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895-2023 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规范
DB36/T 1895-2023 The standard for inspecting the system of food production enterpris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江西省检验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检测认证技术发展研究院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00.50
CCSX00
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895—2023
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规范
Workspecificationforqualitysysteminspectionforfoodenterprises
2023-12-11发布2024-06-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6/T1895—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要求.................................................................................1
5职责.................................................................................2
6检查准备.............................................................................2
7检查实施.............................................................................3
8检查结果的审核和汇总.................................................................4
9检查资料归档.........................................................................4
10结果处置............................................................................4
附录A(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计划式样......................................5
附录B(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方案式样..........................................7
附录C(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要点表式样........................................8
附录D(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问题汇总表式样...................................14
附录E(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通知书式样.......................................16
附录F(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承诺书式样...............................................17
附录G(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承诺书式样.......................................18
附录H(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廉洁情况反馈表式样...............................19
附录I(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首末次会议签到表式样.............................20
I
DB36/T1895—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江西省检验检测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检测认证技术发展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甘露、夏月红、欧阳立力、袁璐、毛炜翔、张婷。
DB36/T1895—2023
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的要求、职责、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结果的审核和
汇总、检查资料归档、结果处置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
本文件不适用于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体系检查qualitysysteminspection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生产规范,对检查对象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的系统性检查。
3.2
体系检查机构qualitysysteminspectionorganization
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体系检查的专业技术组织。
4要求
4.1机构
4.1.1体系检查机构应为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体系认证中2个及以上资质的认证机构。
4.1.2体系检查机构宜具有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实验室能力范围涵盖理化指标、营
养成分、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违禁物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领域食品参数。
1
DB36/T1895—2023
4.1.3体系检查机构及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从事体系检查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对其在体系检查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
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1.4体系检查机构应保证公正性,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4.2人员
体系检查人员至少应具备以下1项条件:
——具有食品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该技术领域的工作经历;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该技术领域的工作经历;
——具有至少2项质量管理、食品安全管理、HACCP等体系认证审核员资格;
——具有行政执法证的监管人员。
5职责
5.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系检查工作,确定体系检查执行机构,下达工作任务。
5.2体系检查机构负责制定《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査工作计划》(见附录A)以及检查资料归档。
5.3检查组负责制定《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方案》(见附录B)、《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要点表》
(见附录C),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并向体系检查机构提交《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问题汇
总表》(见附录D)及相关取证材料。
5.4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结果处置。
6检查准备
6.1确定体系检查任务
根据工作需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体系检查执行机构,下达工作任务。
6.2制定体系检查计划
体系检查机构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要求,制定《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计划》,
计划应包括检查对象、实施时间、负责人、检查组组成、检查依据、重点检查内容等信息。
6.3准备体系检查资料
体系检查机构应在检查开始前准备好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问题汇总
表》(见附录D)、《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通知书》(见附录E)、《食品生产企业承诺书》(见附
录F)、《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承诺书》(见附录G)、《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廉洁情况反馈表》
(见附录H)、《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首末次会议签到表》(见附录I)等。
6.4组成检查组
检查组由体系检查人员、被检查企业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其中体系检查人员不少
于2人,市场监督管理人员作为观察员。体系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体系检查机构指定,人员分
工由组长统筹安排。
6.5通知检查
DB36/T1895—2023
体系检查机构应提前1天通知被检查企业及其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6.6检查时间
体系检查时间一般为1~3天,可根据检查任务需要进行调整。
7检查实施
7.1预备会议
组长应在入驻企业检查前召集检查组成员召开预备会议,检查组成员接受廉政教育并签署《食品生
产企业体系检查承诺书》,确定检查日程安排、检查员分工、重点检查内容、注意事项等。检查组成员
针对自己承担的检查任务了解和熟悉有关信息,信息包括:被检查企业生产范围、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
控制环节、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必备的生产资源、产品相关标准、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必备的
出厂检验设备、检验项目、抽样方法等。
7.2首次会议
组长组织召开首次会议,参会人员签到。会议内容应包括:
——出示《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通知书》、出示有效证件、宣布检查任务来源、介绍双方人员;
——说明检查工作目的、程序、时间及相关工作要求;
——告知被检查企业应当配合的事项,签署《食品生产企业承诺书》。
7.3检查方式
检查组应当按照体系检查方案开展检查,根据检查工作要求,可采取以下方式:
——听取企业汇报;
——查阅企业记录及账目、票据;
——询问企业员工;
——核查生产现场。
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被检查企业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并做好记录。
7.4记录取证
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详尽地记录在《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要点表》。对事后容易产生歧
义以及相关证据可能灭失的,检查组应当采取录音、录像、拍照、复印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检查时复
印的资料应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由XXX提供,经核对与
原件相同”的字样。
根据检查情况,有必要采取现场抽样检验的,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选取与
不合格样品同类型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原则上每家企业抽样检测1~2批次。
7.5内部沟通
现场检查完成后,由组长召开内部会议,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商定检查结论。
检查组成员对问题的判断分析和结果意见不一致的,应当给予记录。检查组根据讨论汇总情况填写
《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问题汇总表》并签字。
7.6末次会议
3
DB36/T1895—2023
组长组织召开末次会议,参会人员签到。检查组应当将现场检查情况反馈给被检查企业,企业法定
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当在《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问题汇总表》《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廉洁情况反馈
表》等文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问题汇总表》1份反馈企业,1份交属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份由体系检查单位留存。
8检查结果的审核和汇总
完成现场检查10日内,检查组汇总本次检查工作整体情况,填写《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査报告》。
9检查资料归档
体系检查机构负责全部检查资料的归档工作。归档内容包括:
a)《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通知书》1份;'
b)《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承诺书》1份;
c)《食品生产企业承诺书》1份;
d)《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问题汇总表》1份;
e)《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廉洁情况反馈表》1份;
f)《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首末次会议签到表》2份;
g)《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査报告》1份;
h)现场调查取证资料等。
10结果处置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于体系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依法处置,并上报下达工作任务单位。
DB36/T1895—2023
附录A
(规范性)
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计划式样
A.1检查对象及数量
江西省XXXX年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对XXX家开展体系检查。
A.2检查进度
时间范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体系检查工作,XXXX
年XX月XX日前向XX报送检查材料及总结报告。
A.3确定项目负责人、联络人
体系检查机构确定体系检查工作项目负责人、联络人及联系电话,并报委托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A.4检查组组成
检查组由体系检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组成。组长由体系检查机构确定,
人员分工由组长统筹安排。
A.5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政府发布的规章;
——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企业执行标准。
A.6重点检查内容
——企业资质;
——生产环境条件;
——进货查验;
——生产过程控制;
——产品检验;
——贮存及交付控制;
——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
——标签标识;
——食品安全自查;
——从业人员管理;
——信息记录和追溯;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前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体系(适用时);
——开展企业检验能力考核;
——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A.7日程安排
在本计划确定检查进度时间范围内,检查组统筹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时间一般为1~3天,如有需
要,可适当调整。
A.8相关要求如下
——检查组检查中发现涉嫌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应立即通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5
DB36/T1895—2023
——对事后容易产生歧义,以及相关证据可能灭失的,检查组应当采用录音、录像、拍照、复印
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体系检查的保密要求及廉政纪律。
DB36/T1895—2023
附录B
(规范性)
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方案式样
表B.1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方案。
表B.1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方案
企业名称
检查地址
生产许可证
检查日期
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
联系方式
被授权负责人
生产范围
检查依据
重点检查内容
姓名分工
检查组成员
其他事项
7
DB36/T1895—2023
附录C
(规范性)
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要点表式样
表C.1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要点表。
表C.1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要点表
项目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评价问题描述
序号
食品生产者*1.1具有合法主体资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是否
1
资质*1.2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在许可范围内。是否
2.1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地漏设计应有防护及适当的维护。是否
*2.2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或具备有效防范措施。是否
*2.3车间功能间、设备布局、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与准予食品生产许可时保持一致。是否
2.4卫生间保持清洁,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是否
2.5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等卫生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是否
2.6通风、防尘、排水、照明、温控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备设施标识清晰,有效防护。是否
生产环境条
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有专人保管,明显标示、分类贮存,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
件(厂区、车2.7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SH/T 1548-2004 工业用1-丁烯中微量丙二烯和丙炔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004-04-09
- HB 2073-1989 壁厚游标卡尺 1989-05-13
- YS/T 544-2006 铸造黄铜锭 2006-07-27
- JB 8898-1999 平衡机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1999-05-14
- LS/T 3513-1993 磨辊 1993-03-23
- HG 2787-1996 食品添加剂 田菁胶 1996-04-10
- HB 3704-1986 镶硬质合金刀片的机夹式外排屑深孔推镗刀 d=42~50mm 1986-04-14
- JB/T 9678-2012 盘形悬式绝缘子用钢化玻璃绝缘件外观质量 2012-05-24
- SJ/T 9513-1993 高频信号发生器质量分等标准 1993-04-27
- QJ 3079.16A-2011 全金属自锁螺母 第16部分:不锈钢游动双耳托板螺母 201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