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 8123-2001 木质渔船玻璃钢被覆施工工艺要求
SC/T 8123-2001 Procedures requirements for construction of fiberglass reinforced plastics coated wooden fishing vessel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1年06月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上海水产大学
- 起草人:
- 蔡学廉、伍稷芳、姚树镇、岳晓华
- 出版信息:
- 页数:8页 | 字数:7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SC/T8123-2001
前言
玻璃钢被覆木质渔船是采用不饱和聚醋树脂为基体材料,以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为增强材料,手糊工
艺被搜于木质船体外壳。
为了提高木质渔船性能,节约维修用木材,延长木质渔船寿命,在调查研究国内外玻璃钢被覆技术
和使用效果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以指导木质渔船玻璃钢被覆施工。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水产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学廉、伍翟芳、姚树镇、岳晓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木质渔船玻璃钢被筱施工工艺要求SC/T8123一2001
Proceduresrequirementsforconstructionoffiberglass
reinforcedplasticscoatedwoodenfishingvessel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被覆木质渔船的原材料、施工工艺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木质渔船被覆玻璃钢施工。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C/T8063-2001玻璃钢渔船用不饱和聚酣树脂和玻璃纤维制品
3木质渔般玻劝钥被,的鑫本条件
31尚未到更新年限。
23旧船体构件损坏或腐烂的部位换新,特别是肋骨、外板等。
33.船休外表面干燥。
4车间、设备条件
4.1船体被硬车间应经中国渔船检验机构认可。
4.2室内温度应保持1090-32℃之间,相对湿度不大于85%.
4.3应有较宽敞的施工场地和必要的起重设备,车间内保持清洁,并按实际要求设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裁剪、树脂调合和施工工具的清洗场所。
4.4要有良好的采光,但应避免阳光直射在制品上。照明灯离制品的距离以不对树脂固化造成不良影
响为宜。
4.5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设备,在施工中应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和粉尘。
4.6应设有保管树脂、引发剂、促进剂和玻璃纤维等原材料的库房。为防止材质发生变化,储存环境条
件应符合生产厂家的要求。
4.7施工场所应严禁烟火,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张贴严“禁烟火”的标志.
4.8车间内应设有淋浴和急救防护药品。
5原材料
被1K的原材料包括不饱和聚醋树脂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填料,以及相应的辅助材料,不饱和聚醋树
脂和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应选用经国家船检部门认可的品种和型号。具体参照SC/T80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1一06-01批准2001一10一01WA
SC/T8123一2001
6玻劝钢被砚施工工艺
根据木质渔船的具体情况进行工艺设计,并制定出具体的工艺文件,内容包括:原材料选用、铺层设
计、节点及加强部位的设计、工艺流程图、操作技术指导性说明及安全防护措施等。
玻璃钢被覆的主要工序有上排布墩、表面清理及修整、捻缝(嵌缝)、层敷、表面处理、下水等。在层擞
时,尽可能采取俯式作业。
6.1上排布墩
布墩应牢固。墩头应布在船体强力构件上。在采用仰式作业时,船底的高度离地面应在850mm以
上,墩与墩之间距离不应妨碍该底部施工人员同时工作所需的空间。
6.2表面清理及修整
旧木质渔船的船壳外表面上的油漆、油灰、裂纹、折角、孔穴及水分等都须进行彻底处理。
6.2门表面处理可用砂轮或砂皮打磨等方法,除去船板上杂质,并使表面呈一定糙度。
6.2.2板缝和螺孔穴中的表层桐油灰应铲去,直至露出麻丝为止。应去掉发黑、腐烂麻丝,并将接缝清
理干净。
6-2.3船壳板拐角处尖折角,应修整成圆角,圆角的半径不小于6mm.
6.2.4木材的干操方法:可以用自然方法和人工方法。人工方法用冲灯烘烤去除水分,亦可烧除船壳板
表面的油漆和渗入木材中的抽分。
6.3捻缝的操作
船壳板、甲板和所要求被覆的水密舱壁、上层甲板等各构件之间的纵向或横向板缝以及所有的钉、
螺栓穴都应用纤维腻子捻缝并抹平,使船体外表平整光顺。
6-3.1船体各构件的裂纹,凡宽度超过10二,均应捻缝修补。构件局部有腐烂、蛀蚀或其他缺陷时,
应先铲除并修整后,再进行捻缝。对板缝的要求,即相邻两板的沿口要铲成坡口状,并使缝口呈外宽内窄
的v“"形。缝口过大时,在捻缝后可用杉木条制成v“”形嵌人缝内,并用工具修平。
6.3.2捻缝的操作。在板缝清理干净后,嵌人纤维腻子,嵌至离板口5mm左右,外层用聚酷树脂腻子
抹平。固化后,有凹凸不平及尖角等应修平。
6.3.3腻子的制作
6.3.3门聚醋腻子的制作:用聚醋树脂加滑石粉、碳酸钙或石英粉等粉状填料调制。树脂与填料重量配
比为1‘1-2,用调整配比来控制软硬程度。
6.3.3.2纤维腻子的制作:在聚醋腻子中加短切玻璃纤维而成,短切玻璃纤维长为6^-12mm,其含量
约为15%"20%.
6.4层敷
6.4.1根据被覆工艺要求,将剪裁好的毡、布分别依次编号并烘干后,按工艺顺序堆放整齐,严禁受潮、
污染。在裁料时,纵横向不能取得太大。
6.4.2根据环境温度和湿度做凝胶小样试验,决定树脂、引发剂和促进剂的配比。调配不饱和聚醋树脂
时,促进剂、引发剂应分别加人,并分别搅拌均匀。根据环境温度和湿度的变化和施工进程,采用少量多
次的原则进行配制,控制好凝胶时间。
6.4.3层敷时,先在船体表面涂刷一层不饱和聚醋树脂(在木材拼缝嵌补前也应刷一层)。然后,铺上一
层玻璃纤维毡或方格布。用滚轮等工具将其贴实压平,使树脂浸透纤维,不足时再补加,并排除气泡。接
着再涂上树脂并铺一层毡或布,再次浸透压平并赶除气泡。按设计顺序,分次或连续作业直至全部完成。
玻璃布与树脂的重量比例为111-1.2;玻璃纤维毡与树脂的重量比例为1=2-2.5掌握的原则是中
间层在浸透的前提下树脂含量可较少,表面层树脂含量应较多。
在层敷最后的2--3层中,可在树脂里加上与表面颜色一致的色浆(颜料糊)。
被敷层可采用1^-2层短切纤维毡。如用两层,最好在与船体木板接触的第一层和外表层各用一层
SC/T8123一2001
毡。如只用一层,则可放在外表层。被敷厚度应不小于2.smm.
6.4.4在玻璃纤维材料铺展时,不应产生折皱和松弛等现象。每层材料接缝要相互错开,距离不少于
200mm.搭接宽度不少于50mm,
6.月.5在船体易磨损处应予增厚,还可在树脂中加人金刚砂粉、石英粉等耐磨填料,必要时也可考虑装
设防磨钢板。船舷最容易碰撞和磨损,须另装设护舷材料。
6.4.6为防止被被层与木材脱离分层,应在被覆层加钉。钉可用4^-6cm的水泥钉或不锈钢钉,不可用
铜钉。船体被夜层大面积处加钉的间距约300mm左右,应在层数的最后两层前加一次。在被援层的周
边处,应是每两层加一次钉,其间距约为50mm,最外一层不加钉。
6.4.7当天内不能结束层敷,须在次日继续作业时,应先检查质量状况,并作必要的修整,然后再继续
层敷。在撤换布墩时,应补好该部位的敷层。
6.5节点处理
6-5门甲板与舷侧板
甲板与内侧外板的结合处极易渗漏,在层敷时应重点处理。应在转角处多加几层,每隔两层要加钉。
舷侧板处的敷层要高出甲板至少150mm以上。
6.5.2舷侧析材
被覆处理办法有两种方式。方式一:舷侧拓材不被覆,被覆层只至其下板缝处lomm左右,每枷两
层后应加钉,钉距不大于100mm。被覆层要内缩约10mm。方式二:舷侧析材全部包覆,被覆层外需加
防磨材。对需要提高船体的强度时,可采用此方式。
6.5.3龙骨与船底板、般龙骨的处理
在设计时,从船底板层敷至龙骨底面的距离应不少于50二。般龙骨也可用此方法处理。
6.54易损处的保护
对不同作业方式的易损处,可采用加装防磨钢板的措施。
6.6表面处理
表面处理主要工序是刷调色胶衣、着色树脂或树脂类油漆,颜色根据船方的要求进行调配,水线以
下部位可以磨毛后刷上船底防污漆,以阻止寄生物的生长.
6了检验
在层敷时,应有专门的检验人员负责检查,检查敷层的数量和质量,即从原料到各道工序均应仔细
核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被覆的工艺过程均符合工艺设计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
固化后检验时,发现缺胶要及时补齐。有气泡及层间粘结不良时,应铲去或磨平,再补上。表面如有
裸露的毛刺等.应铲修平整。
6.8下水
在常温下(环境温度is℃以上),经一周时间充分固化后再下水使用。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DB33/T 235-1999 供港瘦肉型活大猪 1999-03-06
- DB33/T 236.2-1999 平阳早香茶 第2部分:短穗扦插技术 1999-04-10
- DB33/T 236.5-1999 平阳早香茶 第5部分:商品茶 1999-04-10
- DB33/T 236.4-1999 平阳早香茶 第4部分:鲜叶与加工技术 1999-04-10
- DB33/ 240.2-1999 新安江草莓 第2部分:莓苗 1999-06-01
- DB33/T 234-1999 生鲜牛乳分等分级 1999-03-06
- DB33/T 236.3-1999 平阳早香茶 第3部分:栽培技术 1999-04-10
- DB33/ 236.1-1999 平阳早香茶 第1部分:苗木 1999-04-10
- DB33/T 240.3-1999 新安江草莓 第3部分:栽培技术 1999-06-01
- DB33/T 240.1-1999 新安江草莓 第1部分:商品果 1999-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