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JACM 007-2023 知识产权保护与成果转化指引

T/BJACM 007-2023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and result transformation guidance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BJACM 007-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12
实施日期
2024-02-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北京中医药学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一、范围本标准适用中医药领域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单位和个人。二、术语和定义1、本标准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1.1专利权、商标(专用)权;1.2商业秘密、技术秘密;1.3著作权(版权);1.4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依法由合同约定的由单位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2、本标准所称“科技成果”,是指在科学技术活动中通过复杂的智力劳动所得出的学术或经济价值的知识成果。3、本标准所称“职务成果”,是指以单位名义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或医院的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条件以及执行单位工作任务所完成的职务成果。4、本标准所称“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经济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作价投资的股权收益和其他相关的所有经济权益。5、本标准所称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6、本标准所称的“科技成果完成人”是指对科技成果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可以是个人,可以是团队,也可以是企业。三、知识产权权属界定1、凡是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2、单位享有依法取得的职务成果或职务发明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未形成知识产权的职务成果或职务发明的使用、转让、投资等权利。3、职务成果或职务发明创造界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为准。4、单位与外单位合作外单位完成的职务成果或职务发明,接受外单位委托完成的职务成果或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申请权和归属按《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四、档案管理及保密1、在单位内执行科研立项、产品开发和签订技术合同前以及研究过程中,应进行知识产权评估及其相关文献检索,以避免重复研究或产生纠纷。2、对未申请专利或不宜申请专利的,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或公开。3、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过程中,包括讲学、访问、参观、咨询、通信、参加会议和展览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保密。4、从国内其它单位或外国获得的技术资料,必须遵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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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起草人:
王洪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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