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20815-2006 Digital video record equipment of video surveillance system in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0815-2006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6-12-19
实施日期
2008-0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数字录像设备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对文件要求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存储。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全防范监控为目的的视(音)频数字录像设备的生产和检验。其他应用领域的视音频数字录像设备可参照使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北京行者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秘书处、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信息产业部电视电声研究所
起草人:
马昕、刘希清、周群、赵贵华、卢玉华、李仲男、田玉静、杨国胜、陈朝武
出版信息:
页数:22页 | 字数:4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编者按:日前,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印发通知,要求从2008年5月1日起,上海市用于视频安防监

控系统的硬盘录像机,应达到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20815-2006)规定的Ⅱ类机(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或Ⅲ类机(综合型数字录

像设备)的A级产品要求。协会将在近期举办有关DVR的专题讲座,届时请各会员

单位参加。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数字录像设备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对文件要求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存储。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全防范监控为目的的视(音)频数字录像设备的生产和检验。

其他应用领域的视音频数字录像设备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0,eqvISO780:1997)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

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03,ISO2859—1:1999,IDT)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7401—1987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9254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9254—1998,idt

CISPRZZ:1997)

GB/T9813—2000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B12663—2001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5207—1994视频入侵报警器

GB/T1521l—1994报警系统环境试验

GB16796—1997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2—2006,IEC61000-4-2:2001,IDT)

GB/T17626.3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2006,IEC61000-4-3:2002,IDT)

GB/T17626.4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1998,idtIEC61000-4-4:1995)

GB/T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9,idtIEC61000-4-5:1995)

GB/T17626.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17626.6—1998,idtIEC61000-4-6:1996)

GB/T17626.11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

变化的抗扰度(GB/T17626.11—1999,idtIEC61000-4-11:1994)

GB/T17799.1—1999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居住、商业和轻工环境中的

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6-1:1997)

GB/T17799.3—2001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居住、商业和轻工环境中的发

射标准(idtIEC61000-6-3:1996)

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Y/T134—1998数字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数字录像设备digitalvideorecordingequipment;DVR

利用标准接口的数字存储介质,采用数字压缩算法,实现视(音)频信息的数

字记录、监视与回放,并可带有系统控制功能的视频设备或视频网络传输与监控的

设备。

3.2

图像质量videoimagequality

图像信息的完整性,包括图像帧内对原始信息记录的完整性和图像帧内间连续

关联的完整性。它通常按照如下的指标进行描述:像素构成、信躁比、原始完整性

(如色彩还原、位置毗邻关系、运动关系等)。

3.3

数字图像格式videodataformat

单帧数字图像的像素总数,如320X240,352X288,640X480,704X576等。

3.4

分辨率resolution

在本标准中,分辨率专指数字录像设备回放出来的一帧图像能被人眼分辨出的

像素数。

3.5

信噪比signaltonoiseratio

参考视频的数字信号在压缩前的信号能量(通常取最大灰度级)与对其进行压

缩—解压后失真视频的数字信号的能量之比。

信噪比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255是最大灰度级,RMSE就是图像的平均平方(根)误差,即MSE的平

方根。

其中,f(i,j)和F(i,j)分别为解码图像和原始图像的像素的灰度值,MXN

为图像大小,i和j为像素在图像中的坐标。

注:模拟视频信号中,亮度信号幅度的标称值与随机杂波幅度的有效值之比,

用分贝(dB)数表示。

在信号处理、传输过程中,信噪比是指某一测量点的信号功率与噪声功率之比。

3.6

分辩力definition

对一帧等宽的黑白相间的线条之图像,分辨其黑白线条最小宽度的能力。

3.7

参考视频信号referencevideosignal

用于测评DVR视频质量的、内容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视频信号。它可以是原始

的具有5级图像质量水平的模拟视频信号,也可以是无压缩的在原始的具有5级图

像质量水平的模拟视频信号基础上按照标准方法量化的数字视频信号(视频PCM数

据流)。

3.8

失真视频distortionalvideosignal

输出视频

经DVR压缩—解压处理后的、相对于参考视频有失真的视频信号,指DVR输出

的视频信号。

3.9

图像的连续性videocontinuity

符合人眼视觉暂留特性的图像中活动内容的连贯性和流畅性。

3.10

帧率framerate

记录和回放的图像序列中每秒所包含的图像帧数。

3.11

压缩比compressionratio

数字信号压缩处理前后的数据量之比。

3.12

码流bitstream

比特流bitstream

二进制连续数据流。码流的大小用码率(比特率)来表示,它是指每秒钟通过指定端

口的二进制连续数据流的数量。

3.13

最大记录间隔maximuminterval

连续图像分段记录过程中,相邻两个记录之间允许的最大时间间隔。

3.14

总资源totalresource

单台DVR设备同时处理(采集、压缩、存储、监视等)多路视(音)频信号的能力,

通常用特定图像格式下每秒记录图像的总帧数来表示。

3.15

视音频同步synchronizationofvideoandaudio

回放时视频、音频信号的时间一致性,用同一视音频源的视频、音频信号间的

延迟时间来表示。

3.16

报警预录pre-recordingbeforealarm

记录响应报警事件发生前的视(音)频信号。

3.17

操作授权(口令)wordofcommand

可被设定的,用于鉴别登录用户,并防止非正常进入系统的一组特定的授权。

4产品分类、分级

4.1产品分类

数字录像设备,按其功能和用途分为基本型、专业型、综合型3类。

各类设备对应的必备功能和选用功能如下:

4.1.1I类基本型数字录像设备

采用数字压缩方式记录视(音)频信号,可直接替换模拟监控系统中的录像机。

除前端器材外,通常还需要与其他监控设备共同使用,方可构成监控系统。

必备功能:

a)记录、回放全双工;

b)报警联动;

c)图像检索;

d)权限管理;

e)数据保密;

f)日志功能;

g)迭加图像标识信息和时间。

选用功能:

a)视音频同步;

b)外围设备控制。

4.1.2Ⅱ类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

具有视(音)频切换器、多画面处理器及录像机的基本功能,可同时记录和回放多

路视(音)频信号,并能控制前段设备,可构成完整的监控系统。

必备功能:除具备4.1.1所有功能外,还应具有:

a)图像多画面显示;

b)视频入侵检测;

c)系统控制;

d)系统(故障)自检;

e)故障报警;

选用功能:

a)网路传输、分控与报警预录;

b)区域遮拦。

4.1.3Ⅲ类综合型数字录像设备

可同时记录、监视、回放多路视(音)频输出,通过报警联动接口、控制接口、

网络互联接口及网络分控装置,实现与前端设备、网络设备的联接,构成综合监控

系统。

必备功能:

a)大容量、多路输出的切换;

b)综合监控系统的管理。

选用功能:

a)带报警联动的电子地图显示和操作;

b)多个完整的监控系统的管理;

c)图像信息复制;

d)模拟视频输出。

4.2产品分级

数字录像设备,按其监视、回放的图像质量由低到高分为B、A两级。各级产

品相应的图像质量要求如下:

4.2.1B级

分辨率(像素)<704×576

信噪比≥28dB

监视水平分辨力≥270TVL

回放水平分辨力≥220TVL(不小于25帧/s)

4.2.2A级

分辨率(像素)≥704×576

信噪比≥35dB

监视水平分辨力≥400TVL

回放水平分辨力≥300TVL(不小于25帧/s)

5产品标记

数字录像设备按下述方式进行标记

6产品设计基本要求

6.1软件设计要求

6.1.1设备配置的软件应与其硬件资源相适应。除系统软件、部件驱动软件和

应用(管理)软件外,对同一系列产品的软件应遵循系列化、标准化、模块化、中文

化和兼容的原则。

6.1.2设备应配备满足功能需要的基本操作系统,并有明确的版权说明。具有

中文处理能力和自检能力。配置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种类、功能及使用范围,

应在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产品功能应与说明书相符合。

6.1.3设备的文档、中文信息处理(字符集、汉字字型、汉字输入法、汉字字库)

和软件备案号等应符合GB/T9813—2000中4.1.5、4.1.6、4.1.7的要求。

6.2硬件设计要求

6.2.1设备的硬件设计,应进行可靠性、维修性、易用性、软件兼容性、安全性

和电磁兼容性设计。如果设计系列化产品,应遵循系列化、标准化、模块化和兼容

的原则,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硬件系统和单元设计应留有适当的逻辑余地,

硬件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自检功能。

6.2.2硬件应具有可扩展性,特别是可扩充多媒体部件,并易于维修。其CPU

配置、总线速度、存储器、输入输出控制器、联动控制器、网络接口、配置的系统

软件等,应在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产品功能应与说明书相符合。

6.3产品外观和结构要求

6.3.1产品的外观和结构应符合GB/T9813—2000中4.3的要求。

6.3.2数字录像主机应有显示主机工作状态的灯光指示。

6.3.3数字录像主机机壳内应有接线座,外接引线须有数字或字符标识。交流

电源引入线,采用插头座或焊接(加防护隔离)形式。

6.4接口要求

6.4.1模拟视频接口

接插件:BNC、VGA;信号:全电视信号;输入/输出电平:1.0V(p—p),75

Ω;极性:正极性。

6.4.2模拟音频接口

接插件:BNC、RCA;输入电平:0dBm,±10dBm;高阻;输出电平:线路电

平。

6.4.3报警联动接口

输入为无源开路和/或闭路;输出为无源开路和/或闭路;采用继电器输出的,

其触点容量应不低于500mA。

6.4.4网络接口

应配有串口、USB、Ethernet等一种或多种标准网络或传输接口,并能实现单

向或双向数据传输。支持局域网和广域网连接。

7产品机电性能基本要求

7.1环境适应性要求

7.1.1数字录像设备的气候与机械环境适应性应满足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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