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545-2021 小微湿地建设指南

DB36/T 1545-2021 Micro-wetland construction guideline

江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B36/T 1545-2024 |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T 1545-2021
标准类型
江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31
实施日期
2022-06-01
发布单位/组织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西省林业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西省林业科学院、江西省林业局湿地和草地管理处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05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545—2021

小微湿地建设指南

PracticeGuideformicrowetlandconstruction

2021-12-31发布2022-06-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6/T1545—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和建设目标......................................................1

5建设内容..........................................................................2

6维护管理..........................................................................3

附录A(资料性)常用湿地植物名录......................................................5

参考文献.............................................................................8

I

DB36/T1545—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原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林业科学院、江西省林业局湿地和草地管理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楼浙辉、张继红、何素琳、李田、程淳姬、郑育桃、任琼、敖卿鑫、郑辉、李

建中、王华、季巍。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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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湿地建设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小微湿地建设的基本原则、条件、建设目标、内容及维护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范围内小微湿地的建设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小微湿地microwetland

自然界在长期演变过程中形成的小型、微型湿地,乡村小微湿地多以塘、田、沟渠、堰井、溪等形

态出现,面积一般在8hm2以下。

3.2

小微湿地建设microwetlandsConstruction

通过适当的生态技术和工程措施,利用城市、乡村的建设用地、造林地块的低洼地以及预留的集水

坑、塘、渠等,按照生态系统服务目标需求新建小微湿地。

4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和建设目标

4.1基本原则

4.1.1生态优先原则

通过低影响的措施来建设小微湿地,为湿地生物的生存提供更加良好的栖息空间;优先使用与湿地

生境友好的有利于保护湿地环境的本土生态材料和工艺;岸带宜采用自然或生态的护岸措施。

4.1.2经济实惠原则

在保证各项使用功能正常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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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整体融合原则

应维持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以及生态过程的连通性,使湿地生物与水体和土壤基质、

地形地貌等组成要素形成一个有机结合体。

4.1.4因地制宜原则

小微湿地建设可结合现有地形地貌、地域特色和现有的历史文化和名胜古迹等,因地制宜,体现湿

地的独特性、协调性、可观赏性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4.2基本条件

4.2.1面积

小微湿地面积一般以0.06hm2~8hm2。小微湿地中的水域面积一般应占总面积的60%以上。

4.2.2选址

符合当地城市(乡镇)总体规划和土地规划要求。

4.2.3土地权属

建设范围内土地权属明晰、无争议。

4.2.4水源

湿地生态需水应得到保证,周期性积水每年积水时间不低于2个月。

4.3建设目标

在对小微湿地生态系统有效保护的基础上,示范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与可持续利用的方式;开展

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保护湿地的意识;科学合理地建设,使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有效功能,为周

边社区服务。此外,可以在水面、岸坡上配置植物,起到调节小气候及美化净化环境的作用。建成后水

质逐渐达到GB3838的要求。

5建设内容

5.1建设类型

主要有湿地生态修复型、景观型、湿地植物利用型。

5.2小微湿地设计

小微湿地设计应充分考虑地形、水文、湿地基底、岸线、湿地植物、动物等因素,整合优化方案。

5.3地形处理

总体地形以近自然的不规则形状为宜,岸线具有一定的蜿蜒和曲折。因地制宜营造生境岛、规整小

型水面的形状,改善和营造湿地植被和水鸟的生存环境,增加湿地生境的异质性和稳定性。

5.4水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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