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410-2014 政府绩效管理规范

DB35/T 1410-2014 Government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tandards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410-2014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03-04
实施日期
2014-06-05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监察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绩效管理规范的基本原则、绩效管理机构与人员、绩效管理过程、目标制定、过程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与改进提升。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中央驻闽机构、公共服务企事业、乡镇(街道)等单位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陈善光、孙明忠、张才毕、谌庆福、连环星、郑明艳、王彬彬、林日辉、吴婷婷、陈国正、叶明云、梁静、王海瀛
出版信息:
页数:2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A02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410—2014

政府绩效管理规范

Guidelineonperformancemanagementofgovernment

2014-03-04发布2014-06-05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5/T1410—201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术语和定义........................................................................1

3基本原则..........................................................................2

4绩效管理机构与人员................................................................2

4.1绩效管理机构与职责............................................................2

4.2绩效管理人员配置与要求........................................................3

5绩效管理过程......................................................................3

6目标制定..........................................................................3

6.1绩效目标构成..................................................................3

6.2绩效目标制定程序..............................................................4

7绩效监控..........................................................................6

7.1总体要求......................................................................6

7.2绩效监控方式..................................................................6

7.3绩效监控程序..................................................................7

8绩效评价..........................................................................7

8.1绩效评价程序..................................................................7

8.2绩效评价方法..................................................................7

8.3绩效评价报告.................................................................10

9结果运用.........................................................................10

9.1及时反馈.....................................................................10

9.2通报公示.....................................................................11

9.3实施奖惩.....................................................................11

9.4责任追究.....................................................................11

10改进提升........................................................................11

附录A(资料性附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范本.........................................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地方政府公众评议调查方案.......................................17

附录C(资料性附录)省直部门公众评议调查方案.......................................19

I

DB35/T1410—2014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监察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善光、孙明忠、张才毕、谌庆福、连环星、郑明艳、王彬彬、林日辉、

吴婷婷、陈国正、叶明云、梁静、王海瀛。

II

DB35/T1410—2014

政府绩效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绩效管理规范的基本原则、绩效管理机构与人员、绩效管理过程、目标制定、过

程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与改进提升。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

机关、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中央驻闽机构、公共服务企事业、乡镇(街道)等单位参照

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绩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对经济社会活动进行管理和服务所产生的效果、效率、效益。

2.2

绩效管理

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做法和成效进行

系统评价,以达到公共产出最大化的管理过程。

2.3

政府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机构在讲求内部管理与外部效应、数量与质量、经济因素与伦理政治因素、刚性规范与柔

性机制相统一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政府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

数量、质量、效率、公平性、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此推动政府绩效的改进和提升。

2.4

绩效目标

根据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以及自身职能要求所提出的,通过各成员的努

力,相关部门所预期的、在一定时期内需达到的管理成效和行动方针。

2.5

绩效指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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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进行分解和细化,明确履行职能的具体要求、完成的标准和时间节点,形成可

量化、可考核、可评价的指标。

2.6

绩效监控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过程监控的方式,对绩效过程和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存在

的问题,促进绩效改进和提升。

2.7

绩效评价

绩效管理机构根据绩效目标,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等方式,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过程与结果相结合、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目标完成情况所进

行的综合评价。

2.8

数据采集责任单位

绩效管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向有关单位收集、了解反映被考评地区和部门绩效管理成效和不足,

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情况及数据,这些单位称为数据采集责任单位。

3基本原则

绩效管理遵循分级管理、分类考核、突出重点、体现差异、注重实绩的原则,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

其部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高。

4绩效管理机构与人员

4.1绩效管理机构与职责

4.1.1各级人民政府应明确承担绩效管理工作的机构,并具体承担下列工作:

a)按分级管理的要求,组织、协调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绩效管理;

b)组织、开展绩效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c)组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情况调查研究,制定有关工作规划、评估标准和制度规定等;

d)完成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绩效管理的其他工作。

4.1.2政府各部门应明确本单位内部承担绩效管理工作的部门,并具体承担下列工作:

a)按照本级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的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

b)对本单位绩效管理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c)对本单位绩效管理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d)完成本级绩效管理机构交办的有关绩效管理的其他工作。

4.1.3绩效管理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统计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a)对绩效管理中收集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核实、计算;

b)配合绩效管理机构,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4.1.4数据采集责任单位配合绩效管理机构完成以下工作:

2

DB35/T1410—2014

a)按绩效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交所负责采集的指标数据;

b)当被考评地区和部门对数据采集责任单位提供的数据提出异议时,进行核实并答复;

c)配合绩效管理机构,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4.2绩效管理人员配置与要求

4.2.1人员配置

绩效管理机构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绩效管理人员,数量应能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并保持相对稳定。

4.2.2人员要求

4.2.2.1熟悉绩效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能协调解决绩效管理工作过程中

的相关问题。

4.2.2.2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所属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5绩效管理过程

5.1绩效管理包含目标制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改进提升五个环节(见图1)。

5.2绩效管理周期以年为单位。

图1绩效管理过程

6目标制定

6.1绩效目标构成

6.1.1总体要求

6.1.1.1绩效目标分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绩效目标与政府部门的绩效目标。

6.1.1.2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根据自身愿景与使命制定发展战略目标,并结合战略目标和工作实

际设定年度绩效管理目标细化成绩效指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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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所制定的绩效指标应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作为重

要考核内容,重点评估发挥职能作用、履行职责的实际成效。

6.1.2各级人民政府的绩效目标

各级人民政府的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a)围绕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b)完成上级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的情况;

c)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的情况;

d)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效益、发展代价的情况;

e)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谋划和开展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情况;

f)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和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的情况。

6.1.3政府部门的绩效目标

政府部门的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a)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b)完成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的情况;

c)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的情况;

d)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的情况;

e)推动管理创新情况;

f)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和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的情况。

6.2绩效目标制定程序

6.2.1确定年度绩效目标

6.2.1.1绩效管理机构应按照绩效目标制定工作的统一要求,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

制定年度绩效目标。

6.2.1.2绩效管理机构将对下级人民政府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

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要求转化成为绩效目标。

6.2.1.3在目标制定过程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牵头部门应发挥牵头作

用,主动与配合部门对接,明确配合部门的工作职责、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配合部门应主动配合,认

真履行职责,在分工合作中形成共识,作出具体承诺。

6.2.2确定绩效指标

6.2.2.1绩效管理机构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目标进行细化,设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绩效

考核指标体系范本参见附录A),形成对该地区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6.2.2.2政府部门按照上级和本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本级绩效管理机构的指导下,根据“三

定”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责以及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设定关键性业绩指标,并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可

检查、可考评的要求,分解细化为具体的二级指标,制定含有工作目标、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

度以及预期效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形成本部门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6.2.2.3根据绩效指标的性质和功能分类,确定评分标准和指标分值,采用千分制或百分制方式计分。

6.2.3地方政府绩效指标制定程序

4

DB35/T1410—2014

下级人民政府的绩效指标由上一级绩效管理机构提出,征求下级人民政府意见后确定,绩效指标具

体制定程序如下(流程图见图2):

a)指标征集:绩效管理机构根据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考核目标要求,提出相应的考核指标,并经本

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指标应具有可量化和测评的数据、具体的指标计算公式,以及指标涵义

说明;下级人民政府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提出个性化的考评指标,考评指标应可量化、可测评、

可考核;

b)指标筛选:绩效管理机构将本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提出的指标进行汇总、整理,按

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筛选其中关键、重要的核心指标,形成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可分为

统一指标和特色指标,统一指标针对全部考核对象,特色指标仅对部分地区进行考核;

c)权重设置:将筛选到的指标根据目标重要性和相关性设置指标权重和计分方式;

d)征求意见:筛选后形成的考核指标体系,绩效管理机构应当征求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业务主管

部门意见,进行沟通后形成正式的考核指标体系;

e)下达指标:绩效管理机构下达正式的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具体指标解释。

指标征集

效指标筛选

权重设置

征求意见否

沟通修改

下达指标

图2地方政府绩效指标制定程序

6.2.4政府部门绩效指标制定程序

政府部门绩效指标制定程序如下(流程图见图3):

a)指标制定:政府部门应根据绩效管理机构制定的绩效管理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绩效

指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总体思路,并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包含目标

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的绩效管理方案,并报送本级绩效管理机构审核;

b)指标审核:本级绩效管理机构组织业务骨干和专家组成绩效指标审核小组(不少于三人),对

政府部门报送的绩效管理方案进行审核;

c)反馈意见:本级绩效管理机构经审核认为绩效指标未能体现核心职能或目标存在不完整、内容

不明确等情形的,应向其反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政府部门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

重新上报绩效管理机构审核;

d)批复实施:绩效管理机构对审核后符合要求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按程序批复政府各部门组织

实施;政府各部门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可将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并接受监督。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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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制定报送

审核小组

指标审核管

修改完善机

反馈意见

审核小组

批复实施

图3政府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程序

6.2.5绩效指标的调整

因重大政策调整或者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应对当年度的绩效指标进行修改或调整的,下级人民政

府可向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同级绩效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政府

各部门的指标应经本级绩效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7绩效监控

7.1总体要求

7.1.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建立内部监控机制,定期对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实现情况进行分析,

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促进绩效改进和提升。

7.1.2绩效管理机构可针对绩效运行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

改,做好督查信息的收集与记录,形成台账。

7.1.3绩效管理机构对督查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事项,应执行保密规定。

7.2绩效监控方式

7.2.1实时监控

在目标实施过程中,绩效管理机构应通过走访群众、舆论监督和网上监控等方式对被考评的政府及

其部门开展民意测评,对绩效指标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了解政府及其部门的履职成效。

7.2.2专项督查

绩效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将有关部门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为民办实事项

目等事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纳入绩效管理。

7.2.3绩效自评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根据绩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绩效管理情况定期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情况

报告按时报送绩效管理机构。

7.2.4年终核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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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绩效管理机构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对绩效指标实现情况及考核数据进行核实验证。

7.3绩效监控程序

绩效监控的程序如下:

a)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根据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自评;

b)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通过书面或在网上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自评结果。

8绩效评价

8.1绩效评价程序

绩效评价程序见图4。

内容评价

各级人民政府效

报告编制提交

复核反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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