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593-2008 高速路、城市快速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

DB11/T 593-2008 The quality requirements and evaluation of highway and urban expressway cleaning and sani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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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593-2008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08-29
实施日期
2008-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

C51

备案号:23407-2008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593—2008

高速路、城市快速路

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

Qualityrequirementandappraisalof

Sweepingandcleaningformotorwayandexpresswayofcity

2008-08-29发布2008-12-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593—200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作业质量要求....................................................................................................................................................2

5质量检查与评价.................................................................................................................................................7

附录A(规范性附录)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检查评分表......................................................................................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道路作业质量等级计算.................................................................................................14

I

DB11/T593—2008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卫生协会道路清扫保洁专业委员会和北京市北清机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起草,参编单位有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公联洁达公路工程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仲维昆、王爱梅、吴其伟、崔宣、吕治平、李军华、仲照福、唐耀丁。

本标准首次发布。

II

DB11/T593—2008

高速路、城市快速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路、城市快速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路、城市快速路清扫保洁作业,不适用于高速路封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T65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3术语和定义

CJJ/T65的术语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高速路motorway

城市范围内,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道,设有中央分隔带,全部立体交叉并全部控制出入的专供

汽车高速行驶并且收费的公路。

3.2

快速路expressway

城市道路中,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道,设有中央分隔带,全部立体交叉,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

行驶的道路。

3.3

服务提供组织organization

能够提供服务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得到安排的一组人员及设施,应具有法人资格。

3.4

道路机械清扫作业roadmachinesweeping

为维护道路整洁而对路面进行全面机械清扫作业的过程。

3.5

道路机械保洁作业roadmachineclearing

为维护道路整洁而对路面进行机械保持作业的过程。

3.6

道路附属设施保洁作业roadfacilitiesclearing

对道路附属设施进行清扫保洁的过程。道路附属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服务设施、交通管

理设施和收费站区等附属设施。

3.7

道路人工捡拾作业roadmanualpickingwaste

对道路上的平台、护坡、护栏、绿地等道路设施及清扫车无法作业的部位或对象进行人工清除废

弃物的过程。

3.8

道路机械喷雾压尘作业roadmachinesprinklinganddustfall

保持道路路面潮湿,减少路面上尘埃对空气的污染而进行的机械洒水作业过程。

1

DB11/T593—2008

3.9

道路机械冲刷作业roadmachinewashing

利用洒水车水流对道路路面污物进行清洗的过程。

3.10

应急作业emergenciesdealing

对于路面出现突发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时,利用机械或人工作业的方式进行清扫保洁的过程。

3.11

交通安全设施trafficsafetydevice

为保障行车和行人的安全,充分发挥道路的作用,在道路沿线所设置的人行地道、人行天桥、照

明设备以及护栏、护墙、标柱、标志、标线、视线诱导标、隔离栅、防护网;中央分隔带护栏、防炫

设施;隔音墙、交通标志、防撞等等设施的总称。

3.12

交通服务设施trafficservice

交通服务设施包括服务区、停车区、公共汽车停靠站、加油站等设施。

3.13

交通管理设施trafficmanagedevice

交通管理设施包括监控、收费、通信、配电、照明和管理养护等设施。

4作业质量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高速路所有清扫保洁作业均应安排在白天进行。

4.1.2快速路的清扫保洁作业可安排在白天和夜间进行,白天进行道路保洁和喷雾压尘作业,夜间进

行人工捡拾、道路清扫和冲刷作业。

4.1.3高速路清扫保洁作业项目:道路机械清扫、道路机械保洁、道路附属设施保洁、道路人工捡拾

等。

4.1.4快速路清扫保洁作业项目:道路机械清扫、道路机械保洁、道路附属设施保洁、道路人工捡拾、

道路喷雾压尘、道路机械冲刷等。

4.1.5快速路道路冲刷作业期为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

4.1.6实施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车辆,应设置引导标志牌。

4.1.7服务提供组织应建立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管理系统,并具备指挥通讯设备。

4.1.8服务提供组织根据作业项目可自行调整作业工艺。

4.2道路机械清扫作业

4.2.1作业范围

道路机械清扫作业范围包括:主路、辅路、立交桥、匝道及路肩的路面。

4.2.2作业质量要求

4.2.2.1道路机械清扫作业过程中应控制作业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作业后路面应无废弃物,

减少路面积尘量。

4.2.2.2道路清扫感观质量等级见表1。

4.2.2.3道路机械清扫质量等级见表2。

4.2.3作业频次和时间

4.2.3.1道路机械清扫作业频次等级见表3。

4.2.3.2高速路在上午9:00—下午15:00时间内进行作业,或按照环卫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作

业。

4.2.3.3快速路在当日23:00—次日6:30时间内进行作业。

2

DB11/T593—2008

表1感观质量等级

作业质量等级清扫、保洁人工捡拾喷雾压尘冲刷道路设施

可视范围内无废弃物路面潮湿不见路面无泥沙、污物,标无积尘,无非法张贴和

一级

水流识清晰喷涂宣传品

可视范围内有少量废弃路面潮湿局部路面有少量泥沙、污无明显积尘,无非法张

二级

物有水流物,标识清晰,贴和喷涂宣传品

可视范围内连续出现少路面及路段交路面有成片泥沙、污有少量积尘和少量非

三级量废弃物接处有断茬现物,路段交接处有断茬法张贴和喷涂宣传品

象现象

可视范围内多处出现少有明显漏段、路面有大片泥沙、污物有明显积尘和较多非

四级

量废弃物甩段现象有明显漏段、甩段现象法张贴和喷涂宣传品

表2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质量等级

主路、路肩路面废弃物辅路、立交桥及匝道路面废弃物

作业质量等级

停留时间(h)废弃物密度(处a/km)停留时间(h)废弃物密度(处a/km)

一级3≤54≤7

二级5≤76≤9

三级7≤99≤11

四级9≤1112≤13

a每10m范围内的废弃物记为1处

表3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作业频次等级

作业质量等级作业次数

一级1天2次

二级1天1次

三级、四级2天1次

4.2.4作业速度

道路机械清扫作业时速一般应小于10km/h。

4.2.5气候条件

当出现五级(含)以上刮风天气、中雨(含)以上天气或下雪天气时,应停止道路机械清扫作业。

4.3道路机械保洁作业

4.3.1作业范围

道路机械保洁作业范围包括:主路、辅路、立交桥、匝道及路肩的路面。

4.3.2作业质量要求

4.3.2.1道路机械保洁作业过程中应控制作业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持道路整洁。作业后

路面应无废弃物,减少路面积尘量。

4.3.2.2道路保洁感观质量等级见表1。

4.3.2.3道路机械保洁质量等级见表2。

4.3.3作业频次和时间

3

DB11/T593—2008

4.3.3.1道路机械保洁作业频次等级见表3。

4.3.3.2在上午9:00—下午15:00时间内进行作业,或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作业。

4.3.4作业速度

道路机械保洁作业时速一般应小于20km/h。

4.3.5气候条件

当出现五级(含)以上刮风天气、中雨(含)以上天气或下雪天气时,应停止道路机械保洁作业。

4.4道路设施保洁作业

4.4.1作业范围

道路附属设施作业范围包括: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服务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和收费站区等。

4.4.2作业质量要求

4.4.2.1交通安全设施保洁作业后表面清洁,无积尘、油迹、锈迹,标识清晰,无非法张贴和喷涂宣

传品、广告等。

4.4.2.2交通服务设施和收费站各建筑物门窗玻璃应光洁明亮;室内墙壁棚顶无积灰、蛛网;外墙及

设施表面无非法张贴和喷涂宣传品、广告等。

4.4.2.3交通管理设施的监控、收费、通信、配电等系统应畅通;照明及警示或信号灯具齐全有效;

4.4.2.4道路附属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在3日内修复。

4.4.2.5道路附属设施的建筑物外墙面、收费站区船岛,以及标志杆、灯杆、护栏等每3年应油饰1

次。

4.4.2.6道路附属设施感观质量等级见表1。

4.4.2.7道路附属设施保洁质量等级见表4。

表4道路附属设施保洁作业质量等级

作业质量等级设施表面路面室内清除非法宣传品

手摸无积尘废弃物密度≤20个在可视范围内无蝇蚊,非法张贴宣传品停留时间

一级感、标识清晰(处)/1000m2;废弃玻璃明亮≤24h;非法喷涂宣传品停留时

可见物停留时间≤4h间≤48h

目测无明显积废弃物密度≤35个在可视范围内应少于3非法张贴宣传品停留时间

二级尘、标识较清(处)/1000m2;废弃只蝇蚊,玻璃较明亮≤48h;非法喷涂宣传品停留时

晰可见物停留时间≤6h间≤1周

目测有明显积废弃物密度≤50个在可视范围内应少于5非法张贴宣传品停留时间≤1

三级尘、标识较模(处)/1000m2;废弃只蝇蚊,玻璃无明显污周;非法喷涂宣传品停留时间

糊物停留时间≤9h物≤2周

目测有明显积废弃物密度>50个在可视范围内应少于5非法张贴宣传品停留时间≤1

四级尘、标识较模(处)/1000m2;废弃只蝇蚊,玻璃有明显污周;非法喷涂宣传品停留时间

糊物停留时间≤12h物≤2周

4.4.3作业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