自动方式可基于主机的CPU、内存、磁盘IO、网络流量等性能参数阈值进行动
态调度;
f)应支持在线进行虚拟化软件版本升级,不同版本之间可以相互兼容;
g)应支持异构虚拟化能力,如KVM、PowerVM等多种虚拟化技术;
h)云主机出现故障时,应支持自动重启或者迁移,保障业务连续性;
i)应支持虚拟机热迁移,可在不同代CPU资源池中进行虚拟机热迁移。
.2存储资源要求
存储资源提供数据存储的能力,要求如下:
a)应支持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等多种数据类型存储;
b)应支持块存储、对象存储、文件存储等多种存储方法,满足数据备份、视频存储等不同应用场
景使用要求;
c)应支持存储资源扩展能力,例如:PB级扩展;
d)应支持磁盘容错技术,如磁盘故障后节点的自动平衡和重构、硬盘故障检测和处理、集群节点
出现单盘故障时不影响业务运行等;
e)应支持加密存储。
.3网络系统要求
网络系统提供数据传输能力,要求如下:
a)应具备多运营商网络接入服务的能力;
b)数据中心组网架构设计可采用大二层网络架构,应支持云主机无障碍动态迁移;
c)应采用集群部署网络控制,以保障升级时业务不中断;
d)应实现自动化动态网络资源调配和隔离,应支持与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及行业部门专网的连
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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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应支持IPv6地址分配,满足业务系统IPv6要求;
f)应具备边界防火墙和VPC防火墙隔离能力,分别针对不同的流量进行安全策略防护与配置;
g)应具备高可用虚拟IP能力,在集群或主备场景下,云主机可绑定高可用虚拟IP,达到高可用
访问效果;
h)应采用双活网络架构,降低单点故障带来的稳定风险;
i)应为入云系统划分安全区域,合理制定访问规则。
性能要求
.1计算资源性能要求
计算资源性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a)物理服务器CPU主频应不低于2.4GHz;
b)可用性不低于99.99%。
.2存储资源性能要求
存储资源性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a)存储系统的读写带宽应不低于10Gb/s;
b)应支持高可靠性,可靠性不低于99.9999%;
c)对于块存储服务,应支持普通性能、高性能两类,普通存储单盘技术指标:IOPS大于等于2000,
高性能存储单盘技术指标:IOPS大于等于10000。
.3网络系统性能要求
网络系统性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a)云内骨干线路带宽不低于40Gb/s;
b)服务器业务带宽不低于10Gb/s;
c)平均可用性不低于99.99%。
7.1.4支撑软件要求
总体要求
.1先进性要求
应采用先进的云计算技术及架构,以保证满足未来业务云化的技术发展要求。
.2可维护性、可扩展性要求
综合考虑应用软件、硬件结构,保证平台维护灵活、扩展便捷,同时应满足业务的各种上云需求。
.3安全、可靠性要求
政务云平台应具备高安全性,满足业务上云的动态接入安全要求,具备容错、检错、纠错能力,并
具有快速恢复和重建能力,确保平台的连续可用性。
.4技术成熟度要求
政务云平台自身应基于成熟的、开放的技术架构体系,能够具备持续满足业务上云的各种应用服务
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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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系统
操作系统是支撑政务业务应用的服务之一,应为云主机、裸金属等云服务提供操作系统镜像服务,
要求如下:
a)应提供各类主流的商用、开源操作系统,包括主流国产操作系统,并确保操作系统使用的合法
性、安全性;
b)应提供基于不同CPU架构的操作系统,以适应不同业务应用需要;
c)应具备适配新型操作系统的能力。
数据库
.1一般要求
数据库为政务业务应用等提供数据存储能力,要求如下:
a)应支持关系型数据库及非关系型数据库;
b)关系型数据库应支持集中式数据库与分布式数据库两种架构;
c)应支持主流的商业、开源操作系统,包括主流国产数据库;
d)应支持数据库服务化管理,提供数据库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能力;
e)应支持对数据库监控、告警等。
.2关系型数据库
关系型数据库是指采用了关系模型来组织数据的数据库,其以行和列的形式存储数据。
a)集中式的关系型数据库要求如下:
1)应具备基于集群及负载均衡等技术的能力;
2)应支持多种资源部署模式,如裸金属、云主机、容器等;
3)应具备数据库的备份能力与集群的容灾能力。
b)分布式的关系型数据库要求如下:
1)事务型数据库应能抵御网络问题导致分布式数据库服务脑裂风险;应支持跨库死锁检测;
应支持数据分片在线拆分;
2)分析型数据库应支持对地理信息(GIS)与时序数据进行存储和分析;应支持标准云原生
存算分离架构。
.3非关系型数据库
非关系型数据库是基于高可用架构,满足高读写性能及快速数据访问需求的分布式内存数据库,要
求如下:
a)应支持内存和硬盘的持久化存储方式;
b)应支持多种资源模式部署,如:云主机、裸金属、容器等;
c)应支持虚拟网络,指定虚拟网络创建内存数据库实例;
d)应支持在线平滑升降级,计算能力、内存容量和总I/O带宽同步线性扩容;
e)应支持缓存服务的容灾。
中间件
.1概述
中间件为业务提供应用支撑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消息队列、日志服务及API网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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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息队列
消息队列是构建分布式应用的基础设施,消息队列应实现松耦合架构设计,以提高系统可用性以及
可扩展性,功能要求如下:
a)应提供分布式消息队列服务;
b)应支持发布订阅模型;
c)在单个消息生产者情况下,应支持顺序消息,包括消息的顺序发送与顺序接收;
d)应提供日志记录功能;
e)应支持主流的消息队列服务,如:Kafka、RabbitMQ;
f)应具备完善的多用户隔离机制,保障用户数据的私密性;
g)应具备权限控制白名单机制,用户只能访问其角色配置过的topic,无权限访问其他topic;
h)应具备跨Region消息队列之间数据同步能力;
i)应能为每个消息服务提供单独命名空间,保证政务云使用单位间数据严格隔离;
j)应提供优先级队列功能;
k)应提供对消息加密功能;
l)应支持消息的跨集群容灾能力;
m)应支持节点主机配置双网卡,实现安全隔离;
n)应支持配置数据同步功能,在不同消息队列集群之间持续提供数据同步服务。
.3日志服务
日志是发现问题、定位问题的重要信息,应提供统一的日志平台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a)应提供统一收集PaaS平台组件的日志服务;
b)应提供收集面向应用的日志服务,如应用定向写到文件中的日志;
c)应提供对日志的可视化管理、组合过滤查询的能力;
d)应支持用户自定义解析规则和解析规则组,并预制多种解析规则实现日志数据解析;
e)日志数据冷热数据分离存储,支持分别配置冷数据和热数据保存时间,也可支持永久保存;支
持自定义日志分片数和副本数;为了提高存储资源利用率,支持日志投递功能,按JSON、CSV
等转存格式转储日志数据到共享存储。
.4API网关
API网关提供API托管服务,覆盖设计、开发、测试、发布、售卖、运维监测、安全管控、下线等API
各个生命周期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a)应支持创建、发布、上线、监控、下线等API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
b)应支持可视化的API编排,以无代码可视化的方式编排API接口;
c)应支持HTTPS接入访问;
d)应支持配置接口缓存策略,对于匹配的接口请求,可直接由缓存数据响应,以减轻后端业务服
务的访问压力;
e)应支持按接口、按组织、按应用和按源IP的多种灵活限流策略,从不同维度对接口的访问进
行秒、分钟、小时、天的多种时间单位的流量控制。
容器
.1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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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云服务提供以容器为核心的容器管理服务,为容器化的应用提供高效部署、资源调度、服务发
现等一系列完整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a)应具备资源管理能力;
b)应具备多集群管理能力;
c)应具备多租户管理能力;
d)应具备运维系统、监控系统等基本功能;
e)应具备自动清理闲置容器镜像能力,并可自定义最大保留时长;
f)通过升级检查后,应支持自动化低版本容器管理平台向高版本升级,通过升级检查后,可进行
全自动化。
.2弹性伸缩
容器云服务提供以容器为核心的动态伸缩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a)应提供资源分配与调度功能,包括统计资源利用率,并能够按照策略动态分配资源;
b)应提供容器动态迁移功能,包括伸缩迁移、故障迁移等功能;
c)应支持容器通过手工和自动方式的弹性伸缩。
微服务
.1微服务引擎
微服务引擎是微服务注册中心和配置管理的全托管式平台,提供高可用且免运维的服务注册和配置
管理集群,具体要求如下:
a)应支持SpringCloud、istio、Dubbo等主流开源框架;
b)应提供服务发现接口,用以对服务和资源进行发现;
c)应支持微服务组件的启动、停止、升级、弹性伸缩、删除等管理,且支持可视化查看微服务组
件运行状态、异常告警、健康检查;
d)应支持微服务注册中心、配置中心和API网关一键创建,创建时可选择多实例保障服务可用
性。可指定各组件所占用的资源配额,可自定义配置中心后端的数据库地址、API网关后端的
数据库和缓存。
.2微服务治理
微服务治理用于实现各个微服务的自动化注册与发现,具体要求如下:
a)应支持多种负载均衡路由策略,如:随机,轮询,会话保持等;
b)应支持服务降级策略,包括:屏蔽降级和容错降级,以保证核心服务的SLA;
c)应提供调用链监控,生成调用链数据,记录链路的各项性能指标,包括吞吐量、响应时间、错
误记录等,支持调用链数据存储及查询;
d)应支持根据服务名查看对应的实例,选择时间窗口后可查看到单位时间的请求量、成功率、平
均响应时间、响应最慢的10个接口等。
7.1.5运维能力要求
运行维护管理应符合GB/T34077.3以及IT服务管理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监控管理:应提供监控场所和监控终端,应对机房、网络、主机、存储、软件等资源的运行状
况进行监测、记录和趋势分析,对监控记录进行保存,保存周期至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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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告警管理:应支持对业务系统相关的告警进行趋势分析、时序分析,可分层次查看告警详情,
告警可与业务拓扑联动。应支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告警提醒,并支持告警转流程工单,在工单
中查看告警对象的实时运行状态;
c)故障管理:应支持分析故障的根本原因,找出解决方案,将故障进行汇总,并纳入问题库,预
防故障的再次发生;
d)配置管理:应支持对云资源进行统一的配置管理,包括集中调度、分级分域管理、按需弹性分
配资源等,支持多级审批配置,支持审批人员变更;
e)权限管理:应提供用户的权限管理功能,支持管理员角色的调整查询,支持管理员分权分域管
理,支持政务云操作系统的单点登录功能,登录密码满足政务云使用单位业务的安全需求。
7.1.6安全保障要求
总体安全技术要求
政务云平台总体安全技术要求如下:
a)应保证安全技术服务能力不低于所承载的信息系统的最高级别,并通过GB/T22239相应等级
的测评;
b)应符合GB/T34080.1,GB/T34080.2,GB/T34080.3,GB/T34080.4中的规定;
c)应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参考GB/T39786中相应等级规定;
d)应保障其上的租户安全、容器安全、云主机安全、业务安全和数据安全;
e)在服务期内,承载政务云平台的软硬件应在原厂维保期限内。
物理和环境安全
政务云平台的物理和环境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a)物理和环境安全要求应符合GB50174,GB50462和GB/T34080.1的规定,并按照GB/T39786,
GB/T22239中不低于等保三级的物理和环境安全要求执行;
b)应确保政务云平台所有设备及承载的业务和数据均位于北京市内运行。
网络和通信安全
政务云平台的网络和通信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a)网络和通信安全要求应符合GB/T22239中的不低于等保三级的关于安全通信网络和安全区域
边界的规定,并按照GB/T39786中不低于等保三级的网络和通信安全要求执行;
b)应能够绘制与当前运行情况相符的虚拟化网络拓扑结构图,并应能对虚拟化网络资源、网络拓
扑进行实时更新和集中监控和管理。
设备和计算安全
政务云平台的设备和计算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a)设备和计算安全要求应符合GB/T22239中不低于等保三级的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DL/T 1779-2017 高压电气设备电晕放电检测用紫外成像仪技术条件 2017-12-27
- DL/T 672-2017 变电站/配电线路用电压无功调节控制系统使用技术条件 2017-12-27
- DL/T 500-2017 电压监测仪使用技术条件 2017-12-27
- YB/T 4634-2017 连续热镀铝锌镁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 2017-11-07
- DL/T 584-2017 3kV~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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