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866-2023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检测 技术指南

DB64/T 1866-2023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4/T 1866-2023
标准类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2-21
实施日期
2023-05-21
发布单位/组织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040

CCSX00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4/T1866—2023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

2023-02-21发布2023-05-21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DB64/T186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枸杞和葡萄酒质量

安全))、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北方民族大学、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银川海关

技术中心、宁夏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院、宁夏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明、蒋媛、马雪梅、李瑞雪、吴秀玲、崔安良、陈惠娟、卜春苗、沈红江、

范英、王芳焕、杨春霞、王莹莹、吕毅、马桂娟、汤丽华、杨建兴、张学玲、朱捷、张瑶、陈盼盼。

I

DB64/T1866—2023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含农产品)快速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快检室”)的基础要求、管理要求、

人员要求、仪器设备要求、快速检测产品要求、环境要求和质量控制。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和食品(含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等市场开办方的自建快

速检测实验室。其他环节、场所、部门的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27404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理化检测

GB/T31016移动实验室样品采集与处理通用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快速检测实验室rapidtestinglaboratories

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包括检测仪、检测箱、试剂、试纸等),按照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或快速

检测产品说明书,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中特定物质或指标开展快速定性或半定量检测的实验室(以

下简称“快检室”)。

4管理要求

管理体系

4.1.1快检室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

和指导书制定成文件,并传达至所有相关人员,保证他们充分理解、获取和执行这些文件。

4.1.2应编制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质量手册

b)程序文件

c)作业指导书

d)记录表格

4.1.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管理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确保体系持续有效。

1

DB64/T1866—2023

管理制度

4.2.1应建立严格的快检室管理制度并上墙,明确责任和要去。

4.2.2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

a)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b)快检室安全管理制度

c)快检室样品管理制度

d)抽样检测的管理制度

e)快检室工作流程

f)快检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

4.3.1档案包括管理体系文件、质量记录、技术记录、仪器设备档案、工作人员档案、标准物质与试

剂档案、检测结果报告单、不合格记录等。

4.3.2仪器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仪器名称、型号、仪器编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仪器说明书、

检定/校准记录、仪器使用记录、合格证等。

4.3.3试剂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购进日期、验收报告等。

4.3.4应有专人管理。

4.3.5应分类管理、定期立卷、归档。

4.3.6应有防止档案损坏、变质和丢失的措施。

4.3.7原始记录、检验结果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管理体系文件、工作人员和仪器设备档案长期

保存,其他文件根据需要制定保存年限。

5人员要求

快检室应按实际要求配备包括管理人员、执行人员、监督人员的各类人员。这些人员应具有同工

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经验和技能。

快检人员应对检测工作的公正性、保密性负责。

快检人员应取得上岗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快检相关法律法规培训、食品安全标准、快检室仪器设备操作培训、快

检室管理培训、快检方法技能培训、应急事件处置培训等。

快检室应制定各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和岗位职责的工作描述。应确保所有操作检测设备、从事检测

以及评价检测结果人员的能力。

6仪器设备要求

仪器设备的配置

6.1.1根据快检室检测样品和检测项目的需要,按照检测方法的要求,配备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器具。

6.1.2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量程匹配,并能达到测试所需要的灵敏度和准确度。

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

6.2.1对测试或取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重要影响的测量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在投入使用

前应进行检定(校准),保证测试结果的量值溯源性和可靠性。未经检定(校准)合格的仪器不得使用。

2

DB64/T1866—2023

6.2.2快检室应制定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按规定进行检定(校准)。

6.2.3新设备到货后,应及时进行调试和验收,确认技术参数达到要求方可接收。

6.2.4根据仪器的性能情况,加贴仪器状态标志。

设备使用和维护

6.3.1快检室应建立仪器设备台账一览表,与仪器设备的原资料一起归档保存。及时更新,保持账物

相符。

6.3.2设备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做好标识以免误用,并进行维修做好记录。

6.3.3快检所需关键设备应根据使用频次及特点制定维护计划。

7快速检测产品要求

应在国家、省、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已评价符合要求快检产品的目录中选购产品。如

评价目录中没有检测项目的快检产品应按照要求自行评价,评价通过方可使用。

快检实施机构采购快检产品时,应对快检产品一般性指标和技术性指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

投入使用。

快检产品应按照说明书的储存要求存放于专门的试剂存放柜,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领用登记,

保证快检产品管理的可追溯性。

快检产品应按照说明书的储存要求存放,做好温湿度控制,并保存相关记录。

8场所及环境要求

快检室的环境条件应适合检测活动进行,不应对检测结果准确性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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