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632-2023 生物滞留设施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标准

DB32/T 4632-2023 Biological retention facility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and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tandards

江苏省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4632-2023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18
实施日期
2024-06-18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归口单位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物滞留设施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的基本规定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物滞留设施的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中心、昆山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南京洞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朱建国、冯博、孔赟、李澄、周侗、陈天放、范晓玲、杨建、姚健、黄咏洲、席佳丽、李兰娟、郭海星、梁彬
出版信息:
页数:28页 | 字数:3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1.040.93

CCSP40/44

!7,



DB32/T4632—2023

生物滞留设施施工、验收及

运行维护标准

Standardforconstruction,acceptance,operationand

maintenanceofbioretentionfacility

2023-12-18发布2024-06-18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DB32/T4632—2023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3

5施工…………………………3

5.1一般规定………………3

5.2放线测量………………5

5.3土方工程………………5

5.4溢流设施………………5

5.5防渗层…………………6

5.6排水层…………………6

5.7过渡层…………………7

5.8换填土层………………7

5.9覆盖层…………………7

5.10其他附属设施…………………………7

5.11绿化工程………………7

6验收…………………………8

6.1一般规定………………8

6.2主控项目………………9

6.3一般项目………………9

6.4验收程序和组织………………………11

7运行维护……………………11

7.1一般规定………………11

7.2日常维护………………12

7.3功能性维护……………12

7.4应急维护………………12

附录A(规范性)生物滞留设施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对照表………………14

附录B(资料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5

附录C(资料性)生物滞留设施巡查记录…………………18

附录D(资料性)生物滞留设施检查与维护记录…………19

附录E(资料性)生物滞留设施检查与维护记录…………20

参考文献………………………22

DB32/T463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中心、昆山市海绵

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南京洞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建国、冯博、孔赟、李澄、周侗、陈天放、范晓玲、杨建、姚健、黄咏洲、席佳丽、

李兰娟、郭海星、梁彬。

DB32/T4632—2023

生物滞留设施施工、验收及

运行维护标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物滞留设施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的基本规定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物滞留设施的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12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CJ/T340绿化种植土壤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facility

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生物滞留池结构自上而下一般包括覆盖

层、换填土层、过渡层、排水层和防渗层等,典型平面及结构详见图1。

a)生物滞留设施典型平面图

图1生物滞留池典型平面及结构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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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生物滞留设施典型结构图(1-1剖面图)

图1生物滞留池典型平面及结构详图(续)

3.2

排空时间evacuationtime

生物滞留设施蓄水层蓄满的雨水全部入渗或通过底部盲管收集排出所需时间。

3.3

饱和渗透系数saturatedpermeabilitycoefficient

土壤饱和条件下单位水力坡度、单位时间通过单位面积土壤截面的水量,表征设施透水性能的指标。

3.4

完成面completionlayer

生物滞留设施建设完毕后,换填土层顶面(若有覆盖层则为覆盖层顶面)所对应的面层。

3.5

检查竖管inspectionstandpipe

设置于排水盲管起端,用于生物滞留设施检查、检修以及通气的管道。

3.6

日常维护routinemaintenance

对生物滞留设施常态化的清理、清扫等维护行为。

注:包括垃圾清运、淤泥清理、植被修剪等。

3.7

功能性维护functionalmaintenance

生物滞留设施、构件等损坏或丧失功能后进行局部、整体的维修或更换。

3.8

生物滞留设施模块bioretentionsystemmodule

集排水层、过渡层、换填土层、溢流设施、过滤介质等于一体,实现生物滞留设施功能的模块化预制

构件。

4基本规定

4.1生物滞留设施的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应遵循安全有效、因地制宜、绿色低碳、技术先进、环境协调

的原则。

4.2生物滞留设施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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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的安全环保要求,并采取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

4.3生物滞留设施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变更设计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4.4生物滞留设施所需主要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等应进行现场验收,规格、型号及性能应符合国

家及江苏省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4.5生物滞留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应随建设工程项目同步移交相关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文

件和技术资料按程序归档。

4.6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维护制度,对维护人员档案和培训记录、生物滞留设施巡视及维护记录及时

存档。

4.7生物滞留设施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参与方应加强各环节的教育和培训。

5施工

5.1一般规定

5.1.1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进行现场交底。施工单位应熟悉

设计图纸,掌握生物滞留设施系统构造的设计要素,充分了解、准确把握设计意图,并认真核对设计图纸,

对图纸中存在的疑问、差错,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

方签证后实施。

5.1.2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并按程序报建设方和监理方。

5.1.3生物滞留设施的施工,如周边绿地种植、道路面层等,宜在其汇水面施工完成后进行。

5.1.4生物滞留设施的施工工序应结合防渗材料连接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工序存在交叉时应做好施工

组织。生物滞留设施的一般施工工序包括场地竖向标高确认、汇水范围核实和竖向衔接校核、放样测量、

基坑开挖、溢流设施建设、防渗层铺设、排水层铺设、过渡层铺设、换填土层铺设、附属设施建设、绿化植物

栽植等,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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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生物滞留设施一般施工工序示意图

5.1.5施工现场的换填土层介质材料、排水层材料、防渗材料、管材等工程材料应分类摆放,并应做好

遮盖。

5.1.6生物滞留设施施工现场应做好水土保持和保护措施,不应对既有管网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1.7生物滞留设施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成品保护。

5.1.8为缩短工期,在经过场地条件、施工工期等各方面的综合比较之后,可选用生物滞留设施模块替代

传统生物滞留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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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放线测量

5.2.1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总平面图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坐标控制点及高程控制点,建立工

程测量控制网。

5.2.2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可采用建筑方格网测量、卫星定位测量、三角形网测量、导线测量和建筑基线测

量等方法。测量区内已建有高程控制网时,可沿用原有的高程系统。生物滞留设施施工高程系统与邻近

衔接关联工程的高程系统不一致时,应给出与其他高程系统的转换关系。

5.2.3平面位置放样过程中误差不应大于50mm,高程放样过程中误差不应大于5mm。施工完成后,

采用与放样相同的方法对设施平面与竖向进行测量检核,平面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0mm,高程偏差不

应大于10mm。

5.2.4宜采用建筑方格网方式确定设施平面,生物滞留设施位置、面积、形状及进水口、预处理设施、溢流

排水口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5.2.5生物滞留设施应设置在汇水面内最低处。施工时应注意场地和生物滞留设施的竖向衔接,应按照

施工图设计文件核算生物滞留设施的开挖深度,结合场地竖向,核对坑底标高、完成面标高、溢流口标高,

在竖向上能否与汇水面内的道路、铺装、绿地及管道顺利衔接。

5.2.6自然缓坡型生物滞留设施应按照施工图采用三线放样法,三线从外到内分别为场地与生物滞留设

施衔接线、生物滞留设施完成面线、开挖面底部线。

5.2.7生物滞留设施放样应校核避让已建或拟建管线,避免燃气、电力等管线直接穿越,防止开挖对管线

的破坏。

5.3土方工程

5.3.1基坑开挖时,应以生物滞留设施完成面线为基准进行开挖,开挖方式可采用机械开挖与人工开挖

相结合,并采用人工修整方式与周边场地顺接,不应随意弃土。

5.3.2在地下空间顶板上方进行基坑开挖时,不应破坏顶板结构。存在结构反梁设计时,应保证结构安

全和排水通畅。

5.3.3生物滞留设施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开挖土方,避免土方坍塌对生物滞留设施深度、性能造

成的影响。当无法及时清理土方时,生物滞留设施四周及预留进水口应设置临时挡水坝(袋)等,防止水

土流失。

5.3.4生物滞留设施底部素土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底夯实。基底夯实后应进行深度测量,满足排水

层、过渡层、换填土层、滞留高度、超高高度及周边汇水要求。

5.3.5基坑底部、边坡坡面应平整、密实、无松土,无明显凹凸不平,不应有石头砖块、树根、杂草、淤泥等

杂物,及时排除雨水。

5.3.6宜采用自然缓坡方式处理生物滞留设施与周边场地衔接问题。当场地条件受限时,可采用直壁式

生物滞留设施,直壁护坡方式可采用钢板、石笼、杉木桩、草石隔离带、混凝土挡墙等。

5.4溢流设施

5.4.1宜先采用钢筋混凝土砌筑型、混凝土模块拼装式、砖砌溢流井(口),施工方法按照GB50268的要

求开展。当溢流量满足设计要求时,也可采用竖向管道替代溢流井(口)。

5.4.2应校核溢流设施与设施进水口平面位置,溢流口不宜靠近进水口。

5.4.3排水盲管和溢流设施出流管宜采用管顶平接或水面平接方式,以保障排水顺畅。

5.4.4应校核溢流设施溢流面(即井座顶面)标高,满足滞留和超高高度要求,保障设施蓄水功能和雨水

安全排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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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溢流设施井盖可采用棱台型或穹型等立面式井盖,应满足汇水范围内设计的降雨排放要求,并具

备一定防堵塞功能。

5.4.6应合理选择溢流设施形式,采取卵石遮盖、植物遮挡、着色等措施,溢流设施与生物滞留设施、周边

景观应协调。

5.5防渗层

5.5.1当生物滞留设施基坑底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水位或岩石层小于1m或设施距离建构筑物基础

小于3m时,应在生物滞留设施底部及周边设置防渗设施;生物滞留设施靠近路基部分应进行防渗处理,

防止对道路路基稳定性造成影响。当生物滞留设施位于地下空间上方,宜在生物滞留设施底部及周边设

置防渗设施。

5.5.2防渗材料选择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时,可采用HDPE膜、无纺土工布等材质,HDPE膜

膜厚度不宜小于0.5mm,无纺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600g/m2,在0.3MPa水压下30min以上不漏水。

5.5.3防渗材料应无破损、褶皱、漏接,防渗材料底部不应有石块、土块等坚硬凸起物。

5.5.4防渗材料坡顶应进行锚固处理,防渗材料应埋入锚固沟内,沟深不小于300mm。

5.5.5防渗材料拼接方式可采用焊接或缝接等方式。HDPE膜应采用热熔焊接,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无纺土工布应采用双缝缝合连接,搭接宽度不应小于75mm。

5.5.6防渗材料连接应合理选择铺设方向,减少接缝受力,应从顶部向底部一次展开到位,铺设幅度不宜

过紧,应留有抵抗热胀冷缩、土壤介质回填等产生拉伸变化的余地。

5.5.7防渗材料在边坡上的铺设方向应与坡面一致,在坡面上宜整卷铺设,不宜有水平接缝。

5.6排水层

5.6.1排水层可采用碎石或砾石,碎(砾)石粒径应均匀,碎(砾)石粒径10mm~20mm,最小粒径不应小

于排水盲管开孔孔径,碎(砾)石不应从排水盲管开孔漏失和堵塞排水盲管。

5.6.2铺设前应清洗排水层碎(砾)石,防止二次污染和杂质堵塞排水盲管,清洗污废水不应直排雨水

管道。

5.6.3排水层应分层铺设,铺设厚度宜为200mm~300mm。铺设分为两步,第一步铺设厚度达50mm~

100mm时,应进行压实、整平、找坡,同步安装排水盲管及检查竖管连接管;第二步,继续铺设碎(砾)石,

直至排水碎(砾)石达到设计深度并完全覆盖排水盲管。

5.6.4排水盲管可采用PVC/UPVC管、PE管、PPR管、HDPE双壁波纹管等,不应采用柔性透水管,管

材环刚度不应小于4kN/m2,盲管壁厚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排水盲管开孔率应控制在1%~3%之间,

开孔孔径宜控制在4mm~8mm,开孔间距均匀。

5.6.5排水盲管敷设宜采用“丰字管”形式,并合理确定盲管间距,满足收水能力要求。主管管径不宜小

于DN150mm,支管管径不宜小于DN100mm。排水盲管铺设坡度不宜小于5‰,可采用木楔固定法对

排水盲管找坡。

5.6.6生物滞留设施应设置与排水盲管联通的检查竖管,并符合下列要求:

a)每个生物滞留设施设置的检查竖管数量不超过2个;

b)检查竖管应设置在排水盲管主管远离溢流检查井的一端,并通过90°弯头与排水盲管主管连接;

c)检查竖管设置应高于生物滞留设施超高层,并根据植物高度进行调整;

d)检查竖管应进行防护遮挡,既要保证通风,又要防止杂物掉入,可采用伞型防护罩。

5.6.7检查竖管连接管应采用防光降解、热氧老化管材,可采用PVC/UPVC、PE等管材,管径可与排水

盲管主管管径一致或大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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