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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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组织部
- 起草人:
- 都焕德、权文松、周玉文、马良、官志杰、汪江伦、张克成、王波、赵红红、岳静宜、赵振、杨全勇、杨全坤、张光辉、马丽丽
- 出版信息:
- 页数:13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CCSA00
DB3707
潍坊市地方标准
DB3707/T1-2018
潍坊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标准
20
2018-07-01发布2018-08-01实施
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07/T1-2018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DB3707/T1.1-2018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运行机制.............................................1
DB3707/T1.2-2018城市基层党建区域化共驻共建机制.......................................6
DB3707/T1.3-2018党支部设置与换届....................................................18
DB3707/T1.4-2018党的组织生活........................................................22
DB3707/T1.5-2018支部生活日制度(主题党日)..........................................31
DB3707/T1.6-2018党员队伍建设........................................................37
DB3707/T1.7-2018党员积分制管理......................................................45
DB3707/T1.8-2018党员全员进党校......................................................52
DB3707/T1.9-2018城市社区网格化治理..................................................59
DB3707/T1.10-2018城市社区“四社联动”机制...........................................66
DB3707/T1.11-2018城市社区协商.......................................................75
DB3707/T1.12-2018城市社区党务居务财务公开...........................................85
DB3707/T1.13-2018城市基层党建信息化.................................................90
DB3707/T1.14-2018城市基层党建党群服务体系建设.......................................93
DB3707/T1.15-2018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102
DB3707/T1.16-2018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保障..............................................109
DB3707/T1.17-2018城市基层党建责任落实..............................................118
DB3707/T1.18-2018过硬支部建设与评价................................................121
DB3707/T1.19-2018城市社区党组织星级管理............................................124
DB3707/T1.20-2018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130
I
DB3707/T1-2018
前 言
DB3707/T1-2018《潍坊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标准(试行)》分为20个部分:
——第1部分: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运行机制;
——第2部分:城市基层党建区域化共驻共建机制;
——第3部分:党支部设置与换届;
——第4部分:党的组织生活;
——第5部分:支部生活日制度(主题党日);
——第6部分:党员队伍建设;
——第7部分:党员积分制管理;
——第8部分:党员全员进党校;
——第9部分:城市社区网格化治理;
——第10部分:城市社区“四社联动”机制;
——第11部分:城市社区协商;
——第12部分:城市社区党务居务财务公开;
——第13部分:城市基层党建信息化;
——第14部分:城市基层党建党群服务体系建设;
——第15部分: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第16部分: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保障;
——第17部分:城市基层党建责任落实;
——第18部分:过硬支部建设与评价;
——第19部分:城市社区党组织星级管理;
——第20部分: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组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都焕德、权文松、周玉文、马良、官志杰、汪江伦、张克成、王波、赵红红、
岳静宜、赵振、杨全勇、杨全坤、张光辉、马丽丽。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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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
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
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市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城市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我们依据《中国共
产党章程》等纲领文件,在广泛吸收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引入标准化理念,编
制形成了《潍坊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标准(试行)》。
该系列标准包括20项工作标准,涵盖城市基层党建基础性工作和创新性工作,既着眼于打牢党建基
础,将规定性动作做实做细;又通过总结潍坊市奎文区等各区(市、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经验,
以标准为载体,实现可复制可推广。通过系列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努力实现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运作依
标准、过程可监控、结果能评估、效能易考核、改进有目标”,强化城市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
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实现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过硬、全面提升。
III
DB3707/T1.1-2018
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运行机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运行机制的构成、运行目标、工作职责与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基层党建运行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2机制构成
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运行机制由区(市、县)委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网
格党支部构成。
3运行目标
3.1形成统筹协调的党建工作理念
教育和引导区域内各类党组织和党员充分认识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区域统筹协调的党
建工作理念。
3.2形成完善的联动共建工作体系
推进城市基层党组织之间、基层党组织与区域内其他基层组织之间的互联互动,形成街道、社区及
驻区单位党建工作、党群工作一体化的运行体系。
3.3形成健全的资源共享工作机制
整合区域范围内的各类资源,推动党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集约利用和良性互动。
4区(市、县)委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
4.1会议组成
4.1.1会议由区(市、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召集,组织、宣传、财政、民政等部门参加。
4.1.2联席会议应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下设党的建设、社会治理、
经济建设、城市管理、民生保障、人力资源等专业委员会。
4.2会议职责
4.2.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街道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
等基层各领域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加强总体设计,研究制定推
进措施。
4.2.2协调、指导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研究相关配套政
策,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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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定期沟通交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制约工作开展的困难和问题。
4.3工作机制
4.3.1联席会议可采取情况调度、定期通报、专题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交流,推动工作开展。
4.3.2年初应确定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中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年底各成员单
位分管负责同志应在联席会议上就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述职。
4.3.3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由牵头单位负责
组织,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同志参加。
4.3.4联席会议日常联络协调工作,由区(市、县)委组织部承担。
5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制)
5.1人员组成
5.1.1街道党工委实行兼职委员制。
5.1.2街道党工委一般设专职委员7-9名,其中应有1名委员专职分管基层党建工作并兼任街道“两
新”组织综合党委书记。
5.1.3街道党工委应根据工作需要,从驻街道辖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中确定部分有
代表性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兼职委员人数不超过5名。
5.1.4兼职委员不占街道职数和编制、不对应街道行政级别、不在街道领取补贴报酬。
5.2兼职委员工作职责
5.2.1按时参加街道党工委全体委员会议,积极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建言献策,认真贯彻
落实会议精神。
5.2.2以服务群众为主要任务,定期到联系点调研,及时收集驻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5.2.3配合街道全面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共同做好区域内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
5.2.4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各类主题活动,引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参与社区建
设。
5.2.5协调所在单位为街道提供政策、人才、技术、物资、资金、阵地等方面的支持。
5.3兼职委员选聘程序
5.3.1各驻区单位根据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任职条件,推荐兼职委员名单。
5.3.2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确定党工委兼职委员提名人选,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
议后,报区(市、县)委组织部审批。
5.3.3因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报街道党工委后,免去其兼职
委员职务,并报区(市、县)委组织部备案。
5.3.4需要增补兼职委员的,按照兼职委员产生的程序办理。
5.4工作制度
5.4.1每月召开1次专职委员会,研究党建及其他工作。
5.4.2每季度召开1次专兼职委员全体会议,研究、协调党建及经济社会事务。
5.4.3每年召开1次党员代表大会,通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总结表彰党建先进单位、先进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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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建立并完善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制)的各项运行制度,包括信息通报制度、联系群众制度等。
5.5考核与评价
应采取定期自查、区(市、县)委督查、年终考核等方式,对兼职委员参与街道党工委工作成效进
行考核评议,并以适当形式通报考核评议结果。
6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制)
6.1人员组成
6.1.1社区党委实行兼职委员制。
6.1.2社区党委一般设专职委员5-9名。其中,应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其中应有1名专职副
书记负责党务工作。
6.1.3应吸收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社区党员民警等代表,担任社
区党委兼职委员,兼职委员人数不超过5名。
6.1.4兼职委员不占社区党委职数、不在社区领取补贴报酬。其任期同社区党委任期一致,出现空缺
及时补充配备。
6.2兼职委员工作职责
6.2.1参与讨论辖区内党的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物业管理等重大事项,
参与研究、制定辖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6.2.2协助社区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指导辖区范围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6.2.3协助社区党委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各类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服务体系。
6.3兼职委员选聘程序
6.3.1各驻区单位根据社区党委兼职委员任职条件,推荐兼职委员人选。
6.3.2社区党委应将各单位推荐的兼职委员人选在辖区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
将兼职委员名单报街道党工委。
6.3.3街道党工委经会议讨论决定后向社区党委作出批复。社区党委收到批复后,将兼职委员任命文
件送各驻区单位党组织。
6.3.4因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通报社区党委后,由社区党委
解除其兼职委员职务,并向街道党工委报备。
6.3.5需要增补兼职委员的,按照兼职委员产生的程序办理。
6.4工作机制
6.4.1“1+3”运行模式
组成
应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建立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1+3”
运行模式图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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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社区党委“1+3”运行模式图
工作程序
应符合以下要求:
——对涉及居民群众、驻区单位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社区党委受理后,提交给社区居民(代表)
大会,采取票决的形式进行决策;
——对形成的决策,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执行;
——由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工作方式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社区党委全体委员会议。
6.5考核与评价
应采取定期自查、街道党工委督查、年终考核评议等方式,对兼职委员参与社区党委工作成效进行
考核评议,并以适当形式通报评议结果。
7网格党支部
7.1设立要求
7.1.1依托社区网格建立网格党支部,原则上一个网格设置一个党支部。因党员人数较少,不便单独
组建党支部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网格一支部”的形式建立。
7.1.2网格党支部设委员3-5名,由本支部全体党员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提倡由是党员的网格管理
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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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应依托就近小区、楼院建立楼院党小组。每个楼院党小组设组长1人,人选由社区党委和网格
党支部共同研究确定。
7.1.4在社区范围内,通过党员自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出若干党性观念强、积极热心、乐
于奉献的党员家庭为党员中心户。
7.2工作内容与要求
7.2.1网格党支部
党支部应每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研究商议网格内重大事项,落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按
要求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落实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引
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强战斗堡垒。
7.2.2楼院党小组
应定期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带头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居民群众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环境卫生整
治等活动。掌握本楼院居民家庭的基本情况,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
组织反映居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7.2.3党员中心户
每个党员中心户应就近联系周围8-15户左右的居民。原则上每月到所联系居民家中走访1次,做到
“五必访”,即:重大节假日必访、群众有求必访、有重大疾病必访、有急事难事必访、家庭发生较大
矛盾必访。
7.3考核与评价
应按照公平、公正、量化、客观的原则,对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及党员中心户的工作情况进行
考核与评价。网格党支部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工作、日常工作、综合评价等。考核可采用查阅工作台账
和记录、实地检查、听取工作报告、走访居民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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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层党建区域化共驻共建机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基层党建区域化共驻共建的基本要求、共建机制、途径与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基层党建区域化共驻共建工作。
2基本要求
在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统筹协调下,通过事务共商、项目共担、活动共办、党员共管、绩效共评
等途径,建立开放性的互联互通纽带,共商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共育先进文化、共同服务群众、
共建美丽家园。
3事务共商
3.1围绕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务分街道和社区两个层面共商共议,实现齐抓共管。
3.2建立社情民意“直通车”。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应通过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编发情况通报、
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加强与驻区单位党组织的联系沟通,了解驻区单位需求及对街道、社区工作的意见
建议。
3.3建立事务共商“圆桌议事会”。“圆桌议事会”由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牵头,辖区党员居民代
表、乡贤人才、辖区单位广泛参与、平等协商,每季度召开1次,遇有特殊情况或重大议题可随时召开。
每次会议应确立活动主题,并提前告知会议参加人员。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圆
桌议事会”可结合每季度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全体委员会议一并召开。
3.4建立解决问题“现场办公会”。对“圆桌议事会”协商确定的事项,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应跟
踪落实,通过邀请相关部门现场办公、议事会成员现场督办等方式及时解决。
4项目共担
4.1项目确立
参与街道、社区共建的单位应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和服务需求,面向区域内其他单位按年度制定《资
源清单》(见附录A)和《需求清单》(见附录B):
——资源清单应发挥资源优势,体现服务特色。主要包括志愿者派遣、资金捐助、物资援助、设施
援建、场地开放等公益性服务,以及教育、培训、咨询、就业、医疗、法律等专业性服务;
——需求清单应聚焦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主要包括便民利民、群众活动、文明创建、社区治理等
资源支撑类服务需求,以及养老、扶幼、助残、帮困、救助等关爱帮扶类服务需求。
4.2项目认领
4.2.1由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共驻共建项目的汇总、发布、对接、签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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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资源项目的认领方式为1家单位提供服务,1家或多家单位分别认领服务;需求项目的认领方
式为1家单位发布需求,1家或多家单位共同提供服务。
4.2.3每个项目签订1份项目认领协议,并按以下要求组织实施:
——建立项目清单。每年11月底前,共建单位应建立下一年度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报街道党工
委、社区党委汇总,并以书面形式印发至各成员单位;
——组织签约认领。项目认领意向确定后,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于每年年初组织项目认领,签订
《城市基层党建共驻共建项目双向认领协议书》(见附录C),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对平时工作中新增的服务项目和服务需求,应采取“一事一签”的方式,及时做好签约认领;
4.2.4积极鼓励和提倡利用微信微博等信息网络平台,探索拓展服务阵地,及时发布各类服务资源和
服务需求信息,实现服务信息即时共享。
4.3项目实施
4.3.1共驻共建项目签约认领后,按照项目对接方式,由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负责监督实施。
4.3.2共建单位应制定项目推进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举措、进度安排和组织保障等,
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推进落实工作,其中:
——资源清单项目推进落实方案,由提供服务单位与认领单位协商制定;
——需求清单项目推进方案,由需求单位与认领单位协商制定;
——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变更或终止服务的,由签约双方协商确定。
4.4项目评价
4.4.1共建项目完成后,签约双方应分别形成自评报告,由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进行评估验收。
4.4.2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应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开展满意度调查等形式组织群
众进行评议。
4.4.3涉及跨年度的项目,按年度预定工作目标及进度进行评估。对于资金投入较大、专业性较强的项
目,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
5活动共办
5.1活动要求
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应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围绕党的建设、理论宣传、文体活
动、环境美化、帮贫助困、治安巡逻、法律咨询、医疗义诊等主题,以“小服务、小公益、小演出”等
为载体,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服务居民群众。
5.2活动类型
活动类型可包括:
——党建活动类:
组建区域内具有行业特色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动员区域内各级党组织以“行业特色、
工作性质、专业特长、志愿参加、无偿服务、志在奉献”的原则,从党员和群众需求出发,
分类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服务党员群众;
共同开展支部生活日、庆“七一”文艺晚会、先模人物评选等党建活动。
——公益服务类:
组建群众性便民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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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开展帮困助学、扶贫救弱、“一对一”帮扶等活动;
开展义诊、修理、咨询等便民服务。
——平安创建类:
组建义务巡逻队、帮教小组等治安队伍;
开展“安全楼院”“安全文明小区”“安全单位”等系列创建活动。
——精神文化类:
挖掘社区文化资源,组建社区文化队伍;
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联谊活动和社区文化艺术活动;
组织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卫生集中整治、植树绿化等活动。
6党员共管
6.1在职党员报到
6.1.1报到登记
在职党员携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单》(见附录D)和《在职党员到
社区报到介绍信》(见附录E),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社区党委报到,自觉接受社区党委的管理,并将
信息录入网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系统。
社区党委应明确专人负责报到工作,指导在职党员填写《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登记
表》(见附录F)。
6.1.2选岗认岗
报到登记后,社区党委应将《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介绍信》中的回执单反馈给在职党员所在
单位党组织留存,并根据在职党员自身特长和服务意愿,办理选岗、认岗手续。
社区党委应通过电话、微信、微博、QQ等方式,及时发布居民“微心愿”,组织党员集中认
领。也可根据报到党员的特长优势,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形式个别认领。
在职党员每年到社区服务不少于2次。
社区党委应及时将在职党员认领微心愿情况填写到《在职党员“点亮微心愿”活动统计表》
(见附录G)。
6.1.3服务实施
党员参加社区活动应公开党员身份,佩戴党徽,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社区党委和社区居民监督。主
动联系和服务身边群众,主动接受社区分派的各项任务,帮助社区居民实现“微心愿”。
6.1.4信息管理
社区党委应汇总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情况,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档案,全面、准确掌握社区
在职党员人数、特长和服务意向,建立社区在职党员人才库。
社区党委应及时将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情况记录到社区在职党员联系册,录入网上在职党
员到社区报到系统。
6.1.5服务考核
社区党委应按照《在职党员先锋创绩考评标准》(见附录H),对在职党员的表现进行分类
量化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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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7/T1.2-2018
对年度考评90分以上的在职党员,社区党委应给予宣传和表彰,并及时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
织、区(市、县)委组织部反馈。
对年度考评不满80分的在职党员,由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党员进行约谈,并做
出书面说明,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驻区单位发展党员、选拔任用干部,应听取社区党委意见。
6.2功能型党组织建设
社区党委应以区域内党员“域缘、业缘、文缘、趣缘”为纽带,灵活组建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文
化体育、矛盾调解等功能型党组织,积极开展各类个性化特色活动,带动和吸收具有相同特长的居民群
众参与到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中,着力解决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提高党组织的向心力
和党员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
6.3开放式组织生活
6.3.1建立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应统筹区域范围内的组织、人才、阵地等资
源,建立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要健全服务功能,提供服务菜单,设计活动流程,
为区域内党组织跨单位开展组织生活提供便捷服务。
6.3.2推广优秀组织生活案例。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应按照“内容上有突破、形式上有特点、效果
上有亮点”的要求,总结一批可学管用的优秀开放式组织生活案例,通过案例汇编、媒体宣传、交流研
讨等多种形式大力推广,进一步增强吸引力,激发驻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积极性。
7绩效共评
7.1基本要求
建立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双向述职、双向评议、双向反馈制度。
7.2双向述职
每年年底,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召开双向述职会议。参会对象为驻区单位代表,街道(社区)党
员、居民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与驻区单位就履行共驻共建职责
情况、共建项目进展情况等分别述职。在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和驻区单位分别述职的基础上,与会人
员对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和驻区单位进行质询,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现场解释说明。
7.3双向评议
参加双向述职会议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结合述职情况,分别对所评价的对象进行现场评议。
评价意见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评价档次,经唱票、汇总后,当场公布评议结果。街
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和驻区单位要将意见、建议整理汇总成文,落实整改时间和方案,限期整改,及时
公开。
7.4双向反馈
驻区单位党组织的评价结果,由街道党工委负责抄报其上级党组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的评价
结果报送区(市、县)委组织部,作为考核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双向评议结果作为
评先树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驻区单位党组织在评先树优时,须事先书面征求街道党工委、社区党
委意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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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资源清单
资源清单
填报单位:
负责人
序号资源类别资源名称提供资源具体内容
及联系方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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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需求清单
需求清单
填报单位:
负责人
序号需求类别需求名称需求具体内容
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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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7/T1.2-2018
CC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认领协议书
城市基层党建共驻共建项目双向认领协议书
甲方(提供方):
乙方(认领方):
项目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认领项目,类型(□常态型□活动型),时间个月。认领项
目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开展实施;
二、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甲乙双方需指派专人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三、在乙方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甲方应积极协调配合;
四、项目完成后,甲方对乙方开展的项目情况进行验收评价,并将结果通报双方单位上级主管部
门;
五、项目的验收评价等级作为共驻共建项目认领工作的考核评比依据;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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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7/T1.2-2018
DD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单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单
单位党组织:(盖章)年月日
家庭报到社区选择志愿
姓名性别学历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手机特长
住址隶属街道社区名称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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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7/T1.2-2018
EE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介绍信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介绍信
报
到第号一
联
证
存同志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现介绍到社
根
区报到,参与社区志愿服务。
年月日
(贴回执联处)
(加盖单位骑缝章)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介绍信
第号
社区党委:
第
同志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由(单位)去你
二
社区报到,参与社区志愿服务,请予接洽。联
(盖章)
年月日
党员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回执
第号
党委(总支/支部):
第
你单位同志已到我社区办好登记报到手续,感谢贵单位对社区党
三
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联
(盖章)
年月日
经办人:联系电话:
注:回执联由社区党委填写后交在职党员个人报工作单位;各部门、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介绍信》由区(市、
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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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
附录F
(资料性附录)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登记表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登记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
爱好特长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手机号:微信号:
领办社区服务岗位及项目(至少选一项):
社区治理协助岗位项目:口社区议事员口民生联络员口政策宣传员
结对帮困岗位项目:口独居老人口困难家庭口残疾人口重大疾病
便民服务岗位项目:口医疗保健口心理咨询口健康咨询口网络维护口其他
青春助跑岗位项目:口义务教学口关爱儿童口青春助学口人生导师
领办项目
综治维稳岗位项目:口治安巡逻口法律援助口社区矫正口纠纷调解
文明家园岗位项目:口文明示范口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DB32/ 504-2002 无公害农产品 肥料要求 2001-12-27
- DB32/T 501.2-2001 商品盆景 第2部分: 单干式商品盆景 2002-01-09
- DB61/ 293-2001 浓缩苹果清汁 2001-04-15
- DB32/T 501.1-2001 商品盆景 第1部分: 生产技术规程 2002-01-09
- DB43/ 156-2001 湿米粉 2001-11-30
- DB61/T 292-2001 苹果育果纸袋 2001-04-15
- DB52/ 433-2001 都匀毛尖茶 2001-12-31
- DB32/T 501.3-2001 商品盆景 第3部分: 丛林式商品盆景 2002-01-09
- DB32/T 500-2001 雪松育苗技术规程 2002-01-09
- DB32/T 499-2001 龙柏育苗技术规程 200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