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718-2015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化学防治 蝇类

GB/T 31718-2015 Guidelines for integrated vector management—Chemical control—Fly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1718-201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6-02
实施日期
2016-0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病媒生物综合管理中蝇类化学防治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场所蝇类的预防和控制。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
起草人:
冷培恩、曾晓芃、赵彤言、徐仁权、刘洪霞、刘婷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1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1.020

C05O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31718—2015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化学防治蝇类

Guidelinesforintegratedvectormanagement—

Chemicalcontrol—Fly

2015-06-02发布2016-01-01实施

GB/T3171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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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吕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

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冷培恩、曾晓瓦、赵彤言、徐仁权、刘洪霞、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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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1718—2015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化学防治蝇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病媒生物综合管理中蝇类化学防治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场所蝇类的预防和控制。

2基本要求

2.1蝇类化学防治杀虫剂应为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用于蝇类防治的卫生杀虫剂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并且具备登记证的卫生杀虫剂。

2.2不应使用同一种杀虫剂同时处理蝇类孳生地和控制成蝇。

3技术要求

3.1幼虫防治

3.1.1喷洒法

3.1.1.1适用范围

适用于处理有蝇幼虫孳生的阳性孳生物以及不能及时处置的孳生物。

3.1.1.2杀虫剂

可用于常量喷洒的杀虫剂和剂量参见附录A。

3.1.1.3使用方法

喷洒化学杀虫剂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孳生物,采取不同的浓度和喷洒量。繁殖盛期每周喷洒2次,春

秋季每周1次,或根据孳生物被覆盖状况增加喷洒频次;喷洒时应使用常量或高容量喷雾器。

对于干燥、固体状孳生物喷洒药液量应能够湿润孳生物表面10cm〜15cm,—般喷洒量为0.5L/n?〜

5L/m2,使药剂能充分渗透到孳牛.物中的蝇幼虫活动处;对于液状孳牛物喷洒应适当提高浓度,减少喷

洒量。

3.1.2颗粒剂撒布法

3.1.2.1适用范围

适用于处理有蝇幼虫孳生的阳性液状孳生物如粪缸、肥料池以及难以及时处置的液状孳生物。

3.1.2.2杀虫剂

可用于直接撒布的颗粒杀虫剂和剂量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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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1718—2015

3.1.2.3使用方法

对液状蝇类孳生地,直接撒布灭蝇颗粒制剂,根据药物的作用期长短及孳生物被覆盖状况调整施药

频次。

3.2成蝇防治

3.2.1毒饵法

3.2.1.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室内外成蝇聚集处,如牲畜棚、奶牛场、农贸集市、食品加工厂、垃圾处置场等场所内或周

围灭蝇。

3.2.1.2杀虫剂

可用于灭蝇毒饵的杀虫剂参见附录B。灭蝇毒饵可以用杀虫剂与蔗糖、糖蜜、腐鱼等诱饵混匀后自

用,也直接使用商品毒饵。推荐使用剂量:干毒饵杀虫剂有效成分剂量为5g/kg~20g/kg,液体毒饵杀

虫剂有效成分剂量为1g/kg〜12.5g/kg和糖100g/kg,黏性涂刷毒饵含有杀虫剂有效成分剂量为

7g/kg〜125g/kg以及胶和糖。

3.2.1.3使用方法

颗粒毒饵置于容器中,6g/10m2~25g/10n?,每1〜2周补充或更换1次;液体毒饵置于盛器内,

200mL/10m2~400mL/10n?,每7d补充或更换1次;粘性涂刷毒饵用刷子在蝇类聚集处涂成点状

使用,每1个月补充1次;毒饵应布放在儿童和家畜不可触及的地方,并有警示标识。

3.2.2毒蝇绳法

3.2.2.1适用范围

适用于室内成蝇活动与栖息处灭蝇。

3.2.2.2杀虫剂

可用于浸泡毒蝇绳的杀虫剂有:甲基毗噁磷、甲基囉陀磷、二嗪磷、倍硫磷、马拉硫磷、残杀威、氯菊

酯、漠氧菊酯等;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化合物的推荐剂量为100g/L〜250g/L,拟除虫菊酯为0.5g/L~

10g/L将深色或红色的棉绳、麻绳、绒布条等绳索浸泡在杀虫剂药液中,待绳索吸足药液后,取岀晾干

后备用;在毒蝇绳制作过程中可加入5%〜10%红糖或其他引诱剂。

3.2.2.3使用方法

将毒蝇绳横拉或竖挂于多蝇场所得室内,每隔1个月更换1次。不应将毒蝇绳挂在食品容器和水

槽上方或动物可触及处。

3.2.3滞留喷洒法

3.2.3.1适用范围

适用于室内外成蝇栖息处灭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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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1718—2015

3.2.3.2杀虫剂

用于滞留喷洒的杀虫剂参见附录c用于滞留喷洒的剂型有:可湿性粉剂(WP)、悬浮剂(SC)和胶

悬剂(CS)等。

3.2.3.3使用方法

3.2.3.3.1根据滞留表面的吸水量调节杀虫剂的使用浓度,实施滞留喷洒宜用手持储压式或动力驱动

喷雾器,采用扇形喷头。

3.2.3.3.2滞留喷洒的受药面应为蝇类成虫栖息处,尤其是蝇类夜间停栖的屋顶、墙、梁、柱、杆等处。

3.2.3.3.3滞留喷洒的周期依据杀虫剂、剂量、处理表面、气候和当地蝇种的抗性而定。一般室外每

15d〜45d处理1次,室内2~3个月处理1次;或依据受药面强迫接触试验,试蝇死亡率小于70%作为

确定处理时间的依据。

3.2.3.3.4滞留喷洒易加速形成抗药性,不推荐大面积滞留喷洒和连续半年以上使用同一类杀虫剂滞

留喷洒。

3.2.3.3.5实施滞留喷洒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掩盖好食物、餐具、饮用水和水生生物,避免在食物操作台

上方施用。

3.2.4空间喷雾法

3.2.4.1适用范围

适用于快速杀灭室内、外的成蝇。空间喷雾包括超低容量喷雾和热烟雾喷雾,其特点是作用快、用

量少,无持效。

3.2.4.2杀虫剂

室内处理应使用低毒卫生杀虫剂;室外处理应使用中等毒至低毒卫生杀虫剂,推荐使用的空间喷雾

卫生杀虫剂参见附录D和附录E。

3.2.4.3使用方法

3.2.4.3.1室内用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喷雾;室外用背负式或车载超低容量喷雾器和热烟雾器喷雾。

3.2.4.3.2室外单位面积卫生杀虫剂的喷雾量由靶标剂量、人行或车行速度、气象条件和喷雾处理带的

宽度等确定,依次为超低容量0.5L/hm2〜2.0L/hm2,热烟雾10L/hm2〜50L/hm2o

3.2.4.3.3室外空间喷雾应在早上或傍晚进行。

3.2.4.3.4空间喷雾周期依据蝇密度监测结果而定,当蝇密度超过预定的控制指标或相应规定时,应采

取空间喷雾措施降低蝇密度。

3.2.4.3.5室内喷雾处理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掩盖或移出食物、餐貝、饮用水和水生生物;室外喷雾处

理时应保持无关人员和动物远离喷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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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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