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12/T 10-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餐饮服务单位(试行)
DB4212/T 10-2020 Restaurant Service Units (Trial)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OVID-19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0年03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咸宁市商务局、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餐饮协会、咸宁市食品行业协会、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 起草人:
- 吴江、刘丽玲、吴菲、吴小平、吴斌、陈思、张春媛、王曼君
- 出版信息:
-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0
C50
DB4212
咸宁市地方标准
DB4212/T10—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餐饮服务单位
(试行)
TechnicalguidelinesforCOVID-19preventionandcontrol—Cateringservice
provider
(Trial)
2020-03-13发布2020-03-13实施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212/T010—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咸宁市商务局、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餐饮协会、咸宁市食品行业协会、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江、刘丽玲、吴菲、吴小平、吴斌、陈思、张春媛、王曼君。
本标准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15-8131609,邮箱:
99821314@;对本标准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咸宁市信息与标准化所,联系电话:
0715-8138112,邮箱:273374886@。
I
DB4212/T010—2020
II
DB4212/T10—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餐饮服务单位(试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应急物资配备、人员管理、场
所启用前消毒、启用后要求、食品留样、健康宣传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及监督管理,其他传染病流行适用
时可参照执行。
2基本要求
2.1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2.2建立报告制度,明确并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信息报告人。
2.3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
2.4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2.5餐饮服务单位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要求所有消费者佩戴口罩进入就餐场所,
未佩戴口罩的消费者,应予以劝阻进入。
3应急物资配备
应配有口罩、温度计、一次性手套、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有集体宿舍的餐饮服务单位,
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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