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5年02月
-
2022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徐友全 陈 刚 张济金 吴 民 纪 森 李 建 王丽萍 韦 利 屈增涛 陈金双 李世钧 庄文光 杜 鹏 张 泽 赵成亮 赵民义
- 出版信息:
- 页数:8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7/T5028-2022J12939-2022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
Taskscodefor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
(报批稿)
2022-XX-XX发布2022-XX-XX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
Taskscodefor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
DB37/T5028-20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2939-2022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年XX月XX日
实施日期:2022年XX月XX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
前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8号)的要求,规程
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
础上,修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DB37/T5028-2015。
本规程共分11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组织机构与准
备工作,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工程变
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驻厂监理,信息管理等。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增加了基本规定;
2修改了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及分户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
3调整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质量控制内容;
4完善了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内容等。
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负责具体技术
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有意见和建议反馈
给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邮编:250001,电话:
0531-87087166,电子邮箱:sdsjlgzgc@163.com)。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营特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兆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高园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徐友全陈刚张济金吴民纪森
李建王丽萍唐菲韦利屈增涛
陈金双李世钧庄文光杜鹏张泽
赵成亮赵民义
主要审查人员:温健周学军段辉文万成粮宋亦工
石玉仁王洪林潘东军郑付波
—5—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3
4组织机构与准备工作4
4.1一般规定4
4.2项目监理机构4
4.3项目调研6
4.4监理设施设备与资料收集建档7
4.5合同交底与合同分析7
4.6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8
4.7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9
4.8施工组织设计审查10
4.9第一次工地会议10
4.10开工条件11
5工程质量控制12
5.1一般规定12
5.2现场质量控制方法12
5.3质量事前控制13
5.4质量事中控制14
5.5竣工预验收及竣工验收16
5.6质量问题、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处理16
5.7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及分户质量验收17
6工程造价控制19
6.1一般规定19
6.2工程计量19
6.3工程经济签证19
6.4工程款支付20
6.5竣工结算审核20
7工程进度控制22
7.1一般规定22
7.2进度控制内容22
8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23
8.1一般规定23
8.2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岗位职责23
8.3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实施细则24
8.4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24
8.5安全巡视与例行检查26
8.6安全事故应急反应26
9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28
9.1一般规定28
9.2工程暂停及复工28
9.3工程变更29
—7—
9.4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29
9.5费用索赔30
9.6施工合同争议及解决程序31
9.7施工合同解除31
10驻厂监理33
10.1一般规定33
10.2生产质量控制33
10.3生产进度控制34
10.4生产费用控制34
10.5停复产及变更、索赔管理34
11信息管理36
11.1一般规定36
11.2信息管理工作36
11.3信息处理方法36
附录A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37
附录B推荐性辅助表格39
本规程用词说明49
引用标准名录50
附:条文说明51
—8—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1
2Terms2
3BasicProvisions3
4OrganizationandPreparation4
4.1GeneralRequirement4
4.2ProjectManagementDepartment4
4.3ProjectResearch6
4.4PreparingofFacilities,EquipmentandData7
4.5ContractExplanationandAnalysis7
4.6ProjectManagementPlanningandDetailedRules8
4.7DesignExplanationandDrawingjointschecking9
4.8ConstructionOrganizationPlanExamination10
4.9FirstConstructionPlantMeeting10
4.10BeginningCondition11
5ControllingforConstructionQuality12
5.1GeneralRequirement12
5.2MethodsofSiteQualityControlling12
5.3QualityPre-controlling13
5.4QualityMid-controlling14
5.5Pre-acceptanceandAcceptance16
5.6After-controllingProcessofQualityIssues,QualityDefects,Quality
Accident16
5.7QualityControllingofResidentialConstructionIndividualAcceptance
17
6ControllingforConstructionCost19
6.1GeneralRequirement19
6.2EngineeringMeasuring19
6.3ConstructionSiteAttestation19
6.4ProjectPayment20
6.5SettlementAuditingAfterCompletion20
7ControllingforConstructionSchedule22
7.1GeneralRequirement22
7.2ContentofProgresscontrol22
8SiteSafetyManagement23
8.1GeneralRequirement23
8.2JobResponsibilitiesforProjectManagementofSiteSafetyManagement
23
8.3DetailedRulesforProjectManagementofSiteSafetyManagement24
8.4ContentofSiteSafetyManagement24
8.5PatrolInspectingandRoutineSafetyChecksandDailyRecord26
8.6EmergencyResponseofSafetyAccident26
9SettlementofConstructionChanges,ClaimsandConstructionContractDisputes
—9—
28
9.1GeneralRequirement28
9.2ConstructionStoppagesandResumptions28
9.3ConstructionChanges29
9.4ConstructionDurationExtensionandPeriodDelay29
9.5CostClaims30
9.6ConstructionContractDisputesandSolveProcess31
9.7ConstructionContractTermination31
10ResidentSupervisor33
10.1GeneralRequirement33
10.2ControllingforProductionQuality33
10.3ControllingforProductionSchedule34
10.4ControllingforProductionCost34
10.5ConstructionStoppages,ResumptionsandChanges,CostClaims34
11InformationManagement36
11.1GeneralRequirement36
11.2TasksofInformationManagement36
11.3MethodsofInformationHandling36
AppendixACheckingtoProjectManagementDepartment37
AppendixBRecommendedAuxiliaryTable39
Explanationofwordsandterms49
ListofquotedStandars50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51
—10—
1总则
1.0.1为规范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促进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
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依据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编制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活动。
1.0.3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4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应签署质量承诺书。
1.0.5建设工程监理活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1—
2术语
2.0.1实测检查ActualMeasurement
项目监理机构在对检验批一般项目进行平行检验时采取的现场量测。
2.0.2工程经济签证ConstructionSiteAttestation
按施工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
同价款之外的经济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2.0.3安全巡视检查PatrolInspecting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活动。
2.0.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DivisionalandSubdivisionalWorkswithHighRisk
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
2.0.5危大工程专项巡查记录SpecialPatrolRecordsofDivisionalandSubdivisionalWorks
withHighRisk
项目监理机构对危大工程进行专项巡视检查时填写的记录。
2.0.6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监理档案SafetyManagementSupervisionArchivesofDivisional
andSubdivisionalWorkswithHighRisk
项目监理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性文件收集、整理,反映危大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安全
生产管理的监理文件、资料。
2.0.7驻厂监理ResidentSupervisor
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向装配式建筑提供成品或半成品产品的生
产厂派驻监理人员,并对部品、部件、组件的生产进行巡视检查与验收的活动。
2.0.8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Building
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组
件集成的建筑。
—2—
3基本规定
3.0.1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有关的联系活
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3.0.2工程监理单位应依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内容,组建项目监理机
构,配备监理从业人员和监理设施,明确监理从业人员的任务与职责分工,确定工作与信息
流程,制定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3.0.3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与工程相适应的监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编制监理规划及实
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执行前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工作交底。
3.0.4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巡查、核查、检查、验收等方式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法定
职责,依据危险源清单和危大工程清单,采集现场安全风险数据信息,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发现隐患并应及时进行处置。
3.0.5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组织召开并主持监理例会。监理例会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
理、归档,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参会各方会签后分发。监理例会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3.0.6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主持或参加为解决工程质量、技术、安
全等专项问题不定期召开的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纪要应由会议组织单位负责整理,与会各方
代表会签后分发。专题会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会议主持人介绍会议主题。
2参会各方针对需解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研究形成会议决议或意见。
3.0.7工程监理单位宜配备智能化管理设备,采用计算机网络、专业管理软件、设备等智
能化技术开展企业和项目监理机构的辅助管理。
3.0.8项目监理机构宜根据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特点,将BIM等新技术运用于工程施工过
程的监理服务工作中。
—3—
4组织机构与准备工作
4.1一般规定
4.1.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以及国
家、山东省有关规程、标准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充分考虑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
环境等因素,并遵循适应、精简、高效的原则。需要驻厂监理的,项目监理机构应设置驻厂
监理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驻厂监理人员,明确监理工作职责。
4.1.2监理规划编制应以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合同为依据,监理规划应结合工
程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
和措施,并具有针对性。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
4.1.3工程监理单位应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合同交底、资料收集
建档。
4.2项目监理机构
4.2.1工程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合同签订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需要驻厂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还
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驻厂监理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
4.2.2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要求填写。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应按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
DB37/T5009要求填写。
4.2.3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要时配备)、专业监理工程
师、监理员等组成。下列情形项目监理机构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工程规模较大、专业较复杂,总监理工程师难以处理多个专业工程时,可按专业设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一个监理合同服务于多个相对独立的施工合同标段时,可按施工合同标段设总监理
工程师代表;
3工程规模较大、地域比较分散,可按工程地域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多于一项的。
4.2.4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一般不应少于3人,并应满足所监理工程项目的专业需要。
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担任多项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
多不得超过3项。
4.2.5工程监理单位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书面报告经建设单位
同意后更换,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
的人员替换,提前书面报送建设单位并通知施工单位。
4.2.6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
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4.2.7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
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2.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4.2.9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2.10信息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5—
1监理过程中文件资料及信息的收发、传递、整理、归档、借阅,并形成记录台账;
2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及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专题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
纪要;
3记录、整理工程资料台账,参与完善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
4项目监理机构的图集、标准、规范等存放、借阅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并形成记录
台账;
5工程影像资料收集、整理与存储;
6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托对项目监理机构印章进行保管与使用;
7项目监理机构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并按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要求分别
进行移交;
8有关信息管理的其他工作。
4.2.11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
1岗位职责公示制度;
2考核检查制度;
3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编审制度;
4监理日志管理制度;
5监理月报管理制度;
6监理会议制度;
7检验检测制度;
8台账管理制度;
9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0廉政制度;
11行政后勤相关制度;
12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制度;
13信息化管理制度等。
4.2.12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监理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撤离施工现场。
4.3项目调研
4.3.1调研形式主要包括资料搜集、施工现场查验、电话调查、访谈等。
4.3.2调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建设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工期等;
2工程各参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包括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3施工现场交通、生活及办公条件等基本情况;
4施工环境条件;
5建设单位需求、项目的重点难点;
6监理人员需求情况;
7工程开工前的工作计划等。
4.3.3工程监理单位应在调研基础上,编制人员配置及进退场计划、明确监理人员岗位职
责、建立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编制工程开工前的工作计划等。
—6—
4.4监理设施设备与资料收集建档
4.4.1工程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中约定所需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及工程资
料的种类、数量,以及提供方式和时间。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
施,并按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给建设单位。
4.4.2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工作需要以及监理合同的约定,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常规检
测设备、工器具、标准书籍等。
4.4.3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施工现场或其附近设置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并设立明显
标识。办公面积应与项目监理机构规模相适应,人均工作面积不宜少于5平方米。监理人员
应着装统一、佩戴统一安全帽、佩挂统一胸牌(卡)上岗。
4.4.4项目监理机构办公场所应配备统一的桌椅、文件橱柜等办公设施,并做到组织机构、
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执业守则、服务承诺、监理目标、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人员从业证
书、主要控制图表等上墙公示。
4.4.5项目监理机构宜配备信息管理平台设施,推行信息化管理。
4.4.6项目监理机构应书面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提供有关资料。
1建设单位应提供的主要资料包括: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原件);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原件);
4)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5)气象、水文观测资料;
6)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
7)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相关资料;
8)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招投标文件;
9)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
10)工程实施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2施工单位应提供的主要资料包括: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安全总监的资格证书;
3)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及各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5)相关测量、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证书或证明;
6)工程实施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4.4.7项目监理机构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建立文件资料管理档案,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存
储。
4.5合同交底与合同分析
4.5.1工程监理单位应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熟悉监理合同,并对监理合同文件进行交底。
合同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服务范围和内容;
—7—
3监理工作的服务期限;
4工程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造价目标、安全目标;
5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违约的处理条款;
7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8监理酬金与支付办法;
9其它有关事项。
4.5.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合同文件进行分析研究。合同分析应包括下列
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期目标;
3质量目标;
4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5承包方式及中标价;
6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方式;
7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办法;
8适用的工程质量标准;
9风险与责任分析;
10违约、变更、验收、索赔、争议、解除等处理的程序和时间方面要求的条款;
11其它有关事项。
4.6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6.1监理规划可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
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4.6.2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
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工程监理单位公章。
4.6.3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服务内容、控制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合同和信息管理;
11组织协调;
12监理设施、设备;
13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
—8—
14旁站方案。
4.6.4对专业性较强、危大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及监理工作开展的需要,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6.5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因设计、承包方式、工期和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
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规划进行修改,并经工
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4.6.6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
师审批同意后实施。
4.6.7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下列资料:
1监理规划;
2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6.8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特点;
2监理工作流程;
3监理工作要点;
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实测检查方案。
4.6.9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
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7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4.7.1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会议。
4.7.2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设计主导思想、设计构思、采用的设计规范、各专业设计说明等;
2工程设计文件对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对所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
新技术和新设备的要求,对施工技术的要求以及涉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应特别注意的事
项;
3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
4.7.3项目监理机构如发现工程设计文件中存在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施工合同约定
的质量要求时,应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4.7.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并在设计交底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
行审查或对专业和分部工程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形成设计文件书面审查记录;
针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存在问题提出书面建议。
4.7.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会议,提出建议并在图
纸会审记录上签认。
4.7.6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总监理
工程师共同签认。
—9—
4.8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4.8.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监理合同要求的工作标准和时限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
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
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4.8.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符合下列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的
施工组织设计予以审查;
2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需要修改的,返回施工单位进行
修改,并重新报审;
3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查通过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并发施工单位;
4因设计文件变更或施工方案变动引起施工组织设计较大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重
新组织审查签认,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5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设计的工程,可分阶段、分批次审
查施工组织设计。
4.8.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编审程序和编审人员资格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健全;
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科学合理;
4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应符合国家标准、环保及设计文件要求;
5质量、安全、进度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6进度计划应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
应与进度计划协调;
7其他有关涉及建筑节能和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具体措施应齐全、详实;
8涉及合同价款变化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应与投标文件相符。
4.8.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留存项目监理
机构独立的修改意见文档资料。
4.9第一次工地会议
4.9.1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应由项
目监理机构整理,与会各方代表应会签。
4.9.2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2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3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4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并授权项目监理机构信息管理人员;
6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
及主要议题。确定各参建单位专职文件资料管理人员;
7其他有关事项。
—10—
4.10开工条件
4.10.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
资料。开工报审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要求填写。
4.10.2开工条件核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许可证或相关文件;
2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3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
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4.10.3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具备开工条件时,在开工报审表上签署意见,报建设单位批
准后签发工程开工令。工程开工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要
求填写。
—11—
5工程质量控制
5.1一般规定
5.1.1质量控制应遵循动态控制原理、坚持预防为主原则,以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为主要
方法,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加强过程控制,不符合程序不
予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1.2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对工程质量偏差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会同施工单位制定相应
的控制措施。分析结果及控制措施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5.2现场质量控制方法
5.2.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需要复试的进场材料、构配件进行见证取
样,见证取样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授权一名具有工程检测和试验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监理人员作为
见证人员;
2建立试验台账,检验报告返回后予以归档;
3按规定程序复试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用于工程,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
撤出施工现场;
4试验台账应按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DB37/T
5009要求填写。
5.2.2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应不少于两次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巡视。巡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
施工方案施工;
3检查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4检查装配式建筑的重要连接节点是否按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
5监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施工过程存在质量隐患和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纠正或书面通
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及落实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5.2.3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
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及时记录旁站情况。旁站记录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要求填写。
5.2.4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在装配式建筑灌装套筒施工前申报灌浆令,实施旁站
后填写灌浆旁站记录,灌浆令应按本规程附录表B.0.1要求填写,灌浆旁站记录应按本规程
附录表B.0.2要求填写。
5.2.5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进
行平行检验。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对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相关检测项目进行检测试验,
—12—
对检验批进行独立实测检验。
5.3质量事前控制
5.3.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审查应包括下列内
容:
1施工单位现场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职责与分工情况;
2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3施工单位现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资格;
4套筒灌浆和部品、部件、组件安装等关键工序施工操作人员相关资格。
5.3.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的质量控制点的设定、质量
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质量验收计划的可行性等内容进行审查,还应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
工艺,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检验批划分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应有书面审查意见记录。审查
意见应记录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中。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要求填写。
5.3.3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审查应包
括下列主要内容:
1编审程序及人员资格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方案中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施工要求;
3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
4质量目标应符合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5质量控制点的设定应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
6安全、环保、节能和文明施工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5.3.4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
关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
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3类似工程业绩;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要求填写。
5.3.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并签
署意见。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的检查、复核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采取资料检查和现场测量的方式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
成果报验表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时予以签认;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要求填
—13—
写。
5.3.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为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试验室的检查应包括下
列内容: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
试验室报审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要求填写。
5.3.7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质量
隐患,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5.4质量事中控制
5.4.1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HG/T 3139.5-2001 釜用立式减速机 FJ系列圆柱圆锥齿轮减速机 2002-01-24
- DL/T 790.11-2001 采用配电线载波的配电自动化 第1部分:总则 第1篇:配电自动化系统的体系结构 2001-12-26
- JB 4311.7-1991 间接电阻炉 SX系列实验用箱式电阻炉 1991-06-28
- FZ/T 93030-1994 交叉卷绕络纱用圆锥形管 1994-04-14
- HB 6492-1991 飞机400赫三相交流模拟负载箱通用技术条件 1991-08-03
- HB/Z 240-1993 琴钢丝圆柱螺旋压缩拉伸弹簧的设计与制造 1994-06-01
- JJG(交通) 088-2009 振动压实成型机检定规程 2009-01-24
- EJ/T 565-1991 乏燃料运输容器技术条件 1991-10-11
- JB/T 8972-1999 YA 系列增安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315-355) 1999-08-06
- HJ 1095-2020 芬顿氧化法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202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