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6761-2025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

GB 46761-2025 Registration and activation requirements for civil unmanned aircraft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6761-2025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5-10-31
实施日期
2026-05-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的总体流程,规定了实名登记和激活的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对中国境内从事飞行或相关活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含以飞行玩具模型航空器的名义生产、销售和使用,实际功能、指标参数达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标准的产品)实施实名登记和激活的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和模型航空器,以及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实名登记和激活管理。
注1: 飞行玩具是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 m,最大起飞重量小于0.25 kg,最大飞行水平距离不超过100 m,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18 km/h,且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技术要求,不搭载拍摄和测控设备,全程靠人工操作进行飞行的遥控玩具。
注2: 模型航空器也称航空模型,是指有尺寸和重量限制,不能载人,不具有自动的高度保持和位置保持飞行功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自由飞、线控、直接目视视距内人工不间断遥控、借助第一视角人工不间断遥控的模型航空器等。模型航空器的技术规格为:总升力面积不超过500 dm2,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 kg(含燃料、动力电池),活塞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不超过250 cm3,电动机电源空载电压不超过72 V,喷气发动机推力不超过250 N。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24页 | 字数:3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35020

CCSL.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6761—2025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

Registrationandactivationrequirementsforcivilunmannedaircraft

2025-10-31发布2026-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46761—2025

目次

前言

…………………………Ⅲ

范围

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术语和定义

3………………1

缩略语

4……………………2

实名登记和激活总体流程

5………………2

概述

5.1…………………2

实名登记和激活流程

5.2………………2

取消激活和注销登记流程

5.3…………4

技术要求

6…………………6

实名登记系统

6.1………………………6

生产者系统

6.2…………………………6

民用无人机系统

6.3……………………7

信息交互要求

6.4………………………7

测试方法

7…………………8

概述

7.1…………………8

测试前准备

7.2…………………………8

测试步骤

7.3……………8

标准的实施

8………………9

附录规范性生产者系统民用无人机系统与实名登记系统数据交换接口要求

A()/………………10

总体要求

A.1…………………………10

实名状态验证接口要求

A.2…………10

激活状态上报接口要求

A.3…………11

注销登记接口要求

A.4………………12

附录资料性生产者系统民用无人机系统与实名登记系统数据交换接口请求及响应示例

B()/…14

交换接口请求示例

B.1…………………14

交换接口响应示例

B.2…………………14

附录资料性生产者系统民用无人机系统与实名登记系统接口请求参数加密示例

C()/…………15

实名状态验证接口请求参数加密示例

C.1……………15

激活状态上报接口请求参数加密示例

C.2……………15

注销登记接口请求参数加密示例

C.3…………………16

GB46761—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GB/T1.1—2020《1:》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提出并归口

GB46761—2025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的总体流程规定了实名登记和激活的技术要

,

求描述了相应的测试方法

,。

本文件适用于对中国境内从事飞行或相关活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含以飞行玩具模型航空器

(

的名义生产销售和使用实际功能指标参数达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标准的产品实施实名登记和激

、,、)

活的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和模型航空器以及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

,、、

人驾驶航空器的实名登记和激活管理

注1飞行玩具是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最大起飞重量小于最大飞行水平距离不超过最大飞

:30m,0.25kg,100m,

行速度不超过且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技术要求不搭载拍摄和测控设备全程靠人工

18km/h,,,

操作进行飞行的遥控玩具

注2模型航空器也称航空模型是指有尺寸和重量限制不能载人不具有自动的高度保持和位置保持飞行功能

:,,,

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自由飞线控直接目视视距内人工不间断遥控借助第一视角人工不间断遥控的模

,、、、

型航空器等模型航空器的技术规格为总升力面积不超过2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含燃料动

。:500dm,25kg(、

力电池活塞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不超过3电动机电源空载电压不超过喷气发动机推力不超

),250cm,72V,

250N。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

本文件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2239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

GB/T38152

3术语和定义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38152。

31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civilunmannedaircraftowner

对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具有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或经过前者授权以自己名义对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实名登记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32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信息系统civilunmannedaircraftmanufacturerinformationsystem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对其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实名验证激活取消激活等管理

、、

的信息系统

1

GB46761—2025

33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civilunmannedaircraftsystem

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主体配有相关的遥控器地面站所需的指挥和控制链路以及设计规定

,/、

的任何其他部件能完成特定任务的一组设备

,。

来源有修改

[:GB/T38152—2019,2.1.2,]

34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系统civilunmannedaircraftregistrationmanagementsystem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职责所用的信息系统

35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激活civilunmannedaircraftactivate

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初始化使其具备飞行能力的活动

,。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产品序列号

SN:(SerialNumber)

每秒事务处理量

TPS:(TransactionPerSecond)

5实名登记和激活总体流程

51概述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生产者系统或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系统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系统以

(“”)(

下简称实名登记系统交互完成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的激活与取消激活

“”),(“”)。

生产者系统与实名登记系统的交互为方式民用无人机系统与实名登记系统的交互为方式

1;2。

52实名登记和激活流程

.

521基本要求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以下简称所有者应在使用民用无人机前完成实名登记和激活操

(“”),

作生产者系统民用无人机系统通过与实名登记系统的交互激活民用无人机方式和方式的实

,/,。12

名登记和激活流程应分别符合和的要求

5.2.25.2.3。

522方式1

..

5221采用方式时的具体流程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实名登记所有者在实名登记系统中完成民用无人机的实名登记

a):;

触发激活流程所有者完成实名登记后在民用无人机系统执行激活操作触发激活流程

b):,,;

实名状态核验请求触发激活流程后民用无人机系统向生产者系统发送实名状态核验请

c):,

求生产者系统向实名登记系统发起实名核验请求验证民用无人机的实名登记状态

,,;

实名状态反馈实名登记系统收到请求后向生产者系统返回民用无人机的实名登记状态状

d):,,

态包括正常注销无记录

、、;

激活生产者系统应在实名登记状态为正常时激活民用无人机

e):“”,;

激活状态反馈民用无人机系统向生产者系统反馈激活状态确保生产者系统记录更新状态

f):,,

2

GB46761—2025

分为激活和未激活

;

激活状态同步生产者系统将民用无人机是否激活的状态同步至实名登记系统确保两系统数

g):,

据一致完成闭环管理

,。

5222采用方式的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和激活流程见图

...11。

图1民用无人机的实名登记和激活流程方式1

()

523方式2

..

5231采用方式的具体流程应满足以下要求

...2:

实名登记符合规定的要求

a):a);

触发激活流程符合规定的要求

b):b);

实名状态核验请求触发激活流程后民用无人机系统向实名登记系统发起实名核验请求验

c):,,

证民用无人机的实名登记状态

;

实名状态反馈实名登记系统收到请求后向民用无人机系统返回民用无人机的实名登记状

d):,

态状态包括正常注销无记录

,、、;

激活民用无人机系统应在实名登记状态为正常时激活民用无人机

):“”,;

e

激活状态反馈民用无人机向民用无人机系统反馈激活状态确保民用无人机系统记录更

f):,

新状态分为激活和未激活

,;

激活状态同步民用无人机系统将民用无人机是否激活的状态同步至实名登记系统确保两系

g):,

统数据一致完成闭环管理

,。

5232采用方式的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和激活流程见图

...22。

3

GB46761—2025

图2民用无人机的实名登记和激活流程方式2

()

53取消激活和注销登记流程

.

531基本要求

..

当所有者变更或民用无人机退出使用等情况出现时所有者应发起取消激活操作生产者系统民

,,/

用无人机系统通过与实名登记系统交互完成对民用无人机的取消激活和注销登记管理方式和方

,。1

式的取消激活和注销登记流程应分别符合和的要求

25.3.25.3.3。

532方式1

..

5321采用方式时的具体流程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取消激活操作所有者在民用无人机系统上执行取消激活操作

a):;

置为未激活所有者触发取消激活操作后民用无人机系统将民用无人机置为未激活状态

b):,;

取消激活状态报送民用无人机置为未激活后民用无人机系统向生产者系统报送取消激活

c):,

状态

;

激活状态同步收到取消激活状态报送后生产者系统将民用无人机是否激活的状态同步至实

d):,

名登记系统确保两系统数据一致

,;

注销登记生产者系统通过向实名登记系统报送注销原因和激活状态当激活状态为未激

e):。“

活时发起注销申请实名登记系统在接到申请后注销对应民用无人机的登记信息当出现

”,。,;

无法在民用无人机上执行取消激活操作时所有者应在实名登记系统直接完成注销登记操作

,。

5322民用无人机取消激活和注销登记流程见图

...3。

4

GB46761—2025

图3民用无人机取消激活和注销登记流程方式1

()

533方式2

..

5331采用方式时的具体流程应满足以下要求

...2:

取消激活操作符合规定的要求

a):a);

置为未激活符合规定的要求

b):b);

激活状态同步民用无人机系统将民用无人机是否激活的状态同步至实名登记系统确保两系

c):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