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019-2014 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DB13/T 2019-2014 Pavement improvement terrac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2019-2014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06-05
实施日期
2014-06-30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140.30

R01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019—2014

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engineeringconstructionof

terraceonslopeland

2014-06-05发布2014-06-30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2019—2014

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坡改梯工程建设规划、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5°~25°坡耕地改造为水平梯田项目区域;荒坡地修筑水平梯田可参照本规范,其

中地面坡度20°~25°的宜修筑隔坡梯田。

坡改梯工程建设除应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16453.1-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453.2-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

GB/T16453.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16453.4-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20203-2006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50085-2007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50141-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1-1994防洪标准

GB50265-2010泵站设计规范

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8-19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63-200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50485-2009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50596-2010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T50600-2010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GB/T50625-2010机井技术规范

JTG/TF30-2003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SL23-2006渠系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

SL190-2007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SL/T231-1998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

SL312-2005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技术管理规程

DL/T5144-200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DB/1300B611-86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河北省地方标准,原河北省技术监督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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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2019—2014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坡耕地slopeland

在5°以上的坡地从事作物种植的地块,由于连年翻耕,受降雨冲刷致水土流失、肥力损失而形成

的耕地或撂荒地。

3.2

坡改梯工程建设engineeringconstructionofterraceonslopeland

对坡耕地通过采取修筑水平梯田、整治坡面水系及侵蚀沟道、修建田间道路及水源配套工程、培肥

地力等措施,防止土、肥、水流失、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的相关活动。

3.3

田坎riserofterrace

人工修筑的保护梯田边坡的台阶状构筑物,包括土质田坎、石质田坎、植物坎和其他人工建筑材料

修筑的田坎类型。

3.4

田埂fieldridge

位于田坎顶部的人工修筑的土埂,用以分界田面和容蓄梯田田面的降水。

3.5

耕作层厚度ploughlayerdepth

土壤表层经过翻耕、施肥作业熟化、适宜农作物种植生长的土层厚度,一般为20cm~30cm。

3.6

植物篱hedgerow

在梯田田坎(埂)上种植的条状灌木带或草带,保护田坎(埂),控制或减轻水土流失。

4基本资料

4.1自然地理

地理位置、地貌类型、地形坡度等资料。

4.2水文气象

近10年以上降水量、暴雨强度、蒸发量、大风日数、平均风速、主害风向、日照、气温、无霜期和

最大冻土层深度等资料。

4.3地质与水文地质

地质构造、基岩类型和地下水动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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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2019—2014

4.4土壤与植被

4.4.1土层厚度、土壤类型、土壤质地、pH值。

4.4.2植被类型、林草覆盖率等资料。

4.5水资源

4.5.1地表水汇水面积、下垫面类型、径流系数等。

4.5.2地下水赋存条件、含水层厚度、单位涌水量、水质等资料。

4.6土地利用现状

耕地、林(果)地、草地、裸地等土地利用类型和面积,以及土地权属等方面的情况。

4.7基础设施

交通设施(含田间道路)、灌排设施、电力设施、农田生态防护及管理、运行等资料。

4.8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危害以及水土保持措施和效果等资料。

4.9耕作与农业种植

农业种植结构、农作物种植面积、产量、机械化耕作程度以及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等情况。

4.10社会经济状况

面积、户数、人口、劳动力、农业产值、产业结构和人均耕地、人均收入等情况。

4.11其他资料

4.11.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总体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水资源规划、节水灌溉发展规划、防洪规划、土

地利用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等。

4.11.2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0~1:10000),有特殊要求的可自测1:2000地形图。

5基本规定

5.1梯田工程

5.1.1田面坡度

水平梯田田面纵横向高差小于1%,田面呈内低外高形式。

5.1.2土层厚度

整平后的梯田田面深30cm~50cm以内没有石块、石砾;土层厚度应满足作物根系生长要求;梯田田

面需要覆土的覆土后土层厚度一般不小于40cm(虚土)。

5.1.3田面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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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2019—2014

坡度在5°~15°的坡地,梯田田面宽度不小于10m~30m;坡度在15°~25°的坡地,梯田田面宽

度为5m~10m。坡改梯断面参数应符合附录A中表A.1的规定。

5.1.4田坎

土坎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m,石坎高度一般不宜超过3m。做到坎面整齐、稳定,行走不坍塌。

5.1.5田埂

土质田埂呈梯形,顶宽20cm~30cm、底宽35cm~50cm,埂高以20cm~30cm为宜。

5.1.6田块高差

相邻梯田田块的高差应不大于3m。

5.1.7侵蚀沟治理工程

主要包括沟头防护工程、谷坊工程和淤地坝工程等。沟头以上有坡面天然集流槽,暴雨中坡面径流

由此集中泄入沟头,引起沟头前进和扩张的地方修建沟头防护工程;沟底比降较大(5%~10%或更大)、

沟底下切剧烈发展的沟段修建谷坊工程;凡是沟中筑坝有拦泥淤地作用时修建淤地坝工程。

5.2水源及灌溉工程

5.2.1坡改梯农田水利工程属于GB50288-1999第2章规定中的Ⅳ~Ⅴ型,即小型工程,主要包括水

源、泵站、灌排渠(管)沟、渠系建筑物等。其工程等别划分标准参见附录A中表A.2。

5.2.2以地面水、地下水或处理后的城市污水与工业废水作为灌溉水源时,灌溉水质应符合GB5084-

-2005第3章限值的要求。

5.2.3灌溉设计保证率应不低于50%,如果灌溉设计保证率达不到要求时,可建设雨水集蓄节灌工程,

使其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5.2.4农田灌溉输水工程应符合GB/T50363-2006第6章的规定,灌溉水利用系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a)渠道防渗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70;

b)井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80;

c)喷、微灌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90。

5.2.5坡改梯农田灌溉用水一般按非充分灌溉标准设计。

5.3防洪和排水工程

5.3.1排涝标准应满足田面积水不超过作物最大耐淹水深和耐淹时间,应由设计暴雨重现期、设计暴

雨历时和排除时间确定。梯田田面排水宜采用5a~10a一遇,1d暴雨3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5.3.2梯田坡面排水沟及排水建筑物均应达到GB50288-1999第2章规定的工程级别,其工程等别划

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2。

5.3.3梯田排水沟及主要建筑物防洪标准的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排水区的自然条件、涝灾的严重程度及

影响大小等因素,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一般按重现期5a~10a。

5.4田间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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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2019—2014

5.4.1田间道路系统由上山路和作业路组成。

5.4.2上山路应达到以下标准:

a)路面可选用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砂石材料,或将黏土与石灰按比例混合灰土材料;

b)路面宽为3m~4m,路面层厚度为0.15m~0.30m;

c)道路最大纵坡应视工程区的地形、路面材料而定,一般不超过9%~11%,最大不超过15%,暴

雨多发区最大纵坡不宜超过9%。比降不超过15%的地方,道路采用斜线形;比降超过15%的地

方,道路采用“S”形盘旋而上;

d)道路转弯半径应大于8m。

5.4.3作业路与上山路相连接,路面一般采用素土压实,路面宽一般为2m~3m。纵坡应与农田纵坡保

持一致。

5.5防护林网工程

5.5.1防护林网控制面积占宜建林网农田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90%。

5.5.2林草成活率和保存率应达到90%以上。

5.6地力建设

5.6.1耕作层厚度

耕作层厚度一般为20cm~30cm,且土壤无污染。

5.6.2耕作层土壤理化性状指标

表层土壤质地以壤质土为佳,表土疏松,通气性良好,心土紧实,保墒保肥;砂质土和粘土施以相

应的土壤改良措施。

5.6.3土壤培肥

使用有机肥料,如堆沤肥料、圈粪肥料、秸秆直接还田、绿肥还田、粮豆作物轮作等,培肥改土。

5.6.4抗旱能力

灌排工程完善,在中度干旱情况下,土壤抗旱能力增加5d~7d。

5.6.5水土保持

土壤侵蚀模数达到SL190-2007第4章中规定的微度侵蚀标准。

6工程规划

6.1一般规定

6.1.1工程规划应以已有的小流域规划或专项规划为基础,优化区域水土资源配置,合理布设梯田、

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防护林网等工程,培育地力,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防治水土流失,提高

农业收益,促进生态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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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2019—2014

6.1.2工程规划应与当地水土保持规划、水利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充分考

虑项目区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条件及农业生产布局状况。

6.1.3水源工程布设根据项目区水源赋存条件和经济技术水平,采取地下取水以及地面水引、蓄、提

等工程,做到蓄(水)、引(水)、提(水)、集(水)相结合。

6.1.4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遵循高水高用、低水低用的原则,采用“长藤结瓜”式的灌溉系统,并宜

利用天然河道与沟溪布置排水系统,合理布设蓄水池、沉沙池、截水沟和排水沟等小型蓄排工程,构成

完整的灌溉与排水系统。

6.2梯田工程

6.2.1梯田台位:梯田田块的长边应顺山坡地形,沿等高线、以道路为骨架布设,大弯就势,小弯取

直,梯田形状宜呈长条状或带状。

6.2.2梯田规格:梯田田块长度、田面宽度应根据地形、地面坡度、机耕条件、土壤性质、干旱程度

和利用方向综合确定。

a)地面坡度在5°~15°土层较厚的土石山区、黄土丘陵区,梯田田面宽度宜为10m~30m;

b)地面坡度在15°~25°或地面坡度在5°~15°土层较薄的土石山区,梯田田面宽度宜为5m~

10m;

c)田块长度和田面宽度应考虑灌溉和小型机械耕作、利用方式的要求;

d)在土层较薄、地形起伏较大的坝上地区,梯田田面长度不宜超过100m。

6.2.3埂坎类型:根据项目区土质和石材资源,本着就地取材、节约成本、蓄水保墒的原则选择梯田

埂坎类型。在土质粘性较好的区域,埂坎一般采用土质;在土质粘性差、土坎不稳定易冲刷流失或坍塌

的区域,应尽量采用石质或土石混合埂坎、生物埂坎;在缺乏石材、又不适宜修筑土质埂坎的地区,可

采用混凝土预制件修筑田坎。在土壤强渗透地区的石坎梯田,可在田块土体与石坎间设土工膜防渗。

6.2.4梯田田坎上部应修筑田埂,以容蓄田面降水;暴雨多发区,应沿梯田田面内侧布设排水沟,与

坡面排水工程相连,排除田面不能容蓄的降水。

6.2.5梯田田面土层厚度或土质不能满足种植要求时,可以采用从邻近区域借取客土覆盖的方式,取

土区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a)取土区应经过经济、技术论证,按照地形、地质情况合理确定取土深度、取土范围。取土及取

土后复耕应一并纳入梯田工程规划;

b)取土区为山丘、灌草地或未利用地者,取土前应先进行表层熟化土剥存,取土后实施迹地恢复;

c)取土区为耕地的,总取土深度不大于1.50m。取土前应先行剥离耕作层20cm~30cm,用于复耕

回覆。

6.2.6侵蚀沟治理工程规划布局应按GB/T16453.3-2008,3.2,4.2和5.2.2的规定执行。

6.3水源工程

6.3.1根据项目区水源条件和灌溉需求,合理配置各类水源工程,提高灌溉保证率。不同水源工程布

局要求如下:

a)塘堰(坝)应修筑在有来水的沟道中,坝址工程地质条件好,施工管理方便,上游有一定保证

程度的坡面集水面积和库容,通过挡水坝拦蓄径流,储蓄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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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小型拦河坝(闸)应修筑在山前河道内,用于抬高河道水位,满足灌溉引水要求。坝顶高程、

坝长应按灌溉水位、河段宽度、地质条件等确定;

c)管井布置应兼顾流域和行政区划的关系,优先开采浅层地下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严

禁在超采区开采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

d)大口井应建于地下水埋藏浅、含水层渗透性强、有丰富补给水源的山前洪积扇、洪水沟道边缘、

河漫滩及一级阶地等地段;

e)水窖应选择在坡脚、道边、田边、沟边等方便耕种、集水方便的地方,有一定的天然集水坡面

或可以设置人工集雨场,采用自然集流面或修建人工集流面汇集雨水。

6.3.2引蓄地表水工程规划布局应符合GB50288-1999第5章的有关规定。

6.3.3管井、大口井工程规划布局应符合GB/T50625-2010第3章的有关规定。

6.3.4以集蓄利用雨水为水源的集雨水窖工程规划布局除应符合GB/T50596-2010第4章的有关规定

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选择棚面、硬化道路、草地或土质地面作集雨面,根据集雨面条件,在集雨水窖入口前2.0m~

5.0m处应设置一级或多级沉沙池。

b)梯田区集雨水窖应结合田坎和田间道路布设,与坡面排水工程连接,可作为下一梯田台面供水

水源。

c)集雨水窖可与节水灌溉措施配套设置。

6.3.5泵站布设应符合GB50265-2010第4章的有关规定。

6.3.6若项目区地形坡度较大,将低位水源扬水至某一高度,不能靠重力满足输送设计流量要求时,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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