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01/T 288-2023 园林设计规范

DB3401/T 288-2023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01/T 288-2023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15
实施日期
2023-12-15
发布单位/组织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华艺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黄闯、曹菲、陈永生、武慧敏、范卉、徐从广、章慧明、付卫礼、许俊、王梅、吴问琦、陈中文、宋世颋、朱晗、许筱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20

CCSP53

3401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标准

DB3401/T288—2023

园林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ofgardenandparkdesign

2023-12-15发布2023-12-15实施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01/T288—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共同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华艺生态

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闯、曹菲、陈永生、武慧敏、范卉、徐从广、章慧明、付卫礼、许俊、王梅、

吴问琦、陈中文、宋世颋、朱晗、许筱。

II

DB3401/T288—2023

园林设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园林的总体设计、地形设计、种植设计、园路铺装设计、水景设计、园林建筑、园林

小品设计、给排水、电气照明及智能化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园林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8地表水水环境质标准

GB84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420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1192公园设计规范

GB55014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CJJ3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T91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294居住绿地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园林gardenandpark

在一定地域内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创作而成的优美的游憩境域。

[来源:CJJ/T91-2017]

3.2

园林设计gardenandparkdesign

通过各种虚拟手段,利用造景元素创造一定地域内优美游憩境域的创作过程。

3.3

种植设计plantingdesign

1

DB3401/T288—2023

按植物生态习性和园林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来源:CJJ/T91-2017]

3.4

园林建筑gardenstructure

园林中供人游览、观赏、休憩并构成景观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统称。

[来源:CJJ/T91-2017]

3.5

园林小品smallgardenornaments

园林中供休息、装饰、景观照明、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之用的小型设施。

[来源:GB50420-2007]

4总体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应以批准的上位规划为依据,明确园林设计的范围和性质。

4.1.2城市绿地设计应符合GB50420的规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符合GB55014的规定。

4.1.3园林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和规模,应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

4.1.4园林主要出入口、园路和园林建筑等应进行无障碍设计,符合GB50763的规定,并与城市道路

无障碍设施连接。

4.1.5园林与水系相邻时,应根据防洪排涝及安全防护要求,综合考虑相邻区域水位变化对园林景观

和生态系统的影响。

4.1.6应通过雨水花园、水洼、湿塘等形式,提高地表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

力。

4.1.7提倡采用绿色节能环保材料,科学合理地利用太阳能、雨水及废弃物再生资源。

4.1.8应尊重地形地貌现状,与河湖水系有机融合,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及具有

科学价值的自然遗迹,以保护为主,适当利用、改造和提升,展现自然山水风貌。

4.1.9应保护基址内具有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和历史遗迹遗存,展现历史人文资源。

4.1.10应充分考虑基址内地质、土壤等安全。

4.1.11更新改造类项目应充分利用现有建(构)筑物、铺装广场及种植。

4.2功能布局

4.2.1应符合不同用地功能要求,应实现生态、休闲、运动、游憩、美化、文化传承、科普教育、防

灾避险等综合功能。

4.2.2各功能分区间应有机联系,并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

4.2.3公园设计应配置与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公园设施设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公园设施设置规定

公园规模(hm2)

设施类型

<22~55~1010~20≥20

1休闲游憩●●●●●

2儿童游戏○●●●●

2

DB3401/T288—2023

公园规模(hm2)

设施类型

<22~55~1010~20≥20

3运动康体○●●●●

4文化科普△○○○●

5公共服务△○●●●

6商业服务—△○○●

7园务管理—△○●●

注:1“●”表示应设置,“○”表示宜设置,“△”表示可设置,“—”表示可不设置。

2表中数据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2.4居住区周边游园应设置健身和儿童游戏设施;校园周边游园应设置家长等候区,宜设置公厕。

4.2.5广场用地应利于人流、车流集散,宜结合公园绿地和绿道等布置,展现城市的景观风貌和文化

特色。

4.2.6防护绿地应利用现有防护林带资源,改变防护绿地植被品种单一的现状,注重植物多样性,最

大程度发挥生态效益。宜在满足安全防护的前提下,适度丰富绿地功能。

4.2.7附属绿地园林设计应实现所属用地的生态改善、环境美化和方便使用的功能,并与道路绿化、

相邻建筑等相衔接。

4.2.8道路绿地应在符合交通功能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a)交通型道路绿地应以简洁大气、疏朗通透为设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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