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2/T 1155-2023 小型农村供水站运行维护规范

DB3302/T 1155-2023 Small rural water supply station operating and maintenance specification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2/T 1155-2023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15
实施日期
2024-01-15
发布单位/组织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宁波市水利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宁波市水务设施运行管理中心、余姚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宁海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海曙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宁波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宁波市水资源信息管理中心、宁波财经学院
起草人:
朱新国、朱江平、刘天、劳冀韵、何旭斌、郑振浩、吴翔、张向东、顾梦婕、汪旭鹏、蒋嘉龙、张育斌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60.01

CCSP41

3302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

DB3302/T1155—2023

小型农村供水站运行维护规范

Specificationforoperationandmaintenanceofsmallruralwatersupplystations

2023-12-15发布2024-01-15实施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02/T1155—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宁波市水利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波市水务设施运行管理中心、余姚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宁海县水利水电工程

质量监督站、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海曙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宁波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宁波市水资源信息管理中心、宁波财经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新国、朱江平、刘天、劳冀韵、何旭斌、郑振浩、吴翔、张向东、顾梦婕、

汪旭鹏、蒋嘉龙、张育斌。

I

DB3302/T1155—2023

小型农村供水站运行维护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小型农村供水站运行维护的总体要求、运行、维护、信息化和安全应急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日供水规模50m3~200m3的农村供水站的运行和维护。设计日供水规模50m3以

下的农村供水站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SL310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DB33/T2196水利工程标识牌设置规范

DB33/T2264—2020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5749、SL310、DB33/T226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总体要求

4.1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净化、消毒等制水环节,水样定期抽检送检,实现水质检测和监测全覆盖。

4.2水源应预存缓冲,水质应符合GB3838和GB/T14848的要求;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应符合

GB5749的要求。

4.3主要绩效指标应满足附录A的规定。

4.4推进数字化建设,利用水质自动化监测设施实时在线监测供水水质。

5运行

5.1净化

5.1.1使用一般净水装置(如砂石过滤器等)的,应按照DB33/T2264-2020中6.3.1的规定执行。

5.1.2使用一体化净水装置的,应采用超滤等过滤技术降低浊度、去除细菌、重金属等污染物。

1

DB3302/T1155—2023

5.1.3使用有机膜系统净水装置的:

a)启动时,应逐渐加大产水泵的产水量或出水阀的开度;

b)关闭时,应先停止出水再停止进水,逐渐减少产水泵的产水量或出水阀的开度,直至水泵完

全停止和阀门完全关闭;

c)正常工作时,应按自控系统的程序进行产水、反冲等过程。膜池应定期排空,且在排空同时

伴随曝气;

d)反冲周期宜大于30min,冲洗历时1min~3min。

5.2消毒

消毒设施及消毒剂的使用应符合DB33/T2264的要求。

5.3水质检测

5.3.1应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水质检测,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水样

采集、保存、运输和检测方法应按照GB/T5750和DB33/T2264的规定执行。

5.3.2应实时监测出厂水浑浊度、消毒剂余量和pH值等水质指标。

5.3.3水质检测记录应真实、完整、清晰。

5.4供水保障

5.4.1应每日观测对水源取水水量。水源水量或工程取水量不足时,应分析原因,落实处理措施,保

障正常供水。

5.4.2应实时监测出厂水水量。定时记录取水量,分析水量变化趋势。

6维护

6.1站区和设备维护

6.1.1通则

各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维护时,应进行观测、记录,并及时保养。

6.1.2站区维护

6.1.2.1站区和单独设立的生产构筑物应设置防护措施进行封闭式管理,卫生防护范围应不小于30m。

6.1.2.2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配备灭火器、防汛等应急器具和物资。

6.1.2.3站区、取水构筑物、净水构筑物和调节构筑物等的日常检查、定期检修和大修频次应按照附

录C的要求执行。

6.1.2.4汛前对取水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汛期、冰冻期和暴雨过后应增加巡查频次,汛后应对防汛

效果进行检查总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台账记录。

6.1.2.5采用溪坑拦水堰坝取水的,应定期清理水中杂物和底部淤积物。

6.1.3设备维护

6.1.3.1仪器仪表等应按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和维护。

2

DB3302/T1155—2023

6.1.3.2输配水管道及其附件、清水池(高位水池、水塔)等的日常检查、定期检修和大修频次应按

照附录C的要求执行。

6.1.3.3输配水管道及其附件等经修复或更换后,应进行冲洗、消毒,供水水质指标经检验合格后方

可正式供水。清水池和高位水池等大修后,应进行满水实验检查渗水,经消毒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1.3.4配水管道应不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和自备供水系统相连接,输配水管道运行压力应不超过设

计供水压力。配水管网应设置测压点,压力观测应不少于2次/月。

6.1.3.5进人孔、通气孔和溢流管等应确保完好,并用防护网封闭。汛期时应定期检查四周排水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2有机膜系统维护

6.2.1膜系统出水浊度大于0.1NTU时,应进行完整性检测;检测后投入运行前,应对膜丝进行反冲

洗,将气体排出。

6.2.2经离线清洗后膜通量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更换膜组件。

6.2.3经检测确定膜组件的膜丝破损影响产水水质时,应进行封堵修复或更换。

6.2.4管道及其他配套机电设备等的维护与保养应按6.1执行。

6.2.5膜系统停运时,应对膜组件进行5d~30d的短期停运保护和30d以上的长期停运保护:

a)短期停运应采取就地保存的方式进行停运保护,停运前应对膜组件进行物理清洗;清洗后应

采用膜系统产水将模组及系统管路充满;应每隔5d进行通水置换膜中的存水;

b)长期停运应采取就地保存或下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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