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1220-2018 零售物流单元商品条码实施指南

SB/T 11220-2018 Retail logistics unit product barcode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

行业标准-商业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B/T 11220-2018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商业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20
实施日期
2019-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商务部
归口单位
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物流单元的代码编制与条码标识。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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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杜景荣、丁一、张楠、丁炜、邢延林、廖权虹、杨钧元、张艳芳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04

A24

备案号:64737-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1220—2018

零售物流单元商品条码实施指南

Barcodeforcommodityimplementationguidelineinretailinglogisticsunits

2018-06-20发布201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SB/T11220—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青

岛市标准化研究院、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景荣、丁一、张楠、丁炜、邢延林、廖权虹、杨钧元、张艳芳。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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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11220—2018

零售物流单元商品条码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流单元的代码结构、码制选择、放置位置和符号质量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流单元的代码编制与条码标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904-2008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的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12905条码术语

GB/T15425商品条码128条码

GB/T16986-2009商品条码应用标识符

GB/T18127-2009商品条码物流单元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18348商品条码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

3术语和定义

GB12904-2008、GB/T12905、GB/T18127-20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列出了GB12904-2008、GB/T18127-2009中的部分术语和定义。

3.1

物流单元logisticsunits

在供应链过程中为运输、仓储、配送等建立的包装单元。

[GB/T18127-2009,定义3.1]

3.2

标签文本text

物流单元标签中用文字表示的信息。

[GB/T18127-2009,定义3.2]

3.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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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11220—2018

商品条码barcodeforcommodity

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

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

[GB12904-2008,定义3.1]

4物流单元的代码结构和条码表示

4.1物流单元代码的结构

物流单元标识代码是标识物流单元身份的唯一代码,具有全球唯一性。物流单元标识

代码采用SSCC(SerialShippingContainerCode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表示,由扩展位、

厂商识别代码、系列号和校验码四个部分组成,是18位的数字代码,分为4种结构,见表

1。其中,扩展位由1位数字组成,取值0~9;厂商识别代码由7~10位数字组成;系列号

由9~6位数字组成;校验码为1位数字。

表1SSCC结构

结构种类扩展位厂商识别代码系列号校验码

结构一N1N2N3N4N5N6N7N8N9N10N11N12N13N14N15N16N17N18

结构二N1N2N3N4N5N6N7N8N9N10N11N12N13N14N15N16N17N18

结构三N1N2N3N4N5N6N7N8N9N10N11N12N13N14N15N16N17N18

结构四N1N2N3N4N5N6N7N8N9N10N11N12N13N14N15N16N17N18

SSCC的扩展位用于增加编码容量,由厂商自行编制。厂商识别代码的编制规则见GB

12904,由商品编码管理机构统一分配。系列号由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的厂商自行编制。校验

码根据SSCC的前17位数字计算得出,计算方法见附录A。

附加信息代码是标识物流单元相关信息[如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GTIN(GlobalTrade

ItemNumber全球贸易项目代码)、贸易与物流量度、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数量等信息]

的代码,由应用标识符AI(ApplicationIdentifier,应用标识符)和编码数据组成。如

果使用物流单元附加信息代码,则需与SSCC一并处理。常用的附加信息代码见表2,数据格

式应符合GB/T16986—2009的要求。

表2常用的附加信息代码结构

AI编码数据名称编码数据含义格式

02CONTENT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GTINn2+n14

a

33nn,34nn,35nn,36nnGROSSWEIGHT,LENGTH等物流量度n4+n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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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编码数据名称编码数据含义格式

37COUNT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数量n2+n„8

401CONSIGNMENT货物托运代码n3+an„30

402SHIPMENGTNO.装运标识代码n3+n17

403ROUTE路径代码n3+an„30

410SHIPTOLOC交货地全球位置码n3+n13

413SHIPFORLOC货物最终目的地全球位置码的标识符n3+n13

420SHIPTOPOST同一邮政区域内交货地的邮政编码n3+an„20

421SHIPTOPOST具有3位ISO国家(地区)代码的交货地n3+

邮政编码n3+an„9

a

见附录A。

4.2条码表示

4.2.1SSCC应与应用标识符AI(00)一起使用,采用GS1-128条码符号表示。

4.2.2附加信息代码应与相应的应用标识符AI一起使用,采用GS1-128条码符号表示。

4.2.3GS1-128条码符号应符合GB/T15425的要求。

4.2.4应用标识符应符合GB/T16986-2009的要求。

5物流单元标签

5.1标签格式

5.1.1标签构成

5.1.1.1一个完整的物流单元标签包括3个标签区段,且从上到下的顺序通常为:承运商

区段、客户区段和供应商区段。每个区段均采用两种基本形式表示一类信息的组合。标签文

本内容位于标签区段的上方,条码符号位于标签区段的下方。其中,SSCC条码符号应位于

标签的最下端。标签实例见附录B。

5.1.1.2SSCC是所有物流单元标签的必备项,其他信息应根据需要配合应用标识符AI使

用。物流单元常见的应用标识符参见附录C

5.1.2承运商区段

5.1.2.1承运商区段通常应包含装货时已确定的信息,如货地邮政编码、托运代码、承运

商特定路线和装卸信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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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标签实例见附录B。

5.1.3客户区段

客户区段通常包含供应商在订货和订单处理时已确定的信息,主要包括到货地点、购货

订单代码、客户特定路线和货物的装卸信息。

5.1.4供应商区段

5.1.4.1供应商区段通常应包含包装时供应商已确定的信息。

5.1.4.2SSCC是物流单元应有的唯一的标识代码。

5.1.4.3标签实例见附录B。

5.2标签尺寸

5.2.1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105mmx148mm(A6规格)或148mmx210mm(A5规格)

两种尺寸。

5.2.2当只有SSCC或者SSCC和其他少量数据时,可选择105mmx148mm。

6技术要求

6.1条码符号

6.1.1基本要求

应符合GB/T15425的规定。

6.1.2尺寸要求

X尺寸最小为0.495mm,最大为1.016mm。在指定范围内选择的X尺寸越大,扫描可靠性

越高;条码符号的高度应大于等于32mm。

6.1.3条码符号在标签上的位置

条码符号的条与空应垂直于物流单元的底面。在任何情况下,SSCC条码符号都应位于

标签的最下端。

供人识读字符可以放在条码符号的上部或下部,包括应用标识符、数据内容、校验位,

但不包括特殊符号字符或符号校验字符的表示。应用标识符应通过圆括号与数据内容区分开

来。供人识读字符的高度不小于3mm,并且清晰易读,位于条码符号的下端。

6.1.4检测和质量评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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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的符号等级不得低于1.5/10/670,条码符号的检测和质量评价见GB/T18348。

6.2标签的文本

6.2.1文字与标记

标签的文字与标记包括但不限于发货人、收货人名字和地址,公司的标志等。标签文本

要清晰易读,字符高度不小于3mm。

6.2.2人工识读的数据

人工识读的数据由数据名称和数据内容组成,内容与条码表示的单元数据串一致,数据

内容字符高度不小于7mm。

7物流单元标签的位置

7.1物流单元条码符号的放置

7.1.1符号位置

每个完整的物流单元上至少应有一个印有条码符号的物流标签。物流标签宜放置在物流

单元的直立面上。推荐在一个物流单元上使用两个相同的物流标签,放置在相邻的两个面上,

短的面右边和长的面右边各放一个,见图1。

7.1.2符号方向

条码符号应横向放置,使条码符号的条垂直于所在直立面的下边缘。

7.1.3条码符号放置

7.1.3.1托盘包装

条码符号的下边缘宜处在单元底部以上400mm~800mm的高度(h)范围内,对于高度小

于400mm的托盘包装,条码符号宜放置在单元底部以上尽可能高的位置;条码符号(包括空

白区)到单元直立边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在托盘包装上放置条码符号的示例见图2。

7.1.3.2箱包装

条码符号的下边缘宜在单元底部以上32mm处,条码符号(包括空白区)到单元直立边的

间距应不小于19mm,见图3a)。

包装上已使用EAN-13、UPC-A、ITF-14或UCC/EAN-128等标识贸易项目的条码符号,印

有条码符号的物流标签应贴在上述条码符号的旁边,不能覆盖已有的条码符号;物流标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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