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81009-1994 人造毛皮服装

FZ/T 81009-1994

行业标准-纺织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FZ/T 81009-2014 |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81009-1994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纺织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1994-10-07
实施日期
1995-04-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国纺织总会
归口单位
中国纺织总会服装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上海服装研究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吉林省服装鞋帽公司、通化市第四服装厂
起草人:
苏守信、刘永秀、于建英、沈亨友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1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81009一94

人造毛皮服装

1主肠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毛皮服装的号型规格等全部技术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造毛皮、平剪绒、长毛绒织物为面料,成批生产的人造毛皮服装。

2引用标准

GB25。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1335.1服装号型男子

GB1335.2服装号型女子

FZ/T80002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ZBW62001针织人造毛皮试验方法

3号型规格

3.1号型系列设置按GB1335有关规定选用。

3.2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按GB1335有关规定自行设计。

4技术要求

41原辅料规定

4门门面料

按ZBW62001有关规定选用等级品。

4-,.2里料

采用与面料性能、色泽相适应的里料。

4.,.3辅料

4.1-3.1衬布:采用软衬、不干胶粘合衬等,其收缩率与面料相适应(缝合用粘合条需用不干胶粘合

条)。

4.1.3.2垫肩:采用全棉或化纤棉等。

4.1.33缝线:缝纫线的性能、质量、色泽必须适合各使用部位。

4,.3.4钩、扣:无脱漆、耐用、光滑,色泽与面料相适应(装饰扣除外)。

4.2经纬纱向技术规定

4.2.1前身:经纱以领宽线为准,不允斜。

4.2-2后身:经纱以背中线为准,倾斜不大于2.0cm,条格料倾斜不大于1.0cm,

4.2.3袖子:经纱以袖山为准,倾斜不大于1.2cm.

4.2.4领面:纬纱倾斜不大于1.0cm,条格料不允斜。

4.2-5驳头:与大身纱向一致。

4.2.6色织格料纬斜不大于50n,

中国纺织总会1994一10一07批准1995一04-01实施

Fz/T81009一94

4.3对条对格规定

4-3.1布料有明显条格在2.0cm以上的按表1规定。

表1

部位对条对格规定

左、右前身腰节以上:条料对条,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1cm

袖与前身袖肘线以上与前身格料对横,两袖互差不大于2cm

背缝以腰节线以上为准,条料对称,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1cm

领子驳头条格料左右对称,互差不大于1.2cm

摆缝袖窿以下15cm,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1.5cm

袖子条料顺直,以袖山为准,两袖互差不大于1.5cm

4.3.2倒顺毛、阴阳格原料,全身顺向一致(工艺、设计上有特殊要求可除外)。

4.4拼接范围

挂面拼接允许在下三分之一处二接一拼,避开眼位,大衣领里允许三接二拼,拼接部位应在领里的

肩缝向后部分。

4.5色差规定

袖缝、摆缝色差4级,其他表面部位4-5级。

4-6外观疵点

按表2规定,每个独立部位只允许疵点一处(优等品前领面及驳头不允许出现疵点)。成品部位划分

见图1,

表2cm

疵点各部位允许程度

疵点名称

1部位2部位3部位

直向断纱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条状1.0-1.5明显1.5^-3。明显3.0-4.0明显

修痕

眼状不允许不大于。.3不大于。.7

油污演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烫烘焦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剪伤不允许不允许轻度1.。一2.。

缺毛不允许0.5-1.01.0-1.5

倒顺毛不允许轻徽(需整理)轻徽(需整理)

压痕折皱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毛面不平不允许2.0-4.04.0-6.0

FZ/T81009一94

图1

4.了缝制规定

4.7.,针距密度按表3规定

表3

项目针距密度,针备注

缝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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