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8/T 191.1-2023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工作规范 第1部分:场所建设及管理

DB3208/T 191.1-2023 Work Standard for Grassroots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Sub-Bureau - Part 1: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Sites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8/T 191.1-2023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07
实施日期
2023-12-15
发布单位/组织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淮安市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淮安市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CCSA00

3208

淮安市地方标准

DB3208/T191.1—2023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工作规范

第1部分:场所建设及管理

Specificationofmarketsupervisionadministrationstation——

Part1: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ofservicesite

2023-12-07发布2023-12-15实施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8/T191.1—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1

5选址和设计..........................................................................1

6用房................................................................................2

7标识标志............................................................................3

8设施设备及用品......................................................................4

9场所管理............................................................................4

附录A(规范性)用房设置...............................................................6

附录B(规范性)设施设备及用品配置.....................................................8

参考文献..............................................................................12

I

DB3208/T191.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DB3208/T191《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工作规范》的第1部分。DB3208/T191已经发布了

以下部分:

——第1部分:场所建设及管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淮安市金湖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淮安市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肖凡、顾宏强、姜峰、朱峰、王艳、张书。

II

DB3208/T191.1—2023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工作规范第1部分:场所建设及管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以下简称“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建设的总体要求、选址和

设计、用房、标识标志、设施设备及用品、场所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基层分局的场所建设及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10001.1公用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T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及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5019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建标169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4.1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建筑安全、采光、防火、防震、节能和环保等要求。

4.2场所应满足日常办公、监督执法、服务经营主体和群众的要求。

4.3应具备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

4.4场所布置应庄重、整洁、简约。

5选址和设计

5.1宜选择在工程地质条件稳定、不受洪涝灾害威胁、通风及采光良好的地段。

5.2宜选择地理位置明显、交通便利、公共设施完善、便于服务对象办事的地点。

5.3建筑主色调宜为白色、金色、藏青色为主的色彩体系,同一区域内应色调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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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8/T191.1—2023

5.4建筑主要出入口至机动车道路之间应留有满足安全疏散需求的缓冲空间,应确保防火间距、消防

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完备,符合GB50016的要求。

5.5建筑主要出入口、门厅、楼梯、坡道、电梯、卫生间等应符合GB55019中的无障碍设计要求。

5.6建筑设计宜与室内装修设计协调,装修标准应符合建标169有关规定,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

室内装修材料的选择应符合GB50222的要求。

5.7办公用房应预留满足办公需求的电话线、网线接口。

5.8会议室应预留远程视频会议的数据线接口、投影仪接口。

5.9问询室、调解室应预留视频线接口。

5.10选址地或附近宜配有满足需求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应设置集中充电

装置。

5.11应设置宣传区域,用于开展党建品牌和市场监管文化等宣传。

6用房

6.1应设置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其他用房,各功能用房配置要求及用途见附录A。

6.2办公用房的使用应符合建标169和地方相关政策要求。办公用房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办公室;

——服务用房;

——设备用房;

——附属用房。

6.3业务用房面积应根据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核定的编制人数与辖区经营主体、人口、经济发展状况等

因素合理分配空间。业务用房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综合服务大厅;

——执法问询室;

——执法装备库;

——调解室;

——罚没物品库;

——党建活动室;

——快速检测室;

——更衣室;

——其他业务用房。

6.4其他用房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临时休息室;

——淋浴室;

——活动室等。

6.5综合服务大厅按功能应划分总服务台、窗口服务区、便民服务区、智能服务区等区域,根据实际

需要可增设后台工作区,各功能区域设置及要求见表1。

表1综合服务大厅区域设置及要求

是否必

区域类型要求

须配置

总服务台宜满足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引导、投诉处理、失物认领等服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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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8/T191.1—2023

表1综合服务大厅区域设置及要求(续)

是否必

区域类型要求

须配置

应设置窗口接待区和窗口等待区,窗口接待柜台应满足工作人员直接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的

需要;窗口等待区宜就近设置在接待区旁边,便于服务对象快速到达办事窗口

窗口服务区

应在醒目位置公开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以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宜设置1个机动服务窗口和1个低位服务窗口

应设置等待、休息区域,满足开展便民服务、摆放便民用品、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政策宣传等

便民服务区

需要

宜具备自助取号、自助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即时打印等自助服务功能

智能服务区

宜相对集中,满足对窗口服务业务支持、存放短期工作资料等需要

后台工作区△

根据需要设置接待室,接待室宜具备会议研讨、观看影像等功能

注:为应设置,△为宜设置。

6.6依据力求节约、讲究效益的原则,可结合实际工作增设其他功能用房或对有关功能用房适当归并。

7标识标志

7.1基本要求

7.1.1标识标志应规范、统一,视觉效果鲜明,凸显市场监管特色。

7.1.2标识标志设置应准确无误,具有一致性、连续性和显著性。

7.1.3标识标志应清晰、无污迹、无脱落、无褪色。

7.2外观形象标识

7.2.1外观形象标识包括必要标识和可选标识。

7.2.2必要标识包括形象标牌(门头)、单位挂牌、工作时间牌、信息铭牌等。应在门头悬挂形象标

牌,在入口处立体墙面悬挂印有基层市场监管分局规范全程的牌匾,使用统一的工作时间牌、信息铭牌

等。

7.2.3可选标识包括指示牌、防撞贴、标识贴、户外指示牌、电子屏(跑马屏)等。

7.2.4外观形象标识的信息要素、标识尺寸、字体样式、大小、颜色等内容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标

识使用规范》。

7.3办公环境标识

7.3.1大厅背景墙、会议室背景墙、附壁导视牌等应使用带有“市场监督管理”中英文字样的统一标

识,详细信息要素、尺寸大小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标识使用规范》。

7.3.2综合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标识设置要求如下:

a)服务窗口正上方应采用电子屏幕等方式显示窗口编号、主要业务、当前办理顺序等;

b)窗口接待柜台应摆放服务工作牌,标明窗口工作人员照片、姓名和工号;

c)窗口接待柜台应摆放暂时离开牌,满足工作人员短时间离开柜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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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办公室门口应设置人员去向牌,标明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去向信息,去向信息包括“在

岗”“开会”“外出”“出差”“休假”等类别。

7.3.4会议室、问询室、调解室等功能用房应标明门牌号、功能用房信息,设置使用状态牌。

7.3.5宜在适当位置设立区域办公平面图,在每层电梯口或楼梯口设置楼层索引牌,标明楼层房间信

息,方便服务对象识别。

7.4设备标识

7.4.1各类设备应有标识牌,标明设备名称、编号、科室、管理责任人。

7.4.2执法执勤车辆应使用规范的徽章、图形和文字喷涂标识,具体喷涂样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a)车体徽章、车体图形、文字样式及比例关系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标识使用规范》;

b)公配轿车、皮卡车、SUV、面包车、中型客车、电瓶车、自行车等不同车型的喷涂样式见《市

场监督管理系统标识使用规范》;

c)根据车型不同,车体徽章、车体图形、文字标识等喷涂样式可按比例缩放。

7.5相关用品标识

名片、信纸、信封、资料袋、笔记本、胸牌、桌牌等用品应带有“市场监督管理”中英文字样,制

作材质、尺寸、字体颜色及大小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标识使用规范》。

7.6公共信息标识

7.6.1导向标志设置应符合GB/T15566.1的要求,标志样式应符合GB/T10001.1的要求。

7.6.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应符合GB15630的要求,消防安全标志样式应符合GB13495的要求。

7.6.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应符合GB2894的要求,服务大厅入口应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8设施设备及用品

设施设备及用品按功能分为办公、执法、安全及控制、便民服务、党建设施设备及用品,具体配备

内容及数量见附录B。

9场所管理要求

9.1桌椅

同一区域内办公桌、椅的规格、颜色应一致,表面整洁。

9.2柜台、抽屉、储物格

同一区域内柜台、抽屉、储物格内物品应分类放置、摆放整洁有序,内部分类标志清楚,外部颜色、

规格统一。

9.3电脑

9.3.1综合服务大厅电脑显示屏尺寸应一致。

9.3.2综合服务大厅电脑桌面背景应一致,凸显市场监管特点,桌面图标大小统一,不应出现与工作

无关的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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